消防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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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方案
目录
一、编制依据2
二、工程概况2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2
四、施工现场灭火作战预案3
五、生产作业班组防火安全责任制5
六、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8
七、现场消防的一般性规定14
八、现场消防保卫的具体规定14
九、消防计划的落实16
一、编制依据
1、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科研实验楼主楼等3项工程建筑及结构图纸
3、现行建筑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大全
4、消防技术标准规范汇编
5、北京市有关文件
二、工程概况
项 目
主 要 内 容
工程类别
公共建筑
建筑类别
多层工业厂房
总占地面积
117429.31㎡
本次建设
占地面积
9857㎡
总建筑面积
119393㎡
本次建设
建筑面积
34138㎡
建筑耐火等级
二级
抗震设防烈度
8度
±0.00相对于
绝对标高
48.60m
结构类型
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建筑高度
24.60m(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
建筑层数
主体四层,局部五层
建筑层高
主楼
一层/局部夹层
11.1m/5.1m(
-
、
-
)
二层
6.0m
三层
5.9m
四层(出屋顶间)
3.0m
附楼(东、西)
一层/局部层高
6.0m/11.1m(
-
)
二层
5.1m
三层
6.0m
四层
5.9m
五层(出屋顶间)
3.0m
建筑使用年限
50年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1、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领导机构
主任:
崔正浩
副主任:
王靖涛、曹宇东
成员:
、王志坚、王晓荣、王刚、许云慧、才政、董树学。
2、施工现场消防工作领导机构职责
2.1组织学习和贯彻上级发布的消防工作规定,督促制订各种消防规章制度;定期召开防火工作会议,研究、检查、布置工作;组织消防检查,督促重大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视情况下发“火险隐患通知书”,指导现场消防施工组织的工作,负责消防责任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做决策。
2.2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实施现场消防工作方案的条款,对各外协力量、特殊工种、重点要害部位的工作进行指导部署。
2.3建立各级防火责任制,制定消防制度,并监督严格执行。
2.4制定施工现场遵纪守法和违章违纪的奖惩措施,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督促整改。
2.5对施工现场发生各类火灾事故,负责组织灭火工作,并在上级消防部门指导下调查事故。
2.6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灭火用具的使用功效并及时更换灭火器材,负责施工现场灭火器材的保管与防护。
四、施工现场灭火作战预案
为保障在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消防法规规定精神,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使国家和个人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及时地组织人员扑救,特制定本灭火作战计划。
要求相关人员认真履行各自责任,不得玩忽职守,否则追究行政直至法律责任。
1、建立灭火作战机构
灭火作战总指挥:
崔正浩
副总指挥:
王靖涛
物资抢救负责:
曹宇东
灭火作战负责:
王志坚
宣传联络负责:
王晓荣
人员救护负责:
王刚
后勤供应负责:
才政
2、各级职责
2.1灭火作战总指挥、副总指挥的职责:
接到报警后,迅速奔赴火灾现场,根据火场情况,组织指挥救火作战,制定灭火作战计划,采取果断措施,控制火势蔓延,并对火场情况作决策,副总指挥配合总指挥工作。
2.2物资抢救负责人的职责:
带领义务消防一队,组成物资抢救队伍,把现场物资材料及时运到安全地点,将损失减少到最小。
2.3灭火作战负责人的职责:
积极组织其它几支义务消防队伍,运用现场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灭火战斗。
2.4人员救护负责人的职责:
率领医务人员、红十字协会成员及其它人员,负责伤员的救护和护送工作。
2.5宣传联络负责人的职责:
及时传达总指挥的命令和各组的信息反馈工作。
根据中心任务,对广大职工进行宣传教育,鼓舞斗志,并迅速打火警电话,到路口迎接消防车辆。
协助警卫人员维护火场秩序,疏导围困人员到安全地点。
2.6后勤供应负责人的职责:
负责车辆,消防器材及各种必需物资供应工作,保证灭火作战人员的食品、茶水、毛巾充足,做好后勤保障。
2.6.1对组织施工和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领导指挥和组织施工要遵守有关消防法规及内部规定,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
2.6.2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生产全过程,认真落实各项标准。
2.6.3坚持周一消防安全教育,周末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难以整改的问题积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上级汇报,不准强令违章作业。
2.6.4加强对义务消防组织的领导,组织开展群消防活动,定期进行防火学习训练。
2.6.5发生火灾事故,及时组织扑救,立即向上级报告,保护现场,协助事故调查。
五、生产作业班组防火安全责任制
1、对本班组的消防工作负全面负责,自觉遵守有关消防工作法规制度,把消防工作职责落实到职工个人,实行分片包干。
2、消防工作纳入班组管理,分配任务要进行防火安全交底,坚持班前教育,下班检查活动,消防隐患做到不隔夜,杜绝违章冒险作业。
3、支持义务消防队员和积极参加消防学习训练活动,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报告,组织力量扑救,保护现场,配合事故调整。
4、职工个人防火安全责任
4.1负责本岗位上的消防工作,学习消防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提高法制观念,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训练活动,做到知本单位、本岗位消防制度,发生火灾事故会报警(电话119),会使用灭火器材,积极参加灭火工作。
4.2工作生产中必须遵循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管理规定,随时对自己工作生产岗位周围进行检查,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和留下火灾隐患。
4.3勇于制止和揭发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遇有火灾事故要奋力扑救,注意保护现场。
5材料部门及仓库保管中的防火安全责任
5.1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颁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上级有关制度,制定本部门防火措施,完善健全制度,做好材料物资运输过程及存放保管中的防火安全工作。
5.2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及有毒物品,必须按规定保管,要落实专人保管,分类存放,严格手续,防止爆炸和自然起火。
5.3对仓库和存放的物资要定期开展安全防火检查,及时清除不安全隐患。
5.4仓库要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定期检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仓库区要设明显的防火标志,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5.5仓库保管员是本库的兼职防火员,对防火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遵守仓库有关防火规范,下班前对本库进行仔细检查,无问题时锁门断电方可离去。
6、行政、后勤部门防火责任
6.1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防火安全工作,对食堂火炉、茶炉、工人宿舍等要建立防火安全制度。
6.2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防火教育,并建立记录,增强安全意识。
6.3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清除不安全隐患。
6.4仓库的设置与各类物品的管理必须符合安全防火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7、看火人员(包括临时看火人员)的职责
7.1现场用火须经保卫部门审批,办理用火证,看火人员要了解用火部位环境。
7.2动火之前要认真清除用火部位周围的易燃物,不能清除的要用水浇湿或用不燃材料遮盖。
7.3高空焊接、夹缝焊接,要铺设接斗用具或用石棉布接火花。
7.4准备好消防器材和工具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7.5使用碎木料明火作业时,火源要远离木料1.5米以外。
7.6焊接和明火过程中,要随时检查,不得擅离职守,用火完毕后认真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才可离去。
7.7看火人员严禁兼职,必须设专人,一旦起火要立即呼救,报警并及时扑救。
8、电气焊工防火责任
8.1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捍接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持证操作,非电焊工不准操作。
8.2焊割前经项目工程部同意,消防安全部门检查批准领取“动火证”方可操作。
8.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及设备安全情况,必须清除周围的易燃物,对不能消除的要用水浇湿或用非燃材料遮挡,开始焊割时要设灭火器材,有专人看火防护。
8.4乙炔瓶、氧气瓶在高空焊接时,不准放在焊接部位下面,并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乙炔发生器的回火装置及胶皮管发生冻结时,只能用热水和蒸汽解冻,严禁用明火烤、用金属物敲打、检查漏气时禁止用明火试漏。
8.5气瓶要装压力表,搬运时禁止滚动、撞击、夏季不得暴晒。
8.6禁止使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
8.7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及金属架上,必须设置专用地线,不得借路,地线要接牢,安装时注意正负极不要接错。
8.8不准使用有毛病的焊割工具,电焊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要与气焊软管或气体导管搭接。
氧气瓶管、乙炔导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经过,油脂或粘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乙快气瓶导管等接触。
8.9焊割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前,必须切断气源、电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在屋顶隔墙的隐蔽场所焊操作完毕半小时内要复查,以防自燃问题发生。
8.10焊接操作不准与油漆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8.11室外电器施焊作业遇有5级以上大风时,立即停止作业。
8.12施工现场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在一个部位焊割一次申报一次。
8.13禁止在下列场所和设备上进行电气焊作业:
8.13.1生产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场所部位和其他禁火场所。
8.13.2未开盖的密封容器、盛过或存放易燃、可燃气体、液体的化学危险品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干净处理的设备。
8.13.3场地周围易燃、可燃物太多不能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无人看火的区域。
9、电工防火责任
9.1电工作业必须遵守操作规范和安全规定,操作合格的电器材料根据电器设备的电容量,正确选择同类导线,并安装符合容量的保险丝。
9.2所拉设的电线符合要求,导线与墙壁、顶棚、金属架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并加绝缘套管。
导线与导线、设备与导线之间接头要牢固绝缘,铅线头要有铜铅过渡焊接。
9.3定期检查线路、设备,对老化及残缺线路要及时更新。
一般情况下不准电作业和维修电气设备。
安装设备要接零线。
9.4架设动力线不乱拉、乱挂,经过通道时要加套管或架高。
9.5电工有权制止非电工作业,乱拉电线人员、使用电炉等。
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炉时,必须经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10、油漆工防火责任
10.1油漆、调漆配料室内严禁吸烟,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要经消防保卫部门批准,并配备消防器材。
10.2调漆配料室要有排风设备,保持良好通风。
稀料和油漆分库存放。
10.3调漆在单独房间进行,油漆库与休息室分开。
10.4室内电气设备要安装防爆装置,电闸安装在室外,并及时清理排风内外的油漆沉积物。
六、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执行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措施的要求。
1、机电设备
1.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1.2机械和动力机械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1.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1.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头;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1.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1.6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许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1.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如下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KV
以下
1-20KV
以下
35-110KV
以下
154KV
以下
220K
以下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m)
1.5
2
4
5
6
1.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9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10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2、油漆工
2.1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专.库房与其它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3用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
2.4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2.5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2.6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漆,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2.7采用静电喷漆,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置。
2.8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
在大于250的铁皮屋面上刷油,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2.9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2.10使用喷浆时,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2.11在调油漆或对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和地下室油漆时,通风应良好,本人和他人不准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
2.12用不完的料桶应存放原处,不准到处乱放。
2.13清理使用的小漆桶时,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烧,并设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火灾。
3、焊接工程
3.1电焊工
3.1.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3.1.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1.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3.1.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要时须先切断电源。
3.1.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3.1.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3.1.7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离措施。
3.1.8把线、地线禁止与纲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3.1.9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3.1.1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3.1.11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3.1.12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3.1.13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V。
3.1.14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3.1.1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端电压不应大于36V。
3.1.1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3.1.17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3.2气焊工
3.2.1气焊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使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
(1)氧气瓶与乙炔瓶所放的位置,距火源不得少于10m。
(2)乙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面.要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使用。
(3)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修,防止漏气.同时要严禁气路沾油,以防止引起火灾危险.
(5)氧气瓶、乙炔瓶(或乙炔发生器)在寒冷地区工作时,易被冻结.此时只能用温水解冻(水温为40℃),不准用火烤。
(6)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7)每变换一次工作地点,都要按上述要求进行检查。
3.2.2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
(1)氧气瓶和乙炔瓶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2)瓶阀开启要缓慢平衡,以防止气体损坏减压器。
(3)点火前,检查加热器是否有抽吸力,其方法是:
拔掉乙炔胶管,只留氧气胶管,同时将拧开氧气阀和乙炔阀,这时可用手指检查加热器乙炔管接口处有无抽吸力.有抽吸力时,才能接乙炔管进行点火;如果没有抽吸力,则说明喷嘴处有故障,必须对加热器进行检查,直到有抽吸力时,才能进行点火。
(4)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随后再关闭乙炔阀门.重新点火前,要用氧气将混合管内的残余气体吹净后进行。
(5)停止工作时,必须检查加热器的混合管内是否有窝火现象,待没有窝火时,方可收起加热器。
(6)乙炔器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流量不超过1.5-2.0M3/h·瓶.当需用较大气量时,可将多个乙炔瓶并联起来使用。
(7)氧气和乙炔都不能用净.氧气剩余压力要在0.1-0.2Mpa以上,乙炔气剩余压力在环境温度为10-50℃时,留0.1-0.3Mpa以上。
3.3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3.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3.3.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可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3.3.3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球式浮筒必须有防爆球;胶皮薄膜浮桶必须装设厚度为1-1.5mm,直径不少于浮桶断面积的60﹪-70﹪。
3.3.4氧气瓶、搠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3.3.5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3.3.6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3.3.7碎电石应掺在小块电石中使用.夜间添加电石,严禁用明火照明。
3.3.8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桶上放置物料,不准用手在浮桶上加压或摇动。
3.3.9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吕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m,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3.3.10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还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3.3.11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3.3.12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3.3.13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3.3.14电石应放在通风良好、不漏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运应将桶上的小盖打开,轻搬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闪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3.3.15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毕应洗漱。
3.3.16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时,头部应避开浮桶上升方向,拔出后要卧放,禁止扣放在地上.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
4、防水作业
4.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SBS卷材防水施工作业;
4.2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二分之一,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4.3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这应侧身操作。
4.4在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5、楼层钢筋电焊焊接。
5.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零良好,某些人电源的装拆必须由电工进行。
5.2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必须戴电焊手套,把线地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代替零线。
5.3操作前必须早领明火用火证,按规定清理好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备足灭火设备,设看火人,否则禁止作业。
6、可燃可爆物资存放与管理。
6.1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俐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消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6.2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7、明火作业。
7.1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7.2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8、季节施工
8.1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8.2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针,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8.3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架应有防滑措施。
8.4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8.5冬季施工取暖,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火措施。
七、现场消防的一般性规定
1、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现场,经消防保卫部门同意,在登记备案后,放在现场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现场各重点部位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3、施工现场不得随意使用明火,凡施工用火操作必须在使用前,经消防保卫部门检查批准。
办理用火证手续,并有专人负责。
4、物资仓库、木工棚、工具房及易燃物品堆放处,机械修理处、油库区、油漆配料房等部位严禁烟火。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使用电炉作业。
5、职工宿舍、办公室、各类仓库、木工棚、工具房等不得违反下列规定:
5.1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做饭、烧水、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宿舍休息室内严禁在床上吸烟。
5.2严禁乱拉电线,各类仓库、木工棚、油漆配料室冬季严禁使用火炉取暖。
6、施工现场禁止搭易燃临建和防晒棚。
严禁冬季用易燃保温。
7、不得阻塞消防道路,消火栓周围3米不得堆放材料和其它物品,严禁随意动用或操作各种消防器材,严禁损坏各种消防设施、标志牌等。
8、现场消防立管必须使用高压泵、专用电线。
9、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材料,要分类堆放整齐,在安全可靠处存放,油棉纱和维修用油妥善保管。
10、施工和生活区冬季取暖,保温火炉必须有专人看管,火炉的安装要求按有关冬施防火规定执行。
八、现场消防保卫的具体规定
1、木工棚防火规定
1.1木工棚的搭设需使用防火、隔音降燥材料。
1.2木工棚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加工棚内严禁使用电炉,暖火炉。
1.3木工棚内的刨花、木宵、碎料、锯末等应每天随时清理,集中到指定的地点,做到工完场清。
1.4棚内禁止存放大量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及时运往指定的地点存放。
1.5使用的油漆、汽油、稀料等易燃物品,随用量而取,剩余材料必须专柜存放、专人管理;油棉丝、油抹布严禁随地乱扔乱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