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制劳动合同.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6010454 上传时间:2023-01-03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33.2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作制劳动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合作制劳动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合作制劳动合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合作制劳动合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合作制劳动合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合作制劳动合同.docx

《合作制劳动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作制劳动合同.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合作制劳动合同.docx

合作制劳动合同

合作制劳动合同

  篇一: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

  的通知

  劳部发[1998]34号

  劳动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副省级省会城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

  当前,在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改造过程中,一些企业出现了未经与劳动者协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擅自单方变更劳动合同或把解除劳动关系作为强制职工入股的手段等问题,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了一定影响。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现就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后,用人单位主体发生变化的,应当由变化后的用工主体继续与职工履行原劳动合同。

由于企业改制导致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企业与职工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二、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与职工经协商确实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三)项的规定办理。

  三、按照国家体改委《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体改字[1997]96号)以及国家有关企业改革的精神,实施股份

  合作制的企业,在职工投资入股方面,鼓励职工在自愿的基础上人人投资入股,允许少数职工不入股。

因此,在股份合作制改革中,企业不得强迫职工入股,,不得因职工不入股而降低劳动报酬、停发工资或硬性安排下岗,更不得以此为由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

四、在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过程中,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关系重大问题,如集体变更或解除劳动关系等,要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保障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五、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中履行劳动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一些企业存在的因职工未入股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行为,劳动部门应及时予以纠正。

  六、对因职工入股问题影响劳动合同履行引起的劳动争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的规定办理。

  篇二:

合伙创业协议书标准模板

  合伙创业协议书标准模板(创业必读)XX-11-30上海陆家嘴并购联盟

  前言:

  合伙协议书(PA),主要是规范和约束合伙人关系和行为的法律文件,一份正规的合伙协议不仅能达到统一思想,团结一心的目的,而且还能避免合伙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和分歧;标准的合伙协议书应该至少包含以下几部分:

  一、合伙项目简介

  二、合伙职责分工

  三、股权利益分配

  四、薪资财务约定

  五、分歧表决原则

  六、入伙退伙机制

  七、项目推荐计划

  八、项目保护原则

  九、项目终止原则

  十、其他补充说明

  下面以创梦客创梦客合伙创业协议书为例进行演示,内容请自行修改(正文见下页);创梦客创业合伙协议书

  甲方:

小明(身份证号:

5*********)

  乙方:

小波(身份证号:

4**********)

  丙方:

小顺(身份证号:

3**********)

  丁方:

小强(身份证号:

3**********)

  协议总则:

  四方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甲乙丙丁四方(其后简称“四方”)就合作创立并运营项目(其后简称该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其后简称本协议),四方皆需遵照执行:

  一、合伙项目简介:

  1、该项目属于移动互联行业,目标客户是创业者及泛创业者,主要是通过产品满足用户寻找创业伙伴、学习创业经验,寻求创业融资需求;

  2、该项目创立宗旨是帮助更多创业者更快地实现梦想!

  3、发展战略:

创梦客立志成为互联领域成就用户梦想的平台;

  二、合伙职责分工:

  四方作为该项目前期核心合伙人,为了共同的目标和愿望走到一起,即通过自身才能自利利他,帮助更多有梦想的人通过络、移动端及线下成就梦想;现将分工明确如下:

  三、股权利益分配:

  1、股权转让:

  原则上每个合伙人的股权不得随意转让第四方;确实需转让者,必须书面提交股东会全体股东表决通过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2、股权套现:

  四方同意股份套现条件:

  A、在公司IPO上市前,股权套现仅限于第四方投资人之到帐现金;

  B、本项目获得投资后,在不影响项目发展及征得投资人(股东)同意的前提下,需要套现的一方(其后简称“套现方”)可书面提交股东会多数表决通过后套现,被出让的股权仅限于公司股东受让;

  C、套现额=自己所持股份比例×第四方投资到帐金额×(不高于20%);

  D、下次套现时间为新投资者跟投之后,计算方式同B点;以保证投资人信心团队稳定及项目平稳发展;

  四、薪资财务约定:

  1、在获得投资前或项目盈利前,四方合作关系属于持股免薪联合创业;

  2、该项目从创立之初即按照公司模式管理运作,由甲方暂时负责财务管理分类记账,定期向团队汇报后四方签字,以便作为融资的账目凭证;

  3、项目获得首轮投资后开始扩建团队,引进财务主管及市场拓展主管等人才,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四方皆遵守公司管理制度;

  五、分歧表决原则:

  1、岗位工作分歧:

  遇到某合伙人岗位工作的分歧,应该采取“专业负责制”原则:

即首先应倾听专业负责合伙人(坚持A)的观点及解释,然后全体股东表决,如果全体股东皆不同意A的解释;而A坚持按他的方案展开工作,此时如果CEO不投反对票,可让A的方案执行,但A须对执行后果负责,同时CEO负有连带责任;

  2、实施策略分歧:

  针对发展策略的分歧,原则上应先展开用户调研,听取用户建议;之后由全体股东表态决定,如果全体股东仍无法解决分歧,则有CEO最终拍板定夺;CEO承担决定后果的主要责任;

  六、入伙退伙机制:

  1、新股东进入原则:

  如项目发展需引入新股东,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B、需经过多数(或全体)股东面试认同;

  C、股权比例需经过全员股东商业决定;

  D、从全体股东按原股权比例稀释;

  2、合伙人退出原则:

  A、某合伙人因能力精力或时间不能胜任项目发展需要,已经严重阻碍项目发展,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与该合伙人解除合伙关系;该合伙人之前的投资额按半年期分2次无息返还;该合伙人的技能及精力投入根据股东会按行规表决折算为相应费用补偿;

  B、某合伙人因主观因素主动退出该项目,通过向股东会提交申请,经过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与该合伙人解除合伙关系;该合伙人之前的投资额按1年期分4次无息返还;该合伙人的技能及精力投入不做任何补偿;该合伙人不再享有项目的任何权益;

  七、项目推进计划:

  八、项目保护原则:

  1、四方都须对该项目的商业模式、软件代码和设计保密并承诺不对第四方公布;

  2、四方都不能与任何公司外同行展开类似业务的合伙或合作,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并自动退出项目,不再享有项目任何股权及权益;

  九、项目终止原则:

  1、如遇天灾、政策、法律,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四方皆不承担法律责任;

  2、该项目如在年月前仍未达到目标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四方皆不承担法律责任;

  3、如有违反本协议以上任何一条条款者,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所持股权及权益;

  十、其他补充说明:

  1、未尽事宜四方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如的确遇到不能协商一致之事宜,四方同意在广州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三份,四方签字后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篇三:

合伙经营协议书(XX)

  合

  伙

  经

  营

  协

  议

  书

  合伙经营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和管理优势,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

  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

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统

  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根据各合伙人的出资的情况按出资比例归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

  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出资分配。

  4.债务承担: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

  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

  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

  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

  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伙

  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在单笔交易额为万元内全

  权进行交易。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在经营期间,合伙收支款项统一在银行设立的以账户上流转,

  由负责保管和收银,负责记账。

每(双月或一季度)月底结算,

  并制作结算单。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

  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例如1、2、3、。

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

  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有违反,以其

  业务获得利益的倍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在同一个城市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及其他了理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

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篇四: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范本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

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注:

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

  (注:

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

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条合伙期限为××年。

  (注: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个,分别是:

  1、。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

  2、。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

  (注:

可续写)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2、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注:

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

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其他组织合伙人1委派(注:

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注:

如果全体合伙人都执行合伙事务,此内容应删除)。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

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注:

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表决办法)第十七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

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

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十九条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注:

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合伙人是否可以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如果可以,也可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八章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条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

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

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注: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注: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篇五:

合伙人合同

  合伙人合同

  第一条合伙合同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经合伙人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各项协议合同。

  第二条合伙人注入资金方式

  根据本公司全体合伙人决定,作为圣保路陶瓷在云南区域总代理决定总投资资金暂定人民币(小写:

)为本公司作流动资金,如在正常经营情况下,资金和资金链出问题,对本公司出现资金危机的情况下,由合伙人一至协商同意,在各银行或私人高利贷贷款,各项利息费用按,经各合伙人签字生效,实行本公司进一步完善和运作。

  第三条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第四条合伙人投资出资金额

  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出资资金人民币以每个合伙人为总出资金来核定出资金额,出资资金在年月日必须资金到位,如有合伙人资金不到位,造成本公司不利影响和损失,各项损失造成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第五条负责和管理

  本公司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来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经合伙人投票通过和一致同意,统一本公司全局,特委任统一领导和管理,至于其他合伙人由领导另行安排公司事务。

  第六条经营状态

  各合伙人在本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盈余利分红按合伙人出资资金比例来盈余利分红,如在经商不善的情况下,亏损按合伙人出资资金比例来分担债务,公司所有亏欠债务按合伙人出资资金扣除来承担亏欠债务,并在15天内完成亏欠债务清偿。

  第七条合伙人违章制度

  本公司每个合伙人在不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1)有未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