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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平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朔州市平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方案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三月

 

前言

《朔州市平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2012年6月15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件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朔州市朔城区等六个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晋政函〔2012〕76号)。

《规划》的实施,对加强全区土地宏观调控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城镇发展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十三五”期间,平鲁区围绕“建设转型发展先导区、生态建设示范区、人民生活幸福区、创先争优标杆区”,以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为统揽,扎实推进产业转型、生态修复、城乡统筹和民生改善各项工作。

伴随着本区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不断深入,城市发展定位进一步明确,产业结构以及用地布局进一步优化,《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与实际不适应的情况。

面对新阶段、新变化、新特点,为使《规划》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促进《规划》不断完善和有效实施,在坚持耕地保有量目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等完成上级控制指标的前提下,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和《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函〔2017〕414号)的工作部署,在《朔州市平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评估更新报告》完成的基础上,在《朔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6-2020年)调整方案》下达的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目标的控制指导下,并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编制《朔州市平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2015年为调整基期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重点反应2016-2020年的调整变化情况。

第一章规划调整背景

第一节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

一、区域概况

(一)区位条件

平鲁区位于山西省北部边陲,与内蒙古交界,地理坐标为东经111°52′至112°41′,北纬39°21′至39°58′。

西北沿长城与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和林格尔县接壤,西南与本省忻州市偏关县、神池县毗邻,南连朔城区,东接山阴县,东北邻右玉县,素有“朔北雄城,塞外天险”之称。

区内交通以高速公路、铁路为主骨架,以国省县公路网为基础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形成高速公路“一横一纵”、铁路“一横四纵”、干线公路和区乡公路“三横四纵”的交通格局。

109国道纵贯东西,境内有两条高速,荣乌高速和平朔高速;两条铁路过境,准池铁路和准朔铁路;引黄入晋万家寨专线横穿东西,元(元子河)芦(芦家窑)、安(安太堡)木(木瓜界)两条铁路专线与北同蒲线接轨。

(二)自然资源概况

1、地形地貌。

平鲁境内山脉连绵,峰峦起伏,东端西部和北部三面环山,东南及西北部为黄土丘陵,中部县城附近有小片平地,整个地势呈西北高,东南低,主要山峰:

东端洪涛山,海拔1947米,西部人马山,海拔1883米,北部五大头山,海拔1732米,南部黑驼山,海拔2147米,为本境最高点。

2、水文。

平鲁区地跨黄河和海河两大流域:

属于黄河流域的有沧头河、关河、汤溪河;属于海河流域的有桑干河支流大沙河、马关河和七里河。

根据地貌、岩层富水性及含水层埋深可分为:

基岩山区裂隙溶洞水:

地层为桑干片麻岩、寒武奥陶系灰岩,分布于北部蒋家坪,西部白佃沟等地,片麻岩风化壳地下水以泉的形式出露。

3、气候。

平鲁区属北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少雨多风,常出现春旱和倒春寒;夏季炎热,雨量集中,多有大雨,短时间暴雨和涝、旱、洪、雹自然灾害多在夏秋交替出现;秋季凉爽,雨量减少;冬季严寒,多西北风。

年内气温极不均匀,无霜期短,昼夜温差大,加之地形等因素影响,地域差异亦较明显,因此,干旱、风沙、霜冻构成本区的基本气候特征。

年均气温-27℃-26℃,全年无霜期在145天,日照时数总数3086.5小时,年均总降水量420毫米,雨季集中在6-10月,平均风速为2.6米/秒。

4、矿产资源。

平鲁区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有煤、高岭土、石墨、石灰石、云母、石英石、锰、铁、白云岩等40余种,其中煤、高岭土、石灰石等蕴藏量大,开采价值高。

特别是煤炭储量达137亿吨,储煤面积336平方公里,地质构造简单,贮藏浅,易开采,煤质优良,是优质的动力用煤,每年输出的优质动力煤近一亿吨,是改革开放中崛起的北方新型能源工业基地,是全国重点产煤县区之一。

平鲁也是发展煤化工、煤炭深加工、电力、高岭土深加工的理想之地。

5、土壤。

平鲁区土壤主要为栗钙土与栗褐土的过渡带,主要包括土属共有18个,分别为沟淤淡栗钙土性土、淤淡栗钙土、淤草甸化淡栗钙土、石灰岩质山地栗钙土、耕种埋芷黑芦土质淡灰褐土性土、耕种红黄土质淡栗钙土、耕种红黄土质淡栗钙土性土、耕种黄土质淡灰褐土、耕种黄土质山地栗钙土、耕种黄土质栗钙土性土、耕种黄土质淡栗钙土、耕种黄土质淡灰褐土性土、耕种黑垆土质淡栗钙土、耕种黑垆土质淡灰褐土、黄土质山地栗钙土、黄土质山地灰褐土、黄土质山地草原草甸土、黄土质淡栗钙土性土。

二、社会经济概况

1、乡镇设置:

全区现辖2镇11乡共13个乡镇:

井坪镇、凤凰城镇、白堂乡、陶村乡、下水头乡、双碾乡、阻虎乡、高石庄乡、西水界乡、下面高乡、下木角乡、向阳堡乡和榆岭乡。

2、人口状况:

2015年末,全区总人口208733人,其中农村人口90153人,城镇人口118580人,城镇化率56.83%。

3、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2015年,全区国民生产总值(GDP)完成161.7亿元,财政收入完成11.91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7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32.23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0.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2119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8348元。

4、交通状况:

109国道纵贯东西,境内有两条高速,荣乌高速和平朔高速;两条铁路过境,准池铁路和准朔铁路;引黄入晋万家寨专线横穿东西,元芦、安木两条铁路专线与北同蒲线接轨。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201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库,并经转化为规划地类,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用地

农用地面积130994.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59%,其中:

——耕地面积为79615.2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60.78%。

其中水浇地702.74公顷,占耕地面积的0.83%,主要分布在向阳堡乡、井坪镇等乡(镇);旱地78912.48公顷,占耕地面积的99.13%,主要分布在高石庄乡、西水界乡、向阳堡乡、阻虎乡等乡(镇)。

——园地面积为128.3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1%。

其中果园116.45公顷,占园地面积的90.75%,主要分布在双碾乡、井坪镇等乡(镇);其他园地11.87公顷,占园地面积的9.25%,主要分布在下木角乡、榆岭乡、井坪镇。

——林地面积为38117.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9.10%。

其中有林地20953.94公顷,占林地面积的54.97%,主要分布在高石庄乡、井坪镇、阻虎乡等乡(镇);灌木林地9264.59公顷,占林地面积的24.31%,主要分布在下水头乡、双碾乡、阻虎乡等乡(镇);其他林地7898.87公顷,占林地面积的20.72%,主要分布在井坪镇、双碾乡、西水界乡等乡(镇)。

——牧草地8.2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01%,主要分布在双碾乡、陶村乡。

——其他农用地面积13125.36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0.02%,主要分布在井坪镇、双碾乡、西水界乡等乡(镇)。

(二)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面积12708.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9%,其中: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0258.68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0.72%,主要分布在井坪镇、白堂乡、下面高乡、向阳堡乡等乡(镇)。

其中城镇用地面积1298.2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2.65%;村庄建设用地面积5155.4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0.25%;工矿用地面积3805.02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7.10%。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913.05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5.05%,其中交通用地1487.3公顷,水利用地425.75公顷,主要分布在井坪镇、向阳堡乡等乡(镇)。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536.7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22%,主要分布在井坪镇、向阳堡乡、双碾乡等乡(镇)。

(三)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面积87785.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92%,其中:

——水域:

面积为1531.92公顷,占未利用地的1.75%。

其中:

河流水面面积794.21公顷,湖泊水面面积0.67公顷,主要分布在下水头乡、下木角乡、白堂乡等乡(镇);内陆滩涂面积为737.04公顷,主要分布在高石庄乡、下面高乡、下木角乡等乡(镇);

——自然保留地:

面积为86253.93公顷,占未利用地的98.25%。

其中:

其他草地面积为85854.27公顷,主要分布在下水头乡、下面高乡、下木角乡、双碾乡等乡(镇);裸地面积为399.66公顷,主要分布在向阳堡乡、白堂乡、下面高乡等乡(镇)。

二、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一)建设用地布局不够合理,节约集约程度低

一是城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用地只注重外延扩张,不注重内部挖潜,内部闲置地未能得到充分利用,形成散、乱、空的状况。

2006年到2015年10年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了1113.26公顷,特别是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加了441.58公顷;

二是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不高。

2015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5155.43公顷,人均农村居民点571.56平方米,远超过国家规定人均150平方米用地标准,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分散,规模较小,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相对较低。

三是建设用地内部结构不合理。

城镇建设用地布局分散,土地利用效益低,绿化用地较少。

(二)土地利用生态脆弱,生态承载力较低

山地和丘陵区由于植被稀疏,再加上受季风气候的影响,冬春多风沙;同时由于对土地保护不够,过度垦殖,耕作粗放,水土流失严重,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削弱;多年的能源基地建设,大规模开采煤炭,造成矿区土地被采空、塌陷,并由此引发一系列严重的地质灾害。

截至2015年,全区因开采矿山造成的土地破坏面积为1661.54公顷,再加上部分工业区有三废排放,土地塌陷、损毁、污染日趋严重,加剧了土地生态的恶化。

第三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平鲁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是主动适应新常态、推进“两大任务”、加快“六大发展”的攻坚时期。

平鲁区依托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产业发展基础和潜在市场优势,竭力打造国家级立体能源示范基地、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日用陶瓷生产基地、生态畜牧养殖基地和全省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等“五个基地”。

一、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

1、我区转型升级的潜力优势和加快发展的势能动力正逐步释放

朔州市是国务院确定的成长性资源城市和全国能源规划确定的晋北煤电基地骨干城市,还被国家工信部列入全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全国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城市,这些都有利于我区借势而为、乘势而上、壮大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

“十三五”时期,我区围绕综合保税区建设,主动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多渠道引进新型产业项目;围绕市区同城化战略部署、交通快速通道建设等,这些都形成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展示出新常态下加快发展的后发优势。

2、以煤为基、多元发展

充分利用煤、电、风、光的资源优势,抢抓晋北煤电基地建设机遇,瞄准立体能源发展方向,以煤为基,多元并进,围绕做精煤炭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拓展非煤产业,推进“六型”转变和“革命兴煤”;在大力提升传统火电优势上,变输煤为输电,与中煤平朔、中电国际等大企业大集团强强联手,加快推进在建和规划电力项目,促进煤电企业深度融合,形成煤电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生物质能等以绿色、环保为特点的新能源产业,构建新能源产业体系。

3、生态文明建设力度空前,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结合国家生态建设战略,“十三五”时期平鲁区全面推进采矿沉陷区、采空区、水土流失区、煤矸石山、粉煤灰库生态修复工程,促进生态恢复,防止地质灾害发生。

以大面积荒山造林为基础本底,以交通沿线林带建设为轴线,以通道沿线荒山绿化为主体,形成多色彩、多层次、田林交错、山川皆绿的区域绿化新格局,构筑绿色生态屏障。

积极推进桑干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

加强河流、湖泊、水库、湿地、沟渠等“海绵体”保护,实施水源涵养林建设和综合治理工程,构筑平鲁“海绵”城市。

二、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

未来一段时间,是实现《平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的关键时期。

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要加大产业、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推进异地扶贫搬迁和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等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这些建设项目的实施对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量巨大,与农业用地矛盾突出,土地利用面临严峻挑战。

1、存量建设用地挖潜难度大,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难度大

“十三五”期间,平鲁北坪园区、东露园区两个园区建设及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均处于高峰期,建设用地规模扩大加剧,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要破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必须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受自然条件、历史文化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平鲁区村镇建设布局分散,部分地区建设用地低效、粗放的现象普遍,农村居民点用地空闲大、利用率底。

实现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节约型转换,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难度很大。

2、经济发展对耕地保护产生压力

“十三五”期间,平鲁区人口的持续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尤其是北坪园区、东露园区两个园区建设及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的建设,必定要占用大量耕地,造成区域发展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对耕地占补平衡形成巨大压力。

第四节现行规划实施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规划的基本情况

《平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于2012年6月15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朔州市朔城区等六个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晋政函〔2012〕76号)批准实施。

2016年3月进行了一次区级规划修改。

全区现行规划的主要调控目标/指标情况为:

1、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规划到2020年,全区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不少于73567.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62113.00公顷。

2、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

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11940.48公顷、9431.16公顷和5447.61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509.32公顷。

3、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4881.09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耕地控制在2395.72公顷以内,其中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722.64公顷,占耕地1617.24公顷;“挂钩”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158.45公顷,占耕地778.48公顷。

“挂钩”类新增建设用地控制规模,还可细分为: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58.14公顷,占耕地189.97公顷;矿业存量土地整合利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33.40公顷,占耕地48.54公顷;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766.91公顷,占耕地539.97公顷)。

4、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目标

到2020年,全区安排土地整治规模27809.4公顷,拟补充耕地3046.89公顷。

其中土地开发规模25437.65公顷,补充耕地1016.94公顷;土地整理规模672.12公顷,补充耕地571.29公顷;土地复垦规模1699.63公顷,拟补充耕地1458.66公顷(其中上级下达建设用地复垦规模459.25公顷,拟补充耕地390.37公顷;“挂钩”类建设用地复垦规模1240.38公顷,拟补充耕地1068.29公顷)。

5、重点项目的安排情况

《规划》共安排全区重点工程项目101个,其中电力26个,工矿35个,交通18个,水利8个,旅游8个。

安排新增建设用地面积3161.81公顷,占耕地1483.29公顷。

6、中心城区规划用地情况

规划期间,中心城区内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500.18公顷,占用耕地976.62公顷。

其中,落实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41.46公顷,占用耕地601.44公顷;挂钩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58.72公顷,占用耕地375.18公顷。

7、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到2020年,全区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70.33平方米/人。

二、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的执行情况

1、耕地保有量执行情况

全区2015年耕地面积为79615.22公顷,实际执行规划目标的108.22%,耕地保护任务执行较好。

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执行情况

依据《规划》,全区上级下达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2113.00公顷,考虑到不确定项目占用基本农田,规划编制过程中实际划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为62199.76公顷,多划基本农田86.76公顷。

规划实施以来,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北干线(平鲁段)占用基本农田21.84公顷,平鲁石堂山20万千瓦风力发电占用基本农田0.05公顷,共核销基本农田21.89公顷,核销后剩余多划基本农田面积64.87公顷。

截至2015年底,全区实际基本农田面积62177.8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良好。

3、各类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情况

2015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2708.49公顷,执行规划目标的106.43%,超出了规划目标。

一是因为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项目,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53公顷,实际使用516.9公顷,超出规划目标263.9公顷;二是省级项目山西省新建朔州至准格尔铁路(朔州段)未列入区级规划,已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87.54公顷;三是规划实施期间安排土地复垦规模1699.63公顷,实际完成了162.61公顷,完成了规划目标的9.57%。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5103.25公顷,执行规划目标的93.68%;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2449.81公顷,执行规划目标的97.63%,控制在规划目标范围内。

4、各类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和剩余情况

规划实施至2015年,已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626.37公顷(其中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593.04公顷,挂钩类指标33.33公顷),剩余指标2254.72公顷(其中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129.6公顷,“挂钩”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125.12公顷)。

实际执行规划目标的53.81%,执行情况良好。

——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截止2015年,全区已使用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593.04公顷,占用耕地1427.9公顷,分别执行了规划目标的69.66%和88.29%。

其中使用城镇工矿建设指标1289.75公顷,占用耕地742.1公顷;使用村庄建设指标2.61公顷,占用耕地2.52公顷;使用其他建设指标2.52公顷,未占用耕地;使用交通水利用地指标1298.16公顷,占用耕地683.28公顷。

——“挂钩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截止2015年,全区已实施1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即平鲁区2011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该项目实施方案于2012年批复,批准文号为晋国土资涵〔2012〕676号,安排“挂钩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3.33公顷,占耕地30.3公顷。

5、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完成情况

截至2015年底,全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478.35公顷,其中开发补充耕地1304.67公顷,土地整理补充耕地48.5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125.18公顷。

执行规划目标的48.52%。

6、中心城区用地执行情况

平鲁区中心城区控制规模5532.76公顷,《规划》安排2020年全区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1500.18公顷(占耕地976.62公顷),其中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041.46公顷(占耕地601.44公顷),挂钩类指标458.72公顷(占耕地375.18公顷)。

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情况如下:

1)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2015年,全区中心城区已使用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09.92公顷(占耕地180.17公顷),剩余指标731.54公顷(占耕地421.27公顷)。

2)挂钩类指标

2015年,全区中心城区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33.33公顷(占耕地29.04公顷),剩余挂钩类指标425.39公顷(占耕地345.72公顷)。

7、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落实情况

截止评估时点,全区共实施重点项目23个,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330.78公顷。

其中交通项目9个,新增建设用地面积790.31公顷;电力项目1个,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41.35公顷;能源项目5个,新增建设用地面积34.38公顷;其他项目8个,新增建设用地面积364.74公顷。

三、现行规划实施成效

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成效显著

经过平鲁区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土地用途管制得到进一步加强,规划对各类建设特别是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作用日益突显,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逐步下降,耕地保护的整体效果明显。

基本农田得到较好保护,耕地保有量目标得到实现。

耕地质量全面管护,有力地保障了粮食安全,显著提高农业产值。

实现了《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耕地质量逐年提高。

截至2015年,全区耕地面积为79615.22公顷,完成2020年规划耕地保有量目标任务的108.22%。

基本农田实际保护面积为62177.87公顷,比上级下达规划目标多划64.87公顷。

3、保障了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

规划实施过程中,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需求以及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建设区域用地需求。

已经实施的国家、省、市重点项目主要有:

平朔高速(西纵)、荣乌高速、大准黄联络线、神头电厂、福光风电平鲁败虎风电、大唐白玉山风电场、东石湖水库取水工程、引黄北干线配套水厂和引黄北干工程大梁水库等重点项目。

四、现行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现行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总体布局基本合理,并在实施期间有效地推动了城市发展,也充分保障了重点项目的实施,但也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农村居民点集约程度低

截止2015年底,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达到5155.43公顷,超出规划目标年1171.88公顷。

主要原因是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人口转移进城,但因受用地、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和观念意识等的制约,农村建设用地规模不减反增,零星村庄和乡镇企业低效用地未能得到有效整治。

(二)建设用地复垦力度不足,未按期完成土地复垦任务

规划期内全区共安排建设用地复垦规模1699.63公顷,其中:

上级下达建设用地复垦任务为459.25公顷,挂钩类复垦规模为1240.38公顷。

至2015年底,全区已复垦建设用地为162.61公顷(全部为上级下达任务复垦),仅为规划目标的9.57%。

一是由于建设用地复垦资金需求量大、农村居民点复垦涉及村民个人利益等客观原因,复垦难度较大,复垦进度远低于规划预期;二是已实施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还未竣工验收,导致新的增减挂钩项目无法开展。

所以规划实施后期需要加强复垦工作力度,创新复垦奖励机制,切实保障建设用地复垦目标的实施。

第五节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需要

2013年12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关于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情况的汇报》提出,要依据二次调查成果数据,适时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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