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保护管理办法.docx
《成品保护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成品保护管理办法.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成品保护管理办法
成品保护管理办法(草稿)
CHEC-XSS-B-Q00
1.目的
2.
为了规范工程成品保护行为;加强材料、设备的储存、安装、验收和移交全过程半成品、成品等保护;防止已完工程产品和设备受到损坏、破坏、污染,保证建、构筑物及设备、工艺系统处于完好状态,满足创鲁班奖工程的要求。
特制定本办法。
3.适用范围
4.
本办法适用于湖北华电西塞山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工程建设中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的半成品、成品保护工作。
5.职责
6.
6.1.施工管理部为成品保护的归口管理部门。
按本办法以及相关技术文件、程序的要求合理安排交叉施工顺序、科学组织施工;审批专项成品保护措施;实施成品保护过程控制。
6.2.
6.3.质量管理部负责对本办法以及相关规定、文件(含技术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并适时提出整改要求。
6.4.
6.5.物资管理部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对设备、材料的进入、储存、仓储、保管、发放进行管理,保证设备、材料在保存期间不受损坏。
6.6.
6.7.各承包商负责制定并实施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落实成品保护责任,对施工责任区域内的己方及相关方的成品、半成品及设备进行有效保护和防护。
6.8.
7.基本原则
8.
8.1.各承包商均应建立成品保护责任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对需要进行防护的半成品、成品进行有效的防护。
8.2.
8.3.交叉施工作业区,各承包商在对己方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的同时,不得因措施不当对本施工区域内其他施工单位的成品、半成品及设备产生损坏和污染。
8.4.
8.5.已经办理中间交接的作业区域的成品保护责任由后续施工单位承担,但交工单位有检查和监督的责任。
8.6.
8.7.由于保护措施不力造成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同时要追究责任单位的管理责任。
8.8.
9.一般规定
10.
10.1.各承包商应加强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的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成品保护意识,消除因“人”或“环境”诱导而产生的意识或非意识的工程成品损坏、污染。
10.2.
10.3.各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前应进行成品保护策划,明确需要实施成品保护的建、构筑物和设备的范围,落实成品保护的责任。
单位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所承担该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成品、半成品及设备保护的明确部位以及保护要求,对成品、半成品保护做出明确规定。
需要采取防护措施的应制定专项防护措施,报华电工程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后执行。
10.4.
10.5.承包商在编制作业指导书时,应根据该单项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成品、半成品及设备保护措施内容,提出具体保护做法和要求,技术交底应包括成品保护的相关内容。
10.6.
10.7.各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加强图纸会审等技术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管理工作,施工前应调查了解地下设施及周围环境情况,必要时采取有效的保护、隔离措施;科学合理地安排交叉作业、施工顺序。
防止人为因素造成损坏成品及半成品。
10.8.
10.9.
10.10.承包商之间办理施工中间交接以及承包商在办理内部工序交接时,交接条件必须明确成品、半成品及设备保护的现状、内容和要求,并进行相互检查监督。
按照“谁接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
10.11.
10.12.
10.13.在施工质量检查、验收中,应同时检查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的保护情况。
10.14.
10.15.质量管理部对承包商的成品、半成品及设备保护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如发现成品、半成品及设备遭到污染或损坏,有权要求该单项工程立即停工,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应落实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质量管理部复查。
10.16.
10.17.对调试过程中设备的代保管,应建立相应制度,以规范设备保管、保护工作。
10.18.
10.19.月度质量考核中,将各单位成品保护的执行情况作为一项考核内容。
10.20.
11.成品保护更改的管理
12.
12.1.由于施工、设备或设计变更等因素引起的需要对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的状态进行改变(如移动、拆除已有的成品、半成品或设备等)或因为需要对已实施的保护措施进行拆除、变更的,由申请改变的单位填写《成品保护更改申请单》(见附表1),
12.2.
12.3.填写《成品保护更改申请单》时,必须注明工程项目、更改部位,更改原因,对成品、半成品及设备更改的措施及恢复方案,同时对因更改带来的对质量和观感的影响进行评估。
12.4.
12.5.报请成品保护责任单位、华电工程施工管理部、华电工程质量管理部审查,各审核单位应明确签署意见,由华电工程项目部分管领导审批。
12.6.
12.7.《成品保护更改申请单》审批后,由申请单位按照审批手续的意见实施更改和修复。
也可由申请更改的单位和成品保护责任单位协商确定更必改或修复的实施单位,修复后要重新进行验收。
12.8.
12.9.成品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申请更改单位承担。
若属设计原因引起的,按照合同规定处理。
12.10.
13.奖罚规定
14.
14.1.对成品保护措施得当、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14.2.
14.3.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当造成成品损坏的,给责任人处以500元人民币/每处罚款,同时对责任单位处以2000元人民币罚款。
14.4.
14.5.凡未办理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全即破坏他人劳动成果的,除由责任单位承担修理费用外,处以5000元人民币罚款。
14.6.
15.附件
16.
16.1.附件1《成品保护更改申请单》
16.2.
16.3.附件2《成品保护基本要求》
16.4.
16.5.附件3《专项成品保护措施》
16.6.
附件1《成品保护更改申请单》
中国华电工程西塞山项目部
成品保护更改申请单
编号: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年月日
作业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成品保护更改原因
更改项目(部位)
更改内容
更改、恢复方案
及保护措施
对质量、观感、性
能等影响的评价
责任单位意见
施工管理部
意见或要求
质量管理部意
见或要求
项目部分管领导
意见或要求
注:
1申请表提前三日填报。
2本表一式四份,申请单位二份、责任单位、华电工程各一份。
附件2:
《成品保护基本要求》
成品保护基本要求
1.设备、部件的存放和搬运保护要求
2.
2.1.露天存放的物资、器材必须离地脱空放置,不允许雨水浸泡。
重要的整套设备、转动部件、有包装箱的设备及部件,必须用防水毡布遮盖,防止日晒及风雨浸入。
2.2.
2.3.在露天存放的裸露重要部件(如汽轮机内外缸),其结合面、螺孔、管孔要涂油脂防锈。
2.4.
2.5.防尘、防潮湿、防高温部件(如电子设备、热控电气盘柜、液压件、监测仪表、计量器具、备品备件等),必须放置在仓库并妥善保管。
如厂家对保管、存放有特殊要求的,应按厂家要求办理。
2.6.
2.7.设备开箱检查后,在安装领用前,尽量保持原封状态。
2.8.
2.9.油系统的管道阀门,除锈防腐处理的管道和其它有保护要求的(如锅炉受热面、连通管、四大管道等)内表面,其孔口必须有严密的封盖保护,避免灰尘、杂物、水汽进入。
2.10.
2.11.DCS、DEH等重要热控、电气盘柜在搬运过程中应防止倾斜、碰撞并作到轻放稳放。
在未开始安装前不要及早开箱检查,避免受潮和丢失部件。
2.12.
2.13.有衬胶的化工设备,其存放与安装场地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且不受到阳光曝晒。
2.14.
2.15.发电机定子安装前应定期检查充有压力为3.5—14Kpa的干燥氮气。
发电机转子从防雨箱中取出后,应放在专用轴承架上,盖上防尘布并用2500伏兆欧表测量转子线圈电阻,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0兆欧。
2.16.
2.17.汽轮机转子到达现场后,应尽快从包装箱中取出放置到专用轴承架上,每隔二星期盘动转子1800,防止转子弯曲。
2.18.
2.19.大型油浸变压器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能有严重冲击和震动。
在安放保存期,内部充氮气0.01—0.03MPa压力。
2.20.
2.21.供保温用的外护(铝合金板、镀锌板、彩钢板)应放置于防雨、防潮气侵入的通风、干燥处并避免磕碰、变形。
2.22.
2.23.精密件、进口件、易碎件、特种电缆等应入库保管。
2.24.
2.25.有色金属、贵重材料及关键配套部件应入库保管。
2.26.
2.27.设备或部件露天放置时,应安放稳妥,避免倾覆造成设备损坏及人身伤害,严禁超高叠放。
2.28.
2.29.为防止设备倒运时变形、损坏,倒运时要保证支承点在四点以上,装运时尽量降低设备的重心,大型设备装运时用葫芦加钢丝绳保险。
2.30.
2.31.在倒运、装卸、安装重要精密设备过程中,技术人员应编写防护工艺卡,向作业人员做好防护措施的交底工作。
防止在叉、吊、装、运、卸、拖过程中被损坏。
工艺卡内容应有环境要求、防护要求、保护措施及设备所特定的其它内容;
2.32.
2.33.对不锈钢伸缩节、铜管、暖风器散热管排、织物补偿器、金属软管、不锈钢管道、电机及电动装置等应用防火材料覆盖;
2.34.
2.35.各种设备、材料按种类规格独立存放管理,材料在库房中码放整齐,并设明显标识牌。
2.36.
2.37.储存大型设备、构件、管道、管件时,其各支撑点间的距离应保证设备材料受力均匀、不变形。
2.38.
2.39.设备材料应尽量单层码放,不宜叠放,便于开箱和发放。
在叠起放置时,保证放在下面的设备材料不发生变形,且堆放稳固可靠。
金属构件的堆放高度,一般不宜超过两米。
2.40.
2.41.不锈钢设备材料与碳钢、低合金钢设备材料隔离放置。
2.42.
2.43.需封闭或半封闭保存且无法进入库内及生产车间的大型设备在设备到货后及时按保管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设备的仓储等级。
2.44.
3.建筑工程保护要求
4.
4.1.钢筋工程保护要求
4.2.
4.2.1.砼外留的钢筋由于施工需要,而不连续施工者,时间在2个月及以上需采用塑料薄膜进行缠绕封闭,确保钢筋不锈蚀,谁施工谁保护。
4.2.2.
4.3.混凝土工程保护
4.4.
4.4.1.重要混凝土基础及厂房结构柱、梁棱角,楼梯混凝土梯级棱角,应用角钢等材料贴合保护,避免交叉作业造成破坏,并依照施工进度决定是否拆除。
4.4.2.
4.4.3.因吊装(拖)等其他方面需要捆绑钢丝绳或其它物品于混凝土基础、柱、梁、板时,必须采用护角器进行边角保护。
由捆帮钢丝绳或其它物品的施工单位进行保护。
4.4.4.
4.4.5.设备基础预留孔(或螺丝盒)拆除后模板必须采用钢盖板或其它材料封堵。
4.4.6.
4.4.7.未达到混凝土强度的混凝土路面、基础、柱、梁、平台板等,采用警示牌告示。
4.4.8.
4.4.9.基础混凝土浇灌完后表面应覆盖及适当浇水进行保温、养护。
4.4.10.
4.5.装饰工程保护要求
4.6.
4.6.1.钢门窗框、铝合金门窗框、百页窗或其他门窗在安装前必须采用塑料薄膜缠绕,保证装修后不受污染。
4.6.2.
4.6.3.内装粉刷及顶棚工程粉刷前必须对设备、材料用彩条布、塑料薄膜等进行遮盖保护。
4.6.4.
4.6.5.外装饰工程根据具体情况,若因外装饰工程施工中可能污染其上道工序成果,如电缆沟盖板、管道、设备油漆、电缆沟电缆已铺设等,由外装修施工单位负责遮盖保护,或施工完毕后清理干净。
4.6.6.
4.6.7.灯具及开关安装完毕后用塑料薄膜遮盖,装饰工程完毕后拆除。
4.6.8.
4.6.9.雨水井、沟道及坑池等粉刷过程中,必须对阀门、管道进行塑料薄膜保护或即时清理,由粉刷单位完成。
4.6.10.
4.6.11.已作装饰的项目或工程,由移交接管的单位负责施工保护。
4.6.12.
4.6.13.电气、热工专业设备安装后若因内墙及顶棚装饰工程未完,必须自行采用塑料薄膜等材料搭设遮盖,对已施工完的墙面、地面必须进行保护。
4.6.14.
4.6.15.门窗开关要轻缓,不要过急、过猛。
特别是刮风天气,开启的大门要有止动措施,防止玻璃破碎。
4.6.16.
4.6.17.设备、管道开始保温装外护板时,所在场地的内墙涂料,梁柱钢结构油漆必须完工。
油漆、涂料、与外护板交叉作业时,应有经过审批的防护措施。
4.6.18.
4.6.19.装饰施工应采取自上而下的流水作业,以使建筑主体工程完工后有一定的沉降期,保证屋面防水层可以防止雨水渗漏。
4.6.20.
4.7.楼面、地墙面保护要求
4.8.
4.8.1.楼地面板、设备基础,在搭设上层手脚架前或浇筑楼面板前,必须采用彩条布等材料遮盖,脚手架必须垫支板或木料。
4.8.2.
4.8.3.墙体和楼地面开孔(槽)等,严格执行申请、审核、批准等手续,由总承包方指定原成品所属单位安排专业人员使用铣眼机等专业工具进行施工,严格禁止擅自乱开乱凿。
4.8.4.
4.8.5.屋面防水做完后应临时封闭上屋面的楼梯门或出入口。
4.8.6.
4.8.7.地面面层施工后应暂封闭,待达到上人强度并采取保护措施后再开放。
4.8.8.
4.8.9.主厂房运转层地面装饰后,人行主要通道要铺设保护地毯,机组移交生产时撤去。
消缺、检修用的工器具和拆下的设备零部件放置时,不能直接与地面、化妆板接触,必须垫上厚胶皮或木板。
有油污部件,还要铺设非纤维性塑料布,地面卫生有专人清擦。
4.8.10.
4.8.11.自然平地面、瓷砖地面,正式投运前要覆盖临时保护层。
4.8.12.
4.8.13.内外墙涂料施工时,禁止用脏手、脚鞋触摸、踩踏涂层。
下大雨时,要及时关好门窗,避免内墙涂料被雨水浸湿起皱。
4.8.14.
4.8.15.地板砖铺设完毕后自行用彩条布、地板胶等进行保护。
在地板砖上搭设架子时,必须铺垫木板或其它软性材料,由搭设部门负责保护。
4.8.16.
4.8.17.严禁在楼地板、地板砖上进行电火焊或其它敲打作业。
4.8.18.
4.8.19.各层平台临时堆放设备、材料应不超过其允许荷载,以免引起变形、损坏。
4.8.20.
4.9.烟囱工程保护要求
4.10.
4.10.1.平台提升前应及时将对拉丝杆孔堵上,并用和砼颜色基本一致的水泥砂浆抹平。
水泥砂浆要提前试配,力争和原混凝土筒壁颜色达成一致。
4.10.2.
4.10.3.对筒壁外露铁件应做防腐处理。
4.10.4.
4.10.5.烟囱到顶后拆除平台时要注意对筒壁的保护,防止平台及吊架在拆除的过程中将筒壁混凝土碰伤。
4.10.6.
4.10.7.内外平台上不得堆放过多油漆、黄油、机油等可能对筒壁造成污染的液体,防止施工人员不慎碰翻污染砼筒壁。
4.10.8.
4.10.9.选择同类工程经验丰富的施工人员来施工航空标志漆,以提高工艺质量水平,避免航空标志漆滴洒下方筒壁及其它设施。
4.10.10.
4.10.11.遇到雨、雾及四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航空标志漆施工,以防雨淋、飘落到下方筒壁造成污染。
4.10.12.
5.安装工程保护要求
6.
6.1.主要设备安装保护要求
6.2.
6.2.1.进入发电机定子内工作,必须穿上无兜隔离服及软底鞋(鞋底无掌钉)。
6.2.2.
6.2.3.汽轮机安装过程中应对平台区域进行隔离,安装围栏或拉警示带,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
6.2.4.
6.2.5.汽轮机安装过程中,在凝汽器接颈下要搭设隔离平台,防止杂物落下损坏管束并危及人身安全。
6.2.6.
6.2.7.汽缸结合面上严禁放置硬质金属物体或敲击汽缸结合面,并不得与其他部件碰撞,施工过程中必须加覆盖物保护,防止损伤结合面。
6.2.8.
6.2.9.在汽轮机安装过程中,应保护好汽缸轴承座各滑动面接缝和滑动面油槽,防止尘土或杂物进入。
微吊汽轮机轴颈拆卸下瓦时,应使用专门工具,并应仔细拆除有碍工作的热工检测元件,防止碰撞。
6.2.10.
6.2.11.轴承座的油室及油路应彻底清洗、吹干,确保其清洁、畅通、无任何杂物。
6.2.12.
6.2.13.起吊时,转子上吊索的绑扎位置应符合制造厂图纸的规定,绑扎部位应加衬垫或在起吊索具上用柔软材料包缠,禁止绑扎在轴颈上进行起吊。
6.2.14.
6.2.15.汽轮发电机组调速油系统管道施工过程中随时用塑料布将管口包好,调速部套检修完后用塑料布包好,防止杂物、灰尘等进入系统内污染油质、损坏设备。
6.2.16.
6.2.17.凝汽器钛管穿胀工作完成后,应在其上方用木板及帆布临时封闭遮挡,保护钛管不被从汽缸排汽口掉下的杂物砸伤并保持管束间清洁无杂物。
6.2.18.
6.2.19.锅炉水压试验后,充氮防腐保护部位,严禁私自开孔、割管等。
如工作需要需释放氮气,须办理限时审批手续,安装结束后及时恢复,并定期检查充氮压力,保持在0.03MPa左右。
6.2.20.
6.2.21.锅炉设备、构件吊装时,吊装人员要看好吊装路径,并作好防撞击、磕碰的预案及安全保护措施,避免对锅炉栏杆等造成损坏;吊具位置应按要求生在设备的吊点部位,采用钢丝绳捆绑吊装时,应在设备重心位置布置吊点,有防滑动措施,在钢丝绳捆绑处要用软物质衬垫;
6.2.22.
6.2.23.变压器就位后设置围栏及彩条警示带,非专业人员进入施工范围。
变压器排热风扇外罩、散热片等薄弱部分严禁碰撞。
变压器附件安装时搭设脚手架,不得在变压器本体任意攀爬。
进入变压器区域消防水管安装阶段,每天应有安装记录,焊接作业要提出申请。
变压器本体外露仪表加装保护罩。
6.2.24.
6.2.25.在主厂房内转动设备、成套装置、油站等设备就位后,应用聚乙烯材料包裹保护,或用脚手架配合纤维性聚乙烯塑料进行隔离保护。
6.2.26.
6.2.27.转动机械和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就位后,应检查保护覆盖物,零部件的防护措施,孔口密封盖的完整性。
6.2.28.
6.2.29.设备安装施工就位后的存放期间,应定期对其表面进行清洁检查并清洁,确认所有可见表面符合规定的清洁度的等级要求。
6.2.30.
6.2.31.设备安装施工就位后的检查间隔期,按各自的图纸相关技术要求确定。
在连续下雨或下大到暴雨时,应及时检查或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实物被雨水浸泡。
6.2.32.
6.2.33.对安装在有温度和湿度要求房间的设备,对房间的温度和湿度按技术要求的时间间隔进行检查、记录和及时调整,以满足有关的技术要求。
6.2.34.
6.2.35.充保护气或液体的设备安装,不得擅自将保护气体或液体放出。
必须严格按安装说明书的规定办理。
6.2.36.
6.3.管道、阀门、机械保护要求
6.4.
6.4.1.管道、阀门、机械安装完毕后应保持表面干净,检查确认内部干净无异物,盘车灵活,管口封堵后采用朔料布、彩条布或其它形式覆盖措施予以保护;
6.4.2.
6.4.3.所有安装后的大口径管道必须检查确认内部干净无杂物后,将管口封堵;
6.4.4.
6.4.5.在完成小口径管道施工的同时必须及时完成其支吊架的安装;
6.4.6.
6.4.7.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对小口径管道的保护,不得践踏或作受力点使用;
6.4.8.
6.4.9.凡能使用型钢切割机切割的小口径管道严禁用火焊切割;
6.4.10.
6.4.11.阀门、机械在安装完毕后应搭设保护棚,防止落物打坏;
6.4.12.
6.4.13.重要的阀门焊接时,阀芯必须处于全开启状态。
6.4.14.
6.4.15.不得利用管道作为起重受力点。
6.4.16.
6.5.仪表管保护要求
6.6.
6.6.1.仪表管安装前应进行检查,管路应无裂缝、凹陷、伤痕等现象。
管子应平直,内部清洁畅通。
6.6.2.
6.6.3.为有效保护仪表管在弯制时不被损坏,应严格按施工标准及工艺要求进行。
6.6.4.
6.6.5.不锈钢管现场敷设时,不得与其他金属卡环、支架直接接触,之间应加不锈钢垫片。
6.6.6.
6.6.7.仪表管穿过墙体时应加保护管或保护罩。
6.6.8.
6.6.9.敷设管路时必须考虑主设备及管道的热膨胀,并应采取膨胀弯补偿措施,以保证管路不受损伤。
6.6.10.
6.6.11.尽量采取集中布置的原则以方便隔离保护。
6.6.12.
6.6.13.仪表管敷设时尽量离开油管或热源,严禁平行布置在热表面的上部,与热源交叉时如不能保持距离,必须采取隔热措施。
6.6.14.
6.6.15.安装位置较低且处于容易受碰撞地段的仪表管,加装保护木栏或用木板覆盖隔离,并挂带有保护字样的警示牌。
6.6.16.
6.6.17.成排敷设的仪表管通过围栏、覆盖彩条布方法等进行隔离,并挂带有保护字样的警示牌。
6.6.18.
6.6.19.已敷设的仪表管应设“禁止踩踏”、“禁止碰撞”标识。
6.6.20.
6.6.21.严禁在仪表管上悬挂物体,勾挂安全带等。
6.6.22.
6.6.23.在已安装仪表管上方作业时,应主动以覆盖等方法保护仪表管避免碰撞、污染。
6.6.24.
6.7.仪表保护要求
6.8.
6.8.1.单体仪表安装前应存放于A类温控仓库,分类标识,便于检索。
6.8.2.
6.8.3.就地指示压力表存放时玻璃面朝上,并不得多个重叠存放,以免损坏玻璃表面,压力表压力接口应套有塑料套,避免尘灰杂物进入压力口引起堵塞。
温度表毛细管及温包不得受外力作用。
6.8.4.
6.8.5.变送器贮存轻拿轻放,感应部分与电子元件部分不得强行扭转,测量口应有塑料套或嵌入式胶套保护。
6.8.6.
6.8.7.盘装仪表随盘到货后,如盘上仪表需重新校验,应拆下归类存放,做好标识,以方便回装。
6.8.8.
6.8.9.计算机监视系统仪表及显示器等按厂家要求存放,不得叠压。
6.8.10.
6.8.11.仪表箱安装前存放于室内固定点,应有适当隔离,以免碰撞变形或表面划伤。
6.8.12.
6.8.13.执行机构、电动阀门、气动阀门分类摆放整齐,注意电机防潮保护,油漆表面保护,气动阀门上的气源管及压力表严禁挤压、碰撞。
6.8.14.
6.8.15.按照校验规程,所有被校验仪表校验后摆放整齐,校验记录齐全,便于检索。
6.8.16.
6.8.17.仪表领装记录清晰,去向明了,谁领用安装谁负责保护,原则上有条件安装才领用,现场未有条件安装的被校验仪表不应领出摆放于班组,防止仪表丢失。
6.8.18.
6.8.19.仪表现场安装时,螺纹对口自然,紧固作用力应施加于测量口六角螺母,不得在仪表上施加扭矩力。
6.8.20.
6.8.21.现场安装于仪表箱内的仪表,在仪表箱覆盖塑料薄膜或彩条布并挂带有保护字样的警示牌。
6.8.22.
6.8.23.安装于控制盘上的仪表,在仪表盘上覆盖塑料薄膜或彩条布并挂带有保护字样的警示牌。
6.8.24.
6.8.25.重要仪表及安装于过道容易受到碰撞的仪表加装保护木箱并挂警示牌。
6.8.26.
6.8.27.不容易人为触及的仪表覆盖塑料薄膜或纸盒并经常巡查保护情况。
6.8.28.
6.9.电气盘柜保护要求
6.10.
6.10.1.DCS机柜的安装环境温度要求控制在0—30℃以内,或厂家说明书要求范围内,超出要求时,应投用空调以保证达到规定要求的温度。
6.10.2.
6.10.3.电子设备间、高压开关室、直流配电间等在建筑、装饰施工结束前,不得进盘柜。
电气、电子设备间设备安装就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