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测绘技术要求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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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测绘技术要求内容
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稍加改造)项目测绘技术要求
(修订)
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
二O一二年十月
1、目的和意义
为规、统一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稍加改造)测绘工作,依据测绘法律法规与国土资源部相关规定,结合市地形特点以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稍加改造)测绘成果的用途与生产流程,制定本技术要求。
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稍加改造)测绘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的规定。
2、适用围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市辖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稍加改造)项目测绘成果的生产与质量评定。
3、引用的技术标准
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要求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要求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技术要求;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发的文件以最新的为准。
《城市测量规》(CJJ/T8-2011);
《工程测量规》(GB50026-2007);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GB/T12898-2009);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GB/T18314-2009)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RTK)测量技术规》(CH/T2009-2010)
《1:
500、1:
1000、1:
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200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TD/T1012-2000)
《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1001)
《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1004-2005)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
《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规土地开发整理测绘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5]458号)。
4、基本技术要求
4.1坐标系统
平面采用1980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4.2电子成果数据格式
A.图件格式:
所有提交的图件为AUTOCAD数据格式文件(“*.dwg”)。
B.技术报告等文字资料:
为Word文档(“*.doc”)
C.面积统计表格:
为Excel文档(“*.xls”)
4.3地形图测图要求
地形图测图要求参照《1:
500、1:
1000、1:
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2007)、《城市测量规》(CJJ/T8-2011)以与本技术要求中列出的条款。
4.4土地分类
土地分类应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的土地分类划分统计。
4.5打印与装订要求
1:
500比例尺测绘:
技术设计书、报告、各类独立的数据表册、打印按A4纸规格;地形图按1:
500比例尺打印,控制展点图可按自由比例打印(其图上注记大小不得小于图上2MM),同一项目的地形图装订不应出现两种规格。
4.6测距要求
全站仪测图的最大测距长度:
比例尺
最大测距长度(m)
地物点
地形点
1:
500
160
300
5、1:
500比例尺前期测量
5.1准备工作
5.1.1资料收集
收集项目区的基础控制点成果、项目区原有1:
2000竣工图件与相关资料,最新的1:
1万正射影像图和最新监测影像资料等。
5.1.2测区踏勘
进场测绘前,应进行测区实地踏勘,结合原有1:
2000项目竣工图了解测区的地形、地貌等基本情况,确定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与其他工程的1:
500地形图测绘围。
收集项目区基础控制点资料。
5.1.3技术设计
根据《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1004-2005的规定,针对项目区实际要求与收集资料情况确定作业流程与作业方法。
5.1.4控制测量
对收集到的项目区基础控制点资料进行实地踏勘检查分析,满足起算点要求时充分加以利用,尽量采用新的测绘技术与测绘方法,如CORS(连续运行参考站)与RTK(载波相位动态实时差分)等进行图根加密控制点测量,控制测量的平面系统和高程系统平差精度要求应满足《城市测量规》(CJJ/T8-2011)的相关要求;当采用GPS或者RTK测量时,应按《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GB/T18314-2009)和《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RTK)测量技术规》(CH/T2009-2010)的相关要求进行控制测量。
当进行几何水准测量时应按照《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GBT12898-2009)执行。
5.1.4.1基本要求
控制网起算数据的来源应明确,发展等级应符合技术规程规定,精度应达到相应等级的各项技术参数,控制点密度应满足测图比例尺、相应测图方法的相关要求。
5.1.4.2提供的资料
控制网观测数据、平差资料、展点图、起算点成果、控制点成果表、点之记(或点位说明)、平差精度表。
5.1.4.3平面控制网布设
1)、GPS控制测量作业的基本技术要求
等 级
四等
一级
二级
接收机类型
双频或单频
双频或单频
双频或单频
仪器标称精度
10mm+5ppm
10mm+5ppm
10mm+5ppm
观测量
载波相位
载波相位
载波相位
卫星高度角(°)
静态
≥15
≥15
≥15
快速静态
—
≥15
≥15
有效观测卫星数
静态
≥4
≥4
≥4
快速静态
—
≥5
≥5
观测时段长度(min)
静态
≥45
≥30
≥30
快速静态
—
≥15
≥15
数据采样间隔(s)
静态
10~30
10~30
10~30
快速静态
—
5~15
5~15
点位几何图形强度因子(PDOP)
≤6
≤8
≤8
注:
当采用双频接收机进行快速静态测量时,观测时段长度可缩短为10min。
2)、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导线长度(km)
平均边长(km)
测角中误差(″)
测距中误差(mm)
测距相对中误差
测回数
方位角闭合差(″)
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
1″级仪器
2″级仪器
6″级仪器
四等
9
1.5
2.5
18
1/80000
4
6
—
5
≤1/35000
一级
4
0.5
5
15
1/30000
—
2
4
10
≤1/15000
二级
2.4
0.25
8
15
1/14000
—
1
3
16
≤1/10000
三级
1.2
0.1
12
15
1/7000
—
1
2
24
≤1/5000
注:
1表中n为测站数;
2当测区测图的最大比例尺为1:
1000时,一、二、三级导线的平均边长与总长可适当放长,但最大长度不应大于表中规定长度的2倍;
3 测角的1″、2″、6″级仪器分别包括全站仪、电子经纬仪和光学经纬仪,在本规的后续引用中均采用此形式。
3)、水平角方向观测法的技术要求
等级
仪器型号
光学测微器两次重合读数之差(″)
半测回归零差(″)
一测回2C互差(″)
同一方向值各测回较差(″)
四等与以上
1″级仪器
1
6
9
6
2″级仪器
3
8
13
9
一级与以下
2″级仪器
—
12
18
12
6″级仪器
—
18
—
24
注:
1 全站仪、电子经纬仪水平角观测时不受光学测微器两次重合读数之差指标的限制;
2当观测方向的垂直角超过±3°的围时,该方向2C互差可按相邻测回同方向进行比较,其值应满足表中一测回2C互差的限值。
4)、测距的主要技术要求
平面控制网等级
仪器型号
观测次数
总测回数
一测回读数较差(mm)
单程各测回较差(mm)
往返较差
(mm)
往
返
四等
≤5mm级仪器
1
1
4
≤5
≤7
≤
≤10mm级仪器
6
≤10
≤15
一级
≤10mm级仪器
1
─
2
≤10
≤15
─
二、三级
≤10mm级仪器
1
─
1
≤10
≤15
注:
1测距的5mm级仪器和10mm级仪器,是指当测距长度为1km时,仪器的标称精度
分别为5mm和10mm的电磁波测距仪器(
)。
在本规的后续引用中均采用此形式;
2测回是指照准目标一次,读数2~4次的过程;
3根据具体情况,边长测距可采取不同时间段测量代替往返观测;
4计算测距往返较差的限差时,a、b分别为相应等级所使用仪器标称的固定误差和比例误差。
5.1.4.4高程控制网布设
1)、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mm)
路线长度(km)
水准仪型号
水准尺
观测次数
往返较差、附合或
环线闭合差
与已知点联测
附合或环线
平地(mm)
山地(mm)
三等
6
≤50
因瓦
往返各一次
往一次
双面
往返各一次
四等
10
≤16
双面
往返各一次
往一次
五等
15
-
单面
往返各一次
往一次
-
注:
1结点之间或结点与高级点之间,其路线的长度,不应大于表中规定的0.7倍;
2L为往返测段,附合或环线的水准路线长度(km);n为测站数;
3数字水准仪测量的技术要求和同等级的光学水准仪相同。
2)、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级
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mm)
边长(km)
观测次数
对向观测高差较差(mm)
附合或环形闭合差(mm)
四等
10
≤1
对向观测
五等
15
≤1
对向观测
注:
1D为电磁波测距边长度(km);
2起讫点的精度等级,四等应起迄于不低于三等水准的高程点上,五等应起迄于不低于四等的高程点上;
3线路长度不应超过相应等级水准路线的总长度。
等级
垂直角观测
边长测量
仪器精度
测回数
指标差较差(″)
测回较差(″)
仪器精度
观测次数
四等
2″级
3
≤7″
≤7″
≤10mm级仪器
往返各一次
五等
2″级
2
≤10″
≤10″
≤10mm级仪器
往一次
5.1.4.5GPSRTK测量
当测区已有的基础控制点能满足本项目平面和高程起算点时,可采用GPSRTK测量方式,可进行图根点控制测量。
应满足下表要求:
等级
距离要求(km)
测回数
观测时间
精度要求
测回差限差
五等平面控制
≤4
≥2
≥30sec
平面:
图上O.05mm
高程:
h/16
平面:
图上O.1mm。
高程:
h/8
图根级控制
测量
≤4
≥2
≥30sec
平面:
图上O.1mm
高程:
h/lO
平面:
图上0.2mm
高程:
h/5
测站点或
像控点
≤6
≥2
≥30sec
平面:
图上0.2mm
高程:
h/6
平面:
图上0.4mm
高程:
h/3
碎部测量
≤6
≥1
≥默认
平面:
图上0.5mm
高程:
h/4
平面:
图上1.Omm
高程:
h/2
注:
一测回定义:
在测点上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测量后,将仪器离开测点2m外,再回到测点进行下一测回的测量。
5.1.4.6图根点密度
按常规成图时,平坦开阔地区图根点密度(点/km2):
测图比例尺
1:
500
图根点密度
150
按数字化成图时,平坦开阔地区图根点密度(点/km2):
测图比例尺
1:
500
图根点密度
64
所有加密控制点应以满足测图要求为宜。
5.2地形图测量技术要求
作业前各作业员应对相应的规、图式与本项目设计书认真学习,细心领会,熟练掌握,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成图质量。
A.针对不同的工程与地貌类型测绘的围按如下要求:
i新修乡村道路(通常说的大路)以与通行小型农用机(车)的道路(1米<宽度<3米),应以其中心两边外延6米测绘。
ii新修田间道(宽度≥3米)田间道按其中心线两边外延12米测绘(即测绘24米宽的带状图),新修的田间道两端点需外延12米测绘;
iii新修的排水沟、防洪沟、灌溉渠等工程,单线工程沿其中心线外延3米测绘,双线工程沿其中心线外延6米测绘,应标注入水口和出水口的高程。
iv土地平整工程以其圈定围线外沿6米测绘。
v需维修的山坪塘沿其塘坎外延6米测绘。
vi在原有工程基础上进行的加固、维修的工程可不测,土石方移动量较大的地段必须进行测绘。
B.高程注记至厘米,高程密度基本上满足3.0厘米一个高程注记点。
并同时注意以下几种情况的高程注记。
i独立地物应注记高程,各类坎子要注记两端坎头的高程和坎中间点的上下高程。
ii道路交叉口、涵洞(应测注比高)一般均应注记高程。
iii山脊与地形急剧变化处和特殊地貌应注记高程。
iv山顶制高点、鞍部的高程应全部注记。
C.电杆不区分建筑材料、断面形状,用通讯、电力、高压相应的符号表示。
电杆、电线架、电线塔(铁塔)按实地位置表示。
D.地下光缆有标志的、高压架空线,按实地走向测,电缆标按实地位置表示,一般不取舍。
E.陡坎测绘
i当修建正规而明显的坡、坎比高小于0.5m,图上长度短于10mm的可不表示。
ii陡坎、斜坡的源头,要从坎头开始测绘。
斜坡底线的高程应测注,坡脚用地类界表示,斜坡面不绘植被符号。
iii以陡坎,斜坡构成的花台,应加陡坎,斜坡符号表示。
F.旱地的零星果树(果树未成林),仍以旱地表示。
G.单线道路应注记路面材料与宽度。
H.单线水沟应注记材料与宽度、深度、流向。
I.双线道路边线与房屋、围墙等高出地面的建筑物重合时,可以建筑物边线代替路边线,道路与建筑物的接头处应间隔0.2mm。
公路、街道注记道路名称。
贯通测区附近的道路,实测道路,注记路面材料。
J.各级公路应表示行车道宽度、路肩宽度。
路肩宽度图上大于1mm时依比例尺表示,小于1mm时用1mm表示。
K.堤高0.5m以上的堤一般应表示;堤顶宽度在图上大于1mm的依比例尺表示;堤坡的投影宽度在图上大于1mm的用依比例尺长短线表示,小于1mm的均用0.5mm短线表示;堤上地物按相应符号表示。
连接公路的,堤作为路堤表示;连接机耕路和乡村路时,路表示至堤端;依比例尺表示的堤应标注堤顶高程,一般每隔10cm~15cm标注一点。
堤高大于2m时,应标注比高。
L.测绘1:
500地形图的田间道同时沿中心测绘纵断面图;根据设计需要全部或部分测绘横断面图(主要是地形坡度变换较大或频繁地段)。
M.主要排洪沟或截流沟需沿中心线测绘纵断面图。
N.坡改梯区域要注意区分出土质和石质坎;最好能将权属界线(社/组、权利人承包界)上图,便于后期权属调整;
O.山坪塘测绘除按常规1:
500测绘外,应测绘其水位高程、标注水位施测时期,有条件的根据当地知情人测绘出塘底的最低点高程;溢洪道长度、高度、宽度,龙洞的长度、孔径尺寸以与龙洞距塘顶、水面的垂直距离;坝体材质等。
P.测区沿主要道路(生产路、田间道)、排洪沟、坡改梯区域应埋设固定点位的控制点(至少三个,且两两通视),并注意避开后期施工区域以免破坏。
Q.田间道、主要排洪沟与其他地物空间交叉时,应特别注意表示交叉处的微观地形,如涵洞等。
地形图测绘的其它容与取舍原则、地形图表示方法按《1:
500、1:
1000、1:
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2007)和《城市测量规》(CJJ/T8-2011)对1:
500数字地形图的有关要求执行。
5.31:
500与1:
2000图件资料对接方式
当1:
500修补测地形图与原有1:
2000竣工图存在位置、地形、地貌不一致时,按如下方式进行处理:
A.若1:
500修补测地形图整体位置与原有1:
2000竣工图上的相应位置偏差较大,则需在核对两种比例尺地形图的相应控制起算点是否存在选取错误、坐标系统或投影参数不一致等情况后进行改正;
B.若1:
500修补测地形图与原有1:
2000竣工图的地形、地貌由于精度差异或地形变化等原因导致不一致时,应以1:
500修补测地形图为准。
5.4测绘技术总结
A.测绘技术总结的文本格式(字体、字号、段落格式、图表样式、标题分级等)参照《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1001,统一规,排版合理,条理清晰。
B.测绘技术总结封面应详细说明项目名称;注明技术总结、测绘单位名称、测绘时间另加盖测绘单位印章;
C.自检验收表格说明,其主要容包括第一检查人员、第二检查人员、部门自检人员、部门自检意见、职能检查部门检查人员、职能检查部门意见;
D.扉页格式:
加注承当单位、负责人、测算单位、编写人员、校对人员、审核人员;目录格式:
包含目录、容、附件等,其中容对各级标题进行并加注对应页码;
E.主要容:
技术总结文字成果说明准确、文本格式(字体、字号、段落格式、图表样式、标题分级等)统一规,排版合理,条理清晰。
项目概述:
基本地形、地貌、水系、交通等;
技术依据:
技术设计书中实际引用的标准;
已有测绘资料的利用说明、平面坐标系与高程系采用说明;平面控制测量情况说明、高程控制测量情况说明以与使用仪器和平差软件说明。
测图比例尺;
地形图测量方法、仪器使用情况;
检查验收、成果质量目标、提交资料清单等。
6、成果资料提交
提交的成果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容(下面资料除电子光盘外均应加盖提供单位的鲜章):
A.1:
500修补测地形图;
B.项目测绘技术设计书;
C.项目测绘技术总结;
D.控制展点缩略图(示意图);
E.外业测绘控制点资料数据表格(图根点数据表格)
F.文字资料与图件资料的数据光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