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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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湘政职办〔2010〕1号
关于2010年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
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有关厅局(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湘宣字〔2002〕32号文件和湘职改〔2005〕3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做好2010年我省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省企事业单位申报中级以上专业职务的政工人员。
二、考试内容
专业知识考试的科目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中国近现代史》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知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主要考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
《中国近现代史》主要考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党的十七大期间的历史知识。
《思想政治工作基本知识》主要考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特别是近年来中央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指示精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及时事政策。
为了便于广大政工人员把握复习范围和重点,除时事政策外,今年考试内容原则上不超过党的十七大精神、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湖南省政工专业职务考试复习资料范围。
三、考试地点
原则上每个市州设立一个考区,省委党校设立一个考区,省直在长企事业单位人员参加省委党校考区的考试,其他单位人员均参加所在市州考区的考试。
四、考试步骤
考试工作按如下步骤进行:
1、报名。
3月15日至4月14日,参考人员由单位汇总后到所在厅局和市州报名;4月15日至4月28日,省直厅局(单位)和各市州政工职评办汇总后到省政工职评办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各市州政工职评办向报考人员核发准考证,并按准考证编号顺序填好《报名汇总表》(1式2份)和《试卷预订交接单》,于4月28日前报省政工职评办。
省直有关厅局(单位)到省政工职评办领取准考证。
2、命题。
考试由有关专家、教授命题,题型包括填空、选择、问答、论述和案例分析,旨在考察政工人员掌握基本理论的程度,实际运用理论的水平及分析处理实践问题的能力。
高中级专业职务考试使用同一套试卷,但所答题目要求不同。
3、考试。
考试时间全省统一定为2010年5月15日和5月16日(星期六和星期天),5月15日上午9:
00—11:
00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下午3:
00—5:
00考《中国近现代史》;5月16日上午9:
00—11:
00考《思想政治工作基本知识》。
每个考区根据报考人数设置若干个考场,每个考场为30人,考生单行单坐,保持距离,座位左上角贴好考号。
每个考场门前要有考场和考号的明显标志。
考前要对考场设置进行检查。
每个考区由省政工职评办派专人巡考,每个考场由各市州安排两人监考。
监考人员一律要求佩戴监考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开启和收发、密封试卷,监督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发现违纪现象及时制止,重要问题报告巡考员研究处理。
试卷要注意保密、保管,不得泄密或遗失。
为安全起见,各考区要在5月12日—13日内派专人专车到省政工职评办领回试卷,交保密室保管。
试卷分袋装好,原则上一个考场只安排一袋试卷。
考试结束后于5月16日或17日派专人专车将试卷送省政工职评办。
4、阅卷。
省政工职评办于考试结束后组织专家、教授评阅试卷。
阅卷期间不接待单位和个人查分。
试卷集中保留两个月,逾期销毁。
5、成绩通知。
省政工职评办于6月上旬将考试成绩通知各市州和省直有关厅局(单位),6月中旬以前考试成绩要通知到每位考生。
各科考试成绩合格者,本年度开始5年内申报相应档次专业职务成绩有效。
五、考试收费
各市州、省直有关厅局(单位)政工职评办在组织报名时,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考试费用,即按每人15元收取报名手续费,每人每科30元收取考务费(三科共90元)。
其中,各市州政工职评办按报考人员每人10元的标准向省政工职评办交纳报名手续费,按每人每科15元的标准向省政工职评办交纳考务费。
上述费用用于命题、制卷、印刷、巡考、租场、管理、阅卷、发证等项目支出。
六、组织领导
各级政工职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考务工作的领导,周密部署,严格要求。
各级政工职评办要本着对领导小组和政工人员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杜绝考试中违纪、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附件一:
考试报名表
附件二:
考试报名汇总表
附件三:
准考证
附件四:
考场规则
附件五:
试卷预订交接单
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
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2月20日
主题词:
政工专业职务考试通知
报:
全国政工职评办公室
发:
各市州、省直有关厅局(单位)政工职评办公室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办公室2010年2月20日印发
共印150份
附件一:
湖南省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
专业知识考试报名表
市州或厅局(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贴
照
片
处
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
身份
证号
参加工作年月
现任专
业职务
申报政工专业职务
工作单位及职务
单位性质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邮政编码
单
位
意
见
(单位盖章)年月日
备注
准考证编号
所在考点考场
注:
此表由各地印制
附件二:
湖南省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考试报名汇总表
市州或厅局(单位)
序
号
准
考
证
号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参加
工作
时间
申
报
职
级
工作单位
考试成绩
所属
市州
或厅
局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
中国
近现代史
思想政治工作基本知识
说明:
1、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2、此表于4月28日以前报省政工职评办;
3、此表由各地印制。
附件三:
湖南省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
专业知识考试准考证
考号
姓名性别
工作单位
报考职级
贴照片后
由市、州
职评部门
盖章有效
考试时间与科目:
5月15日上午9:
00—11:
00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下午3:
00—5:
00考《中国近现代史》;5月16日上午9:
00—11:
00考《思想政治工作基本知识》。
考区考点考场
…
装
订
线
准
考
证
存
根
照
片
考号
姓名性别
工作单位
报考职级
邮编
说明:
1、准考证背面印考场规则;
2、此证由各地负责印制。
附件四:
考场规则
1、考生在开考前15分钟持准考证进入考场。
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座位左上角,并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工作证以备查对。
2、未带准考证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一律不得入场。
3、考生除携带钢笔、圆珠笔和橡皮擦外,所带其它物品一律放在考场“什物存放处”。
考桌上不得有考生自带的书籍和纸张。
4、考生接到试卷后,先检查试卷与本场考试科目是否相符,页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再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所在单位、姓名和准考证号码,必须写全称。
不得在试卷其它地方作任何标记。
5、开考铃声响后才能答题,开考后3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
6、考生必须用蓝、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
不能用其它颜色墨水或铅笔书写。
答案写在草稿纸上无效。
7、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如试题字迹不清或试卷分发错误,可举手询问。
监考人员应当众解答,但不得涉及题意,不得与考生私下交谈。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
场内禁止吸烟,手机必须关闭,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许传送文具和其它任何物品;严禁偷看他人答卷。
不许中途离开考场,非要离开不可的,必须先交卷,再离开,且不得再入考场续考。
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9、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翻放在考桌上,在监考人员统一指挥下,依次离开考场。
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0、除本考点监考人员、巡考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附件五:
湖南省企事业单位政工人员专业知识
考试试卷预订交接单
订卷单位(盖章)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科目
项目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
中国
近现代史
思想政治工作基本知识
合计
参考人数
考场数
试
卷
袋
数
30份
10份
5份
发卷
时间
发卷单位
发卷人
月日
领卷单位
领卷人
收卷
时间
交卷单位
交卷人
月日
收卷单位
收卷人
备注
考点数个
考场数个
说明:
1、每个考场原则上预订一袋试卷;
2、此表一式2份,1份自留,1份于4月下旬填报省政工职评办;
3、领卷时间:
5月12日至5月13日;收卷时间:
5月16或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