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施工组织总设计4安全环境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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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施工组织总设计4安全环境部分
第八章安全保证措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条例,结合深圳湾公路大桥各单位工程的具体作业项目和施工特点,严格执行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
严格遵守航道、港监、海事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切实执行保证航行安全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并保证施工安全,严格防止污染水域,严格执行各项环报措施。
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和保证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8.1.施工安全目标
严格贯彻执行合同条款的规定,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
施工安全目标为:
杜绝因工亡人事故,避免重伤,因工受伤率控制在0.5‰以下。
8.2.本项工程作业活动所涉及风险程度的评估
我们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由于涉及到许多部门:
深港双方的边境管理、港务监督、河(航)道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城建监察管理等部门,如果在施工中有稍微的疏忽大意,就有可能造成很大、很坏、很严重的影响。
我们同时充分认识到工程有诸多的不安全因素,施工作业过程中将变被动为主动,克服不安全因素,严格、周密、谨慎地加以正确地引导、协调和处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实现既定的安全目标。
8.3.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针对本标段的安全生产评估状况,本着“抓生产必须抓安全,以安全促生产”的指导思想。
按照“五项”(综合治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一票否决权、从严治理、标准化管理)原则,建立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保证体系见附图-24。
8.3.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严格按照规范条款的要求,组建本标段工程工地安全部等安全管理部门,聘用合格的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和配备完善的施工安全设施,严格遵循施工安全作业程序。
施工安全组织机构见附图-25。
8.3.2.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为实现既定的安全目标,制订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与完善。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施工合同、安全教育与训练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资讯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安全设施及其管理制度、安全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8.4.员工训练
8.4.1.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训练目标是: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与训练,让所有参建员工能够掌握和提高安全知识,并达到增强全员安全意识的目的,提高全体参建员工安全生产素质。
一般安全教育与培训、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训练、工具使用训练。
8.4.2.安全上岗证
所有参建员工均持证上岗,按施工人员的2%~4%配备专职的安全员;特殊工种(电工、起重工、电焊工、车船驾驶员、潜水工)进行专业培训,在安全教育测试合格后,并持有专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合格证上岗。
8.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8.5.1.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针对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方法、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配电设施以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开工前编制,经过审批后实施。
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2)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的实施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实行验收制度。
(3)技术负责人、安全技术人员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问题。
(4)各级安全部门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地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
8.5.2.施工现场及临时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8.5.2.1.施工现场
为保障所有在现场的工作人员安全,采取有效的保证措施:
(1)施工现场以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为原则,符合防洪防汛、防火、防雷、防台等安全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2)单项工程开工前,根据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时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规程。
(3)施工现场内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防火、防洪、防风及防雷击等安全设施完备。
(4)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配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备,所有施工人员都要求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5)现场运输道路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特殊、危险地段设醒目的标志,必要时由专人指挥交通,夜间设有灯光照明设施。
(6)施工现场内各种材料分类码放整齐稳固,拆除的模板、钢管及其它废旧物品及时清理,以保持现场的整洁有序。
(7)桥梁施工前,对施工现场、机具安全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钻孔桩作业区设置明显的标志,桥墩进行高层施工时,布设安全网。
(8)由于引5、引6、引7、引8#墩位于深圳湾海底两条高压电缆附近,施工前精确探明电缆的具体位置,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制定相关施工方案及保护措施,严禁施工船只随处抛锚。
(9)高处露天作业时、吊装及大型构件起重作业时,根据作业高度和现场风力大小、对作业的影响程度,制定适于施工的风力标准。
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时,停止作业上述施工。
并由合格的指挥人员指挥,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10)对于深圳湾海湾航道上的非通航孔桥的下部构造工程,施工前与当地港航监督部门联系,制定有关通航、作业安全事宜。
船舶运输遵守深圳有关水上作业和交通运输的规定。
(11)定期对施工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施工安全用具及设备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12)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原有交通的正常运行和维持沿线村镇的居民饮水、农田灌溉、生产生活用电及通讯等管线的正常使用。
(13)提供和维护抗风缆绳和水面作业船上的一切通航标志以及标志上的照明和信号。
(14)保持在所有作业船上进行目视和无线电警戒。
8.5.2.2.临时电力及照明线路
工地内的电线按标准架设,露天设置的闸刀开关装在专用配电箱里。
生活区室内照明线路用瓷夹固定,电线接头牢固,并用绝缘胶布包扎。
电器设备的传动轮、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安设防护罩。
8.5.2.3.电器设备安全操作保证措施
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止误触带电体、防止漏电、实行安全电压“三项技术措施。
(1)施工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按“一机一闸一漏保”防护。
(2)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均设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
(3)对从事电焊工作的人员加强安全教育。
各类电焊机的机壳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
施工中若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采取救护措施。
8.5.3.行车安全保证措施
(1)车辆运输坚持合理安排运输计划,合理安排车辆,合理安排装卸。
定人、定车、定任务、定行车路线、定物资类别。
(2)坚持日常检查、途中检查、修理保养质量检查、安全检查制度。
(3)搞好配件管理,确保正常供应。
做好各种工程车辆的检修与维护、消除事故隐患,不使用带病设备。
(4)施工时,指派专人负责各种机械设备安全作业范围监督、检查,杜绝伤人事故的发生。
第九章环境保证措施
9.1.对环境保护的理解与认识
我们认识到深圳湾公路大桥施工的特殊性,其施工区域位于深圳市西南侧,西北岸为深圳市南山区的蛇口工业区,东北部为深圳市新兴发展区和文化旅游区,东南部为香港新界的元郎和屯门区。
此处施工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高度的环境敏感性和影响。
大桥建设中,如不对施工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进行控制,将会该湾内带来新的污染,同时由于增加了水中桥墩,如不采取合理的控制措施,将会降低湾内的纳潮量,降低水体交换能力,加快湾内的淤积。
因此,大桥建设中从基础方案实施、墩身施工外形、施工组织设计等多方面全面考虑环保要求,采取必要的工程控制措施并建立环境监测保护系统将不利影响减到最小。
由此我们深刻意识到深港两地政府和广大市民对深圳湾环境保护的高度关注。
深圳湾公路大桥施工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污水污泥废弃物料:
包括对钻孔桩泥浆的处理以及污水、废弃物料的排放等。
(2)施工噪声:
主要来自施工动力机械设备的运作及船只、车辆运输等过程。
(3)施工区域的海洋和海岸环境。
9.2.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
熟悉和遵守环境保护法,并切实执行技术规范900章和其他章节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规定。
为保证环保措施的顺利实施,及时掌握现场情况,我们拟建立工地环保管理机构(环保小组)。
对全体施工人员树立环保意识,确保在整个施工过程期间不发生环保违例现象,做到规范作业,文明施工。
项目经理部配备一名项目副经理专门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相应的环保责任制,并与经济效益挂钩。
了解收集各种环保信息和数据,经常加强与当地环保监测部门的联系,各部门积极协作,确保环保措施在工程实施期间得到全面的落实和完善。
环保管理机构附图-26。
9.3.环保措施
针对本工地工程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各种环境污染,我们将采用“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进行环境保护。
9.3.1.水质污染控制措施
与本工程有关的水质污染源主要有:
施工废泥浆污染,混凝土等掉落物对水质的污染,生活废水排放等。
9.3.1.1.废泥浆污染控制措施
对钻孔灌注桩施工时的废弃泥浆和钻渣进行妥善处理,不向海域排放。
在施工过程中,用泥浆运输船船将泥浆运至指定场地,对使用过的性质有变化的泥浆尽量对其调整从而改善性能,以提高泥浆的重复使用率,减少总泥浆量和减低废浆量。
完工后多余的泥浆含泥量和PH值超过排放标准的废浆不能直接排入深圳湾,经过一系列物理、化学的方式处理后排放。
9.3.1.2.混凝土等掉落物污染控制措施
运输船只在运输过程中用盖布覆盖防护好,不得溢出,防止泥土流入湾中。
禁止作业船只、发电机等机械的燃油泄漏,并加强管理,不得向深圳湾排放废水。
生活污水中有机物含量较高、肥效高,一般不含有毒物质,但是含有致病菌和悬浮物。
根据规范要求,我们将进行处理。
严禁向湾中投放杂物、垃圾、排放废水、废油。
9.3.2.环保采取的技术措施
9.3.2.1.墩身表面涂装
墩身位于平均潮位以上部分的外表面进行涂装,涂装分两阶段完成,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表面涂两遍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增加混凝土致密性,用量1kg/m2,材料品质符合GB18445-2001标准要求,施工要求遵照产品指南;在所有混凝土结构施工完成后,全桥混凝土结构外表面统一涂环氧耐磨漆复合涂层,使大桥外观美观一致;
9.3.2.2.钢护筒处理
钢护筒作为桩的表面防腐措施,施工完成后不拔除,有利环保。
9.3.3.噪声污染控制
对于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施工噪音,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并依据《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间隙安排高噪声的工作。
对距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除取得防护耳塞或头盔等有效措施外,还适当缩短其劳动时间。
同时,要注意对机械的经常性的保养,尽量使其噪声降低到最低水平。
为保护施工现场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对居民150m以内施工现场,施工时间应加以控制。
9.3.3.1.科学组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
科学安排施工计划,使动力机械设备的使用均匀地分布在限定的工期和施工场地上,尽量避免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动力机械设备。
9.3.3.2.采用低噪高效设备
固定的机械和运动机械通过安装消声管和隔离机器的振动部件来降低噪声。
维持动力机械良好的运行状态,一切动力机械设备均适时维修,避免维修不良的设备因松动部件震动或降低噪声部件的损坏而产生很强的噪声。
航运船只采用低声级、指向性强的喇叭,以灯光取代喇叭,尽量减少鸣笛次数。
9.3.3.3.生活垃圾处理
严禁职工随地乱扔废物,定期打扫环境卫生,灭蝇灭蚊,严禁在工地焚烧残物及其它废料,生活区内的垃圾一律用塑料袋扎紧闭严,并集中堆放,定期清理。
9.3.4.生态环境保护
减少对施工环境周围野生动物的滋扰,合理安排鸟类迁徙期的施工作业。
工地办公室、设备存放地点、车辆和船舶停泊地点、物料的堆放、油料和化学品的储存均设置在远离等敏感点以外的区域。
9.3.5.污染土弃置处理的环境保护
对施工车辆运行和运输产生的扬尘,采取措施减轻施工现场的大气污染,保护人民健康。
施工通道等经常进行洒水处理。
加强弃土运输船只管理,船只不得向深圳湾排放废水。
在废物堆放场周围修建排水沟收集雨水,经沉淀达到深圳“雨水水质控制标准”后方可排放,以防止地表泾流将泥沙带入深圳湾或其他地方造成污染。
9.3.6.生活区的安全和健康保护措施
(1)施工营地的建设符合防火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如各种类型的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铲、储水池、消防砂等,器材放置地区配有使用方法说明和示意图。
(2)食堂工作人员在体检合格并持有健康证后上岗,员工食堂清洁、卫生,生、熟食物制品分开放置,饮用水水池和水管妥善管理。
(3)根据员工数量在生活区设置浴室,并能够保证员工自身的清洁,浴室派专人管理。
第十章突发事件的处理
本项目工程突发事件包括:
地震、海啸、龙卷风、及其他自然灾害,雷电、火灾、爆炸,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的坠落,战争、征用、罢工、暴乱、骚乱等,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非典”等传染性疾病。
为此,我们专门成立“突发事件”防治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主要负责“突发事件”等的防治工作,并制定如下防范措施和处理方案:
10.1.暴雨、海啸、龙卷风、台风、地震及恶劣天气防护措施
(1)成立抢险救援小组,定期进行针对性训练,随时听候调遣。
(2)在汛期来临前做好防洪、防台、抗汛的应急预防方案,包括组织、人员、机械、交通、通讯、疏散、物资器材、抢险、医疗与急救、灾后恢复等方面的内容。
(3)汛期坚持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指派专人负责收听、记录深港两地的天气预报、台风警报、每日潮水位等信息,并及时进行综合分析,做出防汛安排和部署。
(4)汛期来临前,对工地所有用电线路、设备、用电器材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清理和疏通施工区与生活区内的排水系统。
(5)洪水来临前,将施工机械撤离到安全地方;将各种建筑材料集中堆码并进行有效维护。
(6)台风来临前,对工棚和较高设施进行加固,系好缆风绳。
(7)汛期防洪严格服从抗洪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并服从深圳市“三防办”的统一调度和指挥,以保证工程和施工环境的安全。
(8)洪水期间,工地医疗急救组保持一级动员状态,随时准备参加医疗急救工作。
(9)在气温超过35℃时,对作息时间进行适当调整,避开高温爆晒时间,并向员工发放防暑降温用品。
(10)台风洪水过后,对发生险情地段及时进行修复、加固,做好善后工作,尽快恢复生产。
(11)施工辅助设施,临建工程等为防地震做到小震不坏,大震不倒。
10.2.“非典”等传染性疾病的防治措施
鉴于非典型肺炎疫情等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
我们根据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精神,采取严厉和科学的方法,以避免施人员遭受“非典”的侵袭。
为此,我们就施工期间“非典”防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针对“非典”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小组成员主要负责“非典”等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切实要“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并制定如下防范措施和硬性规定:
(1)我单位施工队驻地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场前组织体检,严禁外部闲杂人员出入及内部人员随意外出。
(2)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自觉和带头遵守深圳市政府的各项有关“非典”防治规定,坚守工作岗位,各守其职。
项目经理部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防治“非典”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制定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解决与“非典”防治有关的各种问题。
(3)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控制职工外出、出差,上层机关人员不到或尽量少到工地现场,减少流动等。
(4)项目经理部有关领导和保安在门卫轮流值班,及时处理各种情况和突发事件,监督门卫做好车辆、人员出入的验证、登记、体检等工作,坚决杜绝闲杂人员出入。
出入项目部的所有人员,所有车辆及机械设备的出入实行登记和准入制度。
(5)项目部卫生所要备足常用药,发现有发烧症状的,必须及时送往专业发烧门诊检查治疗,并及时向项目部“非典”防治机构报告,如有违反或贻误要严肃查处。
(6)搞好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等。
医疗急救室必须坚持每天对公共场所、车辆、设备、办公室进行消毒处理。
(7)项目经理部给每位职工配发口罩、体温计,医疗急救室熬制中药给每位职工,以增强抵抗力。
对因工外出返回人员实行观察期间,项目部各级领导、防治领导小组要从生活上关心他们,从感情上温暖他们,从健康上爱护他们。
10.3.其他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急救措施
(1)如出现人员伤亡事故,首先由工地医疗急救组的医护人员进行现场紧急处理,然后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如情况紧急,立即拨打“120”求救。
(2)如出现火灾险情,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部门,同时疏散人群,疏通道路,组织工地义务消防队和抢险救援组进行灭火自救工作,消防车到达后,听从指挥,协助灭火。
(3)保护事故发生现场,做好声像记录,以便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4)事故发生后,迅速向上级安全管理委员会和业主、监理报告并听从指示。
(5)事故发生后,立即按照事故申报程序进行事故申报,决不隐瞒和延迟。
(6)积极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进行处理,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