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管理办法416571829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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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管理办法4165718295

Q目录

1.总则

2.施工技术工作内容

3.施工技术工作要求

4.施工技术调查制度

5.施工测量制度

6.设计文件审核制度

7.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制度

8.技术交底制度

9.设计变更制度

10.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11.测量仪器管理制度

12.工程技术总结编纂制度

1总则

1.1依据和原则

1.1.1施工技术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提升企业自身形象和素质,增强企业社会声誉,保证工程质量,获取最大经济效益和决定企业生存发展的最根本性的工作。

技术管理的工作成效是通过企业在基本建设项目中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而间接反映出来的。

1.1.2施工技术管理的依据是:

国家建设部所颁布的法规、法令、基本建设的技术政策;设计文件;国家、省市以及地区的行业标准、规范、有关规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其它经济合同。

1.1.3施工技术管理的原则是: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技术政策、科技路线、基本建设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从实际出发,适应社会环境,增强企业活力;

2、一切从用户出发,满足顾客(建设单位、使用单位)的需求,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实施精品战略;竭尽全力实施企业的质量方针:

“过程精品,质量至上”;

3、技术管理必须围绕“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经营为龙头”的企业经营模式;

4、面向现场,强化基层技术管理。

建立畅通、迅速的信息渠道,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统一有效的技术管理网络体系;

5、强调技术工作的书面化程序,满足可追溯性原则。

技术工作要求作到:

“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1.1.4施工企业技术管理与其它专业管理相辅相成,互相衔接,应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和信息渠道,相互学习,增加沟通,共同搞好企业管理。

1.1.5由于行业和地区的不同,各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对技术管理的操作方式、细节处理有不同的要求。

公司总工程师室、工程部、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部门应及时地在具体工程建设项目中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补充、修订技术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方法以及操作程序,以最大限度的满足顾客的要求。

1.1.6施工技术管理工作不仅自始至终地存在于建设施工阶段全过程,而且向前后延伸,具有紧密衔接、连续运行的特点。

因此要求技术管理的机构和人员相对稳定,不宜随意变动。

但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较长的过程,难以做到一成不变,这就要求技术管理有较严格的记录、交接和信息传递的制度。

1.1.7技术工作本身应创造条件,实现方法手段的现代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1.1.8技术管理工作要崇尚科学,相信科学,以科学的眼光进行管理。

在整个工程的运作过程中,理论联系实际。

作到技术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条理化以及适应现场的针对化。

1.2管理体制

1.2.1我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体系根据行政机构编制和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管理的需要,实行二级管理,分别为公司级和项目部级。

1.2.2公司级技术管理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负责工程部协助制,项目经理部实行项目经理和公司双重领导下的技术负责人负责制。

1.2.3二级施工技术管理部门和人员配置按职能性质、层次不同、业务繁简和实际项目的需要,依照“精干、高效”和“优化配置、动态管理”的原则确定。

根据工作性质,公司级管理要求专业化,项目经理部级则需要实行综合性管理。

 

2施工技术工作内容

2.1基本任务

2.1.1施工技术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做好从招投标、施工准备到竣工交验、保修全过程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针对具体工程制订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安全、质量、环保措施;建立良好的施工环境和秩序,文明施工,确保安全、质量、工期、降低工程成本,取得经济效益;面向现场,加强现场检测和施工过程控制;随时掌握工程动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搞好收方计量和验工计价,变更设计,联系单编写签认和调概索赔工作,充分扩大经济收入来源;编制好工程技术总结,建立技术档案,积极参与职工培训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1.2技术管理工作内容按工作性质大致可分为施工管理、技术管理、基础管理三部分。

三部分有机地相互联系和交叉,没有严格的界限。

2.1.3不断提高公司技术水平,增强全公司的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切实作到“内练内功,外树形象”。

2.2施工管理工作

2.2.1施工技术调查:

分为招标前和开工前二阶段进行,调查的目的、分工、方法和内容见《施工技术调查制度》。

2.2.2施工技术准备:

1、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对设计文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的提交建设单位,由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2、办理交接桩,组织开工前复测和重点工程控制测量;并做好记录,已备施工时使用。

3、落实主要材料来源,调查当地材料资源、供应条件等,并进行原材料的取样检测;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才能使用。

4、按《物资、设备技术管理制度》提出物资、施工机械以及设备准备计划;

5、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安排进行施工现场的“四通一平”工作,进行施工场地清理和布置,建设临时工程设施;

6、与建设、设计单位加强联系,尽早获得满足工程需要的设计文件(资料)、标准图(定型图),相应技术标准和规范。

2.2.3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制度》编制工程项目实施性(综合和单项)施工组织设计,重点是确定合理先进的施工方案和工艺、落实资源配置、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工序衔接和工期。

2.2.4开工报告:

按建设单位规定的程序、格式及时间,由技术部门填报,有关领导核签申报。

2.2.5文明施工:

1、重点工程现场,应设立鲜明、正规的标牌,标写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工程概括、项目负责人及开工日期、计划完成日期,并设工地值班室,将工地平面布置示意图、有关施工规定布置在工地适当的位置。

2、施工现场的道路要经常维修,保持良好的路况,有关电力线、水管线要整齐顺直、不侵限,做到道路畅通、不漏水和不漏电。

3、施工机械、车辆要定点存放,摆放整齐,机身经常保持清洁、安全装置要定期检修,并标挂值班员(司机)姓名、注意事项以及应急电话。

4、工地料场、料库的布置要做到堆放合理,方便使用。

露天堆放的材料,如砖、灰、砂、石、煤要堆放整齐。

成品构件要按品种、规格(型号)堆放整齐、做到一头齐,一条线。

贵重物品、装置零部件及危险品均应设库保管并详细登记出入库的情况。

水泥库要靠近拌合场,水泥按品种、标号分别堆放整齐。

5、现场要保持清洁、整齐。

施工脚手架的搭拆要符合要求,拆下的模板、支撑材料及时整修分类堆码。

工程取土和弃碴按施组要求执行,不得随意堆倒。

施工现场要配备消防器材和工具,按照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作业人员要配载规定的劳保用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

6、在城镇内施工时,施工现场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设围栏或围墙,出入口要设置警示标牌,尽量按文明标准化工地要求做好文明施工。

2.2.6安全、质量技术工作:

工程技术人员均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理念。

要针对工程特点,提出保证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措施,制定专项安全、质量措施,对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技术教育。

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在施工技术组织措施中体现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施工技术部门和工程技术人员应参加安全质量检查,重点检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2.2.7工程试验:

工程试验的任务有两个重性:

一方面是工程的实施者,参与施工工艺的制订和管理(如设计砼配合比);另一方面是代表第三方的质量签证(如质检站)机构,为工程的质量状态提供证明。

2.2.8施工测量:

分为施工复测及控制;施工放样及检查;竣工测量三阶段。

2.2.9工程检查:

施工中每个环节均应先由作业者自检、技术部门复查,隐蔽工程和规定的其他重要部位报请质检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确认,合格后方允许进入下道工序,一般情况不得例外放行。

接受建设单位、上级单位的工程检查,及时办理单位、分部、分项验评资料和隐蔽工程检查证的签认。

2.2.10收方及验工计价:

按《验工计价(计量支付)管理制度》办理。

验工计价(计量支付)是十分重要的技术经济工作,各级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负责人务必十分关注。

尤其在基层单位此项工作和其它技术工作是密不可分的,不能因为上层管理机构职能的分解而互不协调。

2.2.11竣工及验收:

依据规定编制竣工资料。

抓好工程收尾工作,对单位工程逐项进行内部予验工作,搞好工程整修和场地清理。

参加初验,按初验纪要按期完工交验。

2.2.12工程保修:

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对其施工质量负终身责任,技术负责人应对工程施工质量负终身技术责任。

2.3技术管理工作

2.3.1审核设计文件:

按《设计文件审核制度》办理。

2.3.2工程变更设计:

工程变更设计和联系单的范围、职责、程序、方法按《设计变更制度》办理。

2.3.3技术交底:

按《技术交底制度》办理。

2.3.4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

按《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办理。

2.3.5调概索赔和联系单:

调概索赔不仅仅是专业预算工程师的业务,重要的是积累各种原始凭证。

联系单的编制和签认工作是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和技术管理人员的重要工作之一,是项目工程充分扩大经济收入来源、增加项目利润的主要途径之一,务必十分重视。

2.3.6竣工文件编制:

按《竣工文件编制制度》办理。

2.3.7测量及试验仪器设备管理:

按《测量仪器管理制度》和《工程试验管理制度》办理。

2.4基础管理工作

2.4.1定额工作:

各级工程技术人员均应熟悉各种《定额》,对于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和项目效益会起到十分有利的作用。

据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改善劳动组织。

应熟悉概预算编制办法。

在组织生产时均应执行定额规定。

2.4.2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各级工程技术人员应积极参与TQC活动。

针对工程实践拟定保证工作质量和工序工程质量的专题,组织或参与QC小组活动,促进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的完善。

2.4.3工程技术总结工作:

按《工程技术总结编纂制度》办理。

2.4.4工程技术人员培训:

有组织地对工程技术人员实施业务培训,新的技术标准、规范等,验标发布时要组织专题宣贯,及时发放技术标准(施规、验标和安规)和技术资料。

组织订购科技和专业杂志、书籍发放阅读。

鼓励工程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有计划地组织技术观摩、技术培训。

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撰写技术报告、学术论文和技术总结。

为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组织专题调研,加强与外单位的学术交流活动,为工程技术人员进修创造条件。

对新任用的技术人员,上岗前应进行上岗培训,学习《技术管理办法汇编》、技术标准、施工工艺、规则、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必要时,要参加班组劳动、掌握基本工艺知识,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施工技术工作要求

3.1公司、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施工技术部门应建立健全下列技术工作制度:

3.1.1技术岗位责任制

遵照公司《岗位和部门责职》执行。

并针对不同的岗位、不同的工程项目,分解补充完善使之具体化。

3.1.2具体的操作性工作制度:

遵照本《施工技术管理制度》提出的制度执行。

并针对工程项目,按施工合同的要求补充细则进行修订。

因实际需要而本制度未做具体规定的可酌情制定试行制度,实施中不断修改完善。

3.1.3签字制度:

技术资料(含原始记录)凡需上报、留存备查、进入技术档案范围的均应由编号(制表、计算)人、复核人、技术负责人(审核或审批人)正规签章,并标注日期。

3.1.4复核及检算制度:

重要的外业测量及重要的有计算、设计、编纂工作的技术资料,一般情况应由第二人复核或检算,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至少也要自行复核或检算,以确保数据及资料的准确无误。

文整后的文件资料还应进行仔细校对,避免文整时产生错误。

测量记录因现场作业条件所限,应在返回室内后核对记录,减少错误产生。

3.1.5技术资料保管制度:

设计文件、标准图、技术规范、技术文件及资料、科技书籍及杂志除按《设计文件管理制度》办理外,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完善保管、借阅登记制度。

重要的文件资料不得由个人保管。

3.1.6技术工作交接制度:

凡工程技术人员调动岗位,应由技术负责人主持(技术负责人调动由上级或同级其它领导主持),将被调动人所掌握的工程资料、未完工作,重要的设备仪器进行交接,确保工作的连接性和资料设备的完好、完整性。

3.1.7评比制度:

技术系统分专业组织定期评比,通过工作总结和交流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评比办法另行规定。

3.2各级技术部门应建立健全各种技术工作台帐及统计资料。

主要有:

工程进度台帐、变更设计台帐、收方计量台帐、验工计价台帐、测量、试验设备状态及检定台帐、技术交底台帐、设计审核台帐、隐蔽工程检查台帐、检测试验台帐、设计文件登记簿、标准图登记簿、技术文件收发文簿等。

3.3技术、调度、试验工作应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建立上墙图表。

主要有:

综合及单项工程进度图、工程平面布置图、计划及完成任务统计表、混凝土、砂浆检查试件统计分析表等。

3.4各级工程技术人员应建立、保存下列工程记录:

3.4.1工程日志(工程大事记):

应分工程件名设立,随时记录,(采用不易褪色墨水记录)字迹应正规不潦草不乱涂。

记录内容要求见《竣工文件编制制度》。

3.4.2测量记录簿,应用铅笔(或不洇水的笔)记录,记录项目应齐全完善(日期、地点、人员等)。

每次记录应由主测人签字,现场监理人员签字,即使采用先进设备测量也要逐项记清,并将打印输出数据贴上备查。

原始数据必须保存好,以备后用。

3.4.3质量验评表、隐蔽工程检查证、工程试验检测记录表、其它各种测试、观测记录等均应及时化、正规化、表格化,填写完善,文字清晰、签章完备。

3.4.4各种会议纪要,变更设计记录要专人负责,收集保管完善。

4施工技术调查制度

4.1总则

4.1.1施工技术调查按时间分为投标前和中标后两阶段进行。

4.1.2施工技术调查是工程施工前期的一项非常的重要技术准备工作,在掌握一定的设计文件(资料)和其它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应及时取得更翔实的现场实际资料,材料物质的价格进行详细的调查,作为编制投标书、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

进一步开展部署施工队伍,安排资源投入的时间、地点及数量、选择施工方法、编制内部预算及责任成本分解,编制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审核设计文件及提出改善设计建议等一系列施工技术工作。

4.1.3投标前的调查应根据工程量的大小、重要程度分别由经营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技术标编制人员以及预算人员、分支机构负责人组织经营、施工及物资部门(人员)参加。

有必要时,拟在项目经理部任职的主要成员也应参加调查。

4.1.4中标后调查应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按管理职责的分工分别由公司领导、工程部经理、分支机构负责人、项目经理组织施工、准备物资进行运作。

其人员组成由组织负责人决定,遵照高效原则组织精干人员参与,满足不同阶段的需要,达到相应的深度和广度。

4.1.5投标前调查,应按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安排,参加其组织的标前答疑和现场踏勘,工程所在地的物资价格以及其他资源情况。

工程中标后的调查,应根据工程情况邀请设计单位、业主及地方有关部门参加,详细了解相关情况。

4.1.6调查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查阅已掌握的设计文件和已有资料;对参加人员进行分工;提出进一步需掌握的资料目录;拟定调查提纲;安排行程、交通、生活。

4.1.7施工技术调查的方法以现场踏勘、实地考察为主,内外相结合。

4.2调查内容

4.2.1调查内容的深、广度应根据工程复杂程度及调查阶段参照本节所列内容予以增减取舍。

4.2.2地形、地貌、地质:

现场踏勘,了解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物质特征;岩土类别,滑坡、错落体、溶洞、严重风化软土等不良地质位置及范围;地下水质、水量及其分布;了解地貌和地面、地下建筑物的变化情况;工程范围和临时用地范围内管线位置和技术参数,拆迁和过渡的难易程度。

4.2.3气象、水文

收集工程范围详细的气象水文资料;通过踏勘了解河流水域的分布、流量、流速、洪水期及水位变化。

通航情况;气温、雨量及分布等。

4.2.4交通:

现有道路的分布、道路等级及现状;道路与工程的衔接联系;交通密度和流向;可利用的交通工具种类、数量及价格;现有铁、公路货场和码头的位置、能力、价格等。

4.2.5电、水、通信:

电网及变电站位置、等级及容量,收费标准,可提供的容量及要求;生产、生活用水水源位置、容量、水质及供应方式、收费标准;临时通信方案的比选;水、电工程临永结合的可能性及技术经济比较。

4.2.6物资供应:

设计和建设单位规定的主要工程材料供应方式;工程地点物资来源渠道、品种规格、供货能力、品质、价格;运输条件。

对地材要作重点调查:

产地、产量、材质、运距、价格;开采和供货条件,可否自行或联合开采;运输条件;当地政策规定及取费标准等。

地材必须进行取样试验,鉴定品质,合格后方可使用。

4.2.7施工机具设备:

结合地形地质、交通条件、水电供应以及施工方法和质量标准要求,参照本公司既有设备和社会可以提供的资源进行合理选型。

4.2.8劳务:

当地劳力资源、价格;当地政策法规。

4.2.9用地和拆迁:

土地、人口、农田水利和其它工、农业设施的状况;工程占用土地的类别;拆迁建筑物数量及难易程度;当地征地拆迁政策规定等。

4.2.10临时工程:

大、小临时工程的初步规划;选址和方案比较;可以利用的道路(含改建)、航道、专用线、仓库、水、电设施、通信、场地、房屋以及技术经济比较。

4.2.11工程造价资料:

部门和地方最新定额、费率、概预算编制规定;劳、材、机、运实际信息(指导)价。

4.2.12风俗民情:

当地居民生活习惯和民风民情;社会治安状态。

4.2.13生活、卫生:

物价水平;生活物资品种和数量、供应来源;施工期对当地生活条件影响的预测;医疗卫生条件;地方疫情。

4.2.14根据不同类型的工程还应增加或着重突出的调查内容:

1、市政工程:

工程范围内各种及相邻工程的位置相互关系、工程衔接的干扰情况;减少干扰、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安排的不同方案比选;外界环境对工程的特殊要求;交通运输条件;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

2、给排水工程:

水文地质条件;开挖基槽加固防护措施;特殊地段(跨越河道、水域、站场、道路)的管道敷设的施工顺序和方案;环保对污水处理和排污位置的要求。

3、桥涵、通道、水工建筑物

桥址地形地貌的踏勘和测量;桥跨孔径、式样、位置与河床,既有道路相互关系;对基础地质进一步查明,基础类型是否合理;预制梁和构件的场地布置、安装和架设的施工方法和机具安排;改移道路和临时过渡工程的方案选择;建筑材料要求和实际适应性;河流水位、防洪和通航要求;环保要求及相应工程措施;顶进桥涵加固防护方案。

4、公(铁)路线路、路基:

线路走向、位置与地形地貌地质相互关系;土石成分;取、弃土场地的运距、道路条件、土源数量和成分分析;高速公路、铁路的基床和路面拌合场地的选择和布置。

5、设备安装工程:

设备安装位置是否合理;设备选型能否满足工艺要求;及早的了解建设单位(业主)和使用单位对设备的要求;大型、特殊设备的运输方式、途径、装卸的方法和设备;提出设备安装对土建工程的要求。

4.3调查报告

4.3.1现场调查及收集资料完成后,应及时写出书面施工技术调查报告,或以口头报告的形式将信息及时上报或传达给有关部门及人员,以作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报价及组织施工的重要依据。

4.3.2调查报告内容组成(根据实际工程情况进行取舍):

1、工程概况:

工程位置;工程规模、工程量及投资;技术条件和标准;工程地点自然条件及社会、经济、交通等情况;工程主要特点;工期等(有必要时附平面概图)。

2、施工组织设计意见:

任务分工、施工队伍安排;施工方法;重点工程安排和施工方法概述;技术及质量措施;资源配置及投入时间(劳力、机械设备、水、电、通信、物资、资金);大小临时工程;过渡方案;环保措施;进度计划等(附场地布置简图)。

3、对投标报价的初步意见。

4、对设计方案和改善设计的初步意见。

5、对于投标前的调查,有条件时应调查清楚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及单位名称,以便作为投标时参考资料。

6、其它有关事项。

5施工测量制度

5.1总则

5.1.1工程施工测量作业时间贯穿施工全过程及前后。

测量的目的是保障建筑物空间位置及几何尺寸的准确性,将误差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以满足建筑物明确和隐含的的功能需要。

5.1.2施工测量工作范围包括:

工程开工前交接桩;施工复测;建立重要建筑物控制网;工序以及各部位的施工放样;竣工测量。

5.1.3公司、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根据职责负责组织各项测量的工作,决策测量工作中重大技术问题,签认成果资料(书)。

公司工程部应设专人人员负责管理测量工作,负责管理测量技术日常工作,测量仪器、设备和用品的管理以及维护。

各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范围及工程量建立测量组或设专业测量人员(专、兼职)。

施工员负责测量放样成果的实施或亲自负责测量工作,根据测量作业的复杂和频度由若干名技术人员和测量工组成测量组。

5.1.4工程交接桩、复测、控制测量、竣工测量工作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成果报公司工程部核备。

在必要时,公司工程部派专业测量人员会同现场经理部共同进行,或对测量资料复核。

重要的工程或关键部位,由公司总工程师决定,组织人员进行复测。

施工期测量放样由项目部技术主管组织实施。

现场质检员应对测量成果进行抽检或复核。

5.1.5测量方法及精度要求,应遵守有效版本的国家或行业测量规范的规定:

工民建及市政工程为“GB50026—93工程测量规范”。

5.1.6应积极稳妥地在测量工作中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

5.1.7测量的内外业执行复核及检算制。

控制网点平差及其它数据应由两组人员独立进行计算,并及时校核。

重要部位的放样宜采用不同的方法或不同的路线检核测设,以确保正确。

5.1.8测量工作应根据人员和仪器设备状态选择方法,优先选用具有闭合条件的方法,避免误差超限产生的错误。

5.1.9测量轴线、基点应与相邻标段重叠衔接(导线点、中线点、水准基点)。

5.1.10应用专业记录簿在现场逐项记录测量数据,禁止使用易洇水的圆珠笔或钢笔书写。

测量记录不得涂改、撕毁,如有误可用明显的记号标识。

记录中参加人员、设备、日期、地点等事项应完备、清楚并签字。

记录数据应及时检核,录入计算资料的数据应核对无误。

5.1.11工程复测、重要建筑物控制测量、竣工测量成果应形成书面文件(成果书)。

5.1.12测量成果书应资料齐全,计算准确,文整清楚,必须有计算者、复核者签字,责任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

5.2交接桩

5.2.1工程中标后,负责工程实施的项目经理部应及早通过建设单位约请勘测设计单位进行现场交接桩。

5.2.2交桩书面资料应包括:

国家三角点、GPS点、导线点的位置、数据图表;中线(基线)桩表、线路资料图表;水准基点表等。

5.2.3资料表中所列桩位应在现场逐点交接并查看状态,各类桩点应完好无损、稳固可靠。

必要时应携带仪器找桩或补点。

5.2.4无法补测的国家点、GPS点的缺失应在交接记录中注明,由设计补设或报建设单位解决。

5.2.5桩点的布置和密度应符合测规的规定。

5.2.6交接后由双方签认交接桩记录,写清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交接桩记录抄报上级单位和建设单位。

5.3施工复测

5.3.1复测目的:

核对设计交桩的正确性;恢复和加密网点、建立重要的工程控制网,以便满足施工需要。

5.3.2施工复测分类:

1、对设计交接资料(导线、中线、基线、水准基点)的复测,恢复加密网点工作应结合进行。

2、建立重要工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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