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教师培训机构自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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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教师培训机构自查报告

沙河市教师进修学校

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达标验收

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市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师[2009]34号文件《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市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精神,省教育厅将于2011年10月开始对市级教师培训机构进行检查评估,我校被列为邢台市第二批迎检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按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申报。

为此,我们对照省定评估标准进行了自查,下面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标注★为特别要求必备条件,标注※为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考察条件)

一、组织领导(得分6/6分标准)

1.政策保障(2/2分):

符合省标要求。

能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认识到位,工作重视,并采取具体有效措施予以保障,2006年以来以主管部门名义发文件30个。

2.★管理体制(2/2分):

符合省标要求。

我校是受沙河市人民政府领导、市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并具有中等专业学校资质。

业务上接受市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指导,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

(3/3分)

3.领导班子(2/2分):

符合省标要求。

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6岁,全部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以上职称。

班子成员懂得教育规律,熟悉教师教育工作,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较高,有改革创新精神。

其中一人在读教育硕士学位。

二、功能定位(4.5/6分)

1.※资源整合(2/3分):

基本符合省标要求。

根据我市实际,形成了市域教师进修、教研、电教机构的松散联合体和部分资源整合,形成了以教师进修学校为主体的上挂高等学校(河北师范大学、邢台学院),下联中小学校的现代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形成了有效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

建立了与河北师范大学顶杆办合作共享师资的机制,建立了与所辖区域内中小学联系和沟通的有效工作机制。

2.机构定位(2.5/3分):

符合省标要求。

学校一贯坚持“为基础教育服务,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办学宗旨,承担全市教师继续教育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经过不断努力和建设,已成为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教育技术培训中心、教育干部培训中心,和市域内普通话推广和培训机构,以课题研究探索的教育干部培训模式(自助餐式)和教师继续教育模式(农村教师七质七能培训模式)具有在全省推广的价值。

三、学校管理(9.5/10分)

1.制度建设(2/2分):

符合省标要求。

学校具有明确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共建有22项规章制度,责任到位,运行良好。

2.师资管理(2/2分):

符合省标要求。

教师纳入了中小学教师考核体系,建立了明确的师资队伍建设目标、规划和教师聘任、考核管理机制,制定了专职教师参加培训进修和深入中小学的制度措施和规划,专职教师十五以来参加各种类型的进修班25人次。

3.培训规划(2/2分):

符合省标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全市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每年制定培训工作计划。

4.质量监控(2/2分):

符合省标要求。

建立健全了教师培训评价检查制度,有评价标准。

有为教师培训规范有序提供了保障。

各种培训有过程资料,有学员满意度调查,对于在培训中出现的问题,有改进措施,保证培训质量不断提高。

5.培训管理(1.5/2分):

符合省标要求。

建立了本地区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和本校教师学习业务进修档案,实现了计算机信息化档案管理。

各类档案管理规范,资料齐全,分类合理。

建立了中小学教师和小学校长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制度,学分登记率100%,培训活动登记及时、规范。

(学分登记有待完善)

四、基础条件(15.5/17分)

1.★占地面积(2/2分):

我市人口在40万以下,校本部现占地面积为10.5亩,建筑面积3450平方米。

2009年建立实验基地,所属三个实验基地校(北掌、留村、桥东幼儿园)。

2.校园及校舍(2/2分):

符合省标要求。

有独立校园。

教学、生活用房配套,布局合理,校园做到了绿化、美化、净化、硬化,具有示范性和师范性。

能同时承担500人的培训。

3.专业教室(2/2分):

基本符合省标准要求。

普通教室、微机室、多功能大厅、图书资料室、电子阅览室、专用语音教室、小学综合实验室、音乐室、美术室、教育心理实验室、微格教室等专业教室。

4.资源建设(3/4分):

音像资料总量1500小时以上,师均图书数4册共20050册,报刊种类30余种;三年内图书音像资料补充更新率达15%以上;图书音像资料面向全市中小学教师开放,但是利用率不高。

5.实验基地(2/3分):

学校设有三个实验基地校,幼儿园、小学、初中各1所。

实验基地作用发挥良好。

以专业发展学校建设为载体逐步形成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网络。

但实验基地运行模式有待进一步探索。

6.★现代远程教育设施与管理(4/4分):

学校有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校园具有100M局域网,并与互联网相连接,网络出口带宽3M。

建成了“沙河市教师教育网”,实现了网络培训、交流和网上办公。

有符合远程教学要求的多媒体网络教室,微机配置符合要求,有视频投影机和大屏幕投影仪。

学校教学服务设施齐备,环境优良,有独立的学习场所,能为学员及时提供优质教师教育资源及相关信息,有效支持中小学通过远程手段开展校本研修,支持教师通过远程教育手段实现自主学习。

具有符合远程教育支持服务要求的专职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技术人员,保证远程教育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符合国家与地方有关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五、经费投入(8/8分)

1.★办学经费(4/4分):

人员经费能做到按人、按时足额拨付发放。

学校办学经费来源主要是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费,另外财政补助些取暖费用。

建设经费可以专项审批获得。

2.★培训经费(4/4分):

从2007年起,市政府按照(冀教计[1997]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落实人均30元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做到专款专用。

按照冀财教[2006]112号文件规定,学校公用经费的5%用于教师培训,其中3%由进修学校统一支配。

六、师资队伍(11/13分)

1.人员构成(2/2分):

人员结构比例符合省标要求。

专职教师及专职业务人员占教职工总数比例为70%,且结构较合理,人员精干。

2.专职教师管理(2/2分):

专职教师数基本达到省标要求。

(占全市中小学教师总数的8‰),纳入了中小学教师考核管理体系,15名兼职教师队伍能实行动态管理。

专职教师都具有三年以上的中小学教育工作经历。

3.专职教师能力水平(3/4分):

专职教师都掌握现代教育理论,了解本学科发展趋势,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熟悉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特点、规律,善于开展和组织教师进行有关继续教育教学活动。

熟悉基础教育,能够深入中小学课程,参与和指导中小学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和研究。

专职教师中,大学本科学历占95%以上。

中、高级职称比例占教师总数的80%,其中高级教师比例占40%以上。

硕士研究生比例欠缺,只有4名研修班学历。

4.名师人数(1/1分):

专职教师中有1名省特级教师,1名省骨干教师。

5.兼职教师结构与管理(1/2分):

符合省标要求,根据学校培训工作的实际需要,聘请高等院校专家学者、各级中小学名师15名作为兼职教师,但来源欠广泛,结构不尽合理。

实现了对兼职教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实行三年轮换动态管理。

6.兼职教师工作内容与目标(1/2分):

具有明确的兼职教师工作任务和内容,兼职教师作用发挥较为良好,工作有成效。

七、功能发挥(30.5/31分)

1.新教师培训(2/2分):

符合省标要求,覆盖率达100%,有过程档案资料,效果较好。

2.教师岗位培训(2/2分):

符合省标要求。

覆盖率达95%以上,有过程档案资料,效果较突出。

3.骨干教师培训(2/2分):

符合省标要求。

制定了相关的培训计划,95%以上的骨干教师能够按计划接受各种层次培训;骨干教师发挥作用明显,有过程档案资料,效果突出。

4.教育技术培训(2/2分):

符合省标要求。

制定了教师全员参加教育技术培训三年规划;五年期间,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率达95%以上,有过程资料,效果突出。

5.学历培训(2/2分):

符合省标要求。

有效地组织和支持本区域内中小学教师坚持学用一致的原则,通过高师自考、高教自考、义务教育专业等途径进行学历提高培训,全市中小学教师学历水平逐年提高,2010年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学历合格率依次是97%、91%、89%,小学专科率85%、初中本科率67%。

6.新课程培训(2/2分):

符合省标要求。

能通过多种途径,有效组织和支持新课程岗前培训,新课程岗前培训接受率在到95%以上,有过程性资料,效果突出;采取多种形式,有效组织开展教师新课程研修活动,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稳步提高。

7.全员培训(2/2分):

符合省标要求,制定了五年一个周期的全员培训计划;所辖区域中小学教师五年一轮的全员培训,每年的参训率都在95%以上。

8.小学校长培训(2/2分):

能通过多种途径组织和支持小学校长培训,培训效果良好。

9.课题研究(2/2分):

三年内参与国家、省课题研究达5项以上,其中2011年的省级以上课题立项2项;每年多次组织区域教师教研成果交流活动。

10.培训模式(2/2分):

符合省标要求,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区实际的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主要形式有:

专家名师讲座,外出参观学习,校本培训,网络学习,观摩交流,远程培训等6种。

培训针对性、时效性强,效果好。

11.研究成果(2/2分):

近3年,在省级以上获奖或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教研成果68项,达到本机构专职教师人均2项以上。

12.教师专业发展学校(1.5/2分):

符合省标要求,根据冀教师[2008]16号文件精神,我们在全市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建设,规划用三年时间,使市内所有学校都建成教师专业发展学校。

按照文件要求,各项工作成效显著,档案资料齐全。

(2/2分)

13.校本研修(2/2分):

符合省标要求,全市所有学校都建立了校本研修制度,能不定期对各中小学开展校本研修提供有效的支持、指导。

14.教学指导(1.5/2分):

主管领导和专职教师深入中小学指导教学工作每年不少于50日。

15.决策服务(1.5/2分):

符合省标要求,为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提供教师教育、教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政策咨询建议和咨询报告年均不少于8项,教育行政部门采用率不少于4项。

16.※社区服务(1/1分):

能为所在社区提供学习资源,并能根据社区需要开展各类学习培训与指导。

如家庭教育培训、公务员培训、创业培训。

八、社会影响(6/6分)

1.服务对象评价(2/2分):

符合省标要求,学校多次荣获省、市级教师教育先进单位称号,各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对我们的工作成效具有较好的评价,对培训机构作用的发挥认可度较高。

2.※同行评价(2/2分):

学校的办学成效和办学水平得到上级业务部门领导的较高评价,市内多所进修学校来我校考察学习。

3.※社会评价(2/2分):

学校的多项工作在省教师教育网、新浪博客、市教育信息网等媒体进行过报道和展示,社会反响良好。

九、※特色创新(2/3分)

工作思路、过程及成果(2/3分):

学校在办学过程中正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并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工作思路明确,培训形式多样,学校管理规范。

根据自查情况,我们认为,基本符合省标要求,具备了示范性教师培训机构的条件,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1.因建设经费投入不足,有些基础条件不过硬,如报刊杂志数量较少,图书更新率较低。

宿舍床位和标准教室较少。

2.装备了微格实验室这样现代化的教学设施,但是使用和制作方面还不够得心应手。

3.在师资队伍建设上,专职教师中只有3名研究生进修学历,1名在读教育硕士,距离省标准还有一定距离。

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名师较少;兼职教师的制度化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5.干训工作在培训模式上需进一步创新。

6.进一步加强市域内教师教研成果的交流活动。

说明:

1.带※项目为考察示范性学校,对标准化学校不做硬性要求。

2.带★项目为达不到此标准不具备参与评估资格。

3.自查得分:

92.5/100分。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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