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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明单位创建验收汇报材料doc

省文明单位创建验收汇报材料

文明单位创建汇报材料2010年9月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是直属市政府的副处级事业单位,2008元月,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部上划市中心统一垂直管理。

目前,中心下辖仪征、江都、高邮、宝应4个分中心及城区、邗江2个管理部,内设办公室、业务处、财务处、信息处、稽核处等5个职能处室。

上划统一管理以来,市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文明办的精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全面部署和推进系统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行业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新风,努力为住房公积金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思想保证、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努力为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和“三个扬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市中心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2009年扬州市文明行业创建推进会上做了典型介绍,国家住建部今年第13期简报以“扬州中心内抓管理,外塑形象,实现住房公积金安全高效运作”向全国业内作了介绍。

现将近年来的文明创建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夯实文明创建基础自机构上划之初,市中心领导班子就确立了“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努力促进全系统两个文明的协调发展”的主导思想,高度重视全系统文明创建工作,始终把文明创建工作贯穿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同推进、共发展。

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努力做到两个明确,两个确保。

两个明确就是一是明确工作责任。

建立健全由市中心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中心(管理部)及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系统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文明创建呈现出思想同向、工作同力的良好态势,并明确主要领导是文明创建第一责任人,从而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创建单位具体抓,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的创建格局。

同时坚持实行奖惩激励机制,把文明创建目标的实现作为评先表优、年度考核、干部职务升降的重要依据。

二是明确工作目标。

2008年,我们就确定了“高起点、全方位、长规划、短安排、分步走”的创建工作思路,制定了详细的创建工作规划,明确了具体创建目标仪征分中心、高邮分中心、邗江管理部积极争创当地文明单位;市中心和宝应分中心争创市级文明单位;市中心、江都分中心积极申创江苏省文明单位;2012年,全系统争创扬州市文明行业,力争获得1-2个全国性荣誉称号。

两个确保就是一是确保创建认识到位。

近年来,全系统各单位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涌现了一批不同层面的文明单位。

市中心和江都、宝应分中心已创成扬州市文明单位,其中,江都分中心已连续三个创建年度被评为扬州市文明单位;仪征、高邮分中心及邗江管理部被评为当地文明单位;城区管理部、邗江管理部、高邮分中心获得“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邗江管理部被省建设厅评为全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等,全系统创建工作呈现出健康向上、稳步推进、持续发展的良好工作态势,在促进行业道德建设、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塑造良好形象,提高社会满意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系统文明单位创建的层次仍然不高,与全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的要求和目标相比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特别是如何通过文明创建工作,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全面推进机关管理,全面提升行业文明程度,进一步增强全系统文明创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等方面还缺乏更加全面和深刻的认识。

因此,我们必须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努力实现组织领导有力、创建成效明显,各项制度健全、管理工作规范,工作积极主动、业务绩效突出,风险防范能力强、资金安全完整,行风建设良好、服务优质高效,队伍建设加强、整体素质提高,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的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目标。

二是确保创建措施到位。

在平时工作中,我们注重加强同文明办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请示、汇报创建工作,争取指导和支持;注重对各分中心、管理部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下发了“创文明单位、树十佳标兵”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0年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把创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并布置、一并检查、一并考核;注重向先进单位学习,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赴全国文明单位南京中心、常州中心学习创建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并召开全系统现场会进行推进;注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市中心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参加行风热线、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书面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和建议、在市区繁华路段摆放政策宣传台以及在网站设立专栏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保证创建措施落实到位。

事实证明,我们在创建工作中采取的各项措施是行之有效的。

二、把握重点,突出亮点,扎实推进文明创建工作

(一)以文明创建为抓手,力促业务工作协调发展近年来,市中心把文明创建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广泛深入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巾帼示范岗、青年文明号等文明创建工作,以文明创建为抓手,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住房公积金系统的整体形象和社会满意度逐年提升,有力地促进了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快速发展,得到了住建部、省建设厅及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1、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

近年来,我们不断修订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形成了涵盖党务、政务、财务、业务等全方位的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和规章制度,汇编成册下发到每位职工,并组织系统学习培训,让制度深入人心。

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钱、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把依法管理、严格监督、透明运作贯穿于整个管理运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努力构建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体系,促进规范管理。

2、加强监督管理,促进业务发展。

自实现“四统一”管理后,在新组建的中心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系统干部员工齐心协力,时刻唱响“监管服务我先行,能力作风上水平”口号,加强监督,强化管理,各项业务工作亮点纷呈始终把公积金归集扩面作为第一抓手摆在突出位置,创新措施,行政推动强归集、部门联动促归集、上下互动抓归集、行政执法保归集,多角度,全方位促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始终紧盯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从关注民生,切实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的角度出发,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支取、贷款各项业务政策,科学合理调度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率最大化;努力始终坚定不移地做好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工作,加强风险防范培训,严把业务审核把关,确保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完整。

截此至2009年底,全市46.9万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归集总量达108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3.4亿元,而2008-2009年,新增缴存职工10.34万人,归集住房公积金36.2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4.8亿元,分别占建制以来总和的33.6、22和36;住房公积金贷款质态优良,2年发放贷款无一逾期,各分中心、管理部贷款逾率全部为“0”。

3、加强行风建设,促进服务提升。

加强窗口服务人员文明服务的管理,在全系统倡导为缴存人全身心服务是公积金人的第一良心的服务理念,全身心打造“诚心、倾心、贴心、虚心、尽心”的“五心级”服务品牌。

制定了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对每位工作人员的劳动纪律、仪容仪表、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规范;组织所有涉岗窗口人员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开展窗口人员百日竞赛、争当每月服务之星、争创巾帼文明岗等活动;认真落实“公示制”、“一次告知制”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努力做到承诺服务、便捷服务、规范服务、透明服务;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热线,利用大厅投诉信箱、扬州市市长信箱和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网站,想群众所需,急群众之难;坚持服务窗口领导值班制度;针对之前存在的贷款人员重复填表,多次跑腿等现象,我们对贷款服务流程进行了整体改造,实现了“只填一张表”的便捷贷款服务;开通了全市统一客服热线9688988,方便职工咨询投诉;开通贷款逾期短信提醒功能,每年为市区贷款职工发放贷款对账单等,通过一系列便民利民服务举措,使得服务理念彻底转变,服务渠道更加便利,服务产品不断丰富,服务流程更加科学,服务效率大幅提升的服务目标得以实现。

4、加强政务公开,提升群众满意度。

近年来,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打造“阳光政府部门”。

建立了领导干部来访接待制度,严肃做好中心信访工作;认真推行服务承诺公示制度,在服务大厅实现了承诺上墙、流程上墙、监督举报电话上墙,增设了投诉意见箱、服务评价系统,主动接受职工监督;加强中心网站及“中国扬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将中心相关政策、工作动态进行公布,让群众及时了解公积金政策内容;推行行风监督员制度,向社会公开征聘行风监督员,每年定期不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最大程度地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一把手领导参与市行风热线节目,直接与听众面对面,接受群众咨询与投诉。

同时,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及时做好寄语市长、市委书记信箱、江苏省建设厅厅长信箱等的答复工作,打造让群众满意中心。

近3年,共办理寄语市长594件、市委书记信箱12件、寄语人大3件;提案建议办理5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二)以文明创建为平台,力促思想道德建设发展为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确保干部职工整体素质的普遍提升,中心以文明创建为平台,做到思想道德建设内容与文明创建四个有机结合。

1、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文明创建有机结合。

积极引导全体职工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和“价值观”,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党支部政治学习、职工思想道德教育的重点内容并贯穿于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大力营造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气。

认真制定思想道德教育计划,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同时深入开展“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建设,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明确职业责任和职业规范,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文明创建有机结合。

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中心始终围绕“扶企惠民我先行,管理服务上水平”主题,以制度扩面为龙头,以强化服务为抓手,以让缴存人得实惠为宗旨,内强管理,外塑形象,群策群力,奋力拼搏,全面推进各项业务工作落实。

扎实开展“三问三求”活动,在广泛开展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实施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业务,大大减轻了公积金贷款人集中还款压力,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新华社通讯报道我市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时,对公积金中心的这一举措给予充分肯定;切实抓好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落实,连续三年提前完成市政府为市区人民办实事项目,深入推进“村官”公积金建制工作,仪征市四个行政村村官、邗江汊河镇村官住房公积金全员覆盖;开展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突击月活动,加强媒体正面宣传引导,同时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文明有序推进。

3、将职工法制教育与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

中心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的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预防各种违法事件的发生。

一是抓好普法教育工作,结合市“五五”普法工作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实现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尤其是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工作;三是抓好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工作,通过观看电教片、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切实筑牢干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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