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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食品安全现状分析报告

***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质量安全分析报告

(2012年)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

质监部门作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食品生产加工为主,生产地与销售地相分离)监管主管部门,做好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201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主线,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为工作重点,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以律己的作风,从严监管,切实履行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全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高,呈现良好态势,全年未发生一起加工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为建设黄蓝经济示范区、和美幸福新***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一)食品生产加工状况

1、食品分类情况。

截止2012年底,全县共有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小作坊共计28家。

其中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1家,按照食品的原料和加工工艺不同,其中有糕点5家,酒类4家,大米3家,水产品加工2家,食用植物油3家,小麦粉1家,酱油、食醋1家,豆制品1家,桶装饮用水1家。

小作坊3家。

食品相关企业4家,其中有食品包装材料1家,食品添加剂2家,化妆品1家。

2、食品企业规模及利税情况。

截至2012年底,全县销售收入过千万元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家,分别是山东万得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市挪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县酒厂、山东省喜民乐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其销售收入共计3.8亿元。

3、食品企业从业人员。

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10人以下的小企业占食品企业和小作坊总数的57%。

企业人数10人~50人的有5家,50人~100人的仅4家。

(二)食品产品质量状况

1、随着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企业质量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其中山东省喜民乐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市政府认定的“***市政府放心快餐便民工程”食品唯一生产企业,2012年顺利承担滨州全国糖酒会团膳、亚洲沙滩运动会面点、烘焙食品的供应任务,并被亚沙组委会授予“优秀供应商”称号;山东万得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豆蛋白系列产品、精炼大豆油远销南非、俄罗斯、土耳其、荷兰、韩国、日本、中国台湾等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这些企业的发展壮大扩大了***食品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有力提升了我县食品产品质量水平,促进了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积极推行产品质量认证认可工作。

通过积极引导帮扶,全县已有7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通过了ISO9000认证,2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通过了HACCP认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3、质量总体水平。

按照县政府下发的《***县2012年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风险食品的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频次,今年以来共检验食品199个批次,合格率为98.5%。

市级监督抽查36个批次,合格率91.7%,省级监督抽查22个批次,合格率95.4%。

二、2012年采取的措施和主要做法

1、扎实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重点监督企业落实原料进厂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及销售记录制度等主体责任;监督企业持续保持必备的生产条件和环境现场,防止降低生产加工条件及质量安全要求的情况发生。

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

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质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生产许可证,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

2、全面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召开全县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会,全县26家食品企业和相关企业的负责人全部进行了履责报告,并签订了《***县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承诺书》,增强了食品企业法人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了社会各界对落实主体责任重要性的认识。

3、全力开展食品安全整顿。

2012年我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内食品企业的产品结构,认真分析不同类型食品安全的风险,开展了多次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省局、市局的要求,组织开展了调味品、白酒、糕点、小麦粉等生产企业专项整治。

组织了全局力量,对全县食品企业进行了全面清查,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期间的食品集中整治活动,确保了节日食品市场安全稳定。

4、积极协调配合,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

与工商部门联合,组织力量开展小作坊食品安全普查,摸清食品小作坊及安全情况的底数,建立基本档案,实行动态监管,并进行细致分类,按类别分阶段加以整治,逐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先后对兴国豆制品加工厂、桃酥大王糕点房进行帮扶,帮助完善进货验收制度,协助企业对供货商进行资质审查,完善生产条件,拓宽销售渠道。

5、加大食品违法行为处理力度。

2012年共处理食品案件8起,其中不具备保证持续保持质量安全条件的案件1起,无证生产案件2起,产品质量不合格案件5起。

三、当前我县食品企业的主要问题

(一)食品行业存在的普遍问题

1、规模小,效益低。

销售收入过千万元的食品生产企业仅4家,许多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效益差,无力改善生产条件和提高出厂检验能力。

2、品种少,档次低,市场竞争力不强。

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模呈现两头格局,几家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如万德福、喜民乐,产品产业化程度高,销售区域较广,市场占有率较高。

部分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主要集中于白酒、大米、糕点三类食品,这三类产品的企业数占全县企业总数的57%,缺乏市场竞争力,产销均局限于本地区域,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处于停产状况。

3、管理水平落后。

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10人以下的小企业占总数的57%。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小作坊从业人员素质低,质量意识差,各种制度履行不到位,脏、乱、差等现象仍然存在,给监管工作带来了困难。

4、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存在较大隐患。

我县范围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经过几年的专项整治,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企业的环境条件、人员素质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黄河口大米为我县重要农产品,但是由于生产加工松散,一直未形成产业化格局,存在很多个体户私自加工售卖的行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白酒、糕点等高风险食品行业也不同程度的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全县共有糕点生产企业5家,其中2家季节性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普遍较小,原材料的把关能力、产品质量控制能力和检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问题

1、监管力量不足。

随着食品监管工作要求越来越严,监管任务日益加重,需要一支业务精、专业化强的监管队伍,但是目前全县共有专职食品监管人员2名,工作任务繁重,食品安全监管的力量薄弱。

2、监管装备和经费不足。

目前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但是由于受财力影响,下拨的食品检验经费相对较少,不能满足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

根据测算,按照《***县2012年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要求,开展对取证企业产品的监督抽查,对季节性产品(月饼、调味品、水产品等)的专项抽查,对高危产品(糕点、白酒)实施风险评估检测,需食品监督检验经费共计100余万元。

而实际到位30万元,仅能维持常规的日常检验,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3、检验检测资源难以发挥最佳效果。

目前,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虽已通过食品34个项目中344个参数认证,但还不能进行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微生物等易引起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项目的检验检测,给监管工作带来困难。

四、2013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打算

1、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围绕监督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这一核心,加强对企业的宣贯、培训、督查等工作,建立企业法人定期履职报告制度,切实提高法人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引导食品企业依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认真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整顿,着力整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

根据区域和行业特点制定监督检验计划,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区域性和行业性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3、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打击力度。

对监督检查、消费者投诉举报、新闻媒体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进行风险研判,主动应对,形成风险预警分析报告,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

4、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在全县食品行业中选取糕点、白酒等高风险产品开展风险预警监测工作。

从每类食品企业选取2-3家有代表性的企业的产品进行检验检测,掌握行业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行业潜规则,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预警,发放食品预警。

5、加大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力度,督促食品企业整改到位。

加大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力度,召开不合格企业负责人分析座谈会,研究出现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解决问题;加强对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对不合格报告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对我县相对集中的白酒、糕点等区域性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整顿。

通过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集中开展整治活动,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检查原料进货把关、关键控制点、产品出厂检验情况,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不能保持取证条件的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督促企业整改,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7、继续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顿。

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及使用行为,严厉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督促生产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入厂采购验收、投料记录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防止使用非食用原料和不明物质、超量超范围使用添加剂的责任体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在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清晰标明应有事项;深入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企业“一承诺两台帐”制度的实施。

五、工作建议和采取的措施

1、建立一支强大的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队伍。

一是落实和保障监管队伍基本经费;二是设立举报奖励制度,明确奖励范围、奖励标准、公示举报电话。

2、加强技术能力建设。

按照“严格资质审核、逐步面向社会、实现资源共享、防止重复建设”的原则,制定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的建设规划,着力整合食品、农业、海洋与渔业、质监、卫生等部门的检测资源,加快筹建山东省生态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逐步实现食品安全检测的统一抽样、统一标准、统一信息发布,共享检测结果,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3、及时拨付食品监督抽查检验经费,并将其纳入次年的财政预算。

《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明确了抽样不得向企业收取费用,并要买样,特别是省局、国家局安排的专项监督抽查,我局要承担抽样费用和到外地的送样费用,鉴于目前我局现行财政体制,存在吃饭和发展、还债的双重矛盾,难以承担过多费用,建议县政府在安排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时给予更多的财力支持。

4、及时将食品加工小作坊纳入正常管理。

针对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综合整治。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大食品小作坊的监督检验力度,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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