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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甘井子区妇女发展规划

(2011—2020年)

在经济社会中,妇女身心健康和整体素质的状况是衡量文明和发展程度的重要尺度。

《甘井子区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实施十年来,妇女事业总体发展状况良好,呈现出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态势。

我区妇女全面发展和男女两性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女性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决策中的参与能力进一步增强,自身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

规划设置的妇女在经济、政治、教育、健康、法律和环境六个领域28项主要目标和43项具体目标,除婚检率1项指标未达标外,其余指标均达到了规划终期目标,全区妇女事业的发展步入健康良性与稳定发展的新阶段。

未来十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大连市加快全域城市化建设的重要时期。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大连市正在推进全域城市化进程,甘井子区正在努力建设现代化国际化中心城区,这为全区妇女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妇女发展需要转变理念和方式,需要全面融入到改革开放的新的进程中,需要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有新的作为。

为更好地推进《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省、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实施,全面开创甘井子区妇女发展事业新里程,特制定《甘井子区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依据

《规划》全面落实《大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

一方面,要将国家、省、市的任务和目标落实到位;另一方面,要结合实际情况,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科学地制定我区未来十年妇女事业的发展规划。

同时,要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

《规划》主要依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大连市总体发展规划、《大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甘井子区“十二五”规划制定。

(一)依据党的“十八大”精神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牢牢把握“八个坚持”的基本要求,构建“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从五个方面充实完善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

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加快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整体推进,为甘井子区妇女发展明确了奋斗目标,指出了将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

(二)依据大连市总体发展规划

大连市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区域核心城市全面推进,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的目标正在逐步成为现实。

这为甘井子区妇女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规划》主要依据大连市总体发展规划,服从服务于大连市的发展规划。

(三)依据国家、省、市妇女发展规划

国家、省、市分别对2011—2020年妇女发展进行了整体规划,提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策略措施和监测评估的具体任务。

《规划》在结合本区妇女发展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市妇女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来制定。

(四)依据甘井子区“十二五”发展规划

现代化国际化中心城区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实施功能国际化、产业高端化、环境生态化、体制现代化、公共服务均衡化战略,从而使我区成为大连市转型发展的示范区,绿色经济的增长区,体制创新的引领区,民生优裕的幸福区,全面开创现代化国际化中心城区建设新局面。

《规划》整体上依据全区发展规划来制定,妇女发展服从和服务于全区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妇女为本原则。

坚持妇女为本的原则,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关心妇女身心健康,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加大扶持弱势妇女的力度,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注重妇女的参与度和地位提升,让全区妇女充分享受现代化国际化中心城区发展的成果。

(二)转变发展方式原则。

在新的改革开放进程中,面对新环境、新任务、新机遇、新挑战,全区妇女发展方式需要做出根本性的转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妇女发展观念,从解决温饱和实现富裕的妇女发展方式转变到身心健康型和幸福能力型发展方式,在妇女发展中加快建立现代化国际化中心城区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建立与民族复兴伟大梦想相适应的和谐家庭和精神家园。

(三)持续稳步提升原则。

由于受区域位置和历史发展条件等因素影响,全区妇女发展还不平衡,存在着复杂性和差异性,还有个别方面落后于大连市的发展水平。

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一定要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将妇女发展的七个领域落到实处,抓出效果,整体实现,持续稳步地推进《规划》的实施,全面提升全区妇女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四)创新管理原则。

妇女发展事关现代化国际化中心城区建设、全区人口质量、居民素养、社会安康和家庭幸福,是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更是法制建设和社会管理的系统工程。

党的“十八大”为妇女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明确了妇女发展的任务和方向。

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要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开放,要敢想、敢试、敢干,从传统的思维方式中摆脱出来,从经验式的工作方式中突破出来,用现代管理的理念和思维来推进妇女发展。

(五)整合资源整体实施原则。

《规划》涉及全区各个层面、领域和行业,是一项系统工程。

全面实施《规划》目标,需要整合资源,统筹协调,系统思考,有序实施。

为了使《规划》落到实处,按照监测评估的要求推进,要遵循整合资源整体实施的原则。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十八大”精神为中心,从建设现代化国际化中心城区的战略高度出发,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领先发展”的要求,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基础,以妇女发展为本,以提高能力和素质为目标,以提升地位和维护权益为重点,以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开放、转变妇女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落实大连市妇女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创新管理,强化针对性、目的性和有效性,使全区妇女事业与现代化国际化中心城区建设同步发展。

四、总目标

整体提高妇女经济地位,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努力创造条件,提高妇女科学文化素质和综合竞争能力;重视预防为先,提升妇女身心健康水平;保障妇女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推动性别平等意识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建设和环境建设,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提高妇女参与不同层面决策的比例和决策水平;促进妇女共建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促进妇女事业与甘井子区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率先实现大连市妇女发展规划的七项目标,使我区的妇女事业发展水平处全市前列。

五、发展领域、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孕产妇死亡率2015年控制在10/10万以下,2020年控制在9/10万以下。

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

3.提高住院分娩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2015年达到92%,2020年达到95%。

4.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2015年达到60%以上,2020年达到80%以上。

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5.妇女艾滋病感染率和性病感染率得到控制。

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2015年分别达到90%和85%,2020年分别达到95%和90%,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6.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7.女性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8.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9.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

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0.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生殖健康和优生知识宣传普及率达到99%以上。

11.坚持综合治理性别比,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提升为妇女服务环境。

12.强化生育关怀体系,为妇女提供救助。

13.完善流动妇女的管理模式,提高流动妇女的管理与服务水平。

14.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2015年达到55%以上,2020年达到65%以上,社区、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幼卫生工作力度。

强化政府保障妇女健康的责任,维护区内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公益性质,实现妇女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公共保健服务。

将妇幼卫生管理与服务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视妇女卫生服务经费投入,健全实施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的财政补助机制,并适时扩展至非户籍外来常住孕产妇,促进孕产妇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水平。

按实际服务人口落实区妇幼保健院人员编制。

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支持的长效工作机制,保障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项目的顺利实施。

2.加强妇幼卫生和人口计生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区妇幼保健机构和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及功能完善,加强区、街、社区(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和人口计生服务网络建设,促进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的完善。

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政策,加强学科建设,加快妇幼卫生人才培养。

加快推进全区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以区妇幼保健院为主体,覆盖全区各级妇幼保健服务机构的三级信息网络,实现妇幼保健全程信息化管理。

3.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

加强医疗机构产科建设和人员培训,促进产儿科技术服务水平和急救能力的提高。

健全孕产妇医疗急救网络,推广适宜助产技术,畅通危重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普及自然分娩知识和喂养知识,为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导和健康教育,科学选择分娩方式,控制非医学需要剖宫产率。

4.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

普及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

继续加大对预防和治疗“两癌”专项资金的投入。

逐步扩大“两癌”检查覆盖面,加强对用人单位为女职工安排妇科病筛查情况的执法检查,深化政府为退休妇女、生活困难妇女和流动妇女免费提供妇科病筛查工作。

提高医疗保健机构“两癌”的早期诊断和治疗能力。

5.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

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

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干预措施。

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

将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传播阻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强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减少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

6.提高妇女营养保健水平。

大力开展健康和营养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提倡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和习惯。

为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营养指导和干预。

预防和治疗孕产妇贫血。

7.加强对女性保健食品、化妆品、内衣裤和卫生巾等日常专用消费品以及女性药品的质量监督。

建立妇女常用消费品类别、品种目录和质量监控指标体系,强化卫生监督措施,确保妇女用品安全优质。

8.提高妇女心理和精神卫生服务水平。

建立覆盖全区、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和康复服务网络,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人员精神卫生知识培训,充分发挥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心理咨询门诊作用,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社会专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对辖区内妇女的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宣教,了解妇女心理状况,为各类女性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和调适服务,预防女性精神疾患和过激极端等行为的发生,提高妇女心理和精神卫生服务水平。

9.提高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

坚持做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区、街道在交通要道口和醒目地带设立大、中型宣传板,制作发放《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品,并在《人口之声》报上进行专版宣传。

在婚姻登记处为新婚夫妇赠送大礼包、宣传品,为新婚夫妇举办预防生育缺陷讲座,普及优生优孕优育知识。

规范婚前、孕前保健内容,并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加强部门合作,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

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

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加强婚前、孕前和孕期保健知识的宣传和咨询指导服务。

健全产前筛查和诊断网络,实行孕期保健跟踪服务,逐步开展对严重多发致残出生缺陷的有效干预,减少出生缺陷发生。

10.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各级健康指导站积极围绕生命周期,通过开办讲座、播放光盘、利用网络QQ群体、微博、网上家长学校等,对群众进行计生国策、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生殖健康服务,积极为妇女提供高质量计生服务,以健康家庭促进计划、幸福家庭创建为载体,实现优质服务全覆盖。

强化《随访日记》的使用和管理,提供跟踪随访、需求调查等便民服务。

加大避孕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和选择科学合理避孕方式的能力。

加强对青春期少女健康的教育与引导,为其提供咨询服务,预防青春期少女性与生殖健康出现行为偏差。

推广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

11.发挥综合治理出生人口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完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协查配合和联合执法力度,坚持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实行大综合治理。

切实规范各项管理制度,严把医疗、药房、B超关,建立B超检测管理制度,孕情查访服务制度,政策内怀孕及终止妊娠报告审批制度,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制度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制度。

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生育观念,营造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不断健全关爱女孩政策体系。

12.强化生育关怀体系,为妇女儿童提供救助。

进一步完善“政府投入、企业赞助、社会捐助”的投入机制,在区、街、社区(村)建立“生育关怀专项基金”。

把“生育关怀系列服务”列入我区重点民生实事。

制定《甘井子区生育关怀基金项目规划》,确定8个生育关怀项目,对妇女特殊家庭、空巢家庭、困难流动人口家庭等开展生育关怀帮扶救助行动,并免费提供“意外伤害保险”、“女性健康保险”保障。

提升更年期、老年期妇女保健服务水平。

在医疗保健机构中开设专门门诊,提供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保健服务。

加强医疗保健专业队伍的专业能力建设,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妇女生命质量。

13.完善流动妇女的管理模式,提高流动妇女的管理与服务水平。

坚持流动妇女均等化管理与亲情化服务,并将其纳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按时发放流动人口协管员报酬。

建立部门信息反馈制度,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共享。

在街道、社区建立“新市民温馨港湾”,开展“一站式”便民维权服务,同时,发挥区计生协流动人口联合会作用,搭建起政府与流动人口联系的桥梁。

为流动人口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开展以“送免费服务、送法律援助、送生殖健康、送就业岗位、送温暖关爱”的五送亲情服务。

加强流动妇女卫生保健服务。

完善流动妇女管理机制和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实现流动妇女享有与流入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加大对流动妇女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力度,按照有关规定,为流动人口中的贫困妇女提供救助。

14.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经常性体育锻炼。

加强对妇女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提高妇女健身意识。

积极发展街道、社区体育,鼓励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

加强对中老年妇女体育活动的指导和培训,坚持开展甘井子地区“巾帼杯”门球比赛。

(二)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提高女性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比例。

2.从业人员中女性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50%以上,女性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

3.开展女性老年教育的社区覆盖率2015年达到70%,2020年达到80%。

4.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2015年达到14.5年,2020年达到15.5年。

5.女性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1%以下。

策略措施:

1.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

鼓励妇女接受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

加大妇女的科普和文化服务。

广泛开展科技知识普及工作,提高妇女科学素质,培养妇女科技创新能力。

充分利用“社区科普大学”、“科普示范校”、“科普示范基地”等科普阵地,营造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的妇女创新文化氛围。

加大妇女科普投入力度。

特别是重点科普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并逐年增长。

利用社区科普基地、科普示范校等开设适合妇女需求的各级各类技术、技能的培训和教育,逐步提高女性接受教育的比例,积极培养各类女性专业技术人才,提高妇女劳动者的素质。

整合、优化社区教育资源,发展多样化社区教育模式,丰富社区教育内容,满足妇女个性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

大力发展社区老年教育,为老年妇女提供方便、灵活的学习条件。

2.加强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结合事业单位工作实际,逐渐加大女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事业单位女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办法。

针对妇女就业培训愿望和特点,从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激励、交流、保障等环节入手,以区职业实训基地为龙头,以社区培训学校为基础,积极打造覆盖全区妇女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开办适应妇女就业的高端现代服务业、家庭服务业为主的培训专业。

3.提升妇女文化生活品质和修养。

鼓励弘扬社会主义文化主旋律、体现先进性别文化作品的创作,鼓励妇女参加各类文化活动,积极开展各艺术门类的培训和“文化大讲堂”家庭读书讲座及演讲比赛等活动。

(三)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妇女占就业人员比例保持在45%以上,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数逐步增长。

2.男女就业率和男女收入差距缩小。

3.提高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

到2020年,妇女高、中、初级技能比例从目前15:

35:

50达到30:

40:

30的目标。

4.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50%。

5.提高女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率。

6.确保农转城地区妇女平等获得土地征用等收益分配补偿权。

7.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降低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

8.妇女贫困率明显降低,贫困妇女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策略措施:

1.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加大力度挖掘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岗位。

在岗位挖掘的过程中,有针对性地提高对妇女就业工作的重视程度,倡导用人单位不设置性别要求,多提供女性工作岗位。

针对妇女主要从事的行业(例如:

家政、文秘、销售等)采取“大力挖岗、推荐好岗、创设新岗、打造金岗”的多手段并用形式,在岗位挖掘的过程中注重建设有利于辖区妇女就业的“岗位信息库”,专库专用,有效地帮助妇女实现长期就业。

明确要求各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得设置任何性别歧视条款,在聘用合同签订中不得变相限制女性结婚、生育,同时保证孕期、哺乳期女性的相关权利受到保护,对涉及就业歧视的招聘条件,坚决予以纠正。

建立并完善“妇女人才信息库”。

对于辖区内未就业妇女人群的现实情况进行调查和摸底,广泛收集资源,建立“妇女人才信息库”,并通过和“岗位信息库”的比对,将条件相匹配的人员和岗位在第一时间结合,实现妇女优先就业。

2.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规定。

发挥好劳动关系协调体系的作用,各级工会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主动与企业沟通,为女职工积极主张合理的工资水平。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男女职工要做到同工同酬,切实保障妇女享有平等收入分配权。

完善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制度,全力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和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发放工作。

3.改善妇女就业结构。

深化“巾帼建功”活动,引领广大职业女性,在推进自主创新、产业升级中奋发有为。

进一步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提高初、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中的女性比例,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领域的发展,提高妇女在新兴产业和行业中的比重。

4.建立高级人才库,便于统计掌握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及时发现女性人才的变化情况。

深入企业调研,寻找人才队伍变化的特点和因素,为女性人才队伍成长的制度制定提供准确的依据。

面向企业大力宣传人才评价政策,通过人才评价工作,指导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5.开展劳动合同签订专项整治活动,企业不得在劳动合同签订中对女职工有特殊规定和限制条件。

特别是将辖区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列为重点检查范围,大力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同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密切配合,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完善集体合同和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合同审核备案程序,推进已建立工会的企业签订并履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将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作为劳动监察监督的重要内容,依法查处侵犯女职工权益案件。

畅通劳动仲裁绿色通道,为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提供及时、便捷的维权服务。

6.保障城镇化地区妇女土地权益。

落实和完善保障农转城地区妇女土地权益的相关政策,制定农村集体组织征地补偿费预留社会保障金的筹集使用监管指导性意见,确保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收益分配权。

7.保障女职工职业卫生安全。

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女职工特别是灵活就业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职业病危害的管理与监督。

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的重要内容。

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内的劳动,减少女职工职业病的发生。

8.保障符合条件的特困妇女优先享受民政部门的临时救助政策。

一是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政策救助力度。

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妇女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保障率达100%;二是加大对贫困妇女的帮扶力度。

以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社区、村为主并组织发动群众,与贫困妇女家庭组成帮扶对子,对其家庭开展日常帮扶、特殊困难帮扶、节日走访慰问等活动,使贫困妇女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四)妇女参与决策管理

主要目标:

1.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大、政协常委中女性所占比例逐步提高。

2.区委、政府工作部门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

3.区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正职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

到2020年达到18%。

4.区管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优秀青年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比例不少于20%。

到2020年保持在40%以上。

5.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与单位女职工比例相当。

6.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所占比例力争达到30%,女村委会主任比例有所提高。

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70%以上。

策略措施:

1.制定和完善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

将女性参与决策和管理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有关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中的女性比例及候选人中的女性比例。

强化女性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面向妇女开展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妇女民主参与意识和能力,鼓励和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决策和管理。

保障女干部接受各级各类干部培训机会,加大对女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女干部的政治文化素质和决策管理能力。

2.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和公务员管理制度。

干部的选拔、任(聘)用、晋升要切实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保障妇女不受歧视。

加强对公务员录用、培训、考核、奖励、交流、晋升等各环节的严格监管,保证妇女平等权利。

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力度。

将培养选拔女干部纳入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当中,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

加大对党外女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力度。

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有关女干部选拔配备政策的贯彻落实。

加强女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性锻炼,加大女干部的实践锻炼力度。

通过挂职锻炼、交流任职、轮岗等多种方式,促进一定比例的优秀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切实增强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

3.推动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

不断增强基层妇女民主参与意识,不断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水平,促进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中的女委员比例稳步上升,确保女村委会主任比例有所提高。

要紧紧抓住换届契机,不断加大基层女性干部培养选拔力度,集中推荐一批思想好、作风好、有文化、有能力的妇女骨干,让她们进入领导和群众的视野,提高村“两委”成员和村委会正职中女性比例。

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大幅度提高基层女干部素质,采取挂职锻炼、交流轮岗等多种措施,切实提高基层女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4.拓宽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

在制定涉及公众利益和妇女权益的重大方针政策时,应充分听取女党代表、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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