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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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济南市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

(2019—2021年)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卫生健康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立足我市县域居民医疗服务实际需求,以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通过新一轮对口支援工作,持续提高县镇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构建优质高效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安全、优质、经济、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工作原则。

1.统筹协调,加强衔接。

根据上一轮对口帮扶取得的成效,充分考虑医疗机构间地域和传统合作关系,统筹协调优质医疗资源,对受援的县镇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关系进行调整,形成城市、县、镇三级全覆盖的对口支援工作格局。

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对口关系调整的工作衔接。

2.突出重点,精准帮扶。

以加强县级医院人才、技术、重点专科等核心竞争力建设做为帮扶工作重点,针对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薄弱环节,重点帮扶,精准帮扶,签订帮扶协议,明确可操作、可量化的考核指标。

创新支援方式,通过医院对医院、科室对科室、团队对团队、派下去、请上来的方式,促进县域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提升。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坚持“综合医院支援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支援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支援妇幼保健院、专科医疗卫生机构支援有需求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原则,结合受援双方医疗卫生机构的能力和需求,尊重帮扶医院合作意愿,做到合理搭配,充分调动受援双方的积极性,使对口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三)帮扶时间。

2019年—2021年,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得变更对口帮扶关系。

(四)工作目标。

通过对口帮扶,落实县级医院功能定位,提升县级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有效承担县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症救治和转诊任务,实现县域内就诊率90%的目标,为推动分级诊疗制度提供保障。

到2021年,全部县医院达到县医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力争超过50%的县医院达到推荐标准或参照三级医院管理。

二、工作任务

(一)签订对口帮扶责任书。

1.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山东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1年)》确定的对口帮扶关系(见附件1,已经支援医院同意),协调省属、指导委属有关医疗机构与受援区县政府和县级医院签订《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责任书》(见附件2),明确对口帮扶总体目标、年度分解任务和量化考核指标,建设特色或重点专科、重点科室的数量,要具体到学科、专业、病种或技术,派驻人员的数量、专业、职称、连续工作时间,培养业务骨干或科室带头人的数量等工作指标和完成时限。

协议内容作为考核对口支援工作落实情况的依据。

委属有关医疗机构应于2019年4月中旬,将附件1确定的对口帮扶县级医院责任书(三级医院、县级政府、县级医院三方签订)一式两份分别报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和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备案。

2.委属各有关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济南辖区部分省级、市级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关系表》要求(见附件3),与受援县级医院签订《济南市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协议书》(见附件4),明确对口帮扶总体目标、年度分解任务和量化考核指标,建设特色或重点专科、重点科室的数量,要具体到学科、专业、病种或技术,派驻人员的数量、专业、职称、连续工作时间,培养业务骨干或科室带头人的数量等工作指标和完成时限。

协议内容作为考核对口支援工作落实情况的依据。

委属有关医疗机构应于2019年4月中旬,将确定的对口帮扶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协议书报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备案。

(二)提升临床专科服务能力。

支援医院要根据受援医院功能定位和建设发展实际,结合当地医疗服务需求,采取“组团式”支援方式,向县级医院派驻1名院长或者副院长,至少4名医务人员组成的团队(中医医院可派驻3名)驻点帮扶。

支援医院要根据受援医院县域内卫生健康发展水平和居民诊疗需求、外转率排名等因素,综合确定受援医院薄弱环节,制定学科帮扶计划,重点加强儿科、精神科、老年病科、麻醉、重症医学、康复医学科等学科建设,补齐薄弱临床专科能力的短板,通过病理科、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科支撑学科的建设,夯实平台专科基础。

支援妇幼保健院还要注重受援县级妇幼保健院保健专科能力的提升,促进其保健与临床融合发展。

三级医院要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等高水平专科优势,帮助受援医院以内科、外科、妇产科诊疗科目为重点,指导开展新技术、新项目,逐步推广内镜、介入诊疗等微创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提升肿瘤、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诊断治疗能力,逐步为受援医院培育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专科,满足县域内患者不同层次的就医需求。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派下去”“请上来”等多种方式,促进受援双方业务骨干双向交流。

采取教学查房、手术带教、学术讲座等形式,根据县级医院医疗技术发展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每年为受援医院培训至少3名骨干医师或其他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提升县级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级医院优先安排受援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符合条件的业务骨干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有计划的为县级医院打造稳定、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梯队。

(四)提高县级医院管理水平。

通过帮扶双方医院管理人员相互挂职,引进三级医院成熟管理经验。

派驻人员参与受援医院和科室管理,帮助受援医院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医院和科室内部管理,提高受援医院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运用质量管理工具持续改进医疗质量,防范医疗风险。

(五)构建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

通过巩固县级医院在县域医疗服务的中心和龙头地位,结合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县域医疗服务体系更加优化,带动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为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

(六)积极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充分发挥远程医疗服务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受援医院与镇卫生院建立远程医疗服务关系,通过远程医疗服务提高县域医疗服务水平和可及性。

支援医院要积极开展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继续教育等活动,不断提升受援医院医疗技术水平。

三、任务分工

(一)认真组织实施。

市卫生健康委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进行督查和评估,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考核结果与医院评审评价、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医师定期考核等工作挂钩。

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于每年12月底前,对工作开展情况组织集中考核,对帮扶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年度报告于次年1月20日前报省卫生健康部门委医政医管处。

各受援区县卫生健康局要根据当地经济状况、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情况,结合县域内各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和临床专业科室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各县级医院的发展重点,与支、受援医院共同签订对口支援协议。

内容包括中长期总体目标和年度分解任务,建设特色或重点专科、重点科室的数量,要具体到学科、专业、病种或技术,派驻人员的数量、专业、职称、连续工作时间,培养业务骨干或科室带头人的数量等工作指标和完成时限。

协议内容作为考核支援落实情况的依据。

各单位签订的3年对口支援协议以区县为单位于2019年4月底前报我委医政医管处。

支援机构要认真落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实地调研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支援方案、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工作规划,与受援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受援单位签订责任状和协议书。

围绕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选派合适医务人员驻点开展工作,定期加强督导检查。

每年7月底前将选派人员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及时在相关对口支援管理信息系统里注册。

在完成政府指定的卫生应急、医疗救治等任务后的1个月内向我委备案,否则不予认可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时间。

受援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支援医院、派驻医务人员开展工作,妥善安排派驻医师的工作与生活。

将派驻医师纳入本院医务人员日常管理,定期进行考核。

按照要求选派人员赴支援医院进修学习。

(二)加强派驻人员服务管理。

支援医院要在实地调研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支援方案、工作计划,要严格按照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安排和双方协议要求,按时、足额做好医务人员的派出工作。

要全面落实城市医师下基层激励机制,按规定落实派出人员的工资、绩效、补贴、职称晋升、岗位聘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方面待遇。

受援医院要为派驻医师日常生活和开展帮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要加强信息管理和报送,派驻人员情况、支援工作开展情况、工作量等有关资料和数据要及时、完整、准确在国家及我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派出医务人员的管理,对医务人员到岗在岗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医务人员派驻期间,暂停其在原单位的处方资格。

支援医院每月要至少组织一次到岗在岗情况检查,受援医院要严格落实日常考勤、请假备案管理责任。

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所辖医疗机构派出人员、接收人员,重点就报到到岗、日常在岗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要综合运用现场检查、电话抽查、诊疗信息核查等手段加强监督检查,并如实记录结果,及时通报情况。

检查抽查情况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日常评价内容,对于无正当理由脱岗2次(含)以上的派出医务人员其考核结果认定为不合格,其派出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对口支援项目不得分。

(三)严格开展考核鉴定和绩效评价。

受援医院、有关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派驻人员进行考核并作出鉴定。

派出单位要根据考核鉴定结果和日常管理、检查情况对派出人员工作情况进行审核、公示,有效保证考核鉴定、审核公示结果客观公正。

对于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新一轮对口支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将对口支援工作作为公立医院履行社会责任和体现公益性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制度,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对口支援任务按期完成。

(二)加强督导评估。

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对支援和受援双方考核制度。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对口支援考核结果作为医院评审评价、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各项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指标。

我委将继续对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属医疗机构及派驻人员的工作情况尤其是派驻人员到岗情况进行抽查、暗访和督导,并定期对各地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评估工作以支援医院和受援单位作为一个整体进行。

对口支援考核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的考核指标体系执行。

(三)加强宣传引导。

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公共媒体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典型经验推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行业内外共同推进支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的工作局面。

附件:

1.三级医院(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对口支援区县关系表

2.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责任书

3.济南辖区部分省级、市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关系表

4.济南市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协议书

附件1

三级医院(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

妇幼保健院)对口支援区县关系表

序号

支援单位

受援市

区县

备注

1

山东省立三院

济南市

商河县

济南市

平阴县

2

济南市中医医院

济南市

长清区

帮扶中医院

济南市

历城区

帮扶中医院

济南市

平阴县

帮扶中医院

济南市

济阳区

帮扶中医院

济南市

商河县

帮扶中医院

3

济南市妇幼保健院

济南市

平阴县

帮扶妇保院

菏泽市

单县

帮扶妇保院

4

山东省胸科医院

济南、济宁

帮扶相关医疗机构

5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济南、德州

帮扶相关医疗机构

6

山东省耳鼻喉医院

济南、淄博

帮扶相关医疗机构

7

山东省肿瘤医院

济南、泰安、济宁、枣庄

帮扶相关医疗机构

附件2

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责任书

(模板)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卫生健康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推进分级诊疗制度,保证《山东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顺利实施,确保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对口帮扶双方医院和区县人民政府承诺:

一、医院的责任

(一)帮扶医院

1.根据受援医院实际需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对口帮扶各项任务支援任务。

2.保证派出人员各项福利待遇不变,并给予一定补贴。

对口帮扶工作优秀的,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提拔任用、各项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

3.加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二)受援医院

1.摸清本地医院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需求,为帮扶医院派驻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必要的生活保障,保证派驻人员“用得上、用得好”。

2.选派骨干医师到帮扶医院培训,加强培训效果考核。

3.加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三)共同责任

在本责任书的框架下,针对双方实际,制定可量化的对口帮扶目标,主要包括:

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总目标,年度医疗服务能力目标,年度管理水平提升目标,人才培养目标和计划(含派驻和派出人员),拟掌握的新医疗技术,拟开展的新医疗服务项目,考核评估指标,激励约束机制及具体措施,宣传计划,以及其他目标。

二、区县人民政府责任

(一)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

(二)将对口帮扶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和效果作为县级医院院长考核内容。

(三)为帮扶医院派驻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政策支持和生活保障。

帮扶医院区县人民政府受援医院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济南辖区部分省级、市级医院

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关系表

支援单位

受援单位

济南市中心医院

章丘区人民医院

章丘区绣惠镇卫生院

商河县人民医院

商河县白桥镇卫生院

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

平阴县安城镇卫生院

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

平阴县孝直镇卫生院

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

平阴县人民医院

济阳区人民医院

天桥区大桥镇卫生院

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

长清区张夏镇中心卫生院

长清区马山镇卫生院

济南市济钢医院

历城区唐王镇卫生院

历城区董家镇卫生院

高新区遥墙卫生服务中心

历城区鲍山济钢三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济南市中医医院

平阴县中医医院

济阳区中医院

商河县中医医院

历城区中医医院

长清区中医医院

长清区孝里镇卫生院

济南市妇幼保健院

章丘区妇幼保健院

商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济南市儿童医院

平阴县人民医院儿科

平阴县玫瑰镇卫生院

济南市传染病院

济南市第二传染病医院

济南医院

章丘区辛寨镇卫生院

济南市口腔医院

章丘区口腔医院

济阳济北口腔医院

济南市皮肤病防治院

济阳区曲堤镇中心卫生院

济阳区垛石镇中心卫生院

商河县玉皇庙镇中心卫生院

商河县贾庄镇卫生院

济南市人民医院

莱芜区口镇中心卫生院

莱芜区杨庄镇卫生院

莱芜区雪野镇卫生院

莱芜区张家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济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莱芜区牛泉中心卫生院

莱芜区寨里中心卫生院

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莱芜区大王庄中心卫生院

莱芜区茶业口镇卫生院

莱芜区方下镇卫生院

原莱城区人民医院

莱芜区羊里镇卫生院

莱芜区和庄镇卫生院

莱芜区苗山中心卫生院

莱芜区凤城街道青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莱芜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医院

钢城区里辛中心卫生院

钢城区艾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钢城区汶源中心卫生院

新汶矿业集团

莱芜中心医院

钢城区辛庄中心卫生院

钢城区颜庄中心卫生院

莱芜区高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山东省立三院

平阴县人民医院

商河县人民医院

商河县中医医院

山东省胸科医院

章丘区慢病防治所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平阴县精神卫生中心

历城区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章丘区精神卫生中心

山东省耳鼻喉医院

长清区人民医院

山东省肿瘤医院

平阴县人民医院

济阳区人民医院

章丘区人民医院

附件4

 

济南市城乡医院对口支援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

二〇一九年四月

济南市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协议书

(样式)

甲方:

乙方:

为认真贯彻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7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有关要求,按照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根据乙方需求,推动乙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尤其是县级医院综合实力和服务能力健康发展和明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及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一)加强对县级医院临床专科的建设。

支援医院要帮助受援县医院建立针对当地疾病谱和重点疾病的临床二级诊疗科目。

重点加强重症医学科、急诊科、儿科、病理科、麻醉科以及医院信息化等学科建设,并综合考虑县医院近三年外转率排名前5位的病种科室,制定学科援建计划,采取“团队帮扶”、“定向培养”模式加强专科建设。

(要明确具体的科目、学科)

(二)帮助提高县级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

派驻人员参与受援医院门诊与病房排班、值班等工作,积极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在具备条件的受援医院开展本医院和受援医院经批准开展的适宜医疗技术和手术,通过手术示范、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等方式,提高受援医院医疗技术水平。

(要明确总体工作安排)

(三)帮助做好县级医院人才培养工作。

通过组织查房、手术示教、疑难病例和死亡病例讨论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途径,通过医院对医院、科室对科室、团队对团队、派下去、请上来的方式,促进县域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提升。

(要制定人才培养计划)

(四)与受援医院建立完善远程医疗系统。

开展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病理、远程教育、远程培训等,特别是要开展疑难危重病例远程会诊,与受援医院建立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的就医格局。

(要明确远程医疗系统形式、内容、周期等)

(五)帮助受援医院完善管理制度。

接受乙方选派的业务骨干和管理干部到甲方相应科室和部门进修、学习或挂职,规范、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要明确人员安排计划)

二、乙方义务

乙方要明确专门机构,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与甲方充分协调沟通,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支援对象、支援内容、方式方法以及具体实施步骤。

做好项目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根据本区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确定受援单位、受援项目及内容,实事求是的提出支援需求。

(要制定支援计划)

(二)组织选派受援医院相关医务人员到甲方进修培训。

(要制定医务人员进修培训计划)

(三)做好甲方支援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为支援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协助安排专家食宿。

(四)积极配合甲方开展支援工作,协助甲方与受援单位进行沟通。

(要明确联络部门,建立沟通机制)

(五)每年度及时写出工作小结,协议期满及时写出工作总结并对甲方支援工作进行评价。

(要及时填报网络支援信息及《山东省城市医生在基层工作考核手册》)

三、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期限暂定为三年,2019年4月起到2021年12月止。

(二)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彼此理解、相互支持的原则制定本协议,要在本协议基础上制定详细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省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区县卫生健康局各一份。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负责人:

(签名)负责人:

(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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