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直饮水BOT项目竞争性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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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直饮水BOT项目竞争性招标文件

大学校园直饮水系统

BOT项目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〇一六年七月

目  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第一章  磋商邀请

XX公司就XX大学校园直饮水系统BOT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1、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净水主机设备及终端管线机制造商或符合要求的厂家授权经销商;

2)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3)制水主机设备具有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饮水机设备具有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中国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

5)具有近三年在国内与其他学校运营的直饮水类似合作模式的案例;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时间及地点:

从即日起到20xx年8月2日止,每天08:

00~11

0、15:

00~17:

00(北京时间,节假日也可报名),在xx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制作及工本费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一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生产厂商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制水主机设备具有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6)饮水机设备具有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中国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

7)近三年在国内与其他学校运营的直饮水类似合作模式的案例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归还)。

5、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所有应答文件须密封完好,并于20xx年8月3日09:

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XX。

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应答文件,将拒绝接受。

6、磋商时间及地点:

20xx年8月3日09:

30时(北京时间);地点:

XX。

7、购买了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如不能参加此次竞争性磋商的,请在开标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放弃;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与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采购单位

1.1采购单位:

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1.2本项目采购人:

XX

2.合格的投标人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净水主机设备及终端管线机制造商或符合要求的厂家授权经销商;

2.2 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3制水主机设备具有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4 饮水机设备具有省级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中国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

2.5 具有近三年在国内与其他学校运营的直饮水类似合作模式的案例;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费用

3.1投标人、成交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应答有关的费用。

不论竞争性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4.1竞争性磋商文件共五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及其他

第四章  合同书及合同一般条款

第五章  磋商应答书格式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如投标人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竞争性磋商应答被拒绝。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发布公告,并通知已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修改文件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

6.1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的投标人,均应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注:

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提交《疑问函》至采购人,同时认定其他方式为无效。

三  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的编制

7.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投标人须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及其他”所列的所有要求进行投标。

7.2投标人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的所有来往的文件统一使用中文(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7.3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构成

8.1投标人编写的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磋商应答书

2)磋商应答一览表格式

3)磋商应答分项报价表

4)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5)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

6)应答保证金交纳证明

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8)投标产品技术文件

9.竞争性磋商应答报价

9.1投标人需用人民币作为竞争性磋商应答报价。

投标人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9.2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9.3报价表中的所报总价应已包括投标人若最终成交,应缴纳的与所报货物和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

所报总价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果涉及到设计费用、鉴定费用、评审等实际发生费用,可加在此处)。

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9.4投标人所报的竞争性磋商应答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竞争性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竞争性磋商应答而予以拒绝。

投标人的报价不能在报价之外还有其他费用出现。

9.5任何因成交投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成交投标人对采购人进行赔偿。

0.竞争性磋商应答保证金

11.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规定数额的竞争性磋商应答保证金,并作为其竞争性磋商应答的一部分。

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如不能参加此次磋商应答的,请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期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放弃磋商;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已递交应答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必须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1.2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竞争性磋商应答保证金将被没收:

(1)在竞争性磋商应答有效期内擅自撤回其应答文件;

(2)成交投标人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4)成交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成交。

11.3未成交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应答保证金,现场无息退回。

11.4成交投标人的竞争性磋商应答保证金,按规定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投标人。

1.竞争性磋商应答有效期

11.1竞争性磋商应答应在规定的磋商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

竞争性磋商应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应答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竞争性磋商应答而予以拒绝。

11.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延长竞争性磋商应答有效期。

2.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2.1投标人应准备应答文件正本 1份和副本4份。

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2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的正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应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中。

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2.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签字人签字(须签全名)才有效。

12.4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以无线胶装形式装订,其他形式的装订可能导致磋商应答文件被拒绝。

12.5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  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的递交

3.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正本、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3.2所有信封均应注明:

项目名称、磋商编号、投标人名称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等字样。

所有信封上均应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3.3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磋商被宣布为“迟到”磋商时,能原封退回。

13.4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磋商人对磋商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4.竞争性磋商应答截止期

14.1 供应商递交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规定的截止时间。

14.2应答文件必须在竞争性磋商应答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指定地点,否则将被拒绝。

14.3采购单位可因澄清或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而依法延长竞争性磋商应答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竞争性磋商应答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竞争性磋商应答截止期。

5.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1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后,在竞争性磋商应答截止期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人。

15.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的,须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

15.3在竞争性磋商应答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做任何修改。

15.4从竞争性磋商应答截止期至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应答书格式中确定的竞争性磋商应答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竞争性磋商应答。

五  磋商与评审

6.磋商

16.1采购人按“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

磋商时投标人代表,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7.组建磋商小组

17.1采购人在监管部门监督下,按照相关规定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磋商小组,并负责整个项目的评审工作。

18. 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的初审

18.1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竞争性磋商应答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竞争性磋商应答供应商是否具备竞争性磋商应答资格。

符合性检查指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18.2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应答将被拒绝。

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竞争性磋商应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竞争性磋商应答。

如竞争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1)未提交磋商应答书的;

(2)未按时足额交纳应答保证金或交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3)超出经营范围磋商的;

(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5)磋商应答文件没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6)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7)其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情形。

18.3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竞争性磋商应答进行进一步的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竞争性磋商应答将被视为无效竞争性磋商应答。

18.4同一制造商(指所有品目均为同一制造商)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投标人提供同一制造商产品参加投标的,以有效投标文件,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

9.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的澄清

19.1磋商期间,为有助于对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中含混不清之处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

19.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竞争性磋商应答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0.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的评价

20.1第一轮磋商。

对已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

20.2磋商文件修正。

(1)第一轮磋商结束后,各响应供应商退场等候,磋商小组进行合议。

根据第一轮磋商掌握的情况,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并经磋商小组签字。

(2)采购人通知响应供应商集中,磋商小组强调调整后的采购要求,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响应供应商,给响应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

(3)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修正文件由供应商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组。

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

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20.3第二轮磋商。

(1)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进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人。

(2)第二轮磋商磋商小组未能确定成交候选人的,对磋商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三轮磋商,第三轮磋商为最终的磋商。

20.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0.5推荐预中标人:

评标专家组推荐预中标人排序。

采用百分制综合打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1.评分方法

22.1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标法。

22.2评分细则:

注:

参与磋商供应商若伪造资质、证件、业绩合同案例者将取消磋商资格。

2.磋商过程及保密原则

22.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确定成交供应商

23.确定预中标供应商

23.1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预中标供应商。

23.2预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未进行实地考察的,在结果公示期间,预中标供应商需组织采购人进行实地考察,若存在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选下一个排序为预中标供应商。

4.结果公示

24.1采购人将确定的成交结果发布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4.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的质疑必须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书面质疑书。

 质疑书应当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 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3)提起质疑的日期。

5.成交通知书

25.1成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若无异议,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5.2成交结果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6.签订合同

26.1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结果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竞争性磋商应答有效期内撤出竞争性磋商应答处理。

26.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应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7.其他

27.1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第26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取消该成交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选下一个排序成交候选人。

27.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8.解释权

28.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人。

第三章  采购需求及其他

第一部分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邀请”中采购项目内容。

第二部分  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改善学校学生生活设施条件,满足广大在学生日常能够及时饮用到健康方便实惠的饮用水,我校相关部门近期对国内校园直饮水系统进行了考察,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对我校学生公寓楼进行直饮水系统项目采取BOT(建设-经营-转让)模式,并通过竞争性磋商磋商方式选择投资建设人。

二、磋商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XX

2、工程概况:

XX大学目前全校学生XX人,需在每栋公寓楼楼层安装直饮水设备,为了更充分的满足全校学生饮水要求,设计方案需按照满足XX名学生的日常饮用水量来设计。

3、合作方式:

本项目建设、经营采用BOT模式(即Build(兴建)—Operate(营运)—Transfer(转移))。

由中标项目公司全额投资建设,我校授予项目公司在双方合同签订的年限内的经营权。

授权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所有权和经营权无偿转交XX大学。

4、项目建设要求:

⑴有意愿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来我校实地勘察,(递交了响应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已自行勘察),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案。

要求在学校安装配备合理大小的反渗透直饮水净化主机集中过滤,再将净化后的饮用水通过水管输送到公寓楼每层楼走道处,走道安装刷卡饮水机,按照XX名学生配备一台饮水机。

具体设备安装数量由中标投标人与采购人洽谈。

⑵投资人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各公寓楼安装足够容量的纯净水设备,整套设备的投资(包括其他辅助材料,如:

电缆、电表、水表等)均由投资人负责,学校可根据不同区域分别提供机房场所一处;同时学校不投入任何费用;并每年9月初收取场所租金20000元整,设备运行所需的水电费由投资人负责,水电费价格参照吉安市居民用电用水价格,公寓楼具备380V动力电;

⑶建设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工建设,学生公寓饮水机安装水表、电表产生的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4)投资方每年应从利润(营业额-水电费-工人工资-耗材费用)中提取30%交给校方作为校方管理费用,利润由校方核算确认。

(5)校方原水厂的桶装水可继续对学生销售;

(6)校方与投资运营方的合同期采用X年模式(经营周期);

(7)直饮水系统采用刷卡消费的方式进行售水。

流量精确到每分钱,多饮多计,少饮少计,自愿购卡消费。

提供给最终用户的直饮开水不能低于95℃,单价XX元/500ML;直饮冷水价格XX元/500ML。

合同执行期间,如国家出台低于合同价相关收费政策,则必须执行国家相应的收费政策。

如因政策性原因导致成本发生变动要求调整产品价格,双方均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收费标准的变更申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认可后,方可调整收费标准。

对一方提出的收费标准调整变更申请,另一方须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回复,否则,视为默认.

(8)投资运营方工程完工后,需提供市疾控中心水质检验合格报告,否则取消其运营资格。

(9)项目完工期:

 20xx年X月X日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第三部分  其他要求

响应文件的内容包括企业情况介绍,资格要求内的所有文件,对整个项目的合理方案设计(包括设备安装的平面图、管网布置平面图、终端设备安装图、屋面基础加固平面图),投资具体的费用,后期售后服务方案等。

第四章 合同一般条款

合同一般条款

一、说明

1.1合同一般条款是指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

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在磋商中协商解决。

1.2制定《合同一般条款》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合作年限、场所租金、管理费用、货物条款

2.1甲乙双方应将磋商文件、磋商应答文件及磋商小组确认的合作年限、场所租金、管理费用、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日期和售后服务等内容作为本条款的基础。

三、技术资料

3.1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采购货物等有关技术资料。

3.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四、包装、安装调试、验收

4.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交货现场。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安装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随配附件、装箱清单等一并附于货物内。

4.2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后,乙方负责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达到验收指标。

4.3货物安装调试后,买方应在5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

验收时,甲方对乙方所交货物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

五、质量保证、售后服务

5.1乙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5.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为原厂生产的合格产品。

5.3乙方接到故障咨询电话响应时间为1小时,上门维修响应时间为2小时。

5.4期满后,乙方继续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服务、零部件价格不得高于本次成交价格。

六、交货方式、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6.1交货方式:

现场交货

6.2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后XXX日历日内

6.3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的地点

七、知识产权

7.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八、违约责任

8.1逾期交货或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违约金每天按合同金额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

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

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不可抗力

9.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9.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9.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7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十、仲裁

10.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2.2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五章  磋商应答书格式

附件1.磋商应答书

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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