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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物流管理实施细则

生产物流管理实施细则

1.目的

根据公司物资管理制度及流程,制定本实施细则,使之能够有效地控制投入产出,加强生产过程物资流和物资信息流的管理,保证物流的畅通,提高生产效率和物流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物流管理活动的全过程控制。

3.接收物料管理

3.1对物料的接收以物供部编制的《物资采购计划》或下达的物资采购指令为依据。

3.2由送货单位到物供部统计资料员处填写《配件待检通知单》和《外协配套件质量检验通知单》,并附上送货单位的随货检验单或合格证明书。

3.3库管员详细检查和清点送料单填写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等内容,是否与所送实物、外包装状态及供方的检验合格标记相符,如有任何问题,均要当面指出并及时改正。

经检查无误之后,送货人将送货单位的检验单或合格证明书、填写的《配件待检通知单》和《外协配套件质量检验通知单》一并交质检部进行入库检验,若不能及时检验入库,其货物进入待检库并做好相应标识。

3.4检验员依据《配件待检通知单》、《外协配套件质量检验通知单》和送货单位的检验单或合格证明书对相应货物进行检验,并保存送货单位的检验单或合格证明书。

检验结果要求进行以下标识:

3.4.1在《配件待检通知单》和《外协配套件质量检验通知单》上标明检验结果并签字盖章;

3.4.2在已检验的物料或其外包装上标明检验结果。

3.5物供部仓库依据检验员的检验报告处理相关物料:

3.5.1检验合格:

物供部仓库将已检合格的物料按《库房管理制度》办理入库手续,存放在指定区域,并将相关数据录入微机进行管理。

3.5.2检验不合格:

对检验不合格物料,由质检部出具检验报告单并及时通报物供部。

物供部接到通报后,由物资采购主管立即按不合格品处理办法在1小时内将结果用电话或传真通知供应商,要求供应商按双方合同规定或在约定的时间内前来确认和办理退货手续。

3.6对需要全检的零部件,由检验员到待检库将零部件领出按技术要求及检验项次进行检验,并在单据上注明“全检”字样。

合格品进入合格零部件库,并办理入库等相关手续;不合格品进入退料库,原则上要求在5天之内将不合格品退还供应商。

4.发出物料管理

4.1仓储主任按照销售部的周销售计划和技配部的物料清单,提前1-2天配齐生产所需的物料,其品种、规格、型号、数量等必须满足生产需要,注明配套厂家;并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物供部报《物料差缺件表》,经物供部长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物资采购员将差缺物料及时采购到位。

4.2库管员根据生产部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发放物料,并坚持定额配料发放原则,各种零部件配齐后方能发料。

定额物资凭配料单领料,定额配料以外的物资凭领料单仓库领料,并在库房留存的单据及电脑中注明各种物料的发放去向。

4.3领料单必须填写请领日期、用途、品名、型号及规格、请领数和实领数等具体内容,并经领料人签名和生产部长或生产调度批准,填写不清或手续不齐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料。

同时,库管员必须按请领数如实发放,不得超发,并注明发出零部件所属配套厂家和批号。

4.4对于紧急放行的零部件,须经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并按紧急放行程序办理相应领料手续,可以直接进入生产,

4.5对不良品的处理

4.5.1生产过程中出现不良品,由生产部出具退料单随同不良实物一并交质检部,检验员必须在1—2小时之内予以确认,然后由生产部将经过检验员确认并签字的退料单和不良实物一同交退料库,按领料程序补领相应物料。

4.5.2若出现批量性不良品或一次性不良品数量较大,经生产部、质检部、物供部共同认定,并由物供部及时通知供应商供应等额物料。

同时,库管员应对不良品进行标识和隔离,并由物资采购主管通知有关供应商及时处理解决;生产部应根据市场需要及物资储备情况组织和调整生产。

4.5.3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品以及被损坏的物料,生产部应在出具的退料单上注明供应商名称,并在备注栏注明“现场退料”字样;库管员将有关数据登记入帐,作好标识后进入退料库,由物资主管通知供应商办理退料手续并退走实物。

4.6对底盘的焊接,由生产部到物资仓库领料,完成焊接后交检验员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进入合格零部件库,不合格的经技配部长和产品工程师确认后进入废品库。

5.现场物资控制

5.1生产需要的各种物资,依据生产计划定额发放,配发的物料数量中可以包含规定的废品率和正常的损耗量。

5.2对一些关键、重要或流转工序比较长的零部件,实行《零部件工序流转跟踪卡》,此卡由领料单位从仓库领出物料开始随加工工序进行填写,零部件加工完以后进入相应仓库、“流转卡”保留在生产部备查。

5.3现场滞留物资控制

5.3.1批次生产完工以后的现场滞留物资及零部件,由生产部在次日内列出清单,经检验员检验以后,合格的归入相应合格零部件库,不合格的按不良品处理;同时,仓储主任须将生产物料损耗情况统计上报物供部长。

5.3.2因工艺改进、设计变化等原因等滞留在现场的物资零部件,由生产部、技配部、开发部共同商议具体解决办法,可用物资经检验合格后进入相应合格零部件库,不可用物资进入退料库。

5.3.3因取消生产计划导致的现场滞留物资及零部件,经检验员检验以后,合格的进入合格零部件库,不合格的进入退料库或废品库;已经形成成品的,经成品检验员检验以后,合格成品进入成品库,不合格成品由生产部拆机后其合格零部件进入合格零部件库,不合格件根据缺陷成因分别进入退料库或废品库。

5.4由于取消计划、工艺改进等原因导致超过三个月的在库物资及零部件,物资主管应及时将超期件报表提交物供部长,由物供部长核实后报公司领导,并责成技配部和质检部判定其是否可用。

可用的由技配部提出使用方案,不可用的由物供部退还供应商,退不了的按呆废物资处理。

6.成品管理

6.1成品入库:

生产部人员填写入库单随产成品一并交成品检验员进行检验,合格品经库管员确认单据和实物一致、包装状态完好以后进入成品库,并存放在规定区域,作好标识,同时将入库数据及时入帐并输入微机进行管理。

每班或每天完成的产成品必须入库。

6.2成品出库:

成品出库须检查批准的出库单和放行单是否填写正确、手续完整,出库实物与出库单内容是否一致,产品包装状态是否完好,运送方式是否符合要求,确认无误以后方能出库,并按出库的帐目入帐。

6.3成品退货:

6.3.1客户及主机厂退回的成品,库管员必须根据退货报告单查验退货原因,确认物品状态,清点数量,并作好标识,按照公司《退货品处理流程》执行。

6.3.2生产部按计划实施拆机返工,返工过程中需要调换的零部件需分清厂家,确实分不清厂家的由技配部长和产品工程师进行确认。

返工后成品检验员再检验,合格后进入成品库,入库单据上注明“返工”字样,不合格则针对存在问题再进行返工。

6.3.3生产部按计划实施成品拆机,需分辨供应单位,确实分不清供应单位的必须经技配部长和产品工程师确认,并在单据上注明配套单位名称和“市场拆机“字样。

拆卸后的零部件经检验合格品进入合格零部件库,不合格品进入退料库。

7.月度盘存管理

7.1根据公司规定,每月21日为月度物资盘存日期,对生产物资进行全面清理,每月25日由财务部将盘存汇总表报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

7.2月度盘存清理范围主要包括:

7.2.1在库物资:

原辅材料、零部件、产成品及工装夹具等;

7.2.2现场物资:

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及废次品等;

7.2.3检测物资:

未入库的在检产品和待检产品等;

7.2.4其他物资:

切屑、废纸箱、周转箱等的归类存放。

7.3清理办法及要求

7.3.1库存物资的清理以各库管员的分工和职责范围为基本单位,按公司提供的帐表列出清理物资明细清单(包括日期、产品代号、物资编号、零部件名称、配套或生产厂家、技术质量状态、数量等),保证帐、卡、物“三相符”,并按产品属性、轻重及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堆放。

物资明细清单于当月22日汇总后交财务部,同时提供电子版本。

7.3.2对生产现场的物资,由生产部按就地的物资状态进行分类清理,摆放整齐,做好状态标识(包括产品代号、零部件名称、配套厂家、技术要求、质量状态及产品数量等),并按公司提供的帐表分列物资明细清单,于当月22日将物资明细清单汇总后交物供部和财务部,并提供电子版本。

7.3.3对质量检测过程中的物资,由质检部按照就地的物资状态分类摆放整齐,作好状态标识,按公司提供的帐表分列物资明细清单,并于每月22日将物资明细清单交物供部和财务部汇总,同时提供电子版本。

7.4每月25日前,生产部根据现场物资清点情况,到物资仓库办理在制品的“假退假领”,物资仓库将“假领”数记入次月领用数。

8.物资信息流管理

8.1物资报表制度

8.1.1报表根据原始单据进行编制,各种原始单据必须以序编号,按照单据内容填写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状态、质量要求、物资数量及供货单位名称等;

8.1.2报表必须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报。

8.1.3报表种类及要求:

a.成品日报表:

由成品库管员于次日9点钟以前将前一日报表报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销售部、财务部、物供部及相关部门和人员。

b.差缺件日报表:

由各仓库库管员于下午5点半之前将当日差缺件报表报生产副总和物供部长。

c.月领用报表和各供方送货、退货数报表于每月23日前报财务部、技配部和物供部。

d.盘存报表按本细则第7条执行。

e.其它报表按公司及物供部统一要求进行填报。

9.供方挂帐管理

9.1统计资料员根据每月产成品实际入库量及相关数据提出挂帐清单,并于当月25日前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对将要挂帐的产品及数量与涉及挂帐的供方进行核对。

9.2编制供方挂帐表,于当月25日前报公司领导和物供部长审批,同时送技配部一份。

9.3根据经过审批的挂帐表供方名单,于每月26—27日通知有关供方到公司物供部挂帐。

9.4有关挂帐的计算公式:

9.4.1净产量=成品入库数-总成退货数

9.4.2挂帐数=合格零部件领用数-拆机合格零部件入库数-生产现场零部件月盘存数-现场退料数-拆机零部件退料数

9.4.3验证方法:

净产量=挂帐数

10.执行

10.1本细则从2004年7月10日起试行,在试行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10.2本细则的实施具有强制性,凡违反本细则或未按本细则操作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或罚款处罚。

10.3本细则解释权属物供部。

附件一:

库房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加强对物资流及物资信息流的流程管理,加速资金周转,降低仓储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库房、物资采购及领用单位的管理。

3.要求

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收发迅速,报表及时;服务生产,定额发放;控制物耗,减少库损;管理规范,职责分明。

4.职责

4.1对各类入库物资验收、贮存、防护、出库、退库的管理。

4.2对产成品入库验收、贮存、防护、搬运、出库、退库、交付的管理。

4.3及时、准确填报公司要求的各种报表,反映物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5.入库

5.1查清待入库物资有无采购计划或与采购计划是否相符,如有差错须尽快与有关人员联系并得到妥善处理,否则不予入库。

5.2检查待入库物资的包装是否规范和完好无损,标识是否清晰、齐全,有无合格证等相关证明。

5.3待入库物资首先须由质检人员对其完好状态、品质、规格及合格证明材料等进行检验,对不能及时得出检验结果的物资转入待检库暂存。

5.4对检验合格的物资,由库管员核对清点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一致后,按物资形态和属性进行分类,并以实际清点数量为准办理入库手续。

5.5入库物资应填写入库单,入库单一式四联,分别经检验员、库管员、采购员和物资主管签字后,由物供部、财务部、质检和库管各执一联。

5.6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准入库,更不准投入使用,并及时退还供货方或隔离堆放。

若因工作失职致使不合格品混入生产,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7在制品亦须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

5.8入库后的物资要及时上帐、上卡,做好标识。

6.保管

6.1库房设专职库管员负责管理。

库管员不得随意将库房或库房钥匙交其他人看管,不准擅自处置或销毁任何物资和帐表。

库房内不允许无关人员在里面逗留和闲谈。

6.2物资的保管以其属性、形态和用途设置仓库,入库物资有特殊要求的按其要求进行保管。

6.3入库物资必须摆放整齐、分类标识、编号存放,做到一物一卡,批次分明,状态清楚,标识正确,帐、卡、物相符。

标识上须注明品种、规格、型号、保质期等,相似产品还必须有特殊标识加以区分。

6.4库存物资应做到“四勤”:

勤整理、勤翻堆、勤保养、勤清理。

原则上少、轻、小物资上架存放,多、重、大物资落地摆放,做到不丢失、不损坏、不变质,确保物资质量和数量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6.5库管员对收、发物资的领用凭证应及时整理上帐和妥善保管,所有凭证和帐表要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帐、卡、物“三相符”。

6.6库存物资要保持过道畅通、空气流通,防止和减少锈蚀和变质等因素的发生,有特殊要求的物资要采取专用的盛具和防护手段,确保其质量的稳定性和物资的安全性。

6.7保持库容整洁、卫生,货区无垃圾,货架产品无灰尘、无积垢,做到每天小扫除,每周大扫除。

6.8库房重地,防火防盗。

库管员必须具备防火知识,并懂得使用消防器材,下班或因事外出要清除安全隐患并关好门窗。

7.发放

7.1生产物资按技配部核定的材料定额和生产部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进行发放,超定额领料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7.2工装、夹具、量具、刃具等生产资料的领用,按物供部编制并经公司领导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进行发放。

7.3物资出库应坚持“先进先出,滚动发放”的原则,做到“三核对”(出库凭证与帐卡核对、帐卡与实物核对、出库凭证与实物核对)和“三不发”(无出库凭证和凭证手续不全不清的不发、产品物资与凭证不相符的不发、对变质或标识不清的不发),避免物资失效或造成物流混乱。

7.4物资出库时,发、领料双方必须在场,当面点清,包括数量、状态等,以便明确职责,追溯责任。

7.5各类物资的领用须填写“物资领用单”。

领用单填写物资名称、规格型号、领用数量、物资用途等,经库管员、领料人及相关人员签字后,由库管员按实际批准数发放。

领用单若有涂改、或发现价格不符和手续不齐全等问题,库管员不准发货,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方能放行,否则将追究库管员责任。

7.6对专项申请物资,库管员要审查其形态和属性是否与请领单位相符,并确定单价、金额及签批手续无误后才能发放。

8.盘存

8.1物资在日清的基础上,坚持月度盘存制度,加强对物资的控制和物流管理,确保帐、卡、物“三相符”。

8.2每月21日为月度盘存时间(若遇节假日顺延或提前),由物供、生产、质检、财务、审计等部门联合进行,主要对在库物资、现场物资和检测物资进行全面清理。

8.3月度盘存汇总表须于当月25日前上报公司,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9执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二:

相关表格

物料核算表

NO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完成数量

核算人

批准人

核算日期

序号

物料名称

物料

编号

单位

定额用量

实际

用量

超出

用量

额定损耗

损耗率(%)

备注

单件

总量

单件

总量

 

零部件工序流转卡

NO

产品名称

产品代号

零部件名称

供方单位名称

整批投入日期

整批完工日期

序号

工序名称

领料数

合格数

工废数

料废数

操作者

检验员

接收人

完工日期

备注

 

月合格零部件库领用报表

库别:

报表日期:

年月日

物资编码

产品名称

技术

状态

配套厂家

期初

结存

本期

期末

结存

拆机件

发出

备注

收入

发出

主管:

复核:

填报:

 

月零部件退料库报表

报表日期:

年月日

物资

编码

名称规格

供方名称

计量单位

期初数

本期收入数

退厂家

期末结存数

备注

机加

拆机

装配

全检

机加

拆机

装配

全检

机加

拆机

装配

全检

料废

工废

料废

工废

料废

主管:

复核:

填报:

月毛坯零件机加领用报表

报告日期:

年月日

物资编码

产品名称

技术质量状态

配套厂家

计量单位

期初结存

本期收入

本期发出

期末

结存

备注

主管:

复核:

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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