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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号井应急预案

 

云南东源煤电羊场口煤业有限公司

二号井2013年“雨季三防”预防

和处理计划

 

二〇一三年五月编制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有效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井口财产不受损失。

一旦井下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透水、冒顶等事故时人员能迅速脱险,并对事故及时采取适当的办法、措施进行处理,使灾害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并能尽快地恢复生产。

特制定羊场口煤业有限公司二号井2013年度矿井“雨季三防”预防及处理计划。

二、灾害事故的范围

矿井火灾(电器设备及供电线路短路,井下放炮,煤层自燃及其它原因引起的外因火灾等)、瓦斯、煤尘爆炸、矿井水灾、冒顶、机电运输等生产安全事故。

三、组织措施及抢险救灾工作原则

1、保证井下人员能安全而迅速脱险的措施。

2、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的措施。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无论发生任何事故,在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时,都必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摆在第一位,坚持安全、及时、科学、有效地组织应急救援,把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

无论发生任何事故,矿井各连队、组室、兼职救护队都必须是在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

5、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

任何抢险救援活动都必须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实际,及时分析确定救援的主次和先后顺序采取科学可行的抢险救援安全措施。

如矿井发生火、瓦斯煤尘爆炸、透水等事故,首先必须组织专职矿山救护队进入事故现场勘察灾害程度,做好抢救伤亡人员、运送救灾物资和设备、疏散人员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和灾情扩大。

6、坚持安全抢救的原则,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和救援指挥部拟订的方案措施或总指挥的命令开展抢救工作,确保抢救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并设待机队伍。

7、确保通讯畅通原则。

矿井井上与井下基地、地面事故现场,应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要求

本计划报公司批准后,即下发到井口所属各连队、组室。

各连队、组室必须认真组织所有职工认真学习和讨论弄懂,记清要点,遇有险情时立即按本计划的措施执行。

本计划在每季末根据井口的实际及其它变化情况相应补充修改完善。

第二章矿井灾害预防及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井口常设应急总指挥部

应急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井口调度室。

主任:

井口技术副井长

(一)应急总指挥部组织成员

总指挥:

李在全

副总指挥:

胡建阔陈太林陈德敏

组员:

邓勇杨志先陈富林邹卫义朱顺有黄雄飞张小宽孔维盘张华堂贺亮朱玉馗王旭张文彦刘涛赵发权周江龙严章林田小书吴中发毛发亮陈飞李友成敖飞黄小梦崔同万

总指挥部下设机构

1、调度通讯组

组长:

崔同万

组员:

监测监控室、调度室全体人员

2、抢险救灾组

组长:

胡建阔

副组长:

邓勇杨志先

成员:

兼职救护队全体人员、各连队队长

3、事故应急技术组

组长:

陈德敏

副组长:

黄雄飞朱顺有

成员:

张文彦贺亮朱玉馗周江龙张华堂严章林

4、设备保障组

组长:

邹卫义

副组长:

敖飞

成员:

机电组、仓库管理员、机电、运输队全体员工

(二)调度指挥中心值班员与救灾指挥部的关系

指挥组正、副总指挥未到达办公室前,一切安排由调度室主任或值班员代行负责指挥。

当正、副总指挥(其中一名)到后,调度室主任或值班员及时向总指挥(副总指挥)全面汇报情况,由此时起,救灾的行动计划均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直接领导,总指挥到时只能由总指挥一个发出命令。

(三)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一、总指挥职责

1、亲临现场领导指挥整个救灾工作,掌握全部灾情,决定救灾方案措施。

2、了解灾情后,与技术副井长、安全生产副井长,一起,分析制定处理事故的救援计划,布置救援计划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3、调动连队、组室全体干部职工做好灾区的抢救或辅助工作,调动材料、设备支援灾区救灾工作。

4、听取灾区人员汇报和副总指挥的意见,根据灾情变化补充新的措施,组织制定新的救援方案。

5、事故处理完毕后,向井口及参加救灾人员宣布解除战斗指令,并下达恢复生产的指令。

二、副总指挥的职责

1、亲临现场,掌握全面情况,对灾情进行分析,制订措施,为总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并落实总指挥的决策措施。

2、听取灾区人员汇报和救灾指挥组成员的意见,结合现场和灾情变化情况,及时向总指挥反馈信息,提出补充措施或新的救援方案。

3、记录救灾的全部过程情况

4、如总指挥出差时,由副总指挥代行其职责,副总指挥中,按排列先后顺序代理之。

5、根据抢险救灾,人员和事故处理的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援所必须的设备材料。

6、根据总指挥部安排协助编制、发布现场抢险救灾方案和调整方案;

三、组员职责

1、听取灾区人员汇报,了解情况,协助正、副总指挥调配和平衡人力、物力。

2、督促和检查各救灾组救灾措施的执行情况,作好记录,并及时向正、副总指挥汇报。

3、督促和检查各救灾组的预备力量和物资准备,联系协调和处理好各救灾组之间的协同关系。

4、事故处理完毕时,协助总指挥恢复生产。

5、调度室主任:

负责应急救援的调度和协调工作。

负责信息处理和报告,救援命令的传达,灾区遇险人员的汇总,相关应急人员的调度及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6、通风组长:

负责应急时间的通风管理。

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为实现自然通风及恢复主扇运转做好技术指导工作,掌握主扇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

7、生产技术组长:

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撤人和灾难处理。

8、井下各连队队长,班组长:

按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求组织灾区遇险人员有序地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人数,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难处理任务。

在撤退前,当班第一责任者负责将动力,主副局部通风机馈电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关闭供水闸门。

四、调度通讯组职责

1、传达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通知抢险救灾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2、统计、汇总人员出勤、设备材料投入、灾情分析等资料;

3、按照“快、准、靠、灵”的要求,实行精细化快捷调度;

4、及时安排落实抢险地点的电话安装工作,保证通迅系统畅通。

5、负责协调、掌握应急救援抢修所需要的矿有关单位及矿外各单位的人员、车辆等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6、保证临时通讯系统的畅通

7、传达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通知抢险救灾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五、抢险救灾组职责

1、及时到达事故地点统一部署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人员抢救工作。

2、现场抢险及督察、抢险救护、救灾顶板灾情分析,及时向抢险调度室汇报现场进展情况。

3、根据现场情况提出处理事故的方案和建议;

4、负责按照抢救方案,组织现场的探险、紧急抢险和救援行动;

5、对各抢险路线工作地点气体进行监测与分析;

6、为抢救事故地点提供通风保障。

7、听取灾区人员汇报,了解情况协助正、副总指挥调配和平衡人力、物力。

8、在接到总指挥下达的抢救计划时,由组长、副组长带领全体组员按计划进行抢救工作。

9、在实施抢救过程中,应及时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取得联系,并提供救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预防措施等建议,并注意检查抢救过程中井下供电、通风等情况。

10、当救护队员赶到时应积极协助救护队在总指挥的领导下按新的抢救计划组织抢救。

11、抢救组在抢救过程中必须坚决完成抢救方案中所定任务,在抢救过程中如灾区情况发生变化,与拟定的作战方案不相符时,为顺利完成任务,抢救队员有权根据灾情变化变更抢救计划中某些不适合细节,并果断采取有利于事故处理的措施,同时应迅速将修改计划及措施的详细情况报告总指挥。

12、事故处理完毕后,按总指挥的安排恢复各自的工作岗位。

13、安排抢险救灾具体工作,并保证责任落实;

六、事故应急技术组职责

1、对照图纸和现场分析查找人员可能避难地点;

2、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保证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3、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协调有关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4、及时填绘抢险救灾工作形象进度图表;

5、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保证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七、设备保障组职责

1、负责处理冒顶物资的储备,为事故矿井提供应急救援所需材料、工具和设备,并提供运输保障;

2、根据需要负责处理事故所需设备、材料、工具和人力的协调。

3、保证救灾和恢复生产的材料、设备、工具等的供应。

4、负责救灾非常物资的储备、检查、更换、调动和补充。

5、有灾情时,组织全部室及仓库等相关人员在指定地点待命。

6、保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

第三章 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

一、发现灾害时的汇报

(1)灾害汇报

当井下作业人员发现火灾或瓦斯爆炸预兆(巷道中出现烟雾、温度增高、有煤油或松香味、呼吸困难等),透水预兆(挂红、挂汉、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淋水加大、有水叫声等)等灾害时,立即高喊“某某地点发生某某灾害啦”等信号,并立即从事故地点逆风流方向(透水事故沿标高较高并有出口的巷道)沿最短的路线以最快速度撤到地面,如果不危及生命安全,可赶到井下就近电话点,用电话向井口调度室或井长值班室汇报灾害发生情况。

汇报的内容包括:

事故地点、范围、性质、严重程度、人员伤亡情况。

汇报时语言要简洁,汇报完后立即撤到地面。

(2)积极抢救

灾情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内以及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应沉着冷静。

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起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在抢救时,必须保持统一的指挥和严密的组织,严禁冒险蛮干和惊慌失措,严禁各行其是和单独行动;要采取防止灾情恶化和保障救灾人员安全的措施,特别要提高警惕,避免中毒、窒息、爆炸、触电、二次突出、顶板二次跨落等再生事故的发生。

(3)安全撤离

当受灾现场不具备事故救灾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应由在现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根据《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和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

在撤离时要听从领导的统一指挥,根据灾情利用身边的衣物或工具为自己的安全撤离创造条件。

(4)妥善避灾

如无法撤退(通道被冒顶堵塞、水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等)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妥善避灾,等待矿山救护队的援救,切忌盲动。

二、处理灾害的一般规定

1、事故发生时首先当班带班领导或值班队干(安全员)要按照本单位制订的《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积极组织现场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按程序汇报事故大体情况。

事故单位接到事故汇报后要立即启动本单位制订的《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设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积极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并迅速指挥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和准备必要的救灾物资和设备以备用。

2、及时设置警戒线、疏散、撤离所有无关人员,并禁止其返回,同时设置救援通道并保证畅通无阻。

3、保护好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

确因抢救工作需要移动现场物体的,应当通过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

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书证、物证等证据。

4、若是矿井发生火灾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就近采用防尘水、乳化液、灭火器等进行灭火控制灾害事故的扩大,现场人员无法灭火和控制火势时,要按照避灾线路及时组织现场人员撤离并发出警报通知所有受火灾威胁的人员及时撤出危险区域,现场无法扑灭和控制的矿井火灾必须由召请的矿山救护队负责现场救援。

6、若矿井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首先是井下受威胁(被困)人员要迅速带好自救器沿避灾线路及时撤出井下或就近进入避难硐室等待救援。

立即远距离切断通向各工作地点的电源,维持通风现状,在确认井下瓦斯浓度不超限无再次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组织救灾工作。

否则必须召请专业矿山救护队进行救援工作。

在救灾过程中,若瓦斯浓度超限时,要立即把救灾人员撤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措施,消除爆炸危险后再进一步组织救援工作。

同时组织人员迅速准备修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的工作。

7、若矿井发生水灾事故。

井口调度室要立即用调度电话通知井下受威胁的人员沿避灾线路撤到地面。

在组织救灾过程中,首先调集公司所有备用和闲置的井下排水设施到事故井口组织排水工作。

然后要尽快查明矿井充水水源,水量变化与补给情况,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下一步的处理措施。

三、事故发生时的行动原则

1、在场人员应做到保持清醒的头脑,沉着镇静,尽可能地了解或判断事故性质、地点与危害程度,在情况允许时按《应急救援预案》就地取材,果断处理。

a.当放炮或电器等引起火灾,火势不大,估计可能扑灭则应立即进行处理,电器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砂子等灭火,灾情严重时,及时向值班员汇报。

b.瓦斯煤尘事故,受灾区域的电工负责切断本区域的电源,但主要扇风机房在事故时不准停电。

c.灾区或受影响区域的队长、班长负责带领人员撤退到安全地点,清点人数,并带领职工进行力所能及的抢救和自救,同时想法向矿值班员汇报灾情。

由于人力、物力有限,未能及时扑灭灾害,或因发现太晚,错过时机无法抢救时,要有组织地迅速按避灾路线撤离灾区,撤出人员一定要逆风流而行,按最短线路跑到新鲜风流巷道,再撤出地面。

2、当遇到自救器在其有效时间内不能达到安全地点,撤退路线无法通过,有害气体含量高而又缺乏自救器时,井下人员要迅速进入避难硐室等待营救,如不能到采区避难硐室避难时,可采取应急措施,在附近有压风的独头巷道内就地用木材、风筒等设置临时风帘,打开压风管供给空气,使其作为临时避难硐室,应注意以下几点:

a.在通往避难硐室的道路上和硐室口要留毛巾、衣物等作为标志,以便于救护人员发现。

b.待救应时应保持静坐(卧),避免不必要的体力、氧气消耗以延长时间。

c.硐室内只留一盏矿灯照明,其余矿灯关闭。

d.要间断地敲打铁器、岩石,发生呼救讯号。

四、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安全优先”的原则

2、坚持防止事故扩大优先的原则

3、坚持尽快恢复生产的原则

4、坚持抢救先重伤后轻伤的原则

五、为了迅速将发生事故的情况、地点以及事故的性质等传达给有关领导和部门,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下列应急程序上报(见事故通知顺序图)

 

事故讯号(事故发现人)

井口调度室

井口应急指挥部公司

兼职救护队

通安组

带班领导

技术组

技术副井长

生产副井长

安全副井长

井长

 

第四章灾害预防措施

一、加强思想教育工作

1、加强对干部、工人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煤矿安全生产法规教育。

让其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是党和政府的一贯方针,任何情况安全工作都是第一位的,安全就是效益,各级干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技术规程》。

井口每月召开二次安全办公会,讨论、分析、总结安排、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2、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坚持公司季(月)检,井口旬检,队、班组日检制度,对查出的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解决。

3、各级领导要积极支持安监人员(包括专、兼职安检人员)的工作,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要予以重视和认真处理,并保证他们正常行使职权。

4、各井、队在研究布置生产计划,检查和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认真按每月的计划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布置检查和总结安全工作,要充分发动群众,制订切实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

预防水灾安全技术措施

1、加强职工教育,使每一个井下工作人员都熟悉透水预兆。

2、当井下发生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必须有水灾威胁的人员撒到安全地点,并向调度进行汇报。

3、对定向掘进回采巷道中出现的积水地段,必须有水泵排泄积水或专门的泄水巷道。

4、我矿的掘进工作面由于原小煤窑开采资料不详,必须做到边探边掘。

5、严格掌握水文地质情况和地表水的变化规律。

掘进工作面进入深水线以后,要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并编制单项工程探水措施,报有关领导批准。

6、主要运输大巷在雨季到来之前,必须组织人员清理,保证水沟的排水能力和水仓的有效容积,工作面上、下水沟必须畅通,井下排水设备要经常检修、保养,保证随时都能启动排水。

7、全矿与地面相通的井口,雨季前要组织检查一次,凡可能进水的井口,都必须设置挡水工程,防止地面水进入井下。

8、雨季前要对地面塌陷裂隙进行一次检查,对威胁开口安全的要用土石方充填好。

9、所有已施工的井巷排水沟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并经常清理保证水流畅通。

10、每个井下通往地表的出口周围都要挖好防截水沟,地表裂缝,老窑的地面通口及其它地表水能通往井下的通道,雨季到来前都必须填实和阻塞,减少或防止地表水流入井下。

11、掘进回风上山、首采工作面回风巷时,凡可能遇到老窑和与积水有水力联系的断层前或已发现透水前的征兆时,应停止掘进,制定探放水措施进行探放水,做到有疑必探,只有经处理确认已无隐患后,才能继续进行采掘作业。

12、水文地质人员,必须加强对小煤窑积水、掘进工作面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调查,发出透水预兆或掘进工作面接近积水、断层、溶洞,立即停止掘进作业,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立即组织探查含水情况。

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13、掘进工作台面有小窑老空区时,掘进工作面到探水线位置时,必须探水前进,保证防水隔离岩柱尺寸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4、遇含水层时,采取预防为主的方针,当涌水量不大,对工程进行影响不大时,可让其自然排出;涌水影响施工时,可用疏放降压方法消除或减少影响,当涌水很大,如有可能,应采取帷幕注浆的方法堵截含水层的补给水源;

15、防洪期间,工业广场准备足够数量的沙袋及其它防洪工具。

矿成立防洪指挥部,指挥部24小时有人值班,且在降雨过程中指派专人巡视要害场所积水情况,如有异常,立即向指挥部汇报,指挥部立即启动预案。

(二)矿井水灾处理措施

1、矿井发生透水事故,首先按作业规程规定的避灾路线撤出人员到安全地点,其次把水灾可能危及的其它地点的作业人员迅速撤至安全地点,矿井透水时,严禁人员撤到独头地点。

2、透水地点的班、队或施工人员要及时向调度汇报。

调度值班人员应立即指挥抢救人员进行抢救,并按调度原则通知有关人员。

3、掘进巷道透小煤窑,要汇报井巷被淹情况、遭破坏程度,检查有害气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4、水灾发生后,要尽可能缩小水灾影响范围,恢复正常通风。

5、如果井下发生水害危急情况,必须立即发出警报,及时撤出受水害威胁地点的所有人员。

一旦发生较大突水事故,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应由低向高、由危险到相对安全的原则,依次撤离受水害威胁地点,直至升到地面。

6、透水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应认真分析判断灾情,立即向项目部汇报,及时向可能危及的人员通知,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抢救工作;

7、透水事故初期,现场领导和老工人应根据水灾事故的具体情况和现有条件组织人力物力,采取措施进行抢救工作;

8、突水点周围岩石坚硬,涌水量不大,可组织力量,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尽快堵住出水口;

9、突水水源不明,涌水凶猛,顶板松散的情况下,立即有组织地沿规定避灾路线撤离危险区;对受到伤害的人员,应迅速抢救搬运到安全地点,立即进行急救处理;

10、在突水迅猛、水流急速的情况下,现场人员应立即避开出水口和水流,躲避到硐室内、拐弯巷道或其它安全地点。

如情况紧急来不及转移躲避时,可抓紧固定物体,防止被涌水打倒或冲走;

11、如果老窑水涌出,有毒不害气体浓度增高时,现场人员应立即佩戴自救器。

12、撤退中,因冒顶或积水造成巷道堵塞时,可寻找其它安全通道撤出,在唯一的出口被封无法撤离时,应组织好灾区避灾,等待救护人员的营救;

13、透水事故发生后,应尽快核实井下人员,如发现人员被堵井下,则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并制定防止二次透水的措施。

(三)水灾事故自救互救的安全技术措施

1、救援

(1)指挥部应迅速判断水灾的性质,了解突涌水地点,影响范围,静止水位,估计突涌水量,补给水源及有影响的地面水体。

(2)掌握灾区范围,查清事故前人员分布,分析被围人员可能躲避地点,根据事故地点和可能波及的地区撤出人员。

(3)下令关闭影响地区的防水闸门,切断灾区电源。

(4)启动全部排水设备加速排水,根据突涌水量大小,组织人员积极采取排堵截水的技术措施,防止整个矿井被淹,密切注意水位变化。

(5)加强通风,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的积聚和发生中毒事故。

(6)排水后进行侦察,救援时,要防止冒顶堵塞巷道、二次涌突水。

(7)抢救和运送长期被困井下的人员时,要防止突然改变他们已适应的环境和生存条件造成不应有的伤害。

(8)当遇险人员被水隔堵在独头巷道较高部位时,如暂时未能实现排水救人,可视情况采取打钻供风法,以延长待救时间,当避难点水位低于附近与之相联的水位时,禁止打钻孔卸压,以防水压作用造成水继续淹没避难巷道,如避难点水位高于附近水域水位,无继续淹没避难巷道可能时,则可采取打钻供风法,应尽量利用钻孔、水管等向遇险人员供给新鲜风、饮料和食物。

2、自救互救

(1)发现透水预兆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支护加固和探放水,泄压,防止透水,如透水预兆为水叫声时,表明透水即将产生,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受水威胁地点人员。

(2)如已发生透水,要根据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退到透水地点以上的水平,不能进入透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

(3)行进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体,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流,防止被泥水矸物撞伤。

(4)如发生迷路时,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5)在撤退沿途留设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

(6)如被水困在独头工作面躲避时,应等待救援,严禁盲目潜水逃生及其他冒险行为。

(7)被涌水围困无法退出时,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室外设明显标志,迫不得已时,可爬上巷道高冒空间待救。

躲避处要充分利用现场材料,改善通风环境,防止毒害气体伤害。

(8)被困人员要作好长时间避灾的准备,除轮流察看水情外,其余人均应静卧,以减少体力和空气消耗。

毒害气体侵入严重或空气即将耗尽,迫不得已时,可使用自救器。

(9)避灾时,应用敲击方法有规律地发出呼救信号。

(10)被困期间断绝食物后,饥饿难忍的情况,也应克制自己,决不嚼食杂物充饥,需用井下水时,选择适宜水源,并用毛巾或衣服过滤。

(11)长期被困井下,发现救护人员到来营救时,不可过分兴奋、慌乱,以防意外。

3、生产恢复

(1)水灾排除后,须对被水泡过的巷道自上而下,从外往里逐段进行检查修复。

(2)检查受水浸泡的电器是否浸水受潮,如其电器绝缘达不到规定,应予处理后,再恢复供电系统。

(3)检查处理完善排水系统。

(4)各生产系统恢复正常,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五章 应急设备与设施

为了防止灾害发生时尽快消除灾害,尽快恢复生产,使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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