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阳镇镇水库移民避险解困 招标文件doc.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5968886 上传时间:2023-01-02 格式:DOCX 页数:140 大小:122.7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朱阳镇镇水库移民避险解困 招标文件doc.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0页
朱阳镇镇水库移民避险解困 招标文件doc.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0页
朱阳镇镇水库移民避险解困 招标文件doc.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0页
朱阳镇镇水库移民避险解困 招标文件doc.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0页
朱阳镇镇水库移民避险解困 招标文件doc.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朱阳镇镇水库移民避险解困 招标文件doc.docx

《朱阳镇镇水库移民避险解困 招标文件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朱阳镇镇水库移民避险解困 招标文件doc.docx(14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朱阳镇镇水库移民避险解困 招标文件doc.docx

朱阳镇镇水库移民避险解困招标文件doc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灵宝市朱阳镇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小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灵宝市朱阳镇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小区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国家、省补助资金+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河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灵宝市朱阳镇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小区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项目名称:

灵宝市朱阳镇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小区建设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

FDZB-174;

2.3.质量要求:

合格且达到验收标准;

2.4.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5.建设地点:

灵宝市朱阳镇东区;

2.6.项目概况:

本项目在镇东新区规划占地165亩,建设16栋住宅楼及4条道路等配套设施,搬迁安置贾村、匣里移民371户1495人,项目总投资6800万元;

2.7.标段划分

标段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备注

一标段

1#、3#号楼建设

1#楼为底框楼,总建筑面积约为3296.86㎡;3#号楼为砖混楼,总建筑面积为约3284.72㎡

二标段

2#、4#号楼建设

2#楼为底框楼,总建筑面积约为4721.47㎡,4#楼为砖混楼,总建筑面积约为4257.64㎡

3、投标人资质要求(一、二标段)

3.1.两个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2.两个标段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两个标段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4月08日至2015年0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

00至12:

00,下午14:

00至17:

3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车窑小区3号门面)持授权委托书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图纸押金每标段每套10000元;

4.3.报名须知

有意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

(下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4.3.1.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3.2.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3.3.近三年以来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或验收报告为准)2份;

4.3.4.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4.3.5.①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②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③建设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

注:

工商局管理部门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本地请到营业执照注册地开具,外地请出具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04月27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招标人:

灵宝市朱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河南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3

项目名称

灵宝市朱阳镇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小区工程项目二标段(2#、4#号楼建设工程)

4

建设地点

灵宝市朱阳镇东区

5

资金来源

国家、省补助资金+自筹资金

6

资金落实情况

/

7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8

质量要求

合格且达到验收标准

9

项目概况

本项目在镇东新区规划占地165亩,建设16栋住宅楼及4条道路等配套设施,搬迁安置贾村、匣里移民371户1495人,项目总投资6800万元;其中2#楼为底框楼,总建筑面积约为4721.47㎡,4#楼为砖混楼,总建筑面积约为4257.64㎡。

10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所标示的全部内容

 

1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1.2报名企业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1.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信誉要求:

11.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财务要求:

11.6近3年(2012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资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

1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3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现场

14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5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各投标人应将质疑问题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在投标截止15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招标答疑将以书面形式或电子文件形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6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日10天前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澄清文件)予以答复

17

分包

不允许(转包、分包均不允许)

18

偏离

不允许

19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控制价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修改、招标答疑纪要、澄清

20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21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15年04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

2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4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25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递交方式:

请各投标人于2015年04月20日16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视为无效标)将投标保证金递交至以下账户,持递交凭证到代理公司财务部换取保证金递交收据,投标人应将该收据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单位:

帐号:

开户行:

地址:

投标人在转账和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28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2年1月1日—至今

29

近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12年1月1日—至今

30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1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正副本的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其它应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必须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署姓名。

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由本单位造价师或造价员盖章并签字;

3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档1份(U盘,包括投标文件正本的所有内容)

33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全套应采用胶装或线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投标文件不提倡豪华精装。

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34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标段);

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在2015年04月27日09:

00时前不得开封

35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36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5年04月2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河南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3楼会议室

37

开标程序

37.1密封情况的检查: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和监管单位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监管单位在密封情况表上签字确认;

37.2开标顺序:

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

38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经济、技术专家应在开标前从有关政府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39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单位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个

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将依序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40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采用转账或现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价的10%收取;

履约担保的缴纳时间:

在中标公告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前缴纳,否则视为中标候选人原因,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1

其他注意事项

41.1所有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以下资质证件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五大员证、技术负责人证书、建设工程合同原件或验收报告原件或中标通知书、企业相关荣誉证书原件。

41.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议;项目经理本人携带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及本人身份证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废标处理。

41.3各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企①营业执照注册地或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②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无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三门峡以外地区请出具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③建设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承诺书;

41.4投标人在中标后,应严格履行投标书中的承诺配齐配足相应的工程管理人员,为防止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脱岗、串岗,中标单位应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到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廉政合同并到当地相关部门备案,同时将投标书中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证书原件暂押在灵宝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工程施工结束后一并返还。

41.5投标人在中标后,应严格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工期,如未履行承诺工期,按每拖延一天罚款5000元执行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1.6根据三劳社检察【2004】2号文件和豫劳社监察【2003】19号文件的要求,总承建施工企业中标后,需向灵宝市住建局递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投标总价2%)。

4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1

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有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

42.2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历天。

42.3

其他补充内容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并根据国家计委【2003】857号文之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本次招标产生的交易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为中标价的1‰。

3、图纸押金10000元/套;未中标人的图纸押金在中标公示后无损退回押金收据后全额无息退还,图纸由投标单位复印,费用自理;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在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领取。

4、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5、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附:

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注: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招标项目工程概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不适用本工程,本条内容取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不再参与评标;

(l)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4招标人员及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在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单位的董事、监事;

(3)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单位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单位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4.5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应独立参与投标,不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2)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对工程进行肢解、分包。

(3)全力配合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服从监理单位的正确指令。

(4)保证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项目部主要成员全部到位,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证必须按照要求进驻工地,没有特殊原因不得更换,建造师必须坚持现场办公每周不少于5个工作日,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由投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方的认可,购置的材料在使用前按规定检验,其规格标准质量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并能满足工程需要。

1.5费用承担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本工程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在经过招标人允许后可自行踏勘现场;可以以投标人的身份进入工程现场进行踏勘,若投标人在踏勘现场出现的意外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开支、责任等与招标人无关。

1.10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1.12偏离

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偏离。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2.2.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数据及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2.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修改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

(7)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8)资格审查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五大员证、技术负责人证书、建设工程合同原件或验收报告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企业相关荣誉证书原件)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

以上内容中要求附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正副本中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3.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l)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工程量清单须加盖投标人本单位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印章,造价师或造价员专业应符合招标要求。

3.2.4投标报价编制依据主要有:

(1)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

(2)设计施工图纸

(3)招标文件及答疑资料的有关内容

(4)《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13年版)及其相关文件;

(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6)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发包工程内容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与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

(7)工程按短途取费;

(8)本工程取费按有关规定相应类别标准执行。

材料价参照参考《三门峡市工程标准造价信息》发布的2014.6期价格,信息价发布不全者按市场价进入。

(9)豫建设标(2006)82号文《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足额计取;

(10)劳动保险费用不计取,此项费用不得列入投标报价、合同价和结算价。

(11)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足额计取。

(12)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清单收取。

(13)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并且附有产品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市场准用证。

材料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报监理、建设单位共同认可,项目使用单位有权安排专人对认为需要抽查验收的材料进行检查验收,未经验收的产品或不合格品不得投入使用。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在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中标公告公示后5个工作日,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扣除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无息退还。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