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灾害分析运输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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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灾害分析运输部分
第二章矿井灾害分析
第一节灾害分析
五、运输
运输事故也是我矿的多发事故,安全设施不完善及“三违”行为是造成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如650东大巷绕道为单轨巷道断面,工人有违章行走大巷,扒、跳、蹬车等现象。
第三章矿井灾害预防措施
第九节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
1、完善运输管理制度,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颁发的运输指令及本矿运输管理制度的规定,完善运输安全设施。
2、安装有运输设备的巷道,必须留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和间隙,并设有合格的安全躲避峒室。
3、严格执行各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三违”现象。
4、斜巷运输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完善斜巷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小绞车使用必须做到“六全一专”。
使用期在三个月以上及综采面设备安装、回收的小绞车要采用混凝土基础固定,各单位对运输斜巷安装的安全设施要落实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5、物料的运输要严格执行“王石凹煤矿井下运输物料的规定”。
6、井下运输大巷严禁人员行走,严禁扒、蹬、跳车。
7、电机车运输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351条之规定。
各种运输设备和安全设施都要实行“包机制“,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种运输设备安全运行,各种安全设施灵活可靠。
8、大巷机车运输防追尾、过速事故措施:
①列车或单独机车必须前有照明后有尾灯或防追尾标志。
②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m/s。
③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严禁顶车运行。
④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沙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不完好的机车和车辆必须进库检修。
⑤在人车场进、出口处安装两个停送电开关和区间闭锁信号,各石门口安设分段开关,弯道处或司机视线受阻区段安设列车占线信号。
⑥两列车或两机车在同一方向同一轨道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⑦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的距离,运送人员不得超过20米,每列车牵引矿车数不得超过25辆。
⑧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途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机车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板紧车闸,但不许关闭车灯。
⑨巷道内应装设路标和警标,机车行进巷道口、硐石口、弯道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并发出警号。
⑩严禁蓄电池机车、非机动车辆在有架线的线路上运行,确需短时、短距离运行时,必须先请示运输调度并征得同意后方可运行。
9、加强运输大巷人车运行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定点、定时、定路线接送人员制度,做到每班按规定发送人车、各人车场要装设照明,并要装设自动停送电开关,做到人员上下车时,切断电源架线,其它车辆不能进入该区段。
10、完善信、集、闭系统,加强管理与维护,确保其监控,指挥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加强我矿二水平人行暗斜井提升绞车的管理,防止发生过卷,掉道、断绳等事故。
①加强对绞车司机的安全教育,确保内外防过卷设施动作灵敏可靠,过卷距离符合要求。
②加强对人车及轨道的检查维护。
轨道质量达到优良品。
③断绳事故的预防:
坚持钢丝绳日检制度,并定期对钢丝绳进行试验,及时更换不合格的钢丝绳,预防断绳事故发生。
④加强对绞车的制动系统的维护,班班运转前进行制动试验,确保制动安全可靠,对人车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每班手动落闸试验一次,每月一次静止松绳试验、每年一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确保插爪动作可靠。
定期检查“一坡三档”完好情况,确保灵敏、可靠。
10、加强蓄电池机车的管理
①蓄电池机车司机及挂钩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非专业人员严禁操作机车。
②蓄电池机车的操作手把必须固定专职司机保管使用并进行编号管理。
③蓄电池机车的照明、警铃(喇叭)、制动装置、联接装置、控制器闭锁及防爆设施的防爆性能,有一项不合格不准投入使用。
④蓄电池机车必须装有过放电、漏电报警仪,严禁带电制动。
⑤蓄电池机车的熔断器必须按规定使用,严禁用铜铁丝等其它材料代替。
⑥蓄电池机车只许在本单位工作范围内运行,不得在有架线的区段运行,若须在有架线区段运行,必须经井下调度室同意。
⑦各使用蓄电池机车的单位,根据本工作区域内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有关业务科室审批后方可运行。
11、各种绞车使用钢丝绳,要建立使用、检查、试验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
皮带运输机要坚持使用“皮带综合保护器”避免因皮带打滑、倒转及电气设备故障等原因引起的火灾事故。
12、各种绞车、皮带及刮板运输机,都要安装专门的双打声光信号,严禁用喊叫或敲打物代替信号。
13、积极推广使用小绞车电子锁,防止了非管理单位人员操作绞车。
第十节坚持五人连签小绞车管理、搞好运输督导工作
一、五人连签小绞车管理制度
全矿井下各单位凡使用非本单位管理的小绞车进行作业时,必须按照“小绞车准运卡”上的内容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合格完好,具备运行条件时,相关人员在卡片上签字,不填卡片或其中一项不完好,不得使用小绞车运输。
否则每台次罚绞车司机100元,罚绞车管理单位100元。
具体操作程序规定如下:
1、各单位在动力科领取卡片。
2、班前会交给本班次作业带班班长。
3、班长进入工作地点后,分头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系统检查,并和绞车维护单位取得联系,要求其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进行相关检查。
非绞车管理单位人员擅自操作该绞车,相关人员按违章论处,每次罚责任人单位100元
4、依照卡片要求内容,经检查后将检查内容认真填写在卡片上,具备安全运行条件时,相关检查人员分别在卡片上签字后,方可开始本次作业。
有一项不合格、不完好不得开始本次作业。
督导组、安质科、动力科等科室的所有成员负责此项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5、班后绞车司机负责将本卡片交回单位。
各单位将使用后交回来的卡片完整保存一个月,备查。
6、逐步推广使用小绞车插卡方可送电电子锁,从技术上杜绝跨区域作业现象。
未全面推广之前,小绞车管理单位必须按规定每班配备合格专职绞车司机,不得空班漏岗。
附:
小绞车准运卡
小绞车准运卡
年 月 日 班
基本资料
完好情况
有关人员姓名
绞车安装地点
绞车
专职司机
绞车规格型号
信号
警戒及信号把钩工
绞车牵引力
轨道
当班安监员
绞车管理单位
一坡三挡
跟班区队长
本次使用单位
钢丝绳
使用单位联系人
其它安全设施
本次作业任务:
二、运输督导组制度
王石凹煤矿运输安全督导组管理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运输安全管理,强化运输安全管理意识,增强矿井运输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运输管理措施,堵塞运输安全管理漏洞,充分发挥我矿运输安全督导组的作用,加强矿井小绞车安全运输管理,依据局【2009】35#通知要求及08年度我矿运输安全督导组管理和小绞车安全运行管理状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奋斗目标
1、全年运输系统无重大生产与人身伤亡事故。
2、季度内无二级以上非人身生产与重(档)伤事故。
二、组织机构
组长:
芦健魏东阳
副组长:
谢英伟靳志刚
成员:
陈亚民武智
专职督导检查员:
刘德林陈庆再李新华
督导组办公室设在安质科,业务负责:
陈亚民
三、职责与权力
督导组成员其职责按局、矿有关矿井运输管理相关规定及《铜川矿务局小绞车运输管理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专职运输安全督导检查员享受矿井安全检查员的工作待遇,履行运输安全督导检查员的职责,对矿井运输安全生产负责。
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隐患负有现场处治处罚权。
全矿井运输日常管理业务仍归动力科,安质科负责督导检查专职督导检查员负责全矿井运输系统安全隐患的日常督导检查工作。
四、具体要求
1、运输安全专职督导检查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运输管理工作经验,且工作积极、责任心强,熟悉运输各工种《操作规程》和作业程序,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矿井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铜川矿务局运输管理细则》、《铜川矿务局小绞车管理补充规定》和局、矿有关矿井运输管理相关规定等内容。
2、运输安全督导组专职督导检查员主要负责对矿井采掘运输斜巷及平巷运输小绞车安全运行及填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质科每班上岗运输安全检查员主要负责大巷安全运输的日常检查管理工作。
3、运输安全督导组专职督导检查员每班必须认真填写入井行走路线卡片,其内容包括:
检查人姓名、检查日期、行走路线及所查区域存在的安全隐患。
特别针对使用中的小绞车安全运行进行现场随机监督和卡片签字认可的复查工作,杜绝漏查和代签字现象的出现。
4、运输安全督导组要根据矿井的生产部署情况,安排当天运输督导员检查重点确保定点运输环节运输畅通,安全措施执行到位,安全设施灵敏可靠。
实施每道工序开工前的安全确认和过程控制,真正实现全员、全规程、全方位矿井运输安全督导管理,使运输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5、矿信息站建立专用运输安全隐患登记本与台帐,有运输专职督导检查员将所查运输安全隐患分类填写,并及时向存在隐患单位下达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处理意见通知书。
台帐中应注明隐患检查时间、地点、责任单位及检查人员姓名,限期处理时间、处理单位和人员姓名,安全隐患复查结果和复查人员姓名等。
矿运输安全督导组与安质科要按照安全隐患“五落实”原则,负责监督落实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按规定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资料整理备案。
6、运输安全督导组要不断完善矿井运输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制度,坚持每半月由运输安全督导组组长组织召开一次运输安全例会,通报矿井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
查找不足,调整安排后续督导重点检查工作运输安全例会内容必须形成会议纪要,并下发有关单位贯彻执行落实。
五、考核与奖罚
1、运输督导组成员必须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检查落实。
矿每季度对运输安全督导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比考核,季度内运输安全生产无事故、矿将对其成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否则,发生二级以上非人身生产与档伤事故,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2、运输督导检查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所查小绞车明显存在使用检查漏洞、故障、隐患没有得到处理而使用的“矿井小绞车安全运行签字卡片”存在代签和漏签者,毎发现一次,将对绞车使用管理人员、卡片代签、被代签和漏签人员处罚200元。
同时,对绞车管理单位集体处500元罚款。
3、季度内对全矿所有使用绞车单位进行评比,对管理使用季度内无生产事故与工伤事故的最优单位集体奖励1000元,对管理使用季度内发生生产与工伤事故的单位,基础处2000元罚款。
4、矿井罚款及奖励均列入矿安全基金。
运输督导组制度
运输督导组由分管机电运输的副矿长安监处长为组长,机电副总为副组长,动力科安监科生产科调度室有关科员为督导员组成,其具职责如下:
1、负责运输系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理过程的跟踪监督;
2、负责运输方面各项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落实和协调指导;
3、要有定期召开运输安全分析会制度,并就当前运输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三违”现象进行通报和处理,提出下一阶段运输安全治理意见和措施。
4、当月最后一次会议,安排下月的重点工作。
运输督导组安全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运输管理,强化运输安全管理职责,完善运输管理措施,堵塞矿井运输安全管理的漏洞,杜绝矿井运输事故的发生,依据2008年度矿井运输安全督导组管理和小绞车安全运行管理以及铜局动发【2009】35#文件“关于印发运输安全督导组基础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矿的具体情况,特制定运输督导组安全例会制度,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运输安全例会召开的时间:
每月的第二个星期三和第四个星期三的下午2时30分,根据生产部署,有特殊情况时,督导组组长可随时通知召开。
二、召开地点:
动力科2#办公室。
三、参加会议人员:
督导组全体成员、专职督导员以及动力科,安质科科长等。
四、会议内容:
1、有运输督导成员通报两个星期以来运输事故以及运输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通报专职运输督导员近期的工作情况。
2、由专职运输督导员发言。
3、由督导组副组长安排下一阶段运输检查监督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
4、运输督导组组长总结
5、由运输督导组成员将会议形成纪要下发到全矿各生产及生产辅助单位学习。
运输安全专职督导检查员
管理办法及职责
一、专职运输安全督导检查员享受矿井安全检查员的工资待遇,履行运输安全督导检查员的职责,对全矿井运输安全生产负责。
同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隐患负有现场处治和处罚权。
二、运输安全专职督导检查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运输管理工作经验,并且工作积极,责任心强,熟悉运输各工种《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矿井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铜川矿务局运输管理细则》、《铜川矿务局小绞车管理补充规定》和局、矿有关矿井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等内容。
三、运输安全专职督导检查员每班必须认真填写入井行走路线卡片,其内容包括:
检查人姓名、检查日期、行走路线及所查区域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特别是针对使用中的小绞车安全运行现场随机监督检查和小绞车准运证签字的复查工作,坚决杜绝漏查和带签字现象的发生。
若发现代签或漏签者每查出一次,将对绞车使用管理人员、整改通知接受人、代签人员、被代签和漏签人员分别处罚200元,同时对运输设施管理单位集体处罚500元。
四、运输督导检查员要加强运输设备安全运行的日常督导检查,对查出运输设备及安全设施存在明显问题及隐患,要求现场进行处理或下达整改措施。
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在复查中仍未处理的分别给予处罚。
五、运输专职督导检查员每天上岗检查要及时将所查问题与隐患及时填写在信息站专设的运输安全隐患登记台帐上,并及时向存在隐患的单位下达安全问题、隐患限期整改处理意见通知书。
台帐中应注明隐患检查时间、地点、责任单位及检查人员姓名,限期处理时间、处理单位和人员姓名,安全隐患复查结果和复查人员等。
矿运输安全督导组与安质科要按照安全隐患“五落实”原则,负责监督落实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按规定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资料备案。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定期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工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认真履行运输安全督导成员的职责与权力。
二、对所查出的问题、隐患的排查整改要严格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五落实。
三、运输安全督导组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做到安全督导检查不间断。
四、检查地点、区域、路径不受约束,按规定、标准做到过程细、无死角、不漏项,每到一处必须全面细致的进行安全检查。
五、发现重大问题或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并进行整改处理,对现场“三违”人员要敢抓、敢管,一抓到底,彻底解决、排除。
六、处理重大问题、隐患时,要在现场盯住不放,制定整改处理方案,现场督促整改,直到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对当班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告知下班检查人员跟踪排查,并及时向矿有关领导及科室汇报,同时下达安全检查隐患通知书。
七、认真搞好复查工作,对责令停止作业进行整改的项目,要下达通用通知书,严格按照“五落实”的原则进行整改和复查,确保运输安全生产。
运输安全专职督导检查员分工协作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运输安全管理,强化运输安全管理职责,完善运输管理措施,堵塞矿井运输安全管理的漏洞,杜绝矿井运输事故的发生,依据2008年度矿井一年书按督导组管理和小绞车安全运行管理以及铜局动发【2009】35#“关于印发运输安全督导组基础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矿的具体情况,特制定运输安全专职督导检查分工协作责任制,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运输安全专职督导检查员分片跑线的规定:
将每个运输安全专职督导检查员重点检查的区域和线路进行明确分工。
对每个运输安全专职督导检查员所坚持的区域实行问责制,一些问题视而不见或是长期得不到处理,或是有严重的违章违纪现象,严重的不安全隐患未被及时纠正的,要追究该区域运输督导员的责任,具体分工如下:
刘德林:
东大巷所有区域,包括东Ⅰ石门以里区域、东Ⅱ石门以里至综采二队运顺及全部斜巷绞车、东Ⅲ以里区域包括四队和一队,提人暗斜绞车房。
当前所涉及的单位有:
通维区、运输区、综采二队、掘进四队、掘进三队
陈庆再:
西大巷所有区域,包括西Ⅰ石门以里区域、西Ⅲ上石门系统和下石门系统。
提矸暗斜绞车房。
当前所涉及的单位有:
掘进一队、掘进二队、掘进三队、综采一队等。
李新华:
对全矿井所有的运输施工项目进行安排、协调、检查监督和验收,每月对机车、人车、矿车完好率的抽查不少于三次。
二、明确运输安全专职督导检查员检查的内容
1、轨道、架线、小绞车、液压绞车、蓄电机车,进入该区域的架线电机车、轨道绝缘点、架线停送电装置、斜巷的安全设施(包括地滚在内),钢丝绳、胶带输送机等设备是否完好、保护是否齐全正常使用。
2、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按章作业。
3、“三超”车辆是否有拉运措施。
4、是否严格执行“小绞车无人联签制度”。
5、各类记录、牌板是否齐全规范。
6、其它违章现象,如:
扒、蹬、跳车及行走大巷,斜巷是否有人车通行现象,蓄电机车进入大巷架线下作业是否停架线点,是否超速等。
7、各个车场的车辆积压情况。
三、运输安全专职督导检查员协作的有关规定:
为了取长补短、互相学习、弥补不足、缩小差距,分片跑线的运输安全专职督导检查员:
刘德林、陈庆再既要分工明确,对自己分管的区域内负责,还要相互协作,每旬还需互检一次,相互提出他人负责区域存在的运输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加以借鉴,并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督导组成员汇报,以便协助解决。
确保每月就矿主要运输环节里留下每个运输安全专职督导检查员的足迹。
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运输管理,强化运输安全管理职责,完善运输管理措施,堵塞矿井运输安全管理的漏洞,杜绝矿井运输事故的发生,依据2008年度矿井运输安全督导组管理和小绞车安全运行管理以及铜局动发【2009】35#“关于印发运输安全督导组基础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矿的具体情况,特制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定期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及工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认真履行运输安全督导成员的职责与权利。
二、运输安全督导专职检查员按照区域分工协作制,每日必须最少有两人次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存在的问题,行走路线,在专项记录上进行详细记录备查。
同时将查出的问题通知到相关单位进行限期处理,无故拖延不处理的或者是处理不彻底的第一次处罚单位集体500元,相关责任个人50元,第二次处罚单位集体1000元,相关责任个人100元并通报到“督导组安全例会上”执行督导组安全例会指示。
三、运输督导组成员,每星期至少一次进行运输专项检查,并将其内容详细记录在案,对查出的问题要进行安排处理,并要跟踪复查。
对一个单位重复出现的问题,每次给予集体1000元、相关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四、每星期四有运输督导员负责,将一周以来存在的问题在全矿调度会上通报,并将运输督导组安全例会纪要进行集体学习。
五、对所查出问题、隐患的排查整改要严格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五落实。
六、运输安全督导组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做到安全督导检查不间断。
七、检查地点、区域、路径不受约束,按规定、标准做到过程细,无死角,不漏项,每到一处必须全面细致地进行安全检查。
八、发现重大问题或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并进行整改处理,对现场“三违”人员要敢抓、敢管,一抓到底,彻底解决、排除。
九、处理重大问题、隐患时,要在现场盯住不放,制定整改处理方案,现场督促整改,直到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对当班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告知下班检查人员跟踪排查,并及时向矿有关领导及科室汇报,同时下达安全监察意见通知书。
十、认真搞好复查工作,对责令停止作业进行整改的项目,要下达停用通知书,严格按照“五落实”的原则进行整改和复查,确保运输安全生产。
对于查出的主要运输系统的重大隐患,必须在每周三的安全办公扩大会上进行讨论。
运输安全督导组织长及成员安全管理职责
一、运输安全督导组组长对运输安全督导工作负全责,并定期组织召开运输督导安全例会,同时总结、分析布置下阶运输督导监查重点工作。
二、督导组成员其职责按局、矿有关矿井运输管理相关规定及《铜川矿务局小绞车运输管理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负责运输督导组的日常督导监查工作。
三、全矿井运输日常管理业务仍归动力科、安质科负责督导检查,督导组办公室设在安质科。
四、运输安全督导组要根据矿井的生产部署情况安排当天运输督导员监督检查重点,确保定点运输环节运输畅通,安全措施执行到位,安全设施灵敏可靠。
实施每道工序开工前的安全确认和过程控制,真正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矿井运输安全督导管理,使运输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五、运输安全督导组要不断完善矿井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坚持每半月召开一次运输安全例会,通报矿井运输安全存在的隐患及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查找不足,调整安排后续督导重点检查工作,运输安全例会内容必须形成会议纪要,并下发有关单位贯彻执行落实。
六、奋斗目标
1、全年运输系统无重大生产与人身伤亡事故。
2、季度内无二级以上非人身生产与重(档)伤事故。
运输安全督导成员考核奖罚制度
一、运输督导成员必须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检查落实,在每次矿井组织安全检查的同时,对矿井运输系统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性检查,并将查出的隐患在运输安全隐患专用登记本上填写,否则,每少填写一次处50元罚款。
二、运输安全督导员每班必须认真填写入井行走路线台帐,其内容包括:
检查人姓名、检查日期、行走线路及所查区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向存在隐患单位下达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处理意见通知书。
否则,毎发现一次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处10元罚款,未及时下达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处理意见通知书的每次处罚50元。
三、对所查隐患矿运输安全督导员要按照安全隐患“五落实”原则,负责监督落实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
并按规定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资料整理备案,否则,对下达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处理意见通知书后,未及时跟踪复查落实整改的,毎发现一次处50元罚款。
四、在检查过程中对未按安排要求认真检查落实,甚至故意隐瞒或包庇问题、隐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每发现一次处100元罚款,酿成事故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从重处罚。
五、矿每季度对运输安全督导员工作开展状况进行评比考核,季度内运输安全无生产、档案事故,矿将对其成员分别给予适当的奖励。
六、其它奖罚按照安检员奖罚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