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蠡湖校区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污水处理设备污水.docx
《江南大学蠡湖校区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污水处理设备污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南大学蠡湖校区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污水处理设备污水.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江南大学蠡湖校区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污水处理设备污水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
项目编号:
WXXS201105001-01
工程名称:
无锡市锡山区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
招标人:
无锡市锡山区污水处理厂
代理机构: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无锡市锡山区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
投标申请人资格
预审须知
项目编号:
WXXS201105001-01
项目名称:
无锡市锡山区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
招标人:
无锡市锡山区污水处理厂(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11年5月16日
一、总则
二、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四、利益冲突
五、申请书的提交
六、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七、通知与确认
八、 附件:
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2、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一、总则
1、鉴于无锡市锡山区污水处理厂作为拟建无锡市锡山区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3中说明。
4、投标申请人如需分包,应详细提供分包理由和分包内容以及分包商的相关资料,如分包理由不充分或分包内容不适当,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二、资格预审申请
5、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申请人还需配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注册建造师。
6、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条规定的资质条件。
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如实填写、提供。
7、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10、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密封。
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1、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2、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做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
13、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四、联合体
14、由两个或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下列要求提交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
14.1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须提交符合要求的全套资格预审文件;
14.2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保证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申请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后与招标人签定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法人印章;除非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已附有相应的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该协议应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联合体各方各自的责任;
14.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均须包括联合体各方计划承担的份额和责任的说明。
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足够的经验和能力来承担各自的工程;
14.4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约定一方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主办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主办人传递。
15、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
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16、如果达不到本须知对联合体的要求,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17、联合体各方可以单独参加资格预审,也可以联合体的名义统一参加资格预审,但不允许任何一个联合体成员就本工程独立投标,任何违反这一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8、如果施工企业能够独立通过资格预审,鼓励施工企业独立参加资格预审;由两个或以上的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将被视为资格预审当然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19、资格预审合格后,联合体在组成等方面的任何变化,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
如果招标人认为联合体的任何变化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变化将不被允许:
19.1严重影响联合体的整体竞争实力的;
19.2有未通过或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新成员的;
19.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已达不到资格预审的合格标准的;
19.4招标人认为将影响招标工程项目利益的其他情况。
20、以联合体名义通过资格预审的成员,不得另行加入其他联合体就本工程进行投标。
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重新组成的联合体,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招标人应视具体情况决定其是否被接受。
21、以合格的分包人身份分包本工程某一具体项目为基础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施工企业,在改变其所列明的分包人身份或分包工程范围前,须获得招标人的书面批准,否则,其资格预审结果将自动失效。
22、申请人须以书面形式对上述招标人的要求作出相应的保证和理解。
五、利益冲突
14、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4.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4.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4.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六、申请书的提交
15、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经密封后于2011年5月24日9时30分—10时30分送达无锡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锡山服务点资格预审室(锡山区建设局辅房三楼),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16、投标申请人应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讯地址。
1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按附件1(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提交有关证书、资料的原件(复印件附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料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附复印件。
18.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18.2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证书;
18.3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8.4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18.5资格预审经办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18.608-1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9、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
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七、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20、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主要内容进行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如果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通知与确认
21、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每个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可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
如果该投标申请人同时以独立投标申请人身份和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则包括该投标申请人的所有投标均将被拒绝。
本规定不适用于多个投标申请人共同选定同一专业分包人的情况。
22、招标人保留下列权利:
22.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
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的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2.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2.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3、在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三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根据需要可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现场考察通知书,经考察合格后,再发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
24、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25、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按照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
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
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附件
26、《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由招标人确定具体的标准,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能了解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27、《资格预审可选合格条件标准》。
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可选合格条件的项目和合格条件的内容,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能了解资格预审可选合格条件标准。
招标人可就下列方面设立可选合格条件:
27.1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特别措施或工艺的专长;
27.2专业工程施工资质;
27.3环境保护要求;
27.4同类工程施工经历;
27.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7.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等。
28、《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由招标人进行逐项详细描述,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
附件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1
营业执照
有且交验原件
年检有效期内,若在年检期间,则须提交发证部门盖章的有效证明
2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有且交验原件
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申请人还需配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且交验原件
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参加资格预审
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资格预审时的项目负责人一致
年检合格、有效期内,若在年检或换证期间,则须提交发证部门盖章的有效证明。
必须在本公司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
资格预审经办人
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企业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1年2月~4月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提供的2011年2月~4月连续缴费的的社保证明)
必须提供原件,否则将不接受其资格预审文件。
4
资质等级
有且交验资质证书原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5
财务状况
有且交验原件;
2008、2009、201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需完整版
6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且交验原件
年检有效期内
7
承诺书
签字并盖章,若无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章则盖项目负责人的私章
签字及盖章真实有效
8
承诺书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签字及盖章真实有效
9
承诺书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签字及盖章真实有效
10
联合体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联合投标协议书原件和明确联合体主办人的协议书原件。
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原件和明确联合体主办人的协议书原件。
主办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1
若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交原件的复印件不完整,亦视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完整,资格预审将不予通过(投标申请人如有不良行为记录,必须如实提供,如有不良行为记录而不提供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投标资格)。
12
资格预审时所提交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作为审核不通过。
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必须同时送达,否则作为资料不全处理。
注:
以上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须全部满足。
附件2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1、工程内容: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市政、消防等工程。
2、工程地点:
无锡市锡山区。
3、工程规模:
污水处理3万吨/天,单项合同投资额约1500万元。
附件3评分细则
(一)、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评标办法,由评标小组人员按本评分细则分别进行评分,以评标小组人员评标值的算术平均数为评定分值,按照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最高者中标。
(二)、主要评分项目:
1、工程造价78分
2、施工组织设计20分
3、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
(三)、分项评分标准:
1、工程造价(最高得分78分)
(1)开标后先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统计、比较、分析、汇总后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形成经评审确定的有效投标报价。
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2)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为7家以下时,取所有低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A)。
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7%、97.5%、98%。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
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3)投标报价采用经评审的不低于最低控制价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值得78分,其他投标报价每高出基准价的1%,相应减0.3分(百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施工组织设计得分(最高得分20分)
a.总体概述:
施工程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暗标)2分
b.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暗标)2分
c.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暗标)4分
d.各部分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暗标)4分
e.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暗标)3分
f.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管理经验及(明标)2分
g.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投入计划(暗标)3分
3、项目负责人答辩(最高得分2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出题,根据项目负责人作答情况综合评定打分。
说明: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下列评分幅度进行评分:
90≤优<100;80≤良<90;60≤中<80;30≤差<60(技术标评委在5人及5人以上的,取所有成员中去掉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若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无重大偏差,至少可得12分。
无锡市锡山区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
申请书
项目名称:
无锡市锡山区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
投标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年月日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
二、资格预审申请书附表
1、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
2、年营业额数据表
3、近三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4、财务状况表
5、类似工程
6、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
7、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
8、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
9、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
10、现场组织机构情况
11、拟分包企业情况
12、其他资料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
致:
{招标人名称}
1、经授权作为代表,并以(投标申请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申请人”)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以{招标工程项目名称}下列标段投标申请人的身份,向你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名称
标段号
2、本申请书附有下列内容的正、副本文件的复印件:
2.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2投标申请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
3、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本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
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的资金来源、经验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下列人员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一般质询和管理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有关人员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有关技术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有关财务方面的质询
联系人1:
电话:
联系人2:
电话:
5、本申请充分理解下列情况:
5.1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的投标,须以投标时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主要内容的更新为准;
5.2你方保留更改本招标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
前述情况发生时,投标仅面向资格预审合格且能满足变更后要求的投标申请人。
6、我们确认如果我方中标,则我方的投标文件和与之相应的合同将:
6.1得到签署,从而使联合体各方共同地和分别地受到法律约束;
6.2随同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将规定,如果我方被授予合同,联合体各方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
7、下述签字人在此声明,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
签名:
签名:
姓名:
姓名:
兹代表(申请人或联合体主办人)
兹代表(联合体成员1)
申请人或联合体主办人盖章
联合体成员1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签名:
签名:
姓名:
姓名:
兹代表(联合体成员2)
兹代表(联合体成员3)
联合体成员2盖章
联合体成员3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签名:
签名:
姓名:
姓名:
兹代表(联合体成员4)
兹代表(联合体成员5)
联合体成员4盖章
联合体成员5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注:
1、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本申请书第2条要求的文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本申请书第4条的规定分别单独具表提供相关资料。
3、非联合体的申请人无须填写本申请书第6、7条以及第8条有关部分。
4、联合体的主办人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均应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公章)
日期:
年月日
资格预审申请书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姓名)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的为我公司签署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名)性别:
年龄:
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职务:
____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授权委托日期:
年月日
(身份证正面)
附表1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当地代表处地址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邮箱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7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号(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8
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
9
主营范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0
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
11
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
12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
1.独立投标申请人须填写此表。
2.投标申请人拟分包部分工程,专业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也须填写此表。
附表2
近三年工程营业额数据表
投标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近三年工程营业额
财务年度
营业额(万元)
备注
第一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第二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第三年(应明确公元纪年)
注:
1.本表内容将通过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
2.所填的年营业额为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每年从各招标人那里得到的已完工程施工收入总额。
3.所有独立投标申请人均须填写此表。
附表3
近三年已完工程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投标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工程名称
合同身份
监理(咨询)单位
合同金额(万元)
结算金额(万元)
竣工质量标准
竣工日期
1
2
3
4
5
…
注:
1.对于已完工程,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收到的中标通知书或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或已签发的最终竣工证书。
2.申请人应列出近三年所有已完工程情况(包括总包工程和分包工程),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3.在建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附上工程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不填“竣工质量标准”和“竣工日期”两栏。
附表4
财务状况表
1.开户银行情况
开户银行
名称:
地址:
电话:
联系人及职务:
传真:
电传:
2.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
财务状况
(单位:
元)
近三年(应分别明确公元纪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1总资产
2.流动资产
3总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