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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移动线路施工技术规范书

 

山东移动线路施工技术规范书

 

山东移动

2013年7月

 

目录

一、应遵循的规范标准3

二、主要施工要求3

2.1光缆敷设安装技术要求3

2.2架空光缆敷设安装要求4

2.3管道光缆敷设安装要求12

2.4局(站)内光缆敷设安装要求19

2.5引上光缆的敷设安装要求20

2.6其他方式敷设光缆的技术要求20

2.7光纤与光缆的接续要求21

2.8光缆的预留处理21

2.9光缆线路防护22

2.10光缆线路的标示要求23

本文件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向提供线路施工服务的厂家提出的基本技术要求。

本规范是线路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质量检验、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规模

经初步统计,2013年东营线路工程建设规模如下表所示,各投标单位应以此为参考,作为组织施工计划的依据。

地市

新建管道(管程公里)

新建杆路(杆程公里)

光缆长度(皮长公里)

东营

204.00

103.24

1944.08

二、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通信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工信部“电信基础网络”施工资质要求丙级及以上。

2、外省通信建设企业必须到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方可参与投标。

三、报价

1、本次招标管道施工报价采取对国家标准定额下浮比例的方式,杆路和光缆施工采取按照每公里报价。

2、报价中包含了线路施工中赔补、协调的费用。

3、报价中包含安全生产费用,标准执行国家规定标准。

四、其它要求

1、施工单位在完成现场施工后,必须配合山东移动相关部门完成本单位施工的线路资源网管录入、现场数据采集等工作。

2、施工材料。

施工所需主要材料由山东移动采购,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安装以及零星材料。

五、应遵循的规范标准

线路施工相关工艺要求符合工信部和国家有关规范,包括:

1、YDJ44—89《电信网光纤数字传输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定》

2、YDJ38-85《市内电话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3、YDJ39-90《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4、YD5121-2010《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5、YD5102-2010《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六、主要施工要求

2.1光缆敷设安装技术要求

1、光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光缆外径的15倍,施工过程中不小于20倍。

2、布放光缆的牵引力应不超过光缆允许张力的80%;瞬间最大牵引力不得超过光缆允许张力的100%;主要牵引力应加在光缆的加强件(芯)上。

3、光缆牵引端头可以预制也可以现场制作。

直埋或水底铠装光缆,可作网套或牵引端头。

4、为防止在牵引过程中扭伤损伤光缆,牵引端头与牵引索之间应加入转环。

5、布放光缆时,光缆必须由缆盘上方放出并保持松弛弧形。

光缆布放过程中应无扭转,严禁打小圈、浪涌等现象发生。

6、光缆布放采用机械牵引时,应根据牵引长度、地形条件、牵引张力等因素选用集中牵引、中间辅助牵引或分散牵引等方式。

7、机械牵引用的牵引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牵引速度调节范围应在0~20米/分,调节方式应为无级调速;

牵引张力可以调节,并具有自动停机性能,即当牵引力超过规定值时,能自动放出告警并停止牵引。

8、布放光缆,必须严密组织并有专人指挥。

牵引过程中应有良好联络手段。

禁止未经训练的人员上岗和无联络工具的情况下作业。

9、光缆布放完毕,应检查光纤是否良好。

光缆端头应做密封防潮处理,不得浸水。

2.2架空光缆敷设安装要求

2.2.1、杆路要求

杆路架设,杆距一般50米内一根杆;吊线必须用钢绞线,一般采用7/2.2毫米镀锌钢绞线,绝对不能用铁丝代替钢绞线。

7根杆路左右有双拉线,14根杆路左右有四方拉线。

角杆拉在夹板抱箍下面距10CM;双拉线、四方拉线与线路中心线垂直或重合,不扭斜。

终端杆应在它的张力反侧打顶头拉线与线路成直线。

角杆拉线应对正内角的平分线;拉线距离比应等于1,地锚埋深符合《市内电话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表3.2.7的要求;电杆洞深应符合《市内电话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拉线要求和拉线上把、中把、下把的缠扎固定要求符合《市内电话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第三章第七节的规定。

表3.2.3

杆长(米)

电杆类别

分类

洞深(米)

普通土

硬土

水田湿地

石质

水泥电杆

6.0

1.2

1.0

1.3

0.8

6.5

1.2

1.0

1.3

0.8

7.0

1.3

1.2

1.4

1.0

7.5

1.3

1.2

1.4

1.0

8.0

1.5

1.4

1.6

1.2

8.5

1.5

1.4

1.6

1.2

9.0

1.6

1.5

1.7

1.4

10.0

1.7

1.8

1.9

1.8

11.0

1.8

1.8

1.9

1.8

12.0

2.1

2.0

2.2

2.0

木质木杆

6.0

1.2

1.0

1.3

0.8

6.5

1.3

1.1

1.4

0.8

7.0

1.4

1.2

1.5

0.9

7.5

1.5

1.3

1.6

0.9

8.0

1.5

1.3

1.6

1.0

8.5

1.6

1.4

1.7

1.0

9.0

1.6

1.4

1.7

1.1

10.0

1.7

1.5

1.8

1.1

11.0

1.7

1.6

1.8

1.2

12.0

1.8

1.6

2.0

1.2

注:

1、本表适用于中、轻负荷区市话线路;重负荷区应按本表规定值再加10~20厘米。

2、12米以上的特种电杆的洞深,应按设计文件规定实施。

拉线地锚坑深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3.2.7

地锚坑深(米)

土质分类

拉线程式

普通土

硬土

水田湿地

石质

7/2.2

1.3

1.2

1.4

1.0

7/2.6

1.4

1.3

1.5

1.1

7/3.0

1.5

1.4

1.6

1.2

2×7/2.2

1.6

1.5

1.7

1.3

2×7/2.6

1.8

1.7

1.9

1.4

2×7/3.0

1.9

1.8

2.0

1.5

V型上2

下1×7/3.0

2.1

2.0

2.3

1.7

注:

1、石质坑深如设计另有要求时,应按设计规定办理。

2、双股钢绞线拉线地锚坑深,适用于单股V型拉线。

3、地锚坑深偏差应小于-5厘米。

整个杆线成一直线,最少不少于3棵杆,个别电杆偏离线路中心线不超过梢径约三分之一;杆路建筑稳固,安全可靠,电杆竖立后,回土须分层夯实,并随时注意校正杆身,余土堆在杆根周围,高出地面约10-15CM;电杆与铁路、公路、输电线及其他建筑物的隔距、高越角度符合下表规定:

架空光缆与其他设施、树木最小水平净距表

名称

最小净距(米)

备注

消火栓

1.0

铁道

地面杆高的4/3

人行道(边石)

0.5

市区树木

1.25

郊区、农村树木

2.0

 

架空光缆线路与其他建筑物、树木的最小垂直净距表

名称

平行时

交越时

垂直净距(米)

备注

垂直净距(米)

备注

街道

4.5

最低缆线到地面

5.5

最低缆线到地面

胡同

4.0

最低缆线到地面

5.0

最低缆线到地面

铁路

3.0

最低缆线到地面

7.5

最低缆线到轨面

公路

3.0

最低缆线到地面

5.5

最低缆线到路面

土路

3.0

最低缆线到地面

4.5

最低缆线到路面

房屋建筑

距脊0.6

距顶1.5

最低缆线距屋脊或平顶

河流

1.0

最低缆线距最高水位时最高桅杆顶

市区树木

2.5

最顶缆线到树枝顶

郊区树木

1.5

最顶缆线到树枝顶

通信线路

0.6

一方最低缆线与另一方最高缆线

角杆杆根内移半个杆根,杆稍外移半个杆根,宜大不宜小;标准角深小于15M,即线路转角大于145°,否则,应设立两根角杆;水泥杆在松软土质地方立杆,或个别电杆不能达到规定埋深时,需装设卡盘或采用四方拉线,角深>5米的角杆,跨越杆,长杆档杆、终端杆、分线杆等,杆底均需加垫底盘(硬土石质地、坚石地可酌情不装);水泥杆立于淤泥或容易塌陷地区,需作水泥、砂浆石砌基础,基础上部直径为1-1.2米,底部直径为0.8-1米,其深度不小于规定的埋深;杆号按规定编写,字迹清楚,在最上面写电杆建设年份的最后两位数字,下面用中文码竖写杆号。

2.2.2钢绞线要求:

1、电缆吊线放设前,应装好电缆吊线的固定物,电缆吊线应用三眼单槽夹板固定于电杆或安装吊线的线担上。

2、吊线夹板的安装位置按设计规定办理;吊线夹板的安装位置,设计无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吊线夹板距电杆顶的距离应不小于50厘米。

特殊情况下也不应小于25厘米。

2、电杆上装有明线线担时,吊线夹板应装在末层线担下不小于45厘米处,并应满足距地面的高度。

3、吊线夹板位置应满足所挂电缆在上下,左右与其建(构)筑物等间距符合规定。

3、吊线夹板在各电杆上位置,宜距地而等距,遇有特殊情况时可适当调整。

所挂吊线的坡度变化一般不宜超过杆距的2.5%,由于地形等限制也不得超过杆距的5%。

4、杆路上架设第一条吊线时,吊线宜设在杆路的人行道(或有建筑物)侧;如还有发展的可能,应留出第二层吊线的位置,挂吊线本着先上后下,先难后易的原则设置。

5、在同一杆路架设两层吊线时,两吊线间距应为40厘米。

6、布放电缆吊线前,应校核吊线程式等是否符合设计规定,辩清吊线架设位置后,方可进行吊线布放。

7、布放电缆吊线时,发现吊线有跳股,绞合松散等有损于吊线机械强度的伤,残应剪除,剪除后重新接续再行布放。

8、布放吊线时,严禁吊线受到外力损伤,如汽车辗压或类似电缆盘子的辗压等。

一但发生吊线受损,应把受损部分剪除,接续后再使用。

在任何情况下新设的电缆吊线,在一档内不得有一个以上的接头。

9、电缆吊线的接续应采用套接(俗称环接),套接两端可选用钢绞线卡子,夹板或另缠法,但两端必须用同一种方法处理。

如图5.1.10所示。

10、挂设电缆吊线在无负荷的情况(即空吊线)收紧垂度,应符合《市内电话线路工程及验收技术规范》表5.1.11-1、2、2、4的标准;允许偏差在20度以下时,应不大于标准度的10%,在20度以上时,应不大于标准度的5%。

11、电缆吊线在电杆上的固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吊线必须置于吊线夹板的线槽中,夹板线槽必须置在上方。

2、吊线夹板唇口面向直线杆夹板唇口应向:

电杆或支持物;角杆的夹板唇口背向吊线的合力。

3、吊线夹板上的穿钉应先紧固,再紧固固定吊线夹板的穿钉。

4、固定吊线夹板的穿钉螺母应在夹板侧;同层两侧均有吊线时,宜使用无头穿钉。

固定穿钉旋紧后,螺母外露出的丝扣应不小于1厘米,不大于5厘米。

12、吊线收紧后,对于角杆上的吊线(指在电杆合力侧的),应根据角度深的大小加装吊线辅助装置。

在个别特殊情况下,电缆吊线坡度变更超过杆距的5%小于10%的时候,这样的电杆上的吊线应做仰俯吊线辅助装置。

13、两条十字交叉吊线高度相差在40厘米以内时,应在交叉点处做成(十字)吊线,如图所示。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两条吊线程式相同时,主干线路吊线应置于交叉的下方。

2吊线一大一小交叉时,程式大的吊线应置下方。

14、线路分歧或线路转角在特定的情况下,需做丁字吊线的如图所示。

15、电缆吊线在终端杆及角深大于15米的角杆等应做终结。

电缆吊线当相邻杆档负荷不等时,电缆吊线应做假终结。

16、吊线终结的做法可采用钢绞线卡子、钢线夹板或另缠法。

17、同层两条吊线在一根电杆上做终结时,可按设计规定做成合手终结,其缠扎、夹固的方法、规格与吊线终结相同。

2.2.3挂钩要求:

1、挂设不同的电缆,依据电缆外径选用相应的电缆挂钩。

2、电缆挂钩的卡挂间距应为50厘米,允许偏差应不大于±3厘米;在电杆两侧的第一个挂钩距吊线固定物边缘应为25厘米,允许偏差应不大于±2厘米。

电缆卡挂应均匀整齐,挂钩在吊线上的搭扣方向宜一致,挂钩托板应齐全。

3、电缆卡挂后应平直,不得有机械损伤。

电缆接头的位置应符合本规范要求,电缆走向应合理,美观。

4、架空电缆在吊线接续处的吊扎,应符合图5.2.5所示。

2.2.4光缆架设要求

1、架空光缆垂直度的取定应十分慎重,要考虑光缆架设过程中和架设后受到最大负载时产生的伸长率应小于0.2%,工程中应根据光缆结构及架挂方式计算架空光缆垂度,并应核算光缆伸长率,使取定的光缆垂度能保证光缆的伸长率不超过规定值。

2、架空光缆的布放应通过滑轮牵引,布放过程中不允许出现过度弯曲。

3、中负荷区、重负荷区和超重负荷区布放吊挂式架空光缆应在每根杆上作预留,轻负荷区应每3~5杆作一处预留,预留及保护方式可参照图5.5.3-1,光缆经十字吊线或丁字吊线处亦应安装保护管,如图5.5.3-2所示。

4、吊挂式架空光缆布放后应统一调整,挂钩程式可按照光缆外径参照表5.5.4选用,光缆挂钩的卡挂间距为50厘米,允许偏差应不大于±3厘米,挂钩在吊线上的搭扣方向应一致,挂钩托板齐全。

表5.5.4挂钩程式选用表

挂钩程式

光缆外径(毫米)

65

32以上

55

25~32

45

19~24

35

13~18

25

12及以下

 

5、挂式架空光缆的引上光缆安装方式和要求可参照图5.5.5所示。

6、架空光缆防强电、防雷措施应符合设计规定。

吊挂式架空光缆与电力线交越时,应采用胶管或竹片将钢绞线作绝缘处理,光缆与树木接触部位,应用胶管或蛇型管保护。

7、接头盒每侧预留6~8米,设备处每侧预留10~20米,接头盒安装再距杆1米处,两端预留伸缩管,预留盘放在邻杆的盘留盒中。

光缆接头安装符合图6.3.2。

8、避雷线装设要求

(1)下列电杆需装设避雷线:

a、终端杆、飞越跨越杆;引入杆及接近局(站)的五根电杆或介入光缆两端的五根电杆;b、角深大于1米的角杆、分线杆、超过12米的高杆、坡顶杆;c、与1千伏以上输电线交越的两侧电杆;d、在一般平直线路上,每隔10棵电杆。

(2)避雷线在装杆时要同时装好。

可利用拉线入地,和1千伏以上电力线交越的两侧电杆,以及平行、接近有危险感应影响的电杆,其避雷线均应再离地面2米处断开,留空隙5cm,终端杆、引入杆、分线杆及接近局(站)或介入电缆的五根杆,应装设直接接地式避雷线。

(3)接地电阻小于5Ω

2.3管道光缆敷设安装要求

2.3.1管道工艺要求

2.3.1.1一般规定

1、通信管道工程所用的器材规格,程式及质量,应以旗工单位在使用之前进行检验,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凡有出厂证明的器材,经检验发现问题时,应做质量技术鉴定后处理;凡无出厂证明的器材,应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检验。

3、通信管道工程施工,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的器材。

2.3.1.2钢材,管材与铁件

1、钢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不得有锈片剥落落或严重锈蚀。

2、管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管的内径负偏差应不大于1毫米,管孔内壁应光滑,无节疤,无裂缝。

3、各种管材的管身及管口不得变形,接续配件齐全有效,承插管的承口内径应与插口外径吻合。

4、各种铁件的材质,规格及防锈处理等均应符合质量标准,不得有歪斜,扭曲,飞刺,断裂或破损。

铁件的防锈处理和镀层应均匀完整,表面光洁,无脱落,无气泡等缺陷。

5、通信管道工程采用硬聚氯乙烯管,玻璃钢管时,其管身应光滑无伤痕,管孔无形变。

孔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负偏差应不大于1毫米。

6、人(手)孔铁盖应符合下列要求:

人(手)孔铁盖装置(包括外盖、内盖、口圈等)的规格应符合标准图的规定;人(手)铁盖装置应用灰口铁铸造,铸铁的抗拉强度应不小于11.77KN(即是1200Kgf/CM²)铸铁质地应坚实,铸件表面应完整,无飞刺,砂眼等缺陷。

铸件的防锈处理应均匀完好;铁盖与口圈应吻合,盖合后应平稳,不动;铁盖的外缘与口圈的内缘间隙应不大于3毫米;铁盖与口圈盖合后,铁盖边缘应高于口圈1-3毫米。

7、人(手)孔内装设的铁支架及电缆托板,应用铸钢(玛钢或球墨铸铁)或型钢制成,不得用铸铁制造。

8、人(手)孔内设置的拉力(拉缆)环,应用普通炭素圆钢制造,全部做镀锌防锈处理。

拉力(拉缆)环不应有裂纹,节流锻接等缺陷。

2.3.1.3建筑材料

1、通信管道工程用于砌筑的普通粘土砖(以下简称砖)或混凝土砌块品种,标号均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其外形应完整,耐水性能好。

通信管道工程彩用砖的标号,强度应符合表2.4.1的规定。

通信管道工程中严禁使用耐水性能差,遇水后强度降低的炉渣砖或矽酸盐砖等。

表2.4.1

砖标号

抗压强度Mpa(kgf/cm²)

抗折强度N/cm²(kgf/cm²)

平均值

最小值

平均值

最小值

75

7.35(75)

4.90(50)

176.52(18)

88.26(9)

100

9.81(100)

7.36(75)

215.75(22)

107.87(11)

2、使用推荐标准图纸中的混凝土砌块(以下简称砌块)规格,强度等要求,应符合推荐标准图纸的各项要求。

3、通信管道工程用的石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采用天然砾石或人工碎石,不得使用风化石;石料的粒径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石料中含泥量,按重量计不得超过2%;针状,片状颗料含量,按重量计不得超过20%;硫化物和硫酸盐类含量,按重量计不得超过1%;石料中不得有树叶,草根,木屑等杂物。

4、通信管道工程用砂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信管道工程应采用天然砂;

(2)通信管道工程宜使用中砂;

砂的细度模数(MX)如下:

中砂MX为3.0-2.3,平均粒径不小于0.35毫米;

砂中的云母和轻物质,按重量计不得超过3%;砂中的泥土,按重量计不超过5%;砂中的硫化物和硫酸盐,按重量计不得超过1%;砂中不得含有树叶,草根,木屑等杂物。

5、通信管道工程用水,应使用可供饮用的水,不得使用工业污水及含有硫化物的泉水;旗工时如发现水质可疑应取样送有关部门进行化验,鉴定后再确定可否使用。

2.3.2人(手)孔、通道建筑安装要求

2.3.2.1一般规定

1、混凝土砌块(以下简称砌块)砌体墙面应平整、美观、不应出现竖向通缝。

2、砖砌体砂浆饱满程度应不低于80%;砖缝宽度应为8~12毫米,同一砖缝的宽度应一致。

3、砌块砌体横缝应为15~20毫米,竖缝应为10~15毫米;横缝砂浆饱满程度应不低于80%,竖缝灌浆必须饱满、严实,不得出现跑漏现象。

4、砌体必须垂直,砌体顶部四角应水平一致;砌体的形状、尺寸应符合图纸要求。

5、设计规定抹面的砌体,应将墙面清扫干净,抹面应平整、压光、不空鼓,墙角不得歪斜。

抹面厚度、砂浆配比应符合设计规定。

勾缝的砌体,勾缝应整齐均匀,不得空鼓、不应脱落或遗漏。

6、通道的建筑规格、尺寸、结构形式,通道内设置的安装等,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一般局内主机房引出建筑物的通道,不应越出局所院墙,其他地方的通信用浅埋通道,其内部净高宜为1.8米。

7、通信管道内的弯管道,当曲率半径小于36米时,宜改为通道。

2.3.2.2人(手)孔、通道的地基与基础

1、人(手)孔、通道的地基应按设计规定处理,如系天然地基必须按设计规定的高程进行夯实、抄平;人(手)孔、通道采用人工地基,必须按设计规定处理。

2、人(手)孔、通道基础支模前,必须校核基础形状、方向、地基高程等。

3、人(手)孔、通道基础的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外形偏差应不大于±20毫米,厚度偏差应不大于±10毫米。

4、基础的混凝土标号、(配筋)等应符合设计规定。

浇灌混凝土前,应清理模板内的杂草等物,并按设计规定的位置挖好积水罐安装坑,积水罐安装坑应比积水罐外形四周大100毫米,坑深比积水罐高度深100毫米;基础表面应从四方向积水罐做20毫米泛水。

5、设计文件对人(手)孔、通道地基、基础有特殊要求时,如提高混凝土标号、加配钢筋、防水处理及安装地线等等。

均应按设计规定办理。

6、通信管道最小埋深表

通信管道最小埋深表

管道类别

管顶距地表最小深度(米)

人行道

车行道

电车轨道

铁路

水泥、石棉水泥管、玻璃缸等管

0.5

0.7

1.0

1.5

钢管

0.2

0.4

0.7

1.2

7、通信管道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表

通信管道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表

其他管线类别

最小平行净距(米)

最小交越净距(米)

给水管

直径≤300毫米

0.5

0.15

直径300~500毫米

1.0

直径>500毫米

1.5

排水管

1.0

0.15

热力管

1.0

0.25

煤气管

压力<294.20Kpa(3kgf/cm²)

1.0

0.30

压力=294.20~784.55Kpa(3~8kgf/cm²)

2.0

电力电缆

35KV以下

0.5

0.5

35KV以上

2.0

2.3.2.3墙体

1、人(手)孔、通道内部净高应符合设计规定。

墙体的垂直高度(全部净高)允许偏差应不大于±10毫米,墙体顶部高程允许偏差应不大于±20毫米。

2、墙体与基础应结合严密、不漏水、结合部的内外侧应用1:

2.5水泥砂浆抹八字,基础进行抹面处理的可不抹内侧八字角;抹墙体与基础的内、外八字角时,应严密、贴实、不空鼓、表面光滑、无欠茬、无飞刺、无断裂等。

3、砌筑墙体的水泥砂浆标号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应使用不低于75号水泥砂浆;通信管道工程的砌体,严禁使用掺有白灰的混合砂浆进行砌筑。

4、人(手)孔、通道墙体的预埋铁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支架穿钉的预留:

穿钉的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穿钉与墙体应保持垂直;上、下穿钉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允许垂直偏差不大于5毫米,间距偏差应小于10毫米;相邻两组穿钉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偏差应小于20毫米;穿钉露出墙面应适度,应为50~70毫米,露出部分应无砂浆等附着物,穿钉螺母应齐全有效;穿钉安装必须牢固。

(2)拉力(拉缆)环的预留:

拉力(拉缆)环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情况下应与管道底保持200毫米以上的间距;露出墙面部分应为80~100毫米;安装必须牢固。

5、管道进入人(手)孔、通道的窗口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偏差应不大于10毫米;管道端边至墙体面应呈圆弧状的喇叭口;人(手)孔、通道内的窗口应堵抹严密,不得浮塞,外观整齐、表面平光。

6、管道窗口宽度大于700毫米时,或使用承重易形变的管材如塑料管等的窗口处,应按设计规定加过梁或窗套。

2.3.2.4人(手)孔上覆及通道沟盖

1、人(手)孔上覆及通道沟盖的钢筋配制、加工、捆扎,混凝土的标号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

2、上覆、沟盖外形尺寸、设置的高程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

外形尺寸偏差应不大于20毫米,厚度允许最大负偏差不大于5毫米。

预留孔洞的位置及形状,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

3、预制的上覆、沟盖两板之间缝隙应尽量缩小,其拼缝必须用1:

2.5砂浆堵抹严密,不空鼓、不浮塞,外表平光、无欠茬、无飞刺、无断裂等,人(手)孔、通道内顶部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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