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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局在危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认真落实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

 

在新的起点上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水平

 

2011年2月25日

同志们:

这次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实际,分析形势,统一思想,部署任务,交流经验,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2010年主要工作回顾

去年以来,全省各地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基本精神,根据省局工作部署,以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0]3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抓手,严格准入条件,深化专项整治,强化监管力度,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证了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为我省“十一五”安全生产圆满收官创造了有利条件。

总结去年乃至“十一五”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从规划上把好关口。

为推动危化行业安全发展和有效监管,积极建议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分科学规划、落实责任等五个方面共32条,统筹规划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二是从源头上把好关口。

针对近年来我省承接产业梯度转移、危化企业快速发展的实际,对新、改、扩建设项目严格法规和标准审查,切实提高准入门槛,从严控制了一些危害性大、污染重的化工项目安全设立审批;三是从延期换证环节上把好关口。

针对第一轮发证门槛较低的情况,利用延期换证有利时机,加强现场审查,狠抓隐患整改,淘汰关闭了一些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小化工企业;四是从工作重点上把好关口。

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要时段的督查力度,充分发挥依法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监管优势,强力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一)认真组织了《通知》、《意见》的宣贯。

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意见》下发后,全省上下对宣贯工作十分重视,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学习宣传。

一是迅速传达学习。

省局分别在去年3月和7月,2次召开工作会议,并结合10月下旬举办2期危险化学品培训班,对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意见》精神进行宣贯,全省累计11个设区市和50个县安监干部、180多家生产企业代表参加了学习。

九江市局专门召开市安委会成员(扩大)会议,组织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学习;宜春市局编印了宣贯《通知》和《意见》的宣传册,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使《通知》和《意见》主要精神做到家喻户晓。

二是结合办班宣贯。

去年9月中旬,省委组织部、省局联合举办了全省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各设区市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县级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了学习;11月中旬,省局又举办全省县(市、区)安监局长专题研讨班,利用这两次办班机会,省局都对《通知》和《意见》进行了相关内容的辅导宣讲。

三是开展专题督导。

去年以来,省局由分管局领导带队,对全省11个设区市分别进行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调研督导,重点督导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

通过一系列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意见》的贯彻落实。

(二)采取有效措施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口。

一是严格准入条件。

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在危险化学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立审查工作中,从严审批涉及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有毒气体类建设项目,认真贯彻省政府“三个坚决不搞”“七个严禁”等有关规定,特别是加强了对我省“五河一湖”水源保护区周边领域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九江市局严格市政府设立批准程序,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均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并研究制定了《九江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和《九江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编制提纲(试行)》,指导规范全市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

二是严格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省局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查工作中,既重点审查项目建设硬件安全条件,包括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工艺、设备及安全设施是否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应急处置系统是否落实到位等;也严格审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建立,项目试生产(运行)管理是否到位,生产运行各项记录是否完备等软件建设。

三是严格现场审查。

针对第一轮许可门槛较低、基层安监部门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的实际,省局采取程序审查与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会同设区市、县级安监部门重点抽查了近80家企业,督促整改了一批安全隐患。

目前,已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企业281家,对6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不予许可。

上饶市针对试生产过程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个别企业安全设施未建设到位就申请试生产备案的问题,在审查企业上报的书面材料同时,增加了现场审查环节。

(三)积极引导编制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规划。

为解决危险源过度分散和难以监管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精神,我省出台的《意见》对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规划提出了明确时限:

要求各设区市、重点县(市)在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完成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

为推进这一重点工作,省安委办专门发出督办函,督促相关县(市、区)加快化工园区安全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对重点地区进行专题督办。

同时积极协调设计单位加快安全规划编制工作进度,确保编制质量。

目前全省共有28个县(市)开展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其中省政府办公厅《意见》确定的9个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工业园区中,据调度,乐平市、樟树市、新干县、会昌县、永修县等5个县(市)已编制完成本地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规划,贵溪市、湖口县等4个县(市、区)正在抓紧编制;其余91个县(市、区)中,庐山区、都昌县、德安县等8个县(市、区)已经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九江县、瑞昌市、昌江区等11个县(市、区)也已经开始编制化工园区规划。

九江市辖区内的12个县(市、区)均已开展或完成化工园区规划编制工作。

南昌市局认真编制市本级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印发了《南昌市编制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工作总体方案》。

吉安市局已着手进行规划编制工作,新干县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规划在全省率先通过评审。

(四)强力推行危险工艺改造。

为提高危险工艺安全控制水平,省局早在2009年就着手开展此项工作,下发了《江西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性工艺安全联锁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各地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的原则,加快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专项整治工作。

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下发后,加大了工作推进力度,要求原有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必须完成安全联锁自动化技术改造方可办理延期换证手续。

去年6月15日,乐平市塔山的江西旺顺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了一起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

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推进危险工艺改造工作,省局在乐平市专门召开了江西旺顺化工有限公司“6.15”爆炸事故警示暨危险工艺改造工作推进会议。

会议交流了各地危险工艺改造工作做法,重点部署推进危险工艺改造工作,共有123家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签订危险性工艺改造承诺。

并以省安委办名义发文将全省涉及危险工艺改造工作企业名单进行公告,督促相关企业和安监部门加快进度,如期完成危险工艺改造工作。

据统计,全省新建、改建、扩建的符合危险工艺的42家生产企业都安装了自动联锁装置,达到100%;涉及危险工艺改造的108家延期许可企业,已有76家完成,占总数的70%,其中南昌、九江、上饶、吉安4个地区危险工艺改造完成改造率达100%。

(五)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全省各级安监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了打击非法工作力度。

对因非法建设、非法生产而导致发生“6.15”爆炸事故的江西旺顺化工有限公司,乐平市安监局采取安全事故淘汰机制,提请乐平市政府予以关闭。

贵溪市安监局对辖区内企业违规改变工艺、进行新产品中试生产进行了严肃查处。

余干县境内非法加油站点较多,安全问题突出,上饶市安委会将该县非法加油站(点)列为全市重大隐患进行通报,督促县政府采取三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

一是由县政府牵头,组织安监、经贸、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联合整治。

二是对证照齐全,但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限期改正;对证照不全,安全条件符合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对未办理相关证照又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予以取缔。

三是采取处罚,拆除设施,停电、停供油料等措施确保整治有效进行,并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安监、经贸、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参与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取得明显成效。

广丰县境内流动加油车较多,上饶市安监局专门下发督办函,该县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整治领导小组,查处了多部非法加油罐车。

(六)加大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力度。

针对近年来因城市区域扩大、国家标准修订规定更加严格等原因造成的外部环境和内部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老国有化工企业的现实问题,省局坚持把企业生存、社会稳定、安全监管结合起来思考,提出了“限期搬迁、加强监管”的工作思路,会同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对每个企业提出了具体解决问题的方案,并由省安委办按“属地管辖”原则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目前,10家挂牌督办搬迁的企业中,九江市九江新康达化工有限公司、鹰潭海利贵溪农药公司、南昌市江氨公司、乐平市江维公司、中石化鹰潭分公司白马油库等5家企业已完成整改;赣州市厦门德利氯碱公司、萍乡市江西樟丰化工有限公司2家企业搬迁改建工作按计划实施。

通过政府挂牌督办这一工作方式,有力地推动了处在城区的危化企业退城进郊和进区入园,逐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七)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

安全标准化工作是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重要抓手。

各地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成立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考核机构,下发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辖区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

去年,全省已有26家企业通过安全标准化二级考评,已有352人取得了安全标准化考评员资格,85%以上的生产企业与服务机构签订了技术咨询服务协议并开展自评工作,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条不紊地推开。

吉安市工作扎实,累计10家企业达二级标准,占全省26家达标企业的38%,并对2家企业开始进行三级达标考评;抚州市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制定了可行的工作方案,工作抓得比较主动。

(八)组织开展全省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我省共有加油站2600多家,民营加油站就占了“半壁江山”,相当一部分安全管理水平偏低;近年来成品油价格不断攀升,非法经营行为有所抬头。

针对这一情况,省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加油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赣安办字〔2010〕32号),对全省加油站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未办理安全许可手续的加油站建设项目,一律先责令停止建设并依法予以处罚,再根据安全基础情况补办相关手续;对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加油站(点),以及无储罐、无加油机的简易加油点,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通过3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共检查加油站2508家(次),发现无加油机、无储罐简易加油点52处,发现问题2938处,整改到位2713处,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19家,以及无加油机、无储罐简易加油点21家。

同时结合加油站经营许可证的延期换证工作,对不符合安全距离且难以整改的加油站,推行阻隔防爆技术改造,目前全省共有45家加油站实施了阻隔防爆技术改造。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加油站安全管理水平,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全面规范了加油站安全生产经营秩序。

中石化、中石油注重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规范,基础工作较为扎实。

(九)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通过全省各级安监部门的不懈努力,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不断强化。

一是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形成。

2009年以来,各级安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安监局关于隐患排查治理的一系列文件,狠抓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趋于制度化、经常化、常态化。

二是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得到加强。

各地充分利用联席会议制度等平台强化部门间协调沟通和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进出口等各环节秩序进一步规范。

三是危险化学品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全省各地在省安监局的部署和指导下,不断健全安全监管制度,探索新的监管模式。

萍乡市局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状况分为A、B、C三级,进行分级监管。

赣州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意见》精神,出台了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了报告的事项,细化了报告时限和方式,提出了工作要求,得到国家总局的肯定。

(十)进一步巩固化学品登记工作成果。

各地严格落实原国家经贸委35号令的有关规定,充分利用行政许可契机,结合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化学品登记工作不断得到巩固发展。

截至目前,全省共计895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了登记,其中生产单位553家、使用单位325家、储存单位17家,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完成率达100%,我省的登记工作得到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的充分肯定,2007年度和2008年度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先进单位”。

在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各设计、安全中介机构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他们的辛勤工作也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但是,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从政府层面上分析,少数地方在招商引资时,仍然存在重发展轻安全的倾向,不加选择地引进一些危害因素较大的小化工项目,安全准入把关不严,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尚未根本杜绝。

二是从企业层面上分析,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完全得到落实,部分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缺乏化工专业知识和从业经历,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较低;有的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没有得到贯彻落实;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缺乏硬件上的保障。

三是从监管层面上分析,不少地区尤其是基层安监部门缺乏相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装备;部分地区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比较薄弱,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细致;有的执法不严,导致一些违法违规现象得以长期存在。

四是从技术支撑层面上分析,有的设计、安评机构法律意识不够强,设计、安评报告质量不高,把关不严,使企业运行存在安全隐患。

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1年工作安排

即将到来的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之一,任务艰巨,压力很大。

总的思路是:

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积极推进国务院《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0]3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意见》基本任务落实为主题,以强化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主线,以加强预防为主攻方向,以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为重要抓手,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加强重点监管,切实打牢基层基础,努力构建长效机制,促进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基本形成“可防可控可治”的良好局面。

主要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抓住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安全准入门槛。

当前,全国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我省全面实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国家战略,对生态经济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的下发,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

这些对于我们安监部门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既是新的考验,更是难得的机遇。

一是严格准入前置条件。

各地要按照政府、企业、监管三个层次采取各种形式,认真做好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通知》及相关配套省政府《实施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等文件的宣传贯彻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落实,坚持服务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大局,把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作为化工行业企业安全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更加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

对不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安全防护距离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及能耗高、污染重、安全生产条件得不到保障的小化工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按照“增量向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域集中,存量逐步消化和调整”的思路,严禁在规划的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域外新设立危化生产储存企业,严禁在市区新建、扩建危化建设项目,严禁在城区新增带储存的危化经营企业,严禁在“五河一湖”周边50-200米控制带新建化工企业。

二是坚决关闭落后企业。

各地要严把审查关口,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工信部联发的186号文件要求和陆续公布的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目录,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保障能力差、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等落后的化工技术、工艺和装备予以强制淘汰,及时提请当地政府坚决关闭一批不符合国家标准、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落后企业。

三是加强政策引导。

充分利用国家和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导各级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按照清洁发展、节约发展、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引进设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项目,依法依规建设高起点、高标准、安全好的项目工程,严格控制安全环保风险大、安全生产得不到充分保证的项目。

四是严把延期许可关口。

各地要继续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制度,通过换证逐步提高安全准入条件,对不具备延期许可条件或者没有完成重大隐患整改的企业,一律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手续,促使企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对省局委托进行现场审查的企业,各有关安监部门一定要做到认真负责、不得走过场,对玩忽职守造成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职能分离的地区,要充分尊重监管科室意见,积极配合,共同把好许可关口。

五是强力推进挂牌督办企业搬迁。

各地要积极推进周边人口密集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集中治理危及公众安全的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2011年所有安全防护距离不够的化工企业都要制定整改搬迁或关停计划并抓紧落实;对已经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尚未完成隐患整改的企业,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按照实施计划搬迁,改建、迁建项目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建设;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管力度,确保过渡期间内的安全生产;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隐患整改、搬迁改建进展缓慢的企业,要依法依规采取执法措施,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防止非法生产引发的安全事故。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化工园区的安全监管。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地共有各类工业园区94个,园区内共有危化生产企业200家左右,约占全省总数的40%,大部分新建项目也都落户在工业园区。

随着工业园区内化工企业密度增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程度也随之上升。

抓好工业园区的安全监管已经成为下步工作的重点。

在省局组织调研组赴江苏、浙江2省考察学习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当前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继续推进化工安全发展规划编制。

继续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制定和实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强化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做到产业布局调整与城市建设规划相结合、城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相结合,促进城市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根据省政府《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意见》要求,各设区市政府要制定本地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确定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各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域要制定安全规划,并于一年之内完成。

这项工作由于诸多因素,进展缓慢。

为了维护省政府文件的严肃性,规定各设区市应在今年底之前完成此项工作;省一级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工业园区,原则上在2011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本地区化工园区安全规划,并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其他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应在2011年12月底前完成安全规划的编制工作。

对逾期未完成的地区,省局将认真贯彻执行《意见》的规定,原则上不再受理其新、改、扩建化工建设项目的设立申请。

二是健全园区安全监管机制。

不论是化工园区还是工业园区,首先必须明确园区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园区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和负责安全监管的机构;其次引导、协调安监部门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在工业园区设立专门或派出分支机构,特别是部分重点化工园区,配备充足的专业人才和监管力量,加强工业园区的安全检查和执法工作力度;探索在工业园区设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新余市局积极建议市政府在开发区内单独成立安监分局,采取管委会直接领导、市安监局业务指导的模式,可供各地借鉴。

三是推动化工企业进区入园。

本着存量逐步消化、增量进区入园的原则,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对原有的不在园区内的危化企业,限制其新、改、扩建设项目和规模,逐步淘汰出局;对不符合国家、省政府相关政策要求且无力入园进区的小化工企业,逐步予以关闭。

督促化工园区严格落实规划,对落户企业提高准入门槛,保障安全生产硬件水平,对安全环保风险较大的企业不予引进。

四是完善公共配套设施。

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域必须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意见》要求,明确产业定位,逐步完善水电气、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鉴于化工园区的公共配套设施要求较高,条件成熟的地方可采取市场化运作,解决资金来源,其他地区宜在工业园区内划定化工集中区域,安置一些危险性较小的化工企业。

五是强化应急保障建设。

充分利用全省统一组成的公安消防专业组织力量,建设综合性应急救援网络;各地应依托大型企业的应急保障力量,建设区域性的应急救援基地;各县(市、区)要学习借鉴樟树市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做法,逐步在重点工业园区内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演练,防患于未然。

各化工园区要积极探索总结建、管、控一体化的模式,使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置于可控范围。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搞好安全生产,基础在企业。

要按照“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目标,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是全面提高危化从业人员素质。

国务院《通知》、省政府《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意见》都对化工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国家安监总局和工信部联发的186号文明确要求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要具备化工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

各地要积极引导鼓励企业以大专院校为依托,定向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开展专业学历培训;各地充分利用化工职业技术学校等培训基地,指导企业开展特种作业等职工技能培训;企业健全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严格持证上岗。

实行全员岗位培训。

逐步把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纳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前置条件,全面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上饶市组织全市危化企业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共59人参加由上饶市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开办的危化安全职业培训班,学期一年,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后颁发中专文凭;吉安市峡江县的江西驰邦药业有限公司重视员工的技术培训,依托井冈山大学开展校企共建,聘请了学校教授对职工进行技术培训、合作开展研发,并接受井大学生到公司进行实习活动,积极安排井大毕业生就业,为公司培养和储备专业人才。

这些好的做法,各地注意学习借鉴。

各地要把企业员工是否持证上岗,作为日常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纠正无证上岗的问题。

二是坚定不移推行危险工艺改造。

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是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意见》为加强企业事故防范作出的一项重要规定。

要充分利用延期许可这一行政手段,深入推进危险工艺改造工作。

对新、改、扩建项目,凡是涉及危险工艺和高温高压化工装置的,一律要求安装自动检测和控制系统方可办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凡是列入危险工艺改造的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的,各级安监部门要果断采取执法措施,下达停产整顿文书,不改造完毕不得恢复生产;对列入改造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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