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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政发34号

 

海政发〔2005〕34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海淀区2005年重大经济工作

及重点工程任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区领导研究同意,现将《海淀区2005年重大经济工作及重点工程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二OO五年五月十七日

 

海淀区2005年重大经济工作及重点工程任务

一、经济社会发展调控的主要预期目标

1、海淀区生产总值增长16%左右。

牵头责任单位:

发改委

责任人:

赖东

协办责任单位:

统计局等

主管区领导:

杨志强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2、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长14%左右。

牵头责任单位:

发改委

责任人:

赖东

协办责任单位:

统计局等

主管区领导:

杨志强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3、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0%左右。

牵头责任单位:

商务局

责任人:

王淑侠

协办责任单位:

发改委、统计局等

主管区领导:

杨志强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4、海淀园管委会技工贸总收入增长19%左右。

牵头责任单位:

海淀园管委会综合办

责任人:

张稷发

协办责任单位:

统计局等

主管区领导:

于军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5、财政收入增长13%左右。

牵头责任单位:

财政局

责任人:

杨文胜

协办责任单位:

统计局等

主管区领导:

周良洛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左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左右。

牵头责任单位:

统计局

责任人:

梁艳

协办责任单位:

发改委、街工办、农林委等

主管区领导:

杨志强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5%以内。

牵头责任单位: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人:

张连秀

协办责任单位:

统计局、农林委等

主管区领导:

赵建忠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二、推进高新技术产业“二次创业”,实现园区建设“五年上台阶”

8、以实现“五年上台阶”目标和制定“十年创一流”规划为动力,加强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委会的建设,统筹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为核心的包括制造业、服务业等在内的相关产业。

牵头责任单位:

海淀园管委会综合办

责任人:

张稷发

协办责任单位:

发改委等

主管区领导:

于军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9、以企业为主体,以科技成果市场化为纽带,加强产学研一体化协作,促进科研成果产生、转化和溢出。

牵头责任单位:

海淀园管委会综合办

责任人:

张稷发

协办责任单位:

科委等

主管区领导:

于军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10、继续加大科技投入和政府支持的力度,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牵头责任单位:

科委

责任人:

王鲁豫

协办责任单位:

海淀园管委会企业发展处、发改委、财政局等

主管区领导:

孙宝启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11、狠抓技术标准的创制、实施和产业化,加强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的保护,加快专利等的产业化步伐。

牵头责任单位:

科委

责任人:

王鲁豫

协办责任单位:

发改委、工商海淀分局、质监局、财政局、文化委、海淀园管委会综合办等

主管区领导:

于军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12、坚持先进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相结合,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企业来区设立研发机构,打造研发中心区。

牵头责任单位:

海淀园管委会招商办

责任人:

梁捷

协办责任单位:

商务局等

主管区领导:

杨志强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13、以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为导向,加强产业组织,增强网络计算机等企业配套协作和产业规模聚集的效应。

牵头责任单位:

海淀园管委会综合办

责任人:

张稷发

协办责任单位:

发改委、商务局等

主管区领导:

于军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14、巩固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优势,积极发展装备制造业,完善电子信息产业链。

牵头责任单位:

海淀园管委会综合办

责任人:

张稷发

协办责任单位:

发改委、商务局等

主管区领导:

于军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15、加快培育生物医药等新的产业增长点,重点发展新品研发、制剂生产和产品销售等链节。

牵头责任单位:

海淀园管委会综合办

责任人:

张稷发

协办责任单位:

发改委、卫生局、商务局等

主管区领导:

于军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16、围绕AVS(数字音视频)和IPv6(下一代互联网)等核心技术标准的产业化,形成产业联盟。

牵头责任单位:

海淀园管委会综合办

责任人:

张稷发

协办责任单位:

发改委、商务局等

主管区领导:

于军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17、深入实施科技奥运行动计划。

牵头责任单位:

发改委

责任人:

赖东

协办责任单位:

海淀园管委会综合办、体育局等

主管区领导:

杨志强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18、完善中关村西区、中关村软件园、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等,启动建设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稻香湖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创意产业基地,推动中关村科学城、清华科技园、北大科技园、学院路沿线等园区建设顺利进行。

牵头责任单位:

海淀园管委会规划办

责任人:

魏晓东

协办责任单位:

发改委、规划海淀分局、北部办等

主管区领导:

许健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19、进一步推进生态办公区(EOD)的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

发改委

责任人:

赖东

协办责任单位:

质监局等

主管区领导:

杨志强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20、推广清华科技园玉泉慧谷园建设经验,探索集体经济入股等混合所有制办园区的模式。

牵头责任单位:

海淀园管委会规划办

责任人:

魏晓东

协办责任单位:

北部办、农林委、农经站等

主管区领导:

许健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21、办好企业服务中心和企业培训中心。

牵头责任单位:

海淀园管委会综合办

责任人:

张稷发

协办责任单位:

商务局、财政局、工商局、地税局、人事局等

主管区领导:

于军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22、办好商贸资讯中心。

牵头责任单位:

海淀园管委会招商办

责任人:

梁捷

协办责任单位:

商务局等

主管区领导:

杨志强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23、认真落实中小企业绿色行动计划等产业促进措施,扶持大型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中小企业快速成长。

牵头责任单位:

海淀园管委会综合办

责任人:

张稷发

协办责任单位:

发改委等

主管区领导:

于军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24、搞好各类创业孵化机构和群体的建设,吸引更多的留学人员回国入区创业。

牵头责任单位:

海淀园管委会综合办

责任人:

张稷发

协办责任单位:

科委、人事局、财政局等

主管区领导:

于军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25、建立企业界与社会各界广泛联系、交流、合作的机制。

牵头责任单位:

海淀园管委会综合办

责任人:

张稷发

协办责任单位:

发改委、政府办、商务局、招商办等

主管区领导:

于军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三、集中力量进行北部新区建设,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6、以实施市总体规划为契机,深入研究并完善北部新区规划。

布局上以山、水、路为中心,推动“组团式”发展。

综合考虑人口规模、资源条件、道路交通、建设成本等因素,使科技园区、旅游区、居住区和生态保护区形成配套。

牵头责任单位:

北部办

责任人:

穆鹏

协办责任单位:

规划海淀分局、发改委等

主管区领导:

许健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27、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高标准起步,先行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同步发展社会事业。

牵头责任单位:

北部办

责任人:

穆鹏

协办责任单位:

发改委、农林委、财政局、文化委、教委、卫生局、建委、水务局、环保局、体育局等

主管区领导:

许健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28、启动温泉镇部分地块的项目建设;苏家坨镇中心区和西北旺镇亮甲店地区完成土地一级开发工作,进入土地市场;上庄镇中心区完成土地一级开发准备。

牵头责任单位:

北部办

责任人:

穆鹏

协办责任单位:

国土房管局、土地分中心、相关镇政府、相关企业等

主管区领导:

许健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29、基本建成北部新区骨干路网体系。

牵头责任单位:

建委

责任人:

张强

协办责任单位:

北部办、相关镇政府等

主管区领导:

许健、穆鹏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30、开工建设四座污水处理厂和一座地表水厂。

牵头责任单位:

水务局

责任人:

胡淑彦

协办责任单位:

北部办、市政管委等

主管区领导:

张宗林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31、探索集体土地流转新模式,抓好在温泉镇进行的全国集体土地流转研究试点。

牵头责任单位:

北部办

责任人:

穆鹏

协办责任单位:

国土房管局、农林委等

主管区领导:

许健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32、提高北部新区的管理水平,逐步将城市管理体制引入到北部新区。

牵头责任单位:

北部办

责任人:

穆鹏

协办责任单位:

市政管委、民政局、财政局、环卫中心、农林委、相关镇政府

主管区领导:

许健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33、统筹解决新区范围内垃圾消纳等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

市政管委

责任人:

周有建

协办责任单位:

财政局、环卫中心、北部办、农林委、相关镇政府

主管区领导:

吴亚梅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34、制定并实施农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牵头责任单位: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人:

张连秀

协办责任单位:

农林委等

主管区领导:

赵建忠

完成时限:

3月31日

35、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相关政策。

牵头责任单位:

卫生局

责任人:

于小千

协办责任单位:

农林委等

主管区领导:

赵建忠

完成时限:

10月31日

36、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险制度。

牵头责任单位: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人:

张连秀

协办责任单位:

卫生局等

主管区领导:

赵建忠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37、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要优先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牵头责任单位:

农林委

责任人:

王文元

协办责任单位:

农经站、北部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

主管区领导:

赵建忠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38、加强镇(乡)和村两级就业服务组织建设,制定鼓励企业吸收农转工人员就业的政策,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三年万人培训工程”,为3500名以上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再就业培训。

牵头责任单位: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人:

张连秀

协办责任单位:

相关镇(乡)

主管区领导:

赵建忠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39、探索以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等入股产业开发项目的办法,让农民带着产业、物业和资本进城。

牵头责任单位:

北部办

责任人:

穆鹏

协办责任单位:

农林委、农经站、海淀园管委会等

主管区领导:

许健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40、调整区、镇(乡)财政管理体制,制定并实施对乡镇专业园区建设的专项转移支付办法,发展镇域经济,促进形成北部新区产业链和产业群。

牵头责任单位:

财政局

责任人:

杨文胜

协办责任单位:

发改委、海淀园规划建设办公室、海淀园企业发展处、北部办、相关镇政府等

主管区领导:

周良洛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41、大力发展生态休闲旅游业,进一步发展观光农业、科技农业,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

牵头责任单位:

农林委

责任人:

王文元

协办责任单位:

旅游局、相关镇(乡)等

主管区领导:

张宗林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42、建立健全生态林补偿机制,提高农村地区生态建设水平。

牵头责任单位:

农林委

责任人:

王文元

协办责任单位:

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北部办等

主管区领导:

张宗林

完成时限:

5月31日

43、继续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加强对农村经济和集体资产的监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发展。

牵头责任单位:

农林委

责任人:

王文元

协办责任单位:

农经站等

主管区领导:

张宗林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四、全面促进服务、旅游等产业发展,加速完善城市服务功能

44、加快大钟寺国际广场、五道口商业中心等大型商业设施的建设,优化大中型商业中心的布局。

牵头责任单位:

商务局

责任人:

王淑侠

协办责任单位:

国土房管局、规划海淀分局、建委等

主管区领导:

杨志强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45、瞄准现代物流业发展方向,抓紧进行规划制定、项目促进等工作,加快培育中关村数字物流港、锦绣大地等一批物流项目。

牵头责任单位:

商务局

责任人:

王淑侠

协办责任单位:

发改委、规划海淀分局等

主管区领导:

杨志强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46、完善超市、便利店、社区商业中心等社区商业服务体系,新建一批蔬菜供应、早餐服务、再生资源回收等网点。

牵头责任单位:

商务局

责任人:

王淑侠

协办责任单位:

街工办、有关街道等

主管区领导:

杨志强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47、把握消费层次升级、领域扩大、能力提高的趋势,积极发展文化、教育、卫生等新型产业,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牵头责任单位:

发改委

责任人:

赖东

协办责任单位:

文化委、教委、卫生局、体育局、商务局等

主管区领导:

杨志强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48、以功能街、功能区建设为载体,加快繁荣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服务业。

牵头责任单位:

商务局

责任人:

王淑侠

协办责任单位:

街工办、相关街道等

主管区领导:

杨志强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49、吸引国内外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租赁等机构入区经营,发展现代金融业,完善“金融走廊”。

牵头责任单位:

发改委

责任人:

赖东

协办责任单位:

财政局等

主管区领导:

杨志强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50、促进中介、产权交易等服务体系的创新和完善,加快“中介大道”的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

海淀园管委会综合办

责任人:

张稷发

协办责任单位:

科委、商务局、财政局等

主管区领导:

于军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51、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参与服务业布局调整,加大服务业品牌建设的力度,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消费市场环境。

牵头责任单位:

商务局

责任人:

王淑侠

协办责任单位:

规划海淀分局、发改委等

主管区领导:

杨志强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52、召开旅游发展大会,创新旅游区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

牵头任单位:

旅游局

责任人:

古红梅

协办责任单位:

政府办、发改委、民政局、编办、街工办、农林委等

主管区领导:

张宗林

完成时限:

10月31日

53、加快进行皇家园林旅游区改造整治,启动颐和园周边地区配套项目建设,加强圆明园遗址保护整治工作,制定并实施香山地区住户搬迁、交通改造、设施建设等方案。

牵头责任单位:

建委

责任人:

张强

协办责任单位:

市政管委、城管监察大队、街工办、圆明园管理处、龙海苑、相关街道等

主管区领导:

许健、穆鹏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54、高起点建设稻香湖风景旅游区,实施稻香湖景酒店、翠湖湿地等后续工程项目,搞好水系周边环境整治。

牵头责任单位:

北部办

责任人:

穆鹏

协办责任单位:

市政管委、水务局、旅游局、相关企业等

主管区领导:

许健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55、以规划为龙头,加快大西山风景旅游区的开发。

牵头责任单位:

旅游局、北部办

责任人:

古红梅、郝九富

协办责任单位:

农林委、建委、规划海淀分局、国土房管局、苏家坨镇、温泉镇

主管区领导:

张宗林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56、多渠道促进星级酒店等旅游服务设施的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

发改委

责任人:

赖东

协办责任单位:

商务局、旅游局、规划海淀分局等

主管区领导:

杨志强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57、加强线路设计、活动策划和形象宣传,打造旅游品牌,繁荣旅游市场。

牵头责任单位:

旅游局

责任人:

古红梅

协办责任单位:

文化委、广电中心等

主管区领导:

张宗林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58、拓展旅游业“大产业、大就业”功能,建立农业促进旅游、农民参与旅游的新机制。

牵头责任单位:

农林委

责任人:

王文元

协办责任单位:

旅游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四镇

主管区领导:

张宗林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59、建立健全符合国际惯例的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体系,办好第八届中关村电脑节等品牌招商活动,发展以研发为龙头的总部经济,逐步使海淀成为国际研发型机构总部中心区、中国高新技术企业总部诞生地、全国大型企业总部聚集地。

牵头责任单位:

海淀园管委会综合办

责任人:

张稷发

协办责任单位:

商务局等

主管区领导:

于军

完成时限:

9月31日

60、积极开辟利用外资的新领域,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和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投资。

牵头责任单位:

商务局

责任人:

王淑侠

协办责任单位:

发改委、海淀园管委会等

主管区领导:

杨志强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61、筹备设立海淀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推动对外经济贸易快速增长。

牵头责任单位:

商务局

责任人:

王淑侠

协办责任单位:

北部办等

主管区领导:

杨志强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62、搭建国际化交流合作平台,做好科技型企业“走出去”一站式服务试点工作,支持和帮助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

牵头责任单位:

海淀园管委会综合办

责任人:

张稷发

协办责任单位:

商务局、发改委等

主管区领导:

于军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63、加强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推进以京津塘科技新干线为重点的区域经济合作。

牵头责任单位:

科委

责任人:

王鲁豫

协办责任单位:

发改委、商务局、海淀园管委会等

主管区领导:

孙宝启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五、着力推进城市管理体制等各项改革,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注入强大动力

64、召开海淀区城市管理大会,落实北京市第五次城市管理会议精神,全面启动城市管理体制综合改革。

牵头责任单位:

街工办

责任人:

赤飞

协办责任单位:

市政管委、民政局、各街道等

主管区领导:

吴亚梅

完成时限:

10月31日

65、将街道办事处原承担的专业管理职能剥离出来,明确“统筹辖区发展、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公共服务、指导社区建设”的职能。

牵头责任单位:

街工办

责任人:

赤飞

协办责任单位:

民政局、发改委、人事局、编办等

主管区领导:

吴亚梅

完成时限:

10月31日

66、调整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划和职责。

牵头责任单位:

民政局

责任人:

丁志明

协办责任单位:

街工办、编办、人事局、发改委等

主管区领导:

吴亚梅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67、建立新型的社区协商和服务体系,加强社区民主自治,培育社区中介组织,发展社区公共服务。

牵头责任单位:

民政局

责任人:

丁志明

协办责任单位:

街工办、各街道

主管区领导:

吴亚梅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68、加快在城市公用事业领域引入市场机制的研究,启动城市管理工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工作,提高城市管理的综合水平。

牵头责任单位:

市政管委

责任人:

周有建

协办责任单位:

街工办、发改委等

主管区领导:

吴亚梅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69、探索成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管理机构,对从各部门划转的公共服务事业的国有资产实施统一监管,建设公共服务体系。

部门将工作中心转到规划制定、政策完善、产业指导和市场监管上来,并通过招商运作、招标采购等方式组织公共服务,扩大公共服务的社会化。

牵头责任单位:

编办

责任人:

刘松林

协办责任单位:

人事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法制办、卫生局、审计局、文化委、国资委、发改委等

主管区领导:

许健、赵建忠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70、事业单位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变机制,进入市场,在公共服务提供和行业宏观调控中发挥骨干作用。

牵头责任单位:

人事局

责任人:

臧桂武

协办责任单位:

发改委、市政管委、建委等

主管区领导:

许健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71、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国有资产战略重组步伐。

牵头责任单位:

国资委

责任人:

冯仁华

协办责任单位:

财政局、发改委、人事局等

主管区领导:

杨志强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72、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保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到位,基本完成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研究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企业经营者业绩考核体系,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牵头责任单位:

国资委

责任人:

冯仁华

协办责任单位:

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等

主管区领导:

杨志强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73、以明晰产权、清产核资为重点,推进城镇集体企业改革。

牵头责任单位:

街工办

责任人:

赤飞

协办责任单位:

发改委、国资委、各街道等

主管区领导:

吴亚梅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74、加快城乡结合部地区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和转制步伐,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

牵头责任单位:

农林委

责任人:

王文元

协办责任单位:

农经站、发改委等

主管区领导:

张宗林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75、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快消除非公经济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

牵头责任单位:

发改委

责任人:

赖东

协办责任单位:

海淀园管委会、工商海淀分局等

主管区领导:

杨志强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76、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在市政公用事业单位试行绩效预算,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例。

牵头责任单位:

财政局

责任人:

杨文胜

协办责任单位:

发改委、审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处等

主管区领导:

杨志强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77、扩大审计监督的覆盖面,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审计。

牵头责任单位:

审计局

责任人:

刘伯正

协办责任单位:

发改委、财政局等

主管区领导:

杨志强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78、深化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管理和要素市场等领域的信用管理和服务,加快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

牵头责任单位:

工商海淀分局

责任人:

王平

协办责任单位:

发改委、政府办、国税局、地税局、商务局、海淀园管委会等

主管区领导:

杨志强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六、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

79、续建、新建道路40余条,其中建成莲花池路西延、清华南路南延、温阳路等道路,续建地铁四号线和十号线、六环路等道路,开工建设翠湖北路、昆明湖东路等项目。

牵头责任单位:

建委

责任人:

张强

协办责任单位:

北部办、发改委、市政管委、街工办、财政局、规划海淀分局、国土房管局、城管监察大队、园林中心等

主管区领导:

许健、穆鹏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80、完善森林防火公路网。

牵头责任单位:

农林委

责任人:

王文元

协办责任单位:

有关镇(乡)等

主管区领导:

张宗林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81、筹备建设垃圾焚烧厂和垃圾综合处理厂,新建10座密闭式清洁站、40座二类以上公共卫生间。

牵头责任单位:

市政管委

责任人:

周有健

协办责任单位:

发改委、北部办、环卫中心、财政局、规划海淀分局、国土房管局、有关街道、镇(乡)

主管区领导:

吴亚梅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82、加快推进危旧平房区改造进程,新启动玲珑巷、娘娘庙等3个危旧平房区改造项目,完成危改开复工面积120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2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30万平方米。

牵头责任单位:

建委

责任人:

张强

协办责任单位:

发改委、市政管委、财政局、规划海淀分局、国土房管局、城管监察大队、园林中心、有关街道等

主管区领导:

许健、穆鹏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83、推进田村路地区的综合整治和开发。

牵头责任单位:

建委

责任人:

张强

协办责任单位:

发改委、市政管委、规划海淀分局、国土房管局、城管监察大队、田村路街道、四季青镇等

主管区领导:

许健、穆鹏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84、推进清河地区的综合整治和开发。

牵头责任单位:

规划海淀分局

责任人:

黄晓堤

协办责任单位:

发改委、市政管委、国土房管局、城管监察大队、清河街道、东升乡等

主管区领导:

许健、穆鹏

完成时限:

12月31日

85、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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