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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电作业工器具库房技术规范

带电作业工器具库房

技术规范书

()电业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

1、总则

1.1本技术条件规定了带电作业工器具库房的使用条件、技术参数、性能、结构、技术要求、试验、验收、包装运输等内容。

1.2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3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差异表”中列出。

1.4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5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资格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1)投标人或制造商投标产品的销售记录(按本技术规范格式提供)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2)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4)投标人应提供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5)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产品全部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和省级及以上的产品鉴定证书。

6)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产品说明书及彩色胶印产品样本。

7)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一份详细的投标产品中重要外购或配套部件供应商清单及检验报告。

8)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产品中进口关键元件供应商的供货承诺函。

9)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产品中组部件的供应商及原产地(按本技术规范格式提供)。

2、产品应遵循的标准和规范

投标方应遵循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GB)、电力行业标准(DL)和国际单位制(SI)。

如果供方有自已的标准或规范,应提供标准代号及其有关内容,并须经需方同意后方可采用,但原则上采用更高要求的标准。

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本技术条件书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以及如下的专用标准:

1)GB/T18037-2000《带电作业工具技术要求与设计导则》

2)DL/T974-2005《带电作业用工具库房》

3)GB6162《静态继电器及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

4)GB7261《继电器及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5)GB9631《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

6)GB/T18857-2002《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

7)DL40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8)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3、带电作业工器具库房总体要求

(1)总体目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974-2005)带电作业用工器具库房建设标准的具体要求,建立一套全智能化的环境温湿度测控及带电作业工器具管理系统,该系统适用于带电作业工器具库房管理,具备合理性实用性、先进性、经济性、安全性等特点,实现对带电作业工具库房环境、场地设备进行监控,实现带电作业工具库房规范化管理,提升带电作业的安全水平。

拟建带电作业工具库房面积为80平方米配网带电作业车车库面积为80平方米。

(2)技术要求

A、库房空间要求

工具存放空间与活动空间的比例为2:

1左右,库房内空高度不小于3米,若实地建筑物高度有限制时,最低不得低于2.7米。

库房的门窗应封闭良好,库房门应采用防盗门。

B、库房、监控室装修要求

装修材料应采用不起尘、阻燃、隔热、防潮、环保无毒的材料。

墙面采用银灰色优质防潮铝塑板装饰,铝塑板必须进行防静电接地(接入专用接地体),室顶采用铝制天花板进行吊顶处理,库房地面应采用具有隔湿、防潮功能的复合木地板进行敷设,室内墙面、室顶、地面不得有渗水现象。

监控室及带电作业工器具库房间隔墙选用10mm的钢化玻璃进行分区处理。

另需开通往车库门洞一个。

在监控室安装1.5P空调一台。

C、车库装修要求

装修材料应采用不起尘、阻燃、隔热、防潮、环保无毒的材料。

墙顶面采用乳胶漆涂刷,库房地面应采用承重能力较好的承重地砖进行敷设,室内墙面、室顶、地面不得有渗水现象。

D、消防要求

投标方应为库房内配备足够数量且合格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分散安置在工具存放区附近。

E、照明要求

库房内应配备足够的照明灯具,确保足够照度,照明灯具采用嵌入式格栅电子整流型日光灯,照明用低压线路和控制开关必须采用暗装方式安装,主干照明线路线径不小于4个平方毫米,墙内铺设必须穿管进行保护,配套的控制电器容量必须满足最大负载需求,并设置专用电源控制箱。

车库选用优质工厂灯进行照明,暗线敷设。

F、除湿设备及湿度要求

建成的带电作业工具库房及车库,必须在室内适当地点安装冷凝除湿装置,安装自动排水系统,并实现环境温湿度控制系统对其的控制,除湿装置的除湿量必须按照0.2L/(d﹒m3)进行选配,以确保室内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60%,为了保证湿度测量的可靠性,库房的每个房间内必须安装两个及以上的读取的湿度传感器,室外南北侧各一个。

G、温度要求

库房内硬质绝缘工具、软质绝缘工具、检测工具、屏蔽用具的存放区,温度必须控制在5℃~40℃内;配电带电作业用绝缘遮蔽用具、绝缘防护用具的存放区的温度,必须控制在10℃~21℃之间。

为保证温度测量的可靠性,库房的每个房间内至少安装两个及以上读取的温度传感器,同时为了比较室内外温差,必须在室外安装一个温度传感器。

H、烘干加热设施

库房内应装设热风导向循环烘干加热设备,加热功率应按库房空间体积的大小,并根据当地的温度环境按30W/m3选配。

热风式烘干加热设备在库房内应均匀分散安装,热风口距工器具表面距离应不少于50cm,安装高度以距地面1.0m左右为宜。

烘干加热设备工作电源必须与照明电源独立分开,其电源线路和插座等电器必须采用暗装方式安装,主干线路线径不小于6个平方毫米,墙内铺设必须穿管进行保护,配套的电器容量必须满足最大负载需求,并设置专用电源控制箱,专用电源控制箱不能设在带电工具房内。

带电作业车库必须考虑绝缘斗臂加热装置。

可选用红外线加热灯利用光辐射进行快速烘干。

车库要达到国家温度智能管理标准。

I、通风设施

库房内必须装设排风设备,排风量可按每平方米(1~2)m3/h选配排风机。

可根据现场条件选择安装吸顶式或者轴流式排风机,吸顶式排风机应安装在吊顶上,轴流式排风机应安装在库房内净高度2/3~4/5高度的墙面上。

出风口必须设置百叶窗或不锈钢丝网,进风口应设置过滤网,以预防鸟、蛇、鼠等小动物进入库房内。

排风设备的电源与烘干加热、照明电源独立分开,其电源线路和插座等电器必须采用暗装方式安装,主干线路线径不小于6个平方毫米,墙内铺设必须穿管进行保护,配套的电器容量必须满足最大负载需求,并设置专用电源控制箱。

J、报警设施

必须设有温度超限保护装置、烟雾报警、室外报警器等报警设施。

当库房温度超过50℃时,温度超限保护装置应能实现自动切断加热装置电源并启动室外报警器,温度超限保护装置在控制系统失灵时也必须能正常启动。

当库房内产生烟雾时,烟雾报警器和室外报警器应能自动报警。

室内烟雾报警器安装位置必须合理,每个库房数量不得少于2个,室外报警器必须同时在库房当地和监控两个地点装设。

温度超限保护装置、报警设施必须选择功能可靠、质量优良的产品,确保正常时不误发报警信号,越限时能够可靠动作。

其工作电源的引接必须与其他电源独立分开。

K、测控功能及装置要求

为了保证工具库房的温度、湿度环境能满足使用要求,应专设测控软件,与温湿度变送器、除湿装置、排风装置、加热装置、视频监视设备、射频识别设备、超温控制装置、烟雾报警等装置组成库房环境温湿度测控系统,实现库房湿度测控、温度测控、库房温湿度设定、超限报警及库房温湿度自动记录、显示、查询、报表打印等功能。

库房环境监控系统应配置高性能工业控制计算机,触模液晶显示器,高速打印机等,系统控制方式可实现手动/自动相互转换,装入独立控制屏柜。

系统能够实现库房温湿度实时采集,显示,并按照设定要求驱动执行部分自动调控。

实现按设定控制规则投切库房内的热风循环装置、除湿机、通风机,控制规则灵活多样,并可实现远程监控。

实现库房防火报警的自动短信或电话报警功能。

L、调控要求

工具库房的湿度、温度调控系统,应可根据监测的参数自动启动加热、除湿及通风装置,实现对库房湿度、温度的调节和控制。

当调控失效并超过规定值时,应能报警及显示;当库房温度超限时,温度超限保护装置应能自动切断加热电源。

为了有效保证测控系统的安全有效运行,控制系统需设置自动复位装置,以保证测控系统在受到外界干扰而失灵时能立即自动复位进而恢复正常运行。

为了保证在测控系统完全失效或检修时除湿装置及加热装置等仍能投入工作,应在控制屏柜上设立手动/自动切换开关及相应的手动开关。

M、显示和打印

测控系统应能存储库房一年时间的温湿度数据,具备全天任意时段的库房温湿度数据的报表显示、曲线显示、报表打印等功能,实时监测和记录库房的工作状态。

N、远程监控要求

1、库房与车库应具有远程视频监控且具有红外线360度旋转功能。

2、测控系统具有Web发布功能,要求与中心网络连接,实现远程信息共享及分级管理、库房温湿度参数设置,实现对库房的环境温湿度、远程控制及温湿度变化情况的远程监控。

O、主要测控元件的技术性能要求

温度测控指标:

范围-10℃~80℃,精度±2℃

湿度测控指标:

范围30~95%RH,精度±5%

温度传感器指标:

量程-50℃~120℃,在-10℃~85℃范围内精度±0.5℃

湿度传感器指标:

量程0~100%RH,在10~95%RH范围内精度±3%。

P、存放设施要求

库房存放设施应实现带电作业工器具按电压等级及工具类别分区存放要求,工器具存放架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存放架的具体型式由投标方设计制作,但必须满足运行方的具体要求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带电作业用工具库房》(DL/T974-2005)第7章的要求,满足具体存放工具的数量按照最大化要求考虑。

Q、工具库房射频识别工具管理系统

工具库房计算机管理系统应对工具贮存状况、出入库信息、领用手续、试验情况等信息进行实时记录。

根据需要工具库房计算机管理系统还可具备在企业局域网上实施WEB发布及远程维护的功能。

管理系统基本功能除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带电作业用工具库房》(DL/T974-2005)第8章的框图要求外,还必须实现以下功能:

对库房内的工器具的维护、借用、归还等状态进行统一管理,并伴随语音提示及报警。

可实现工器具的实时查询、历史查询。

对带电作业工器具的试验周期实现文字及语音提示系统。

安装RFID射频识别系统,具体要求如下:

金属标签不低于500个,普通标签不低于200个。

4、试验、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和质保

4.1试验:

带电作业工器具库房的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均应符合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4.2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将由卖方在买方监督下进行;

4.3如果在安装、调试、试运行及质保期内,设备发生异常,由卖方负责免费更换;

5、包装、运输

5.1包装

将柱上智能保护开关和所有零部件采用适合于铁路、公路远途运输的包装箱进行包装好,并将全套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明书、产品外形出厂图、运输尺寸图、产品拆卸件一览表、装箱单、铭牌图或铭牌标志图以及备品备件一览表等应妥善包装防止受潮。

并提供起吊图纸和说明,包装箱上应有起吊标志。

在箱上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以与本体相区别;并标明“防尘”、“防潮”、“防止损坏”、“易碎”、“向上”、“勿倒”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不能有重号。

包装箱外壁的文字与标志应耐受风吹日晒,不可因雨水冲刷而模糊不清,其内容应包括:

(1)合同号;

(2)收货单位名称及地址;

(3)产品名称及型号;

(4)毛重和真空负荷开关柜总重;

(5)包装箱外形尺寸;

(6)制造厂名称;

(7)包装箱储运指示标志:

“向上”、“防潮”、“小心轻放”、“由此吊起”等字样。

设备应完好无损。

凡因包装不良而造成一切损失应由供方自负。

5.2运输

需考虑便于现场卸货、搬运和安装。

,供方应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需方以下内容:

(1)设备名称;

(2)件数、件号、重量;

(3)合同号;

(4)货运单号;

(5)达到港(站);

(6)设备发出日期。

,供方必须派人免费进行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所需器械和仪表由供方自行解决,并保证设备的安装质量。

6、厂商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6.1供方在签订合同后应提供的图纸(一式3份)

6.1.2一次接线图:

包括一次设备型号技术参数等。

,提供设计所需的相关资料,以保证需方工期要求。

6.2设备交货时供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包括合格证书、主要组部件合格证书

,包括出厂、型式和特殊试验报告、主要组部件试验报告

7、供货范围表

包号

工程名称

材料名称

单位

项目单位要求

投标人响应

型号规格

主要

参数

数量

型号规格

主要参数

数量

带电作业工器具库房

包括带电作业工器具库房内温湿度控制系统及本文件第3条总体要求

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名称: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

8、必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

必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

序号

名  称

项目单位要求

投标人响应

规   格

单位

数量

规格

单位

数量

库房装修项目

1

铝质天花板吊顶

600*600

80

2

吊顶轻钢龙骨

50mm

80

3

轻钢龙骨基础

75×75

154

4

三防板基层

1.22*2.44cm

154

5

铝塑板内墙

1.22*2.44

154

6

复合木地板

130*808

80

7

玻璃隔断

16

8

玻璃门及附件

1

9

风口

300*300

4

10

格栅灯

600×600

12

11

钢质防火门

900*2000

3

12

除湿机排水管道

1

13

办公桌椅

1200mm

1

14

资料柜

1000*2000

1

15

灭火器

MFZ/ABC

1

16

电线电缆

1

库房电器项目

1

带电作业温湿度测控主控柜

HAK--WSDV型

1

2

液晶显示器

AOC17"

1

3

温湿度控制软件

HAK-WKR

1

4

工控机

UFO6366E-833 

1

5

带电作业工器具智能一体化管理系统

HAK-GJGL

1

6

视频监控系统

HAK-Video

1

7

视频监控系统供电电源

CCD12V/1000MA

1

8

云台

3030W

1

9

红外摄像头

DF6207

1

10

视频解码器

1

11

视频采集卡

6805A-4

1

12

射频识别系统

HAK-SP

1

13

RFID无障碍识别通道

ALIEN-9900CHN

1

14

圆极化天线

XAFD-GHD-900V0460

4

15

电子标签读写器

XAFD-6061A

1

16

超高频远距RFID识别单元

RFID-SBDY

1

17

桌面读写器

XAFD-6134A

1

18

RFID电子标签

1000

19

RFID金属电子标签

500

20

人员RFID电子标签

5

21

语音提示单元

1

22

激光打印机

1007

1

23

智能控制器

20

24

通讯模块

485YG/232G

32

25

调制解调器

TL-ST-1005+

1

26

web发布系统

1

27

短信发布系统

HAK-DX

1

28

短信通

1

29

超温断电模块

1

30

远程维护系统

HAK-YC

1

31

烟雾报警控制模块

HAK-YW

1

32

烟雾报警探头

LH-94Ⅱ

3

33

室外声光报警器

HC-102

1

34

电源配电箱

HAK-DY

1

35

不锈钢工具存放装置

1800*2000*600

13

36

监控室空调

KFRd-35NW/620

1

37

配网工具室空调

1

38

空调自启动装置

HAKKTZQ

1

39

立式除湿机

DB168

4

40

壁挂式升温机

QG-20

8

41

嵌入式排风机

DPT-16D

10

42

温湿度变送器

JWSL-2AT

2

43

温度传感器

JWB/P

1

车库装修

1

墙顶面乳胶漆

290

2

承重地砖

108*108mm

80

3

车库电动翻板门

1

4

风口

300*300

4

5

工厂灯

600×600

8

6

灭火器

MFZ/ABC

1

车库电器

1

超温断电模块

1

2

云台

3030W

1

3

红外摄像头

DF6207

1

4

视频解码器

1

5

视频采集卡

6805A-4

1

6

烟雾报警探头

LH-94Ⅱ

2

7

立式除湿机

DB168

4

8

壁挂式升温机

QG-20

6

9

轴流式通风机

F-BD25-4

2

10

红外线升温灯

275W

6

11

温湿度变送器

JWSL-2AT

2

无限手持电脑按每个供电局配备3台配置。

9、图纸资料提交单位

 投标人提交的图纸资料及其接收单位

提交图纸资料名称

接收图纸单位名称、地址、邮编、电话

提交份数

提交时间

图纸类

安装使用说明书

试验报告

其他资料

10 投标人响应部分

10.1投标人应逐项响应本技术规范中的技术要求及技术参数。

10.2 技术偏差表

投标人应逐项响应本技术规范中的要求,如有与本技术规范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应逐项在技术偏差表中列出。

技术偏差表

序号

项  目

对应条款编号

技术规范要求

偏 差

备注

1

2

10.3 投标产品的销售及运行业绩表

投标产品的销售及运行业绩表(近3年)

序号

型号

工程名称

数量

投运时间

使用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0.4 主要组部件材料表

主要部件材料表

产品型号

组部件名称

供应商名称

原产地

备注

10.5 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

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

序号

名  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制造商

1

2

3

4

11.质量保证:

1)质量保证期为投入运行后12个月,质保期内由于卖方的原因(选材不当、设计错误、制造不良、组装不好等),设备出现缺陷和损坏时,卖方应自费到现场修理或更换。

2)卖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卖方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的情况下,运行安全、可靠。

3)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投标方对由于设计、制造、运输和材料的缺陷等原因而造成产品的任何破坏、缺陷或故障,由投标方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十天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产品,以达到技术条件规定的要求。

4)由于投标产品(系统)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失概由投标方负责。

5)投标方必须为本次投标产品(系统)提供2年的免费保修,包括监控和管理系统的使用人员培训和终身维护的服务承诺。

6)为确保投标产品(系统)的正常运行,投标方应将及时响应、解决招标方在使用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接到要求派员的通知后,当即响应,24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48小时内抵达现场,及时、有效地解决现场的任何技术问题,包括系统扩容、技术改造和升级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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