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 粤府函162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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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 粤府函162号.docx

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粤府函162号

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1年5月27日批复(粤府函〔2011〕162号),同意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调整方案。

现将调整后的《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予以公布。

本区划实施后将代替1993年颁布的《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和新饮用水源污染控制区区划》(穗府环字〔1993〕10号)和2003年颁布的《广州市番禺区沙湾水道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粤府函〔2003〕66号)。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现用饮用水源)

序号

保护区名称和级别

水质目标

水 域 保 护 范 围

陆 域 保 护 范 围

1

广州西村、石门、江村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

西村水厂一级保护区

西村水厂吸水口上游1000米至吸水口下游10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吸水口一侧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卫生河(含硬颈海引河)的水域。

吸水口一侧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卫生河(含硬颈海引河)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陆域纵深20米的陆域。

石门水厂一级保护区

石门水厂吸水口周围半径100米水域;吸水口上游1000米至吸水口下游10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吸水口一侧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吸水口一侧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江村水厂一级保护区

江村水厂吸水口周围半径100米水域;吸水口上游1000米至吸水口下游10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吸水口一侧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吸水口一侧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西村、石门、江村水厂二级保护区

白坭河五和至白坭河与流溪河交汇处(黄金围)共9.6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广州市境内的区域。

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约1000米的广州市境内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其中西村水厂附近的二级保护区陆域具体范围为:

从石潭南路与石井河交接处沿石井河右岸顺流而下至罗冲围,过石井河向东至增步公园,折向西南沿省食品有限公司内铁路线,经西场,西郊公园,向南过富力路,经富力新居,沿广湛铁路向西经青年公园,过西航道经大坦沙,沿市界向北经凤岗、沙贝、横沙林场、大坪地、茶坑,过西航道经槎头,向南回石潭南路与石井河交接处。

流溪河从李溪坝至西航道沙贝共45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广州市境内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西航道沙贝至大坦沙广湛铁路处共3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广州市境内的区域。

石井河从汇入西航道的涌口(河沙)向上游延伸至潭涌汇入口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海口涌从汇入西航道的涌口向上游延伸至石丰涌汇入口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白海面涌从汇入流溪河的涌口向上游延伸至均禾涌汇入口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跃进河从汇入白坭河的涌口向上游延伸至葫芦涌汇入口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西村、石门、江村水厂准保护区

流溪河石角水厂下游二级保护区下界(石角)至李溪坝共1.9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流溪河段相应的准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约1000米的陆域。

白坭河巴江水厂下游二级保护区下界(新塘社)至白坭河西村水厂二级保护区上界(五和)共2.6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白坭河段相应的准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约1000米的陆域。

西航道西村水厂下游二级保护区下界(广湛铁路)至白鹅潭共3.5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大坦沙岛广湛铁路线以南陆域,以及西航道、前航道、后航道段相应的准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约50米的陆域。

前航道白鹅潭至海印桥共4.9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后航道从白鹅潭至洛溪大桥共8.6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2

番禺区南沙区

沙湾水厂、东涌水厂、东乡水厂、南沙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

沙湾水厂一级保护区

沙湾水厂东侧吸水口下游1000米的涌口涌至西侧吸水口上游1000米的大巷涌口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吸水口一侧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吸水口一侧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陆域纵深200米的陆域。

东涌水厂(原吸水口)一级保护区

东涌水厂沿沙湾水道从吸水口上游1000米至吸水口下游10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吸水口一侧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沿骝岗水道从吸水口至骝岗大桥,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沙湾水道吸水口一侧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陆域纵深100米的陆域;

骝岗水道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100米的陆域。

东涌水厂(新吸水口)、东乡水厂一级保护区

沙湾水道东乡水厂吸水口周围半径100米水域;东乡水厂吸水口上游1000米(广佛边界紫坭西)至东涌水厂新吸水口下游10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吸水口一侧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吸水口一侧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南沙水厂一级保护区

沙湾水道南沙水厂吸水口上游1000米至吸水口下游10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吸水口一侧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吸水口一侧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沙湾水厂、东涌水厂、东乡水厂、南沙水厂二级保护区

从紫坭西起,沿沙湾水道至大刀沙围头下游1000米共17.2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广州市境内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紫坭河6.2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李家沙水道上河至下河共1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榄核水道磨碟头水闸至沙栏共1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蕉门水道大坳口至上北斗共1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西樵水道大乌头至西樵共1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骝岗水道骝江口南边月至太婆份共1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大九律0.7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1000米的广州市境内的陆域,包括紫坭岛全部和大刀沙围一部分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具体范围为:

从紫坭西至龙湾,沿东北向的外环高速公路南环段,经81高地、147高地、137高地、沙湾西村、沙湾南村、大朗、贰朗,至蚬涌后,转东经草河、滘仔、蟛蜞南,过大九律,沿大刀沙北岸向东1000米,经泊刀向南过沙湾水道至晒罾坊,转向西经石基、蚬滘,过骝岗涌,至太婆份、大乌、大灶屈,过西樵涌经西樵、横滘,过蕉门水道至裕生围、上三合、泗丰围、上万安围、平安围、中围,转西南经上围、合安、沙栏,过榄核河经下河,至李家沙水道向北至上河、沙湾水道起点上河航标,折向西北,沿顺德水道中泓线(顺德市与广州市行政分界)至紫坭西止。

3

花都区

秀全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

秀全水厂一级保护区

水库正常水位线的区域。

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陆域纵深200米的陆域。

秀全水厂二级保护区

入库河流从河背至水库,入库河流从古岭至水库的河渠段,河渠内的区域。

具体范围为:

从海布向北经陈径、下横坑、上横坑,经南山岭、老虎窜、河背,向东南经新塘布、杨氏塘、九丫川、古岭,沿一级保护区边界回海布(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秀全水厂准保护区

连接福源水库和芙蓉嶂水库的灌渠共6公里的河渠段,河渠内的区域;

连接芙蓉嶂水库和洪秀全水库的灌渠共4公里的河渠段,河渠内的区域;

连接九湾潭水库和洪秀全水库的流溪河花干渠共29公里的河渠段,河渠内的区域。

相应的准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20米的陆域。

4

花都区

巴江水厂、炭步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

炭步水厂一级保护区

炭步水厂吸水口周围半径50米水域;吸水口上游1000米至吸水口下游10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吸水口一侧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吸水口一侧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巴江水厂一级保护区

巴江水厂吸水口周围半径50米水域;吸水口上游1000米至吸水口下游10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吸水口一侧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吸水口一侧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巴江水厂、炭步水厂二级保护区

白坭河从炭步水厂吸水口上游3000米(鸭湖)至巴江水厂吸水口下游3000米(新塘社)共6.94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约10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具体范围为:

从鸭湖向东经火尧布、风水基、志公庄、大塘、飞鹅岭、马溪,向东南过白坭河,经新塘社、格桥村、石湖,向西北经南冲、坳头村、朗头,转向过流溪河回鸭湖。

巴江水厂、炭步水厂准保护区

国泰水从国泰至白坭6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九曲河从长岐至白坭12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白坭河从白坭至炭步水厂上游二级保护区上界(鸭湖)13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相应的准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约1000米的陆域。

5

花都区

东部水厂、石角水厂、花东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

东部、石角、花东水厂一级保护区

东部水厂和花东镇水厂保良村高庄吸水口上游1000米至石角水厂吸水口下游170米(老山水河汇入口)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吸水口一侧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吸水口一侧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东部、石角、花东水厂二级保护区

流溪河东部水厂吸水口上游3000米处(官朗庄)至吸水口下游400米处(石角)共3.4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约10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具体范围为:

从石角向西经石渚,沿公路向北经会龙庄,沿省道118向东经邱庄、上苔坑、老屋、陈庄、花桥,向东南经南塘山、龙岗大队林场,向南经大窜庄、龙苑山庄,过流溪河,向南经竹官庄、大田岭、龙岗,向西北经下水沥、上水沥、中塔沥、草湖庄、黄泥堆,过流溪河回石角。

东部、石角、花东水厂准保护区

流溪河东部水厂上游二级保护区上界(官朗庄)至九佛水厂下游二级保护区下界(湴湖)共13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相应的准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约300米的陆域。

具体范围为:

从大窜庄向西北经龙岗大队林场,向北经南塘山,沿省道118向东经朋友山庄,沿港头防洪堤向南经,向东经港头村委会、田村、罗园、象岭园,向南经狗虱岭、西瓜地、龙眼角、庄后面、马岭庄、大园庄、土地庙庄、牛路庄,向东北经明庄、旧庄、莘田二村、莘田、金庄,向东经企岭,过京珠高速公路,经白田,京塘,向东北经老荔枝园、老牛房、塔边、老江园、向东经荷田,转向东南经杨三、门口田,过流溪河,经湴湖,向西南经格塘、横江庄、龙岗屈、大横、猪心地、沙井,沿广黎路向西南经瓦窑、黎家塘、香里砍,过京珠高速公路经、老鸭岁、长沙滘、钟落潭,沿钟车路向西北经美晶、龙望庄、黄毛岭、龙岗,向北经大田岭、竹官庄、横岗岭,过流溪河回大窜庄。

6

新塘、西洲、新和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

新塘、西洲水厂一级保护区

东江北干流新塘水厂与西洲水厂的吸水口(两厂同一吸水口,即新塘刘屋洲原14航标)上游1000米至吸水口下游10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吸水口一侧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吸水口一侧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新和水厂一级保护区

新和水厂吸水口周围半径100米水域;吸水口上游1000米至吸水口下游10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吸水口一侧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吸水口一侧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新塘、西洲、新和水厂二级保护区

东江北干流土江至甘涌口共20.7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广州市境内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具体范围为:

沿甘涌口向北至四望岗山,向东至中岗岭,向北经石吓、上坊,至黄沙头,沿广九铁路向东北经沙埔、沙头、新村至石滩,再沿广九铁路向东,经高门至塘面;从塘面向南至陈屋,转向西南至土江以北约1.2公里处,转向南经土江接增城市与东莞市的行政分界线,沿行政分界线向西至甘涌口(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增江石滩铁路桥下水面至观海口共5.8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西福河石厦至郭屋基(仙村涌口)共5.0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仙村运河全部共13.94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新塘、西洲、新和水厂准保护区

东江北干流新塘水厂二级保护区上界(土江)至上游联和排洪渠河口(江口水闸下游500米)共2.4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广州市境内的区域。

相应的准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陆域纵深约500米的广州市境内的陆域。

东江北干流新塘水厂下游二级保护区下界至下游广深高速高架桥以东1000米处共2.8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广州市境内的区域。

相应的准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陆域纵深约500米的广州市境内的陆域。

7

增城市荔城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

荔城水厂一级保护区

增江西岸荔城水厂吸水口上游1000米至吸水口下游500米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300米的陆域。

荔城水厂二级保护区

增江大楼至小楼共3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一级保护区水域下边界下游约200米处至大楼的河段,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约10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外);

一级保护区水域下边界下游约200米处至初溪水利大坝的河段,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约500米的陆域。

具体范围为:

从大楼向东穿增江,向南过黄塘,经73高地、139高地、135.4高地,过新麦村、上楼、新元,向东经92高地,向南经149高地,刘屋、潘屋、朱屋、湖塘埔,向西南过耕寮、朗头、水东,向西南过西山,向东南过历口、鹤洲、江屋、初溪、旧文、姚溪、向西南过初溪水利大坝,向北经72.1高地,向西北过蔡屋、高桥、林屋、清水塘,向东北过高楼、荔城、梁屋,折向西过曹村,向北过廖村、堂村、埔心、桥头,简村、柯岭、蔡屋,向东北过仙湖、高原、新居、西园,回到大楼。

增江小楼至梁屋共12.5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增江梁屋至初溪水利大坝共11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荔城水厂准保护区

增江从磨刀坑至大楼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派潭河、二龙河、灵山河、拖罗河和增江(磨刀坑至大楼段)准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约1000米的集水范围内的陆域。

派潭河从佛坳至大楼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二龙河从亚记山至大楼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灵山河从牛牯嶂至布格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拖罗河从小径凹至莲塘径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8

从化市街口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

街口水厂一级保护区

从化街口水厂吸水口上游1000米至吸水口下游100米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街口水厂二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上界上游3.5公里(九里步果场)至一级保护区下界下游200米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约10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具体范围为:

从街口向北过大墩、南建里、燕塘围、象岗里,向东过新塘下,穿流溪河过九里步果场,沿105国道向南经江头村、新沙塱,向南经凤院、江浦,向西穿流溪河回街口。

街口水厂准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上界(九里步果场)至流溪河水库坝下共36.7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无河堤处为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相应的准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约1000米的陆域。

具体范围为:

从新塘下向北经旧塘下、麻村、莲塘里,向东北经乌石、上围、164高地、果牧场、梅村、198高地、276高地、195.4高地、洛溪洞、143高地、米步圩、风火岭、231高地、328高地、225高地、车坡田、大塘边、铁岗埔、格塘,215.8高地、牛路、168高地、176.9高地、397高地、黄牛山、488高地,至流溪河水库坝下,过流溪河向西南经流溪河水电厂、100.8高地、324高地、275高地、198高地、良口圩、127高地、牛眠塘、155高地、174高地、山下、屋埔、183高地、223高地、112高地、265高地、191高地、210高地、336高地,向西经其兴里、164高地,向西南经温泉、145高地、冲口、牛步径、旧蕉岗、新蕉岗、品岗、毛园、水底、九步里果场,向西过流溪河回新塘下。

9

从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

从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厂一级保护区

从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厂吸水口上游1000米至吸水口下游100米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从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厂二级保护区

流溪河从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厂吸水口上游3000米(大塘边)至吸水口下游300米(马仔头)共3.3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约10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具体范围为:

从打马步沿流溪河右灌渠向东北经马牙庄、格塘,向东过连塘、凤翔里,向南经七星岗,过流溪河,经大塘边,向西南经马仔头,转向西北过流溪河回打马步。

从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准保护区

流溪河街口水厂下游二级保护区下界(大车)至从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厂上游二级保护区上界(大塘边)共20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大坳坝以上相应的准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约1000米的陆域;

大坳坝以下流溪河左右灌渠内的陆域。

具体范围为:

从风翔里沿流溪河右灌区向东北经龟咀、石仔筒、西岭、西湖、大坳、石潭、新村、过龙潭水,经下围、街口,向东南过流溪河,经西华,向西南经海朗、沙贝村,沿流溪河左灌渠向西南经菜地塱、神岗、城贝、佛岗、七老岭、大塘边,向北过流溪河回凤翔里。

 

10

从化市太平水厂、白云区九佛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

太平镇水厂一级保护区

太平镇水厂吸水口上游1000米至吸水口下游100米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九佛水厂一级保护区

九佛水厂吸水口上游1000米至吸水口下游100米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太平镇水厂、九佛水厂二级保护区

流溪河太平镇水厂吸水口上游3000米(南蛇头)至九佛水厂吸水口下游300米(湴湖)共5.6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约10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具体范围为:

从荷田沿118省道向东经杨村,向北经门口布、清水沥、花县华侨农场畜牧场、白马塘、牛心岭、南蛇头,向东南过流溪河,向东南经新龙庄、蟹地、东成,沿流溪河左灌渠向西南经赤光埔、新和市,向西北经湴湖,过流溪河回荷田。

太平镇水厂、九佛水厂准保护区

流溪河从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厂下游二级保护区下界(马仔头)至太平镇水厂上游二级保护区上界(南蛇头)共1.3公里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相应的准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约500米的陆域。

具体范围为:

从南蛇头沿流溪河右灌区向东北经新屋、打马步,向东南过流溪河,经马仔头,向西南经新龙庄,向西北过流溪河回南蛇头。

 

 

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规划及备用水源)

 

序号

名称

水系

水质

目标

保护区

类别

保护区面积(包括水域、陆域)

(平方公里)

保护区范围

1

茂敦水库

琶二河

准保护区

7.59

从水库坝下向西南经284高地,向东南经185高地,过糯米田、米田上,向西北经227高地,向北经274.8高地,过五斗种,向东过东坑尾,向东南经246高地回水库坝下。

2

流溪河水库

流溪河

二级保护区

48.08

从水库坝下向西经488高地、黄牛山,向北经282高地、429高地,向东北经531.6高地,向东南经373高地、梳老,向北经高围老、312高地、335高地,转向南经265高地,过塘坑,经石马牯,向东经378高地、280高地、459高地、双凤顶,向西南经鹅公髻、535.9高地、487.4高地、343高地、362.3高地,向西过新群沿水库岸线回水库坝下,以及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包括水域中独立岛屿)。

准保护区

152.71

从水库坝下向东经茶亭坳顶,折向南过流溪河林场,经920高地、五指山,向东经1095高地、802高地、562高地,向东北过福龙围,向西北经鸡公老,向东北经651高地、779高地、727高地,向东南经1146高地、426高地,向南经626高地、466高地,从胜洞向东南过牛栏河,向北经555高地,过黄草岗,经732高地、509高地,向东经735高地,向东南经731高地、935高地、1057.4高地,向东经988高地、三角山,向西北经928高地、975高地、鹅眉山,过老围转向东经582高地、613高地,过丘屋、张屋,经482高地,向西经567.2高地、430高地、404高地、马鞍山、331高地,向西北过草埔、长塘,经503.7高地,向东北过537高地、草帽顶,向北经256高地,从水埔过吕田河,向西经270高地、255高地、288高地、343高地,向北经299高地,过张瓦寮、京坑,经352高地、向东北经375高地、356高地、老虎仑、388高地、其龙山,向北过玉溪水,向西南经389高地、466高地,过茅田、坪地,经大窝山、363高地,向西北经439高地、774.9高地,接从化市行政界线向西南经东天蜡烛、黄金脑,转向东南过樟木头,经525高地、581高地、独石佬,向南至黄龙带水库二级保护区边界,并沿黄龙带水库向西南至531.6高地,转向东南沿流溪河水库二级保护区边界回水库坝下。

3

黄龙带水库

流溪河

二级保护区

39.35

从玢田向西经489.5高地,向西北经465高地、404高地、380高地、376高地,向北经443高地,向西北经480高地、440高地,向东北过桃洞、330高地,向北经394高地、390高地、265高地,转向东经423高地,向东南经425高地,向南经450高地、452高地,向东北经445高地、410.7高地、413高地,向北经425.7高地,向东过仙娘溪,经319高地,向南经418高地、313高地、488高地、516.7高地,向西南经531.6高地、429高地,向南经282高地、248高地至黄牛山,向西北经229高地回玢田。

准保护区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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