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衡验收办法解决方案计划解决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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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验收办法解决方案计划解决方案
山东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评估查验办法
一、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县域内各类公办普通中小学(含教学点)。
同时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4”5号)规定,评估范围还包括辖区内的直属中小学、未纳入备忘录的开发区等部门和单位举办的中小学。
二、评估内容
学校设置与校舍、运动场地及室外设施、教育教学装备和师资配备4项指标。
指标体系:
A1学校设置与校舍:
B1学校设置与校园规划;B2校舍建筑设计与质量;B3普通教室;B4学科专用教室;B5公共教学用房;B6学生生活用房
A2运动场地及室外设施:
B7田径场;B8篮排球及其它运动场地、器材;A3教育教学装备:
B9实验仪器、器材;B10图书资料;B11教育信息化及现代教育技术设备;B12通用技术及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B13体卫艺教学设备;B14设施设备管理与使用
A4师资配备:
B15师资配备
说明:
A4师资配备和B11中的教育城域网是对县(市、区)的评估指标;其余三项一级指标,14项二级指标是对学校的评估指标。
三、评估办法
评估采取县级自评、市级评估、省级评估的办法进行。
四、评估结论认定
(一)县(市、区)评估结论
对县(市、区)的评估结论,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次。
达标条件:
1.县域内所有学校均为“达标”和“基本达标”等次,且达标学校占学校总数的比例在70%以上;2.全县(市、区)师资配备、教育局域网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达到评估标准要求;3.中小学布局规划科学、合理。
以上三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认定为县(市、区)不达标。
(二)学校评估结论
对学校的评估结论,分为达标、“基本达标和不达标3个等次。
学校评估结论认定标准:
每项B级指标评价结论分为A、B、C三个等级。
达标学校:
对学校的14项B级指标评估中,A等数量达到8个及以上,其余指标为B等;
基本达标学校:
对学校的14项B级指标评估中,A等数量大于等于5个,小于8个,其余指标为B等(中心城区学校允许存在因超班额和田径场跑道长度不符合要求的C等指标);
不达标学校:
对学校的14项B级指标评估中,A等数量小于5个或出现C等(不包括中心城区学校因超班额和田径场跑道长度不符合要求的C等指标)。
四、评估有关问题说明
(一)文件依据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2011-2015年)(鲁教财字“2011”9号);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实施情况评估方案(鲁教财字“2012”111号);
关于对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实施情况评估方案有关内容说明的通知(鲁标办“2013”3号)。
(二)适用标准
1.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鲁教基字“2008”15号)及补充规定(鲁教基字“2010”11号),简称办学条件标准?
。
2.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 0406―2010)、?
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 0386—2006)和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JY/T 0388—2006),简称高中、初中和小学配备标准。
3.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和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教体艺“2002”11号。
4.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
(三)有关问题掌握原则
1.按照布局调整规划的待撤并学校,应具备基本的办学条件,一并
纳入评估范围。
2.有两个及以上校区的学校,按一所学校填报,但各校区均应达到相应标准。
如某项指标各校区评估等次不一致的,按最低等次计。
3.如学校规模介于两种标准数值间时,学校各种功能室配备数量和实验仪器及教学器材配备套数(件数),按较小规模的标准配置。
4.学校规模超出适宜规模时,高中超过60个班、初中小学超过36个班的学校,超出规模部分的配备标准,按增加的班级数,增加相应的校舍和设施设备。
(四)有关专用名词的界定
1.经济欠发达地区,指规划完成年度,被省财政列为财政困难县的县(市、区)。
2.中心城区学校,指在市、县政府驻地,且位于人口集中聚集区(城镇主城区)的学校。
3.专任教师,指具有教师任职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4.小学教学点,指仅含1-3年级,且学生不超过百名的不完全小学。
(五)不同类型学校评估适用标准
1.九年一贯制学校
九年一贯制学校原则按中学评估,其中:
⑴三个平行班及以上规模的学校,理化生实验室、小学科学实验室(科学教室)、阅览室分别按初中部、小学部各自规模和标准要求配臵,其他功能教室可按学校总规模统一配臵,但室内设施(如:
桌凳、压腿杠等)应照顾到中、小学生不同的年龄特点。
每年级2个平行班或18个班及以下规模的学校,实验室、阅览室也可以中小学合用。
⑵理科实验仪器、体育及艺术器材分别按初中部、小学部各自规模和标准要求配备,其中体育及艺术器材中小学相同的器材,不必重复配备;图书分别按初中部、小学部各自规模和标准核算数量,统一配备,但图书资料配备中应兼顾中、小学学生阅读和教学需要;计算机、卫生器材依据学校总规模统一配备。
⑶运动场地数量、体育活动室面积依据学校总规模统算配备,但应设置小学生使用的小足球门和一定数量的小篮排球架。
⑷师资按小学、初中各自标准配备。
2.不完全小学
⑴1-4(5)年级的小学按完全小学配备,但其中5(6)年级所需的仪器设备可不配备。
此类学校B1指标最高只能确定为‘B’等。
⑵只设1-2(3)年级的教学点应配备满足教学需要的设施设备。
具体要求:
①配备所设年级教学需要的数学、科学教学仪器,信息技术教育设备,体育、音乐、美术器材和卫生保健箱;图书依据学生数按标准配备,至少配备一种以上报纸,必要的工具书、教学参考书,每名教师一种以上的教学刊物。
②至少有60米以上直跑道,活动场地一块(尽量设置小篮球架或小足球场),不少于一个乒乓球台。
③公共教学用房应设臵多功能教室和图书(阅览)室;其中设3年级的教学点还应设置能满足教学需要的科学教室,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的教学点应设置计算机教室,学生用计算机可按最大班额上课时2人一台配备。
⑶师资配备按照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44号)规定,适当增加编制配备教师,对缺少的英语、艺术、体育等专业教师,可通过走教等形式解决。
3.含小学六年级的初中学校:
按初中学校配备,但应按小学六年级规模增加科学实验室(科学教室)及相应仪器器材。
小学六年级小于8个班,且初中实验室比较富裕时,科学教室可与初中实验室合用。
此类学校B1指标最高只能确定为‘B’等。
4.?
五四?
学制和?
六三?
学制办学条件标准
五四学制和六三?
学制的学校应执行统一的相应学段的办学条件标准。
其中五四制学校各学科实验室,按照平行班数,比照省定办学条件标准中六三学制相同平行班数的配备要求配备;仪器套数应与实验室数一致。
(六)一票否决项
1.学校存在D级危房;
2.校园内存有明显安全隐患因素,或当年发生安全事故;
3.对教师严重缺编,未能及时补充的县(市、区);
4.学校资产账实不符;
5.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
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评估办法
一、A1-B1学校设置与校园规划
(一)评估要点
1.学校设置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规定。
2.学校规模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规定的适宜规模。
3.校园规划科学,区划分明,布局合理;校园环境优美。
说明:
1.学校设备置布局应科学合理,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规定。
初中设臵要本着相对集中、优化配臵、注重规模效益的原则合理规划,原则上,农村5万人口以上的乡镇,可以设1至2所初中,5万人口以下的设1所初中。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臵九年一贯制学校。
小学服务半径应以就近入学、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规定:
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寨要设臵村小学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臵教学点。
2.适宜规模:
小学12—36个班,初中18—36个班。
3.办学条件标准中校园规划要求:
校园设计—按教学、运动、生活分区,合理布局。
校园建筑—合理组合、集中紧凑,体现学校文化内涵和时代特色。
校园绿化美化—结合建筑景观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统一规划设计。
体育活动场地—与教学用房有合理的间隔;田径、球类场地,其长轴宜为南北方向。
校园内主要道路要通畅便捷,道路的高差处宜设坡道。
学校水、电、暖设施在设计中应科学合理,充分体现安全、节能要求。
室外多种管线的辅设应用地下管沟暗设。
(二)查验办法
1.实地查看(询问、抽查教室)有无初中设有小学毕业年级、完全小学毕业年级不在本校上课等现象;
说明:
“初中设有小学毕业年级,无论小学毕业年级学籍是否在初中,均按此处理;完全小学毕业年级不在本校上课,无论毕业年级在中心小学,还是在初中上课,均按此处理。
2.学校规模依据自评数据,并实地验证,若超过36个班,则需了解建校时间是否为2009年以后建校(查看校舍档案);
3.实地查看校园规划是否合理,教学、运动、生活区是否分区划分明、互不影响;
4.根据省提供的生均绿化用地面积,实地查看是否基本相符。
(三)评级标准
A等:
学校设置、规模,校园规划布局达到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即:
学校规模不超过36个班、校园布局区划分明,绿化用地面积达到初中4㎡/生,小学3㎡/生。
B等: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1.初中设有小学毕业年级、完全小学毕业年级不在本校上课的。
2.2009年及以后建设的规模过大学校(义务教育学校超过36个班)。
3.附设幼儿园未能做到?
园舍独立、经费独立、人员独立、教学独立的。
4.校园规划不合理,教学、运动、生活区穿插、相互影响较严重。
5.生均绿化用地面积:
初中低于4㎡/生,小学低于3㎡/生。
C等:
学校设置及功能不能满足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需求。
二、A1-B2校舍建筑设计与质量
(一)评估要点
1.校舍建筑及附属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建筑设计常用规范、标准执行,并及时维护维修,确保校舍安全。
2.校舍档案、基建档案齐全、规范。
(二)查验办法
1.实地查看校舍维护维修状况,看是否存在失修现象或安全隐患:
失修现象:
指门窗破损、墙皮大面积脱落、渗水等未形成明显安全隐患情况;
安全隐患:
若发现基础下沉、墙体开裂或倾斜、屋顶下陷或漏水,以及其他较明显的安全隐患,且未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时,应要求学校出示校舍安全鉴定报告,以判定危险程度。
2.查看校舍档案,重点:
一是是否建立了校舍档案,二是基建档案(2002年以后建设项目)、管理档案是否比较齐全(确权档案暂不做要求)。
(三)评级标准
A等:
校舍坚固、安全,无隐患;校舍管理档案及2002年后学校建设项目基建档案齐全。
(校舍维护良好,未发现安全隐患,校舍2002年后建设项目基建档案和校舍管理档案较齐全)
B等: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1.校舍存在门窗破损、墙皮大面积脱落、渗水等。
(包括存在C级以下危房)
2.校舍管理档案及2002年后学校建设项目基建档案不够齐全(指校舍基建、管理档案缺类。
土地、校舍确权档案暂不作要求)。
C等:
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或D级危房,或其它次于B等情况。
(包括存在D级危房,或有明显隐患,而未进行校舍安全鉴定,均认定为C等;若无校舍档案,或其他明显低于B等情况,则记录情况,统一处理)
三、A1-B3普通教室
(一)评估要点
1.普通教室设臵、使用面积、设计达到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室内各种固定设施齐全、布置合理、整洁完好,采光照明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规定。
注:
2009年前所建校舍单间使用面积标准可参考建设时期国家标准适当放宽。
2.普通教室数量能满足需要,平均班额不超过标准。
(二)查验办法
1.进校后索取学生分班学生数统计表和分班花名册,与省提供数据对照,核实在校生数、班级数、平均班额,若二者不一致,以数据大的为准。
若为合并的学校,应对照省提供的学籍学生数,核对是否与上报的学校变更情况一致,如不一致,则按照弄虚作假处理。
2.抽查教室,数量一般不低于1/3,多栋教学楼的都要兼顾,并对照分班学生数统计表核实各班班额(要兼顾核实最大班额)。
3.教室使用面积:
依据省提供的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并实地验证基本相符,认可统计数据,若有较大出入,应核实,并以核实后数据为准。
4.实地查看室内设施。
重点:
每间教室是否至少配备2种不同高低型号课桌椅或配备高度可调课桌椅。
5.实地查看教室采光是否为左采光,两面透光的按主采光面确定(主采光面为透光面积大的一侧)。
说明:
采光玻地比不作严格要求,但室内光线不能太暗,应保证学生能看清板书、课本。
6.实地查看教室照明。
重点:
照明灯具种类(荧光灯)、数量(标准教室9盏,两间的教室达到6盏)是否符合规定。
(三)评级标准
A等:
具备下列条件的:
1.单间使用面积:
初中≥56㎡、小学≥52㎡、教学点≥40㎡。
2.课桌椅、讲台、黑板规范、齐全、布臵合理、整洁完好;每间教室至少配备2种不同高低型号课桌椅或配备高度可调课桌椅。
3.左采光,照明灯具种类、数量符合规定(两间的教室达到6盏)。
4.平均班额不超过标准(中心城区学校及乡镇中心中小学:
初中平均班额≤55人,小学≤50人)。
B等: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1.单间使用面积低于A等要求,但初中≥52㎡,小学≥46㎡,教学点≥36㎡。
2.教室未配备2种不同高低型号课桌椅或高度可调课桌椅的。
3.右采光,或标准教室荧光灯不足9盏,但≥6盏(两间的教室不足6盏,但≥4盏);或灯具不符合规定;或无黑板灯。
4.中心城区学校及乡镇中心中小学平均班额初中56-60人,小学51-54人;其他农村初中平均班额51-55人,小学46-50人。
C等:
平均班额超过B等规定或其他次于B等情况。
注:
教室照明荧光灯指40瓦荧光灯。
四、A1-B4学科专用教室
(一)评估要点
1.各学科专用教室室内各种固定设施齐全、符合中小学实验室装备规范?
(JY/T0385-2006),布局合理、整洁完好。
2.各学科实验室(科学教室)、通用技术实验室(技术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史地教室、计算机教室,音乐、美术教室、舞蹈室及高中数字式探究实验室等专用教室数量、使用面积达到办学条件标准,辅助用房基本满足需要。
注:
2009年前所建校舍单间使用面积参考建设时期国家标准适当放宽;12个班以下农村小学中个别使用条件相近的专用教室可以两室合用,但种类不能减少。
说明:
1.使用条件相近的(指合用的两种专用教室所需室内固定设施基本相同)专用教室可以两室合用,例如:
多功能室兼音乐教室、音乐教室与器乐排练室合用、综合实践活动室与科技活动室合用等。
2.每间使用面积:
2002年前建设的城区学校及2009年前建设的农村学校校舍适当放宽;其他情况适用现行?
办学条件标准。
3.辅助用房包括各学科仪器器材室、实验准备室、计算机辅房等,对其主要考查是否能够满足使用,对面积不做严格要求。
(二)查验办法
1.实地查看室内设施:
重点:
一是桌凳橱柜是否满足需要,有无桌凳数量不能满足班级上课,或因橱柜不足,造成器材堆积情况;二是各室主要专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能否满足班级教学需要。
2.实地查看各学科专用教室种类是否齐全,有无合用现象。
3.单间使用面积:
查阅学校提供的校舍平面分布图或校舍档案,看各类学科专用教室单间使用面积是否达标,实地查看验证,是否有较大出入,是否满足班级教学需要。
若出入较大,则需进一步核实,以核实后面积为准。
4.实地查看辅助用房:
重点是各科仪器器材室、准备室是否满足仪器器材有序、分类摆放。
(三)评级标准
A等:
具备下列条件的:
1.室内桌椅橱柜及各种主要专用设施齐全、布臵合理、整洁完好。
2.各学科专用教室每间使用面积达到标准要求。
3.各学科专用教室种类齐全,间数不低于办学条件标准规定(12个班以下小学,使用条件相近的专用教室可两室合用,但种类不少)。
4.仪器器材室等辅助用房,满足仪器器材有序、分类摆放。
B等:
各类专用教室齐全,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1.室内桌椅橱柜数量不足或破损,或专用设施不够完善(桌椅橱柜数量不足或破损,功能受限,不能满足班级上课,或造成仪器器材无法有序摆放)。
2.每间使用面积未达到标准要求,但座位数满足一个班教学需要。
3.每类专用教室间数不足,但不低于?
办学条件标准?
规定的50%,或12个班以上学校存在使用条件相近的学科专用教室两室合用的。
C等: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C等:
1.学科专用教室种类不全;
2.有的学科专用教室无设施,或设施无法使用。
3.器材室等辅助用房严重不足,造成仪器器材堆积,无法摆放,给使用造成很大困难的。
若存在其他明显低于B等情况的,可记录情况统一处理。
注:
1.含3年级以上教学点应设科学教室,开设信息技术课(含4年级以上)的教学点应设计算机教室。
2.县建有独立的实践活动基地,学生每年在基地集中活动的,校内技术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可放宽到至少设臵一间。
3.若室内无相应的固定设施或固定设施无法使用,则不承认该功能教室。
4.因附设幼儿园造成学科专用教室不足的,要求必须整改(扩建校舍或迁出幼儿园)。
五、A1-B5公共教学用房
(一)评估要点
1.公共教学用房室内各种固定设施齐全、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布臵合理、整洁完好。
2.图书阅览室、综合电教室(多功能教室)、科技活动室、体育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卫生保健室使用面积、数量达到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注:
1.2009年前所建校舍使用面积参考建设时期国家标准适当放宽;
2.2011年前所建学校的体育活动室以及全面实现多媒体“班班通”的12个班以下初中、完全小学的多功能教室,暂不列入评估范围。
说明:
1.公共教学用房包括图书阅览室、多功能室、科技活动室、体育活动室、心理咨询室、卫生保健室。
2.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600人以上非寄宿制学校应设立卫生室,600人以下非寄宿制学校应设立保健室。
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提倡图书开架阅览。
规模较小的学校教师阅览室、学生阅览室可以合用,但宜分区设置。
(二)查验办法
1.实地查看室内设施:
重点:
一是桌凳橱柜是否满足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需要;二是各室主要专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
2.实地查看阅览室,应先根据在校生总数、教职工总数计算学生、教工阅览室应配座位数,然后实地查看实际配备座位数,计算实际配备座位数占标准的百分比。
3. 实地查看各类公共教学用房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合用。
4.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
查看学校提供的校舍平面分布图和校舍档案,提取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实地查看验证,面积是否有较大出入。
若出入较大,则需进一步核实,以核实后面积为准。
(三)评级标准
A等:
具备下列条件的:
1.室内桌椅橱柜及各种主要专用设施齐全,布臵合理、整洁完好。
2.各种公共教学用房种类齐全(教学点有多功能室和图书阅览室即可),每类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不低于办学条件标准规定的90%。
B等:
各种公共教学用房种类齐全,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1.室内桌椅橱柜数量不足或破损,各种专用设施配备不够完善,阅览室座位数不达标,但不低于标准的70%。
(桌椅橱柜数量不足或破损,或专用设施不够完善,但必须是能基本满足教育教学活动需要 )
2.每类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低于办学条件标准规定的90%,但≥60%;教学点只有多功能室或图书阅览室。
C等: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或其他次于B等情况:
1.每类公共教学用房使用面积低于办学条件标准规定的60%。
2.缺少多功能室、图书阅览室、心理咨询室、卫生保健室之一的。
3.教学点既无多功能室,也无图书阅览室的。
(若某公共教学用房内无设施,或设施无法使用,可认定C等)
注:
1.因附设幼儿园造成公共教学用房不足的,要求必须整改(扩建校舍或迁出幼儿园)。
2.若学生阅览室座位数达到标准数量,但不能满足一个班级阅览需需要,应提出建议,尽量配备满足班级阅读需要的座位数。
六、A1-B6学生生活用房
(一)评估要点
1.学生宿舍、食堂餐厅室内各种固定设施齐全、布臵合理、整洁完好。
宿舍有取暖、降温设施,每层楼有盥洗室、卫生间;平房宿舍在宿舍区设臵厕所和洗刷间(设施)。
能为学生热饭、提供饮用热水。
2.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按寄宿生、就餐学生数量,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办学条件标准。
说明:
本指标对寄宿制学校全面考核;对非寄宿制学校只考核能否为学生提供饮用热水。
(二)查验办法
1.实地查看学生宿舍设施:
重点是有无取暖、降温设施,每层楼是否有盥洗室、卫生间,盥洗室设施是否满足需要(中小学设计规范盥洗槽应按每12人占600mm长度或一个水龙头计算);平房宿舍在宿舍区是否设臵了厕所和洗刷间(设施)。
其次是宿舍条件,是否悬挂窗帘,有无安全防护措施等。
2.实地查看食堂餐厅设施:
重点是食堂主要设施是否齐全,能否满足炊事工作需要;餐厅餐桌椅是否能满足学生就餐需要,是否有洗刷设施,是否能为学生热饭。
其次是卫生和饭菜留样情况,食堂初加工、烹调、备餐间、仓库分设或分区设臵情况,食品加工是否生熟分开等。
3.实地查看饮用热水设施:
是否设有开水房或在教学区设有饮水机(电开水器),并有热水供应(中小学设计规范:
教学楼内应分层设饮水处。
宜按每50人设一个饮水器。
)。
4.生均使用面积:
依据自评数据,实地查看是否有较大差距。
若存在较大出入,则需进一步核实,已核实数据为准。
若每室住宿学生过多(中小学设计规范:
学生宿舍的居室,应设贮藏空间,每室居住人数不宜多于7--8人)也应对面积提出质疑,进行核实,并提出整改要求。
(三)评级标准
A等:
具备下列条件的:
1.学生宿舍有取暖、降温设施,且楼房每层楼有盥洗室、卫生间,平房宿舍在宿舍区设臵厕所和洗刷间(设施),盥洗设施满足需要。
2.食堂设施、餐厅餐桌椅、洗刷设备基本齐全;能为学生热饭;
3.宿舍、食堂生均使用面积分别不低于3㎡、1.5㎡。
4.学校能给学生提供饮用热水,且饮水器数量充足。
B等: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1.学生宿舍无取暖、降温设施,或每层楼只有盥洗室或卫生间,平房宿舍在宿舍区无洗刷间(设施),或盥洗设施明显不足。
2. 餐厅餐桌椅不足。
3. 学校能给学生提供饮用热水,但饮水器数量不足。
4. 学生宿舍、食堂餐厅生均使用面积不达标,但分别不低于2.4㎡、
1.2㎡。
C等: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或其他次于B等情况:
1.宿舍无取暖、降温设施,也无盥洗室及卫生间。
2.不能给学生提供饮用热水。
如查验过程中发现存在其他明显低于B等情况,记录情况统一处理。
七、A2-B7田径场
(一)评估要点
1.田径场及其中足球场的设臵与环形跑道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场内无篮排球场。
教学点至少有60米直跑道和活动场地。
2.田径场跑道规范、平整、无杂物积水。
跑道材质应满足雨后可以使用,以塑胶或炉渣为宜,但不得为水泥或砖面。
场内或附近应设臵投掷、跳高、跳远场地。
(二)查验办法
实地查看,跑道长度依据自评数据,并实地估算核实。
若与自评数据出入较大,应进一步核实,以核实后数据为准。
(三)评级标准
A等:
具备下列条件的:
1.田径场及其中足球场的设臵与环形跑道符合?
办学条件标准?
要求;教学点至少有60米直跑道和活动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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