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doc完美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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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doc完美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确保公司在监工程项目不发生监理责任事故,实现公司质量安全目标,促进公司的全面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凡公司职工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总目标。

第四条 公司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项目工程建设过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切实防止责任事故发生。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基本原则

第五条 公司安全工作实行各级领导负责制。

第六条 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七条 公司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

第二节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八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标准。

3、制订和批准公司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包括单位部门领导职责和职工岗位职责。

4、批准组建公司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专业人员,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5、每月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通报公司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6、审批安全生产大检查计划,督导安全隐患迅速整改,不断消除安全薄弱环节。

7、遇突发重大事故时,应及时部署抢险救助和事故调查工作,并要第一时间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审批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第九条 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直接承担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协调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认真完成总经理委任指派所交赋的工作任务,并承担所委派工作的安全生产领导职责。

第十条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对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负责公司受监项目《监理规划》审批工作,确保安全监理在项目监理规划中得以落实。

3、负责审核安全教育计划,主管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4、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5、主持公司事故的技术分析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总经理写出专门文字汇报材料。

6、对大型重点受监项目工程,要经常主持现场安全生产督导巡查活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 安全主任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

2、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安全生产工作档案的收集以及立卷工作,拟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颁发执行并检查和督促落实。

3、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指导落实。

4、履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负责人,督促落实整改。

5、负责对公司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三节各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 办公室安全职责

1、组织调入职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人员)接受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2、在职工上岗前的教育和各种在职培训中都应有安全的内容并列入技术考核之中。

3、负责收集职工安全培训资质证书,统一保管。

4、参加事故的调查工作,对相关人员资质技能核对查验。

5、努力为安全监理提供专门技术人才,为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给予人力支持。

6、向总经理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7、参加综合安全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第十三条 工程部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努力为项目安全监理提供有效服务。

2、认真完成公司受监项目《监理规划》审核工作,确保安全监理在项目监理规划中得以落实。

3、认真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

会同公司安全主任、办公室、经营部,定期组织各项安全检查。

4、负责对各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现场考核并量化评分,对发现安全隐患,书面通知限其整改,跟踪查验。

并建立安全监理基本台帐。

5、参加在监工程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验证工程竣工资料和安全生产可靠性。

6、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8、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9、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 经营部安全职责

1、制订公司长远发展经营规划时应包括安全生产发展计划。

2、参与对外业务洽淡,发展横向联合,开展多种经营时应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的要求。

3、协助工程部、办公室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

4、协助工程部、办公室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5、负责管理和检查公司各种对外经济合同,保证条款的合法性、准确性,并对合同履行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督促,保证公司安全体系的健康运行。

第十五条 监理部负责人安全职责

1、监理部负责人是各自所在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监理部应认真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监理部负责人必须与公司总经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该责任书责任期一年,每年续签。

3、监理部要增强安全防患意识,对在监项目要做好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和策划。

要舍得投入,及时培训注册安全主任或安监员。

确保在监项目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4、监理部要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警钟长鸣,持续进行。

并要与监理人员签订《安全监理责任状》,每人每年一签,效绩考核与工资挂钩,要奖罚严明,如实兑现。

5、监理部每季度进行一次安监现场量化考核活动,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及量化评分;每周巡查分项工序安全生产旁站和大型设备使用及现场环境安全条件。

6、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应及时上报公司本部,不得隐瞒,并配合公司本部调查和处理。

第十六条 安全员安全职责

1、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公司安全主任指导,并在监理部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安全员应积极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参与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制订,并具体实施,不断检查落实。

3、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项目监理部负责人处理。

4、负责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参与施工现场检查并量化评分。

5、发生安全事故除应组织抢险救援外,尚应及时报告,并参与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第十七条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是现场监理机构的第一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项目监理部人员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负责对本工程施工过程危险性较大部位,进行风险评估预测,并进行安全控制策划,督促施工方资源安全有效配置,确保现场环境安全,不发生事故。

3、负责本项目《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等安全文件编制,认真审查施工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特种作业上岗证等,认真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含预警、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各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大型机具及原材送检准用等,严把《开工令》审批关。

4、负责现场安全生产巡检,发现隐患,果断下单整改处置。

并跟踪验查,直至问题消除才算闭合。

5、负责项目监理部安监保证体系(机构人力配置、岗位职责、方法措施、管理目标与方针、培训教育和绩效考评等)全面工作,使之最佳状态运作,并建立相关台帐。

6、负责项目监理部每季度进行量化考评(参见公司量化考评表);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量化评分;每周有安全生产巡查记录并在例会中宣讲。

7、负责每月《监理月报》编写和按时上报公司。

按规定完成:

质量、进度、安监等报表编制工作,按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8、遇突发安全事故,除抢险救助外,尚应及时向公司和当地建设主管机关报告,不得瞒报、虚报。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参予事故调查,分清责任合理合法处理。

第十八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服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领导,听从工作、任务安排,认真完成本专业岗位安全监理任务。

2、负责本专业安全生产强制性规范的执行。

深入现场,对关键工序危险点处置进行跟踪旁站监理,并做好相应记录。

3、做好检验批验收、隐蔽验收和材料设备见证送检签证等工作,确保施工过程和产品具备安全合格条件。

发现隐患要认真整改,并总结分析不断提高。

4、做好本专业监理日志记载填写工作。

5、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要及时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报告,不得私自处理

第二章、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建立安全审查制度

1、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审查程序

施工总承包单位报送已选定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并附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

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签字。

审查内容

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作业施工许可证有效期限;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是否符合其资质等级证书和特殊作业施工许可证;

审核分包单位是否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在正常持有状态(包括三年的有效期和未被扣证);是否有不良安全生产记录;审核三类人员安全培训证书是否齐全;督促总包单位报送“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审表”;

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供的特殊工种名册,包括:

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机械操工、起重工、起重机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人员的岗位证书是否齐全,证书是否在有效期限内,人员与证书是否相对应;

2、审查总承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责任制,安全监理人员应根据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书的约定,要求施工承包单位书面明确施工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人员;

2)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

3)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是否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4)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3、审核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实施

1)项目监理组应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分析、确定工程项目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危险源工程),制订《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

2)凡列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中的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必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

总承包单位在完成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及自审工作,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技术主管部门盖章后,填写施工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部;

需进行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企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提出修改意见的,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并经专家组确认;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安全监理人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需要总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通知,退回总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应重新审签;

4)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工作内容:

(1)施工企业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督促总承包单位认真实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报审且被通过,未编制报审或未获通过,该工程不得施工,已进行施工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施工安全交底,并检查其交底记录,同时做好监理的检查记录;

督促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认真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巡视检查,做好巡查记录;

当发现施工单位不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当施工严重违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情况严重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当情况发生变化,或原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包括有关内容时,应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再施工。

4、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1)项目监理组应在安全监理方案中编制《须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并负责复核施工承包单位进场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和现场安全设施的验收情况;

2)施工承包单位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如起重设备、垂直运输设备、预应力张拉设备和桩基施工设备等)和现场安全设施(包括临时设施、钢管、扣件、配电箱、电缆、安全帽等)进场前,应将设备使用合格证、安全检测报告等资料与“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一并报送项目监理部进行复核;

3)安全监理人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报审资料进行的复核,检查其是否符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检查使用合格证、安全检测报告、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必要时按规定组织验收或进行专业检测。

复核合格后安全监理人员和总监师签署审查意见,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方可投入使用;

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总监应定期(一般为一周或二周,频率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调整)主持召开工地例会。

监理委托方、总承包商、监理方必须参加会议。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分包单位必要时也应参加会议。

会议的主要议程有:

a)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原因及补救措施;

b)检查分析目前工程项目安全状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c)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会议签到与会议纪要表式可采用《会议纪要》和《会议签到表》,并经与会各方代表签收。

安全会议可以同质量会议合并召开,也可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必须形成纪要。

1)督促施工企业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对施工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每周应当与项目经理共同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

2)对联合检查中所发现的或未进行及时整改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确定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并限定整改日期;对于每次检查时应对上次查出的问题进行复查,并形成书面记录;必要时可临时召开现场会或专题安全例会对检查中问题进行落实。

制度

1、对施工中的高危作业、未及时进行安全整改完的部位和工序进行日常的安全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

2、当发现有严重违规作业,应立即制止;

3、当发现违规施工或存在安全隐患,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整改后,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

注意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和复查意见三者内容的一致性和相符性;

4、当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时,应当立即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复查整改结果,符合要求后签署《复工报审表》;

5、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工整改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安质监站)报告,并同时报告公司。

制度

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旁站监理

督促施工单位明确重大危险源,并制订计划表,书面送达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据此制订安全旁站监理计划。

通常情况下需进行安全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重大危险源)有:

1、建筑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人货两用电梯、井架、物料提升机等)的安装、拆除;

2、建筑起重机械的验收检验;

3、大型结构或大型设备的起重吊装;

4、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升、降过程;

5、拆除工程;

6、预应力结构张拉工程;

7、高压、易燃、易爆、有毒设备的安装、调试;

8、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的施工作业的关键工序。

安全旁站监理工作程序:

1、监理组将需实施安全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重大危源)在施工前书面告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

2、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应在该工序施工前向监理组书面告知该工序何时施工;

3、监理组接到总承包单位书面告知后,按时派安全监理员实施安全旁站监理;

4、安全监理员作好旁站监理记录(记录的内容应与旁站监理内容相符,并要注意记录有关技术参数)。

安全旁站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检查待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重大危险源)是否有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

2、检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3、检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及有关规范、规定操作;

5、检查施工作业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如附近是否有高压架空线会碰撞等);

6、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并及时报告总监。

旁站监理过程中,发现作业人员不按专项施工方案操作,应立即制止,要求及时纠正。

若发现异常情况或情况危急,应要求立即停止施工,督促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并时报告建设单位。

针对安全旁站监理工作内容,认真做好安全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旁站监理记录应针对旁站监理内容记录每项内容的监理情况。

函件、指令管理制度

(1)监理工作联系单

监理机构与相关各方需要进行一般工作联系时,可采用表B01-9《监理工作联系单》。

(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有关各方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相关各方必须进行回复。

指令采用表B01-6《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回复采用表C01-30《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3)停工、复工令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凡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总监可在征求监理委托方同意后,签发表B02-1《工程暂停工令》,指令承包商立即停工整改:

a)建设方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b)为了保证工程安全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c)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d)发生了必须暂时停工的紧急事件;

e)承包商未经允许擅自施工,或拒绝监理方管理;

f)其它违反规范标准及规程的野蛮施工行为。

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征求监理委托方的意见时,监理方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报告。

承包商在导致停工的因素消除后应向监理方递交《工程复工报审表》,报审表经监理和监理委托方审批后,方可复工。

新增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2.7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a)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将审查合格安全技术措施报送监理部备案;

b)工程建设安全技术措施备案的书面文字和统计表应简明、扼要、真实、准确。

c)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其主要内容: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2)总进度计划;

(3)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已搭建情况;

(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计划;

(5)拟进入现场施工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计划(型号、数量、时间);

(6)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用及使用计划;

(7)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d)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资料报送监理部备案。

e)监理部在接到备案材料后,对符合备案要求的给予备案。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备案制度

以下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备案

1、开挖深度4米以上的深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施工方案;

2、梁跨度9米以上,或者梁的截面积0.3平方米以上,或者板厚以上,或者支撑高度6米以上的模板支撑施工方案;

3、打桩、起重吊装和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方案;

4、塔吊和施工电梯装拆方案;

5、高度24米以上的脚手架搭设方案;

6、整体提升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及接料平台搭设方案;

7、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施工用电方案,以及工地所用机械设备;

8、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方面不能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的外电防护方案;

9、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成片房屋拆除工程,5层以上的房屋拆除工程,爆破工程施工方案;

10、高架路和桥梁工程,额超过500万元的其它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安全施工方案;

11、其他有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方案。

2.9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1、安全监理不定期到现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每月由监理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由监理组专职安全员召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每月不少于一次。

检查可能出现的隐患及已有隐患的处理情况。

3、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妥善解决,排除后进行复查,记载存档。

4、重大问题及时向监理组长汇报,组织落实排除。

5、检查中发现“三违”情况,应立即纠正,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召开专门安全教育课。

6、检查情况均应在台帐中反映,以便开展工作。

7、充分发挥专职安全员的作用,定期组织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重大不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2.10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1、发生了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并参加调查分析,弄清原因,查明责任,指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2、所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均应逐级汇报,及时查找因果关系,避免再次发生同类事件,安全部门应全过程记载存档,以便工作顺利展开。

3、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发生后,由安全监理工程师会同项目部安全管理负责人共同调查,按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监理组、工作组批准实施。

4、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隐匿不报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严重,损失大小,严肃处理。

监理安全资料管理

安全监理资料包括:

安全监理内部管理资料和审查或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管理资料。

  ㈠、安全监理内部管理资料

1、安全监理规划;

2、分项或分部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专项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4、监理日志;

5、监理月报;

6、安全监理台帐;

7、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日检表;

8、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监理通知单。

9、现场安全报;

10、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日检表;

11、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监理通知单。

㈡、审查或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资料

1、现场安全管理资料

⑴、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2)安全技术措施;

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划分表。

2、安全文明防护资料

⑴安全生产协议书,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以及安全生产措施备案表;

⑵、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⑶分项或分部工程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

⑷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记录;

⑸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⑹特殊工种名册及复印件;

⑺入场安全教育记录;

 ⑻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

 ⑼临时用电安全检查验收记录;

 ⑽施工机械安全检查验收记录;

 ⑾保卫、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⑿料具安全检查记录;

 ⒀现场环境保护检查记录;

 ⒁环境卫生检查记录;

 ⒂安全检查评分表、汇总表。

资料管理制度

(一)、城建档案管理规定

1、《统一用表》必须采用碳素黑色墨水填写或黑色碳素印墨打印,采用复写的应使用单面碳素复写纸,填写或打印的首份用于上交城建档案馆;

2、签署人签名采用惯常笔迹亲笔手签。

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盖执业注册章,单位签署栏应采用单位注册全称并加盖公章;

(二)、收文程序

来文→签收→登记→传阅→承办→收集→归档

1、参建单位所发文件由资料员统一签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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