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供电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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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供电工程招标文件
小区供电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人:
XX置业有限公司
二○XX年X月
第一章招标须知前附表及招标须知
一、招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小区供电工程
2
建设地点
3
建设规模
本项目地块位于合×××,总建筑面积约2×万㎡。
小区由×栋×层高层住宅楼、×栋×层高层住宅楼及1栋办公楼组成。
小区规划总容量为××××KVA,
4
承包方式
供电工程专业承包。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供电部门验收通过、正式送电运行并移交,并负责办理局管部分移交给合肥供电公司维护和管理的手续(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在投标时予以考虑)。
5
质量标准
合格
6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
居小区局管、自管变电所的供电设备(包括高低压开关柜、直流屏、干式变压器)采购与安装;供电室外管线的敷设安装与电表箱安装;小区低压供电系统的配电箱、电缆的采购与安装;以及相关的试验、调试、验收、送电、与合肥供电公司协调、移交前的维护、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及备品备件等。
7
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程分期施工,分期验收、移交;具体如下:
8
资金来源
自筹
9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五级(含)以上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为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3)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11
工程报价方式
依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报综合单价,如清单有但投标人漏报、少报视同对招标人的优惠,总价一次性包死。
12
投标有效期
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汇票、转账、电汇等形式向招标单位递交或向以下指定账户递交: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14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联系人:
15
工程量的核对
本次招标采用标前核量,需在招标答疑规定时间前将疑问提交招标单位。
详见投标须知9.2条
16
答疑
1、投标人有疑问的,须在××××年×月×日上午10:
00之前,一次性全部提出,涉及工程量的,还需提交工程量计算书。
投标人应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版)提交至招标单位。
2、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答疑后将书面统一答复。
17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
18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商务报价投标文件与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分装;
商务标、技术标电子光盘一份并随商务标正本封装,其中商务标应提供造价软件格式及EXCEL格式。
19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
地点:
截止时间:
20
开标会议
开始时间:
地点:
21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估法,
22
履约担保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15日内,需按中标价款的5%向招标人指定账户递交履约保证金。
23
招标人
中煤矿山建设集困安徽置业有限公司
26
其他重要说明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为本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在通过资格预审后到开标前,投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财务状况、投标承诺等不在满足资格预审文件时,或与其预审申请文件有实质性不一致之处,均可导致投标被拒绝。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招标目的和原则
1.1招标人招标的目的是自主选择缔约对象,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必须遵守第1.2、1.3、1.4条原则。
1.2投标人自愿申请报名参加招标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
1.3投标人必须充分尊重招标人的评审决定权。
1.4投标文件必须严格全面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工程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3.招标范围及工期
3.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和平盛世小区供电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包括:
变电所的供电设备(包括高低压开关柜、直流屏、干式变压器)采购与安装;供电室外管线的敷设安装与电表箱安装;小区低压供电系统的配电箱、电缆的采购与安装;以及相关的试验、调试、验收、送电、与合肥供电公司协调、移交前的维护、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及备品备件等。
具体如下:
3.1.1供配电工程(6954KVA):
(1)市政高压进线进小区总配小区范围内部分的电缆井、电缆套管、土石方的施工,小区高压进线电缆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配电房内设备(变压器、高、低开关柜、直流屏、信号屏等)、母线槽、电缆等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移交工作;
(3)总配电房至各分配电房高压电缆的采购安装及电缆井、电缆套管、土石方的施工;
(4)配电房至各单体负一层配电间的电缆的采购及安装、单体内负一层配电间至各单体楼层电表箱电缆等相关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移交工作;(含电表、电源控制器、分控制器、接地等安装及调试)
(5)配电房至地下室生活泵房电表箱(含电源控制器、电表)、电缆、电缆套管采购及施工,土石方施工;
(6)配电房接地干线验收、移交工作;
(7)协调配电房内设备基础、高低压电缆沟、电缆支架、槽钢、角钢、盖板及相关土建部分验收、移交工作;
(8)协调配电房内照明系统(含配电箱)、供电应急照明及疏散系统验收、移交工作;
3.1.2供配电工程(3600KVA):
(1)配电房内设备(变压器、高压环网柜、高、低开关柜、直流屏、信号屏等)及相关主材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2)移交总配至自管配电房高压电缆的采购及施工;
(3)自管配电房至各单体负一层动力柜、公共及供电照明控制柜的电缆采购、施工及调试;(含各单体负一层动力柜、公共及供电照明控制柜)
(4)配电房接地干线采购及安装;
3.1.3低压动力配电工程
1~12#楼单体及单体负一层的动力配电箱及电缆相关材料采购及施工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施工图纸;
3.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4.资金来源
4.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5.合格的投标人
5.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5.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5.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6.踏勘现场
6.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及对全部施工图纸进行查看,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
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7.投标费用
7.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将不予承担。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二章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第五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六章
第七章图纸、工程量清单
第八章
第九章评标办法
第十章
第十一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十二章
8.2除8.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领取图纸的应当清点,有残缺或少页等问题的应当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前附表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澄清要求。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给予确认,该澄清或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2本工程招标实行标前核量,投标人应依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内容计算核定清单项、量。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工程施工图纸,完善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并在投标答疑前提出全部疑问(涉及工程量的疑问应提供工程量计算书);工程量误差在±3%以内(含±3%)的不予调整,±3%以外的将由招标人核算工程量并在答疑时明确;工程量清单最终确定后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视同认可该工程量清单,在签订合同及工程结算时均以此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再另行调整;投标后,中标人如认为工程量清单中有少算、漏算项或错项,视为中标人优惠让利,一律不予调整合同价款。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10.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0.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标和商务标组成。
12.1技术标
12.2.1投标人资格证明资料:
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以上证书、执照等需携带原件至开标现场)
12.1.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2)项目经理简历表、业绩表及证明材料、注册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3)项目拟派现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业绩表、证明材料、注册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4)项目管理班子关键职位人员履历表及岗位证书
12.1.4施工组织设计:
一般应包括以下
(1)-(7)项的内容,
(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确保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
(4)工程进度计划与施工网络图
(5)工程进度计划及技术组织措施(附施工进度表或工期网络图)
(6)资源配备计划
①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材料)情况描述及进场计划(附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②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③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动力计划表
(7)施工总平面图及临时用地表
(8)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2.1.5相关投标承诺
承诺具体内容与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列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章或签字,未加盖单位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章或签字的视为无效。
12.1.6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或评标办法中所要求的相关类似业绩、其他材料等,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2.2商务标
12.2.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函
12.2.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加盖公章,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要求此项内容)
12.1.3投标保证金
12.2.4投标函
12.2.5投标函附录
12.2.6招标答疑、控制价公布材料复印件
12.2.7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2)总说明;
(3)投标总价;
(4)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5)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一);
(8)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二);
(9)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0)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1)规费和税金清单计价表;
(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3)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4)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
(16)设备主要部件(材料)清单一览表(本表必须填写)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内容应该符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的要求。
如省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有新的规定,以最新规定为准】
12.2.8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
13.投标文件格式
13.1投标人须分别编制技术标和商务标。
13.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4.投标报价要求
14.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拟投标合同段的全部工程内容。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
14.2本工程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招标文件、澄清、补充文件、修改纪要中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工器具及设备清单等要求,参照有关定额、费率标准及工程所在地省、市现行有关规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及投标人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投标报价,但其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投标人个别成本价。
14.3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全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14.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施工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应考虑的因素还应包括以下因素:
14.4.1施工单位的自有设备、施工用水、用电,由施工单位自行装表计量、自行付费。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地表水的排放或回灌费用。
施工排水、降水应确保周边建(构)筑物及道路的安全。
综合考虑施工期间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的气候条件造成的现场工程量的增加(如大雨造成的抽水台班等)及其它风险。
上述风险应含在投标报价内。
14.4.2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各种施工技术费,措施费,规费,各种税、费、基金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还包括全部材料、构件、配件及技术措施的检验、检测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甲供材料(设备)的保管费及结构检测费等发生的一切费用。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4.5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单价和合价。
投标人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任意增删、修改清单(包括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及项目排列顺序等),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将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
14.6本次投标报价为除合同约定调整外的包干价格。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施工措施费、按合同工期组织施工所发生的抢工费、合同工期内夜班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材料摊销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二次倒运材料费、外地施工企业迁移费、合同工期内因市场材料价格变化或非承包人引起的停电、停水达48小时以内所发生的费用、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招标代理费、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结构检测费、管理监督安装移交供电局费用、移交供电局材料、设备质保金以及等所有费用。
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投标人应做出正确评估并体现在报价中,一旦中标,除合同中另有约定外,不作调整。
14.7投标报价同时包括材料可能涨价风险费、其他杂费(垂直运输费、脚手架费用、落地费、手续费、国家政策的调整、措施费、规费、税金、劳保基金、质保期保修费用等等)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投标人中标后投标材料单价、总价均不做调整。
14.8本工程总包服务费由发包人向施工总包单位支付,投标报价时不考虑此项费用。
14.9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场地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
导致的费用索赔或工期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14.10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招标人不再承担该费用。
14.11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报价。
14.12本招标工程不接受恶意不平衡报价,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不平衡报价为由在一项或多项综合单价中,低于成本进行投标,评标时发现的按废标处理,中标后发现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报价中人工费工日单价不得低于47元/工日,否则视为低于成本进行投标。
14.1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中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一律不予调整。
14.15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14.15.1清单工程量计算、计价程序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
14.15.2定额可参考: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及配套的工程消耗量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材料单价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投标实际情况自行报价。
14.15.3投标人工程取费类别:
按《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规定的相应类别。
14.15.4材料供应方式:
本工程材料、设备均由投标人自购。
14.15.5材料价格:
投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按投标单价一次性包死,投标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
14.15.6投标人的措施项目费用应根据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填写数量和价格,投标人应认真研究和充分估计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和工程数量准确性在内的可变因素,合理编制措施项目报价。
14.15.7零星工作项目费,投标人应根据“零星项目清单”所列人工、材料、机械,分别编制综合单价,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
14.15.8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部分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用均为估算金额。
投标时应全额计入投标总价,工程竣工后应按投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
14.15.9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费用是完成工程必须保证的费用,费率按规定计取。
14.15.10规费、税金是经国家和省、市批准的不可竞争费用,承包人必须按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标准足额计取并上缴。
14.15.11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工程数量及项目特征。
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措施项目应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
14.16投标人的报价由不可竞争费用和可竞争费用构成
14.16.1不可竞争费用(规费)应严格执行合造价字。
14.16.2未逐项列出或降低标准或未按13.10.1条款要求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14.16.3不可竞争费用包括:
(1)规费(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费率(%)
工程名称
1
养老保险费
人工费
20.00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2
失业保险费
人工费
2.00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3
医疗保险费
人工费
8.00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4
工伤保险费
税前工程造价
0.15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5
住房公积金
人工费
5.00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6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税前工程造价
0.1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7
工程排污费
发生时,按环保部门规定计取
暂按0计入报价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8
环境保护
人工费+机械费
0.7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9
文明施工
人工费+机械费
4.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2.8
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10
安全施工
人工费+机械费
4.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2.5
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11
临时设施
人工费+机械费
7.1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
4.6
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
备注:
投标报价编制时(8-11)项按不低于上述标准的90%予以计入。
(2)税金3.53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费+措施项目清单费+其他项目清单费+规费);
(3)招标文件中明确的由招标人自行采购、提供的材料及设备、暂定价的材料及设备费;
(4)预留金(不计规费和税金列入投标总价);
(5)法规规章、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14.16.4可竞争费用包括:
(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用;
(2)管理费;
(3)利润;
(4)施工技术措施费;
(5)施工组织措施费(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14.17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必须加盖工程造价执业人员“执业章”并签字,否则做废标处理。
15.投标货币
15.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7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取得有关凭证,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投标保证金形式
(1)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