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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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爆破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为什么要进行培训
1、爆破作业属于特种行业,其作业过程中使用的爆破器材具有巨大的破坏力,是非常危险的,作业的最后结果响炮也有可能造成危害。
在爆破施工过程中屡屡出现安全事故,而且大部分事故均是由于人为操作失误或违章操作所致;爆破作业具有的特性:
(1)危险性:
作业过程中使用的爆破器材是危险的,作业的最后结果响炮也有可能造成危害。
(2)时限性:
爆破器材的运输路线和时间,爆破作业的起爆时间均有明确规定,一般是不允许更改的,不按时响炮就是事故。
(3)整体性:
爆破作业是一个由设计、组织、施工、爆破器材运输、检验与管理组成的完整系统,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有疏漏。
二、《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出明确规定: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十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所以,为了降低爆破施工事故的发生,提高爆破作业的安全性,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保障爆破作业人员人身和国家集体财产的安全,必须对从事爆破作业的有关人员进行爆破安全培训教育。
三、爆破作业的存在的危险因素
在实施工程爆破的同时,伴随有一定的爆破震动、飞石、毒气、噪音等,给周边建筑物、人员、设备设施等带来一定危害。
1、爆破震动:
由于爆破中部分炸药能量转化为地震波,可能对建筑物、人员、设备和设施带来影响甚至破坏,特别是就近建筑物,孔桩内风化层较厚、地层复杂、护壁质量不高的情况下,如何有效减震是保证爆破安全的最主要因素。
2、爆破飞石:
爆破飞石危害与工程周边环境有关,容易对人员、车辆、设施、建筑等直接破坏。
3、有毒气体:
孔桩较深时,爆破后形成的有害气体易在桩内积聚,对人体有害毒作用,因此爆破后进行清渣前保留一定的时间间隔,个别情况还应进行通风。
4、噪音:
由于爆破对象是软-中等岩石,爆破类型又为加强松动,为减少扰民的可能性,孔口堵塞要严。
爆破施工主要危险源(点)种类及分布在爆破施工过程中若爆破操作及瞎炮处理不当、爆破器材管理不当,可能引发爆破伤亡事件,直接导致人员伤亡,并可能引发山石迸溅打击等二次事故。
主要危险源有爆破的警戒区域;存有瞎炮的区域;爆破后规定的等待时间内的爆破地点;超过规定用药量的爆破地点;结构、位臵和方向不能防止飞石危害的避炮洞(棚);爆破器材储存的专用仓库和储存室;未及时清点回库的爆破器材存放地;相邻采石场爆破作业可能危及到的区域等。
四、引起事故种类
1、掘进爆破事故的种类:
①因起爆器材不合格引起的事故:
a早爆; b晚爆; c瞎炮。
②炸药引起的爆破事故:
a不稳定传爆;b瓦斯爆炸; c煤尘爆炸。
③破设计不当引起的事故:
a掏槽不合适;b辅助眼偏大;c抵抗线偏大或偏小;d打眼角度不合适。
④放炮时警戒距离不够:
a境界点和距离不合适; b不通知邻近工作面;
c放炮后的通风时间不够熏人。
⑤放炮员的管理(保管员):
⑥操作不当:
a炮泥封法不当; b联线不当。
2、掘进爆破事故的防范措施:
①合理选用爆破器材:
A根据地质条件选用合适的爆破器材:
a三不同的雷管不能混用;
b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采用微差爆破,最长延时控制在130ms内,选用
煤矿许用炸药;
B不同情况选用不同用途的炸药:
②反复推敲、完善爆破设计:
a岩性; b地质变化调整爆破参数。
③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正确进行爆破操作:
a一炮三检;b三人连锁放炮;c按规定放好警界;
d保证放炮后的通风时间。
五、爆破施工安全管理
1、安全技术交底
1)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
2)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3)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由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炸物品单位的主管领导人负责。
4)储存、运输、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设立专用爆破器材仓库、储存室时,必须凭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及设计图纸和专职保管人员登记表,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许可。
经审查,符合条例规定的,发给《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准储存。
5)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临时存放爆破器材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并报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
临时小量存放的,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
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向乡人民政府备案。
6)爆破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分别在施工前和起爆前7日向爆破区附近单位和居民发布施工通告和起爆通告,通告内容应包括:
(1)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协作单位、工程负责人等;
(2)爆破地点、起爆时间、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各种信号及其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式、时间、安全措施等有关注意事项。
7)装药填塞期间,禁止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
在爆破危险区边界上应设立明显的警戒标志。
起爆前30min,进入爆破危险区域内的所有通道必须派专人警戒。
8)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
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9)进行大型爆破作业,或在城镇与其他居民聚居的地方、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进行控制爆破作业,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将爆破作业方案,报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并征得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同意,方准爆破作业。
10)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
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
11)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
12)爆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放炮:
(1)有顶板或边坡塌落危险的;
(2)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的;
(3)工作面瓦斯超限、炮眼温度异常或有涌水危险的;
(4)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5)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6)光线不足或无照明的;
(7)大雾天、黄昏和夜晚进行地面或水下爆破的;
(8)雷雨天或狂风暴雨天;
(9)工作人员穿化纤衣服的。
13)爆破作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的规定执行。
2、安全注意事项
1)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及交底要求操作。
2)爆破警戒及信号
⑴信号分为预警、起爆、解除信号,所有人员(除爆破人员)在听到预警信号后,应按指定路线撤至安全警戒线以外,直到听到解除信号后,方可进入作业现场。
⑵火工品运抵作业现场后,即应开始实施警戒。
警戒人员应立即发布预警信号,并达指定地点,坚守工作岗位。
爆破人员在完成装药后,应及时通知警戒人员发布起爆信号,同时撤至安全区域。
起爆完成后,经爆后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通知警戒人员发布解除信号并撤除警戒。
3、爆破器材应符合以下要求:
⑴搬运爆破器材应轻拿轻放,不应冲撞起爆药包。
⑵现场炸药雷管应分开放置,电雷管要放入专用防爆箱中,并设专人看管。
4、装药
⑴炮孔及药业、蛇穴装药,应使用木质或竹制炮棍。
⑵不应投掷起爆药包和敏感度高的炸药,起爆药包装入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后续药卷直接冲击起爆药包。
⑶装药发生卡塞时,若在雷管和起爆药包放入之前,可用非金属长杆处理。
装入起爆药包后,不应用任何工具冲击、挤压。
5、填塞
⑴不应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水下炮孔可用碎石渣填塞。
⑵水平孔和上向孔填塞时,不应在起爆药包或起爆药柱至孔口段直接填入木楔。
⑶不应捣鼓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6、起爆前检查
起爆前不得将导爆管或电线接驳在专用起爆器上,并认真检查起爆网路。
7、爆后检查要求
⑴露天浅孔爆破,爆后应超过5min,方准许检查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如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15min后才能进入爆区检查。
⑵露天深孔及药壶蛇穴爆破,爆后应超过15min,方准检查人员进入爆区。
⑶检查人员发现盲炮及其他险情,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无关人员不应接近。
3、爆破员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并做好记录。
六、爆破施工事故安全防范措施
(一)安全管理措施
使用专用运输车辆,事先安排好行车路线,及行进中出现突发事情的应对处理方案
炸药、雷管分开码放且雷管放置在专用雷管箱内。
炸药成品箱堆放应控制高度,防倒塌;车辆熄火,制动
火工品进入作业现场,其他作业应停止,人员撤至警戒线外
瓦斯、煤尘或有其他爆炸危险场所严禁使用导爆管;电雷管应避开有电流场所如高压线、变压器、广播电视发射台、手机信号中转站,使用时打电话、用对讲机、电子遥控
药量按设计要求装置;炮棍采用木、竹质,装药后按规定对炮孔封堵。
执行不撤警戒、15分钟等待、1人检查、关起爆器拔钥匙,拔下母线并短路连接、背起起爆器;用水湿法,殉爆法处理;不吹、不拔、不钻原炮孔。
潜孔钻安装在平整、坚硬的地面,支撑牢固;换钻杆时应关闭机械;作业时应注意钻孔时的异响
(二)安全技术措施
⑴爆破材料的运输、储存、加工、现场装药、联线、起爆及瞎炮处理,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的有关规定。
⑵洞内各爆破作业做到统一指挥,爆破前调度人员通知受影响的相邻工作面人员、车辆撤离到安全距离外,一般距爆破工作面的距离不少于200m。
⑶爆破期间,所有动力及照明电路均断开或改移到距爆破点不小于50m的地点。
⑷每日放炮时间及次数根据施工条件明确规定,爆破前爆破人员严格检查爆破网络,确保一次起爆。
⑸遇到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照明不足;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支护;发现可能有高压水及泥涌出地段。
⑹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且其相距时间不少于15分钟,并检查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等,妥善处理后,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三)掘进爆破事故的防范措施:
①合理选用爆破器材:
A根据地质条件选用合适的爆破器材:
a三不同的雷管不能混用;
b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采用微差爆破,最长延时控制在130ms内,选用煤矿许用炸药;
B不同情况选用不同用途的炸药:
②反复推敲、完善爆破设计:
a岩性; b地质变化调整爆破参数。
③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正确进行爆破操作:
a一炮三检;b三人连锁放炮;c按规定放好警界;
d保证放炮后的通风时间。
(四)爆破土石方安全技术措施:
1、按照爆破设计审查方案实施。
2、严格炸药和爆破器材管理制度。
3、使用合格的炸药和多段雷管控制合理进尺以达到控制爆破振动。
4、监督检查装药、堵塞、网路连接。
5、保障作业区通风良好。
爆破后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6、出渣应严格机械操作规程,合理组织,专人管理。
(五)控制爆破飞石产生采取的措施:
1、设计药包位置时,必须避开夹层、裂缝或混凝土结合面等,以免从这些方面冲出飞石;
2、装药前必须认真校核各药包的最小抵抗线,严禁盲目装药;
3、确保炮孔填塞质量,必要时,采取覆盖措施;
4、采用低爆速炸药,不耦合装药,挤压爆破和毫秒微差起爆等。
另外设置足够范围的安全警戒区以防止飞石的破坏作用。
(六)防止爆破中毒事故的措施:
工业炸药爆炸后会产生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
人吸入后轻则中毒,重则死亡。
为了防止炮烟中毒,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根据计算确定波及范围设置警戒区;
2、使用零氧平衡炸药,使爆后不产生有毒气体;加强炸药的保管和检验,禁止使用过期,变质的炸药;
3、保证填塞长度和填塞质量;
4、加强炸药的防水和防潮,避免炸药爆炸不完全;
5、爆后加强通风,一切人员必须等到有毒气体稀释到允许浓度以下时才准返回工作面;爆破作业区内有害气体允许浓度表如下:
6、露天爆破时,人员应在上风方向;在爆区附近有井巷、涵洞和采空区时,爆后炮烟有可能窜入其中,积聚不散,未经检查,不准入内;
7、设有完备的急救、医疗设施,遇有炮烟中毒者立即抬到通风处抢救。
(七)处理浅眼爆破的盲炮可采取如下办法:
1、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时,可重新起爆;
2、打平行眼装药爆破:
平行眼距盲炮孔口的距离不小于0.3米。
为确定平行炮眼的方向允许从盲炮孔口取出长度不超过20厘米的填塞物;
3、用木制、竹制或其它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4、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喷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5、盲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炮情况(数目、炮眼方向、装药数量和起爆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七、爆破施工事故应急预案
(一)坍塌事故应急预案
目的:
在发生隧道坍塌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隧道坍塌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员工和相关方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风险。
应急处置:
1、当发现坍塌时,发现人应及时发出报警信号,危险区人员立即撤离,同时禁止其他人员接近或进入危险区。
2、工作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后,及时清点人数,查看有无伤亡情况。
3、现场负责人或其他领导,应立即报告经理部和局指挥部领导,并立即启动应急抢险工程。
4、当发生人员伤亡,立即采去救援工作,救援时2人一组,确保救援者安全;若坍塌无法救援时,救援人员在安全区域待命。
5、塌方可能对受害者造成两种严重的后果:
一是土埋窒息而死,二是土方石块压埋肢体,引起挤压综合症。
因此,发现坍塌要及时抢救。
6、就出险境。
抢救全身土埋者,先挖去头部的土物,保持呼吸通畅,再挖出其他部位。
7、对呼吸、心脏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部按压。
8、对各种外伤进行现场处理。
9、当抢救出伤员时,据受伤人数和成都采取“先重后轻”,及时送到医院抢救、治疗。
10、若坍塌严重,自身无能力救援,应及时上报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请求急救,同时做好配合工作。
11、现场采取遇坍塌程度及范围相对应的施工技术措施,控制形式,确保安全的环境下,进行坍塌处理,尽快恢复生产。
(二)炸药库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1)炸药库保管员和前来办理领取手续的爆破工的第一反应是迅速撤离,撤离时必须沿着正确的方向、安全的路线尽快撤离,撤离到安全地带后应迅速采取隔离措施、设置警戒标志。
(2)最先发现事故的附近人员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设置警戒标志,并汇报经理部、安质部或者应急救援总指挥。
(3)救护人员到达事故区域后,不得冒险进入事故区,以免造成二次事故。
(4)条件许可时,应尽快通知波及区域的人员向安全地带撤离。
(5)救护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以免发生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
(6)现场指挥小组到达现场后,立即分为三个组开展工作:
①现场扑救组:
由现场指挥任组长,状态控制小组并入现场指挥小组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工作,负责危险区人员撤离、伤员抢救、现场救援方案的制定、上报和实施,并向安质部汇报现场救援进展情况。
②火灾现场警戒保卫组:
由火灾现场指挥小组指定组长,保卫人员及当地公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火灾现场警戒保卫组。
担任火灾现场周围危险区域内的人员疏散工作,划定警戒线,管制现场交通,负责现场保卫。
③后勤救援组:
由现场指挥小组指定组长,与安质部、综合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成后勤救援组。
负责组织调派物资供应、交通运输、医疗救护、通讯等方面的现场救援、事故受难者安置及生产生活设施恢复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