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多篇范文.docx
《县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多篇范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县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多篇范文.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县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多篇范文
县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县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市国土局、市监察局: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皖国土资〔XX〕206号)文件要求,今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县国土局、县监察局联合开展了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的基本情况
<一>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
我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自XX年7月30日成立以来,共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5宗,面积25197平方米,总成交价518.25万元,土地纯收益209万元。
其中商住综合用地2宗,面积7287平方米,成交价246万元,加油站用地2宗,面积6846平方米,成交价97.44万元,宾馆餐饮业用地1宗,面积11064平方米,成交价174.81万元。
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落实,但由于我县土地市场较小,全面形成土地市场的激烈竞争机制还需做很多的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
近年来,我县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除行政办公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用地外,其他用地均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对划拨土地改变用途的一律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报政府批准,对存量划拨土地随房交易补办出让手续的,因其面积较小,部分未签土地出让合同但在办理土地出让登记手续时均已报请县政府审批。
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要求土地使用者严格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允许擅自改变出让合同约定而使用土地。
在基准地价覆盖的范围内,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皆不低于基准地价的40%,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外按评估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
政府为支持企业发展,对部分工业企业用地出让金暂时缓征,但要求企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变更权利人。
<三>土地清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XX]28号)文件精神,巩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成果,妥善处理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XX]22号)及省、市等规定精神,我县及时对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清理。
1、违法用地基本情况
我县企业违法用地共59宗,其中XX年7月30日之前违法用地43宗,面积8.83公顷;XX年7月30日之后违法用地16宗,面积2.73公顷。
2、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同意:
(1)对占而未用,闲置撂荒的,限在接到责令整改通知书30日内组织复耕,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2)对已经占用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处以10元/m2的罚款后,补办土地报批手续。
(3)对已经占用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没收或拆除处理。
(4)对不主动接受处罚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单位或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实施当中。
<四>群众权益维护情况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及征地补偿情况
1999年至XX年,我县33个建设项目共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75.340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8.8668公顷。
征收土地全部经过省政府批准。
三费补偿总额2595.7702万元,已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不存在拖欠情况。
为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困难:
一是对从事个体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相关税费;二是对从事农用车、达雅机的个体户按下限征收交通规费和减半征收城市建
第二篇:
县国土局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报告
市国土局、市监察局: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皖国土资〔〕206号)文件要求,今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县国土局、县监察局联合开展了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的基本情况
<一>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
我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自7月30日成立以来,共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5宗,面积25197平方米,总成交价518.25万元,土地纯收益209万元。
其中商住综合用地2宗,面积7287平方米,成交价246万元,加油站用地2宗,面积6846平方米,成交价97.44万元,宾馆餐饮业用地1宗,面积11064平方米,成交价174.81万元。
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落实,但由于我县土地市场较小,全面形成土地市场的激烈竞争机制还需做很多的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
近年来,我县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除行政办公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用地外,其他用地均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对划拨土地改变用途的一律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报政府批准,对存量划拨土地随房交易补办出让手续的,因其面积较小,部分未签土地出让合同但在办理土地出让登记手续时均已报请县政府审批。
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要求土地使用者严格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允许擅自改变出让合同约定而使用土地。
在基准地价覆盖的范围内,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皆不低于基准地价的40%,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外按评估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
政府为支持企业发展,对部分工业企业用地出让金暂时缓征,但要求企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变更权利人。
<三>土地清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文件精神,巩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成果,妥善处理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2号)及省、市等规定精神,我县及时对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清理。
1、违法用地基本情况
我县企业违法用地共59宗,其中7月30日之前违法用地43宗,面积8.83公顷;7月30日之后违法用地16宗,面积2.73公顷。
2、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同意:
(1)对占而未用,闲置撂荒的,限在接到责令整改通知书30日内组织复耕,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2)对已经占用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处以10元/m2的罚款后,补办土地报批手续。
(3)对已经占用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没收或拆除处理。
(4)对不主动接受处罚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单位或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实施当中。
<四>群众权益维护情况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及征地补偿情况
1999年至,我县33个建设项目共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75.340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8.8668公顷。
征收土地全部经过省政府批准。
三费补偿总额2595.7702万元,已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不存在拖欠情况。
<二>规范管理。
一是制定完善《建设用地审报流程表》、《土地登记发证审批流程表》和《采矿许可证审批流程表》等工作流程,及时受理办事单位和群众的报件,确保公正透明、优质高效。
二是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制定巡查路线,加大巡查范围,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要求,对当场发现的问题,就地依法制止解决。
三是坚持县国土、城建监察大队联合巡查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
五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依法用地,对新出现的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违法占用土地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管理,规范项目用地行为,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用地预审。
没有国土资源既用地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县发改委、县工业发展局等部门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四>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问题:
一是严格依法行政,补偿资金足额及时兑现,确保农民合法利益;二是解决用地安置,实现农民自然转产。
可留一部分经商用地,确保被征地农民不因失地而失业,实现被征地农民平稳过渡,自然转产;三是落实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社会保障体系。
解决失地农民的根本出路,是对失地失业农民进行养老和医疗保险,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四是寻求多种途径实现失地农民再就业,应对失地农民进行免费再就业培训,使其掌握再就业技能,平稳过渡,鼓励发展二、三产业(对发展二、三产业的可参照下岗人员相关政策减免税费)。
第三篇:
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益政办电〔XX〕41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安政办明电〔XX〕24号)精神,我局对本单位近2年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权力来源及界定情况
我局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职责职权明确,行政执法权限界定清楚,都在法定职权内或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法定职权或受委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
近2年,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依据无立、改、废情况。
二、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
我局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权限和法定期限,程序合法,严格执行行政程序的受理、审查、决定、时效程序。
所有行政执法行为证据收集确凿,事实界定清楚,依据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行政执法处理公正、适当;行政处罚严格按照《湖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执行,制定了《**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试行)》,所有行政收费及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
所有行政执法决定都告之救济途径,全面实施听证制度,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局实际情况,成立国土资源听证制度领导小组,去年来,先后组织东茅公路征地拆迁、洛浙电力线路土地征收等3场听证会。
三、行政执法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
经县编委批准,我局设立了政务服务股等9个内设机构和**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等9个直属单位及24个乡镇国土资源所,明确了各单位职责,配备了相应人员。
其中**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县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为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县征地拆迁所为副科级经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目前,法制办与执法监察大队综合室合署办公,配备执法监察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共16人。
全局行政执法人员206人,全部参加换证培训并合格,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其中80人参加国土资源部组织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上岗培训并合格,取得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
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四、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规范化情况
我局行政执法文书全部采用国土资源部下发标准制式文书,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符合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政法决定书要素齐全,证据采信理由、依据选择理由和行政执法决定裁量权理由说明充分,行政执法文书送达规范。
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的档案、卷宗按照一案一卷整理,做到科学规范、及时归档,建立了案卷的登记、保管、查阅等相关制度。
五、行政执法配套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近年来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建设,先后成立了国土资源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土地可权属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国土资源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制定了《**县国土资源依法行政责任制实施方案》、《**县国土资源系统有错无为问责实施细则》、《**县国土资源巡查工作实施细则》、《**县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制定《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地质环境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
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使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办事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政务信息更加透明。
近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国土资源队伍建设,(敬请期待好更好文章:
)提高队伍素质,并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把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第四篇:
伊宁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伊宁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根据伊州国土资字[XX]61号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行政执法自查,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标准自评为94分,现将自评情况说明如下:
一、组织领导(12分)
我局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共有局领导5人,有明确的领导分工,局长作为主要行政领导,对全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负总责,各副局长均有分管的责任科、所,做到了权责分明。
同时在每年的年初制定工作目标,将各项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科、所,并由行政一把手与各科、所负责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分管领导负责阶段性的工作落实与督促,每季度由局考核小组组织一次考评、检查。
按照民主集中、协调合作的工作原则,一直以来,实行着局务会制度和会审制度,有重大、难点问题一律上局务会研究决定。
关于委托行政执法问题与我局无关,因此在此分项中,自评得12分。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10分)
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按照要求对政府批准的16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公示,并严格遵照执行,建立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等,每年的培训投入约在5-6万元左右。
XX年预计投入11万元。
尽管如此,仍达不到人人培训的目标。
所以在此分项中,扣去1分,自评得9分。
三、队伍建设及管理(8分)
一直以来我局就非常重视队伍建设,但是由于工作需要,近几年来我局增人速度较快,已增至180人,人员素质水平层次不均,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仍需要提高。
另外虽然大部分科、所配有交通工具,但是离工作要求还相差甚远。
所以在此分项中扣去3分,自评得5分。
四、法制宣传
按照四五普法工作要求和工作计划,每年都有宣传方案,并在“6.25”、“12.4”等法制宣传日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各基层站所也在新辖乡、镇开展普法讲座、知识竞赛、演讲等形式的宣传,但是与广大群众的需求相比,仍有不足,因此扣去1分。
在国土资源体制改革新的有关文件下发后,能够及时报送各级政府,并印制宣传手册,召开乡级政府座谈会加以宣传。
在这一分项中,扣去1分,自评得4分。
五、保障措施(12分)
能认真执行有关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建立了国土资源网站,对所有行政执法事项、依据、程序等进行了网上公示,做到阳光作业。
建立了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但没有秉公执法奖励制度,认为只要是行政执法人员就必须秉公执法。
此分项中扣1分,自评得11分。
六、抽象行政行为(10分)
各类文件的起草、收发、归档等严格按公文管理条例进行规范,我局为自治区一级档案管理单位,各类文书档案及时归档、清理。
此分项中自评得10分。
七、具体行政行为(20分)
能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定期对辖区内的各类用地进行审查,在处理土地违法案件时,做到了程序合法,使用法律依据准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自评得20分。
八、层级监督检查(15分)
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开展了专项的土地市场、矿业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每年与各乡、镇签订“三无乡镇”、基本农田后续管理责任书,开展了土地执法模范市创建活动,并在XX年得到命名。
自评得15分。
九、行政救济(8分)
我局在作出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严格依据行政处罚法程序依法办理,对当事人处罚时应下听证告知书,当事人提出申请复议,依法召开听证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的,以文字等形式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向人民法院起诉。
自评得8分。
第五篇:
桃源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桃源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局迅速组织人员,对XX年1月1日至XX年6月30日期间已经结案且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认真的自评自查。
现将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1月1日至XX年6月30日,我局共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50件,收缴罚没款1565.44万元,没收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44.58万平方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2.84万平方米,移送监察机关3件,已落实3件、处分5人。
此外,我局还办理行政审批件。
对于行政处罚案件,我们做到了主体合法,持证上岗;程序到位,手续完备;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裁量合理,处罚适当;文书规范,归档及时。
对于行政审批件,我们做到了一次性告知,资料齐全,逐级上报,依法审批,及时发证。
二、主要做法
为了着力提升国土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我局以这次评查为契机,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为了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
评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并形成长效机制,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张志红为组长,副局长李为平为副组长的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小组。
各业务科室和履行执法监察、行政审批职能的各二级单位分别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自评工作组,具体负责本科室、本单位的各项工作。
2、措施得力,狠抓落实。
我们一是组织学习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理解并掌握评查工作的目的与意义、基本原则、范围和内容、评查办法等方面的要求和评查标准。
二是印发相关资料,确保人手一份,统一尺度。
三是认真清理行政处罚和行政审批卷宗材料,确保一件不漏。
四是对照标准,认真开展互评互查,查找问题。
3、总结提高,推广经验。
在这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我们查找出了在行政处罚和行政审批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同时,也发现一些单位和科室在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中做得好的经验。
我们将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一并下发到各科室和各行政执法二级单位,要求迅速他们对照问题抓整改,对经验抓质量。
三、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们在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足,例如个别案卷归档不及时,材料顺序不统一、装订不美观等。
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班子述职报告
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志办)于1985年成立,内设办公室、方志股、年鉴股、资料股4个股室,现有干部职工9人,其中:
本单位编制5人,外单位借调4人。
xx~xx年,县志办领导班子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关心指导下,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年鉴编辑出版、二轮县志编纂及评审、为省州地方志部门提供志鉴资料、为全县各部门单位提供地情资料查询服务等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强化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xx~xx年,县志办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在开展志鉴编纂工作的同时,非常重视编辑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五年来,县志办班子组织全体编辑人员学习了党的xx大以来国家省州党委、政府的历次重要会议精神以及《xx关于“xxxx”的讲话》、《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xx文选》、《xx同志在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上的讲话》、《xx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xx关于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论述》、《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的xx大报告》等相关时事报告,用理论武装干部头脑,在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另外,结合志鉴编修工作实际,组织全体编辑人员学习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云南省政府、大理州政府关于开展二轮地方志编纂工作的有关文件,全面系统的学习《国务院地方地工作条例》、《地方志鉴编辑与校对》、《年鉴实用手册》、《地方志编纂工作规范化手册》(第一至五卷)、《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法律法规选编》等业务书籍资料,用理论指导实践。
为拓展视野,扩大交流,提高技能,县志办先后选派编辑人员35人次到省州参加志鉴业务培训、学术研讨和经验交流,在单位内部经常开展志鉴编校业务、计算机操作技能培训,在学习、实践和交流中快速提高修志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
一是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顾全工作大局,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时时注意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
二是重视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尚于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尚于发挥干部职工的聪明才智,不断改进和完善志鉴编纂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三是重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敢想敢干,奋发有为,用班子成员的模范行为感召广大干部职工,为在单位内部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聚精会神齐修志,同心协力谋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懈努力。
四是关心、体贴单位职工,重视解决他们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时时注意维护职工的权利和利益。
五是发扬集体协作、团结共羸精神,工作上不揽功诿过、不拈轻怕重,敢于承担艰巨工作,敢于承担工作中的过失和责任。
三、狠抓编纂制度建设,严格目标质量考核
为充分调动志书编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高质量完成志书编校、出版任务,县志办制订了《xx县志编纂工作方案》、《xx县志编纂工作程序》、《xx县志编纂人员考核暂行办法》、《xx县志编纂人员职责》等制度,并在工作中认真加以落实。
实行部门领导、志稿主编负责制和志稿编辑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格工作纪律,规定工作进度,明确志稿质量,实行综合考核。
将撰稿、编辑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作为年度岗位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
调动了广大修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编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促进了修志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至xx年8月底,志书涉及的36篇专志和县志办负责的大事记、概述、附录等志稿资料全部编纂完成,收集到文字资料350万字,图片1000余张。
xx年9月至xx年3月,县志办分四个编辑小组对志稿资料进行了两轮补充和编辑,志稿字数压缩到150万字。
xx年3月至9月中旬,县志办编辑人员又对志稿进行了三轮总纂和一轮核校,志稿字数从150万字减少到105万字。
9月下旬,县志办将基本成形、规范的志稿资料送印刷厂排版。
10月初,《xx县志(1978~xx)》评审稿编印完成,并于10月22日召开了县级评审会议。
目前正在组织县级评审后的修改、完善和精细编辑工作,预计xx年12月底可呈送省州志办审验,《xx县志(1978~xx)》编纂出版进度一直位居全州前列。
四、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办公条件
xx年,县志办筹资2多万元,购置了5台二手台式电脑、及部分办公桌椅。
xx年底,县人民政府于为县地方志办公室调整了办公用房,将原县政协13间办公用房调整安排给县地方志办公室,县志办投入资金近万元,对陈旧房屋进行了部门维修。
xx~xx年,县志办多方筹措资金10余万元,新配备了液晶台式新款台式电脑6台,手提电脑1台,800万像素专业数码像机1台、四合一传真机1台,并进一步维修了单位办公用房、办公区厕所、志书陈列钢架,使单位办公条件明显改善。
五、扎实开展年鉴编辑工作,不断提高出版质量
年鉴的编辑出版,是开拓地方志工作新领域的一个重要前提。
xx~xx年,共编辑出版《xx年鉴》4部,280多万字,成为继《xx县志》之后反映我县地情最具时效性和权威性的载体。
所出版的年鉴资料,常编常新,档次质量不断提高,并多次在全国和省内获奖。
其中:
xx、xx年卷《xx年鉴》在云南省第六届地方志评选活动中分别荣获综合一等奖;xx年卷《xx年鉴》在第三届全国年鉴编校质量检查评比荣获二等奖;xx年卷《xx年鉴》成为全国首批30家县级年鉴之一被《中国知识资源总库》全书收录,并通过电子网络向国内外发行。
目前,xx年卷《xx年鉴》也完成编辑核校,并交印刷厂印制,xx年12底将正式出版发行。
六、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县志编纂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