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岔河镇雪华中心学校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docx
《三岔河镇雪华中心学校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三岔河镇雪华中心学校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三岔河镇雪华中心学校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
各职能部门,各村组和各班主任、任课教师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事故应在最短时间内向中心校和村两委报告情况,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及护校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学校负责人要经常和村两委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村两委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中心校和村两委。
8、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挡土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设施,课外活动,消防,用电线路,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
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
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
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电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
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各校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不准私自接用超负荷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1、教师厨房要定时检查用电线路,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
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村两委、派出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周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村两委或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集会、课间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特别是做操和体育,学生到操场或从操场回教学区应排队由教师带领。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必须报县教育局审批,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所乘座的车辆号牌、驾驶员姓名必须分别报县教育局和县交警大队备案。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1、成立由村校负责人、各班主任、科任教师组成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由村校负责人担任组长,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切实增强学校内部安全防范的能力。
2、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巡逻、守护,严格门卫查验制度,严防无业人员、来历不明人员等社会闲散人员和精神病患者、醉汉及不法分子混入校园。
任何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严禁学生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入校园,并确保学生即时到校入校。
3、各学校要经常对教职工队伍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加强对患有精神病的教师、心理不健康的教师的教育、疏导、监控、管理,严防校内师生受伤害事件的发生。
4、各学校要经常对学校门、窗、围墙做安全排查,确保在校学生安全,特别是住宿学生安全。
5、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班团队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报板报等方式,采取多种途径对学生开展预防校园暴力、预防自然灾害,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拥挤踩踏、防溺水等季节性事故,预防群体性事件等安全知识的主题教育。
传授自防、自卫、自救技能,切实提高师生遵纪守法意识及预防、应对校园暴力事件的自我保护能力。
要利用各种形式对学生开展遵纪守法教育和“三生”教育,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并学会珍惜生命、懂得生存、热爱生活,有效防范校园暴力。
6、要加强学生上学途中的安全教育,放学后及时回家,上学时及时进校,杜绝学生在校门外逗留现象,防止学生在校外受暴力伤害事件的发生。
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三无车辆,对社会上人员醉酒、打架斗殴等要及时避开,不得围观、尾随。
不与社会无业游民等混在一起。
7、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上课期间,学校尽量关闭大门封闭教学。
8、值(周)班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教学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9、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学校来人登记、校门开关和夜间巡查由值周教师或学校安排的人员负责。
10、机动车进出校门减速慢行,外来车辆不得随意进校门,若需要进入校园的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11、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
12、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七、《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
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关锁门窗。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八、《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校园暴力事件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九、《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十、《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县卫生局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
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十一、《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县卫生防疫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3、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负责人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4、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未经县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
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二、《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
现金,钱包,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十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十四、《电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电教室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模式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电教室的管理。
做好远教IP资源的接受、管理和远教设备防潮、防尘、防盗及维护保养。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陌生人带入电脑室操作计算机。
4、门窗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黄色网站。
5、严禁火种进入电教室,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学生使用电脑,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
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发现电脑使用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十五、《图书室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十六、《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一)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二)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4、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5、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6、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并及时向中心校汇报。
7、学校任何人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外训练。
十七、《学校课堂教育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学校教育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课堂教育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
3、学校课堂教育管理,要建立和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管理责任人,具体落实至每位任课教师,每位班主任,切实加强教育。
4、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课前一分钟进任课教室,并做好点名工作,对发现缺课学生,要问清情况后及时向所任班级班主任以及相关责任人汇报,所任班级班主任要及时向缺课学生家长联系反馈情况,并向相关责任人汇报备案。
5、任课教师对教学的实验设备,体育器材等可能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学工具要及时修理,避免学生受伤而出现安全事故;对容易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体育课,活动课要及时进行使用说明和安全教育;活动要求班主任做好组织管理工作,体育教师要做辅导工作,要全程控制局面;对那些因身体原因或本身有残疾但可以做轻微活动的学生,要求上操场,确实不能出操的学生,应安排留教师复习,预习文化功课。
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应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从指导,服从管理。
6、学生发生意外事故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十八、《学校巡查制度》
1、校园巡查人员:
值日教师和值勤队员
2、巡查制度:
由值日教师负责校园巡查。
(每天至少有2—3人参加巡查)
值日教师在晨读前,午后,放学后三个时段进行校园巡视(带领红领巾值周岗学生同时巡视),把校园分成若干块,每块责任到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并认真记录,及时反馈。
及时处理突发事件,遇重大问题及时向校长汇报。
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学生违纪,不文明现象等及时向班主任反馈。
定时对校舍,场地,设施巡查。
十九、《学生出操集会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出操集会铃响后,各班须在教室或走廊集中排队。
2、按学校规定次序依次由教师带领到指定地点集中,过楼梯须慢行不统一踏步,班与班之间保持一定距离。
3、排队行进中集中注意力,不开小差,不讲话,保持队伍整齐。
4、在楼梯和到操场梯步处实行值周教师定点安全维护,确保学生安全规范地进出楼梯和操场梯步。
5、出操集会结束后,各班应按规定次序进教室。
6、建立校内学生重大教育活动安全论证制度,参加校外社会实践活动须报学校或教育局同意方准进行。
二十、《小学生安全须知》
1、按学校规定时间上放学,有序进出校门,路上注意交通安全。
不准带刀和危险品到学校。
2、12周岁以下儿童不骑自行车上学。
3、课余午间文明活动,不追逐奔跑,打架斗殴,上下楼梯靠右慢行。
4、到专用教室上课,须排队进出。
5、不攀爬学校围墙或教室门窗,不做危险性游戏,不准在教学楼朝下扔物品。
6、上下铃响后,按次序进出教室,做到不拥挤,不一哄而散。
7、学生在就学时间学生未经教师同意不准私自离校。
8、集会出操必须排队,过楼梯或到操场时不统一踏步,并保持一定的距离,上下楼梯靠右行。
9、在教师指导下正确使用体育器材或实验仪器。
10、讲究饮食卫生,学生不得在校内喝生水,吃零食。
爱清洁,讲卫生,预防接种,防止“传染病”流行。
11、注意用电安全,学生不得玩耍电源开关,乱接各种电器,离开时必须做到关灯、关好门窗。
二十一、《学生上学,放学制度》
1、按时上学,放学后按时回家。
不在上学,放学路上追逐玩耍。
2、放学铃声响后,排好队,有秩序地回家。
在队伍中,不攀肩,推搡,不争先恐后,不借故在校园里逗留,玩耍。
3、在上学,放学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不追车,不爬车。
4、离校时与老师,同学道别,离家或归家时和家长打招呼。
5、确需骑自行车上学,必须满12周岁,且征得家长同意。
二十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
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二十三、《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不准在操场上学车、练车。
5、车库严禁火种进入,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二十四、《校舍、设施安全检查制度》
校舍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厨房、库房等各项建筑设施。
1、学校应成立由学校负责人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2、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
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在风、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
校舍安全检查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
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
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3、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