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技术系校内实训室管理制度及相关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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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技术系校内实训室管理制度及相关表格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技术系

校内实训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全面贯彻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训教学工作的若干要求,加强信息技术系实训室的管理,优化实训教学环境,严肃实训课堂纪律,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实训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效果,保证实训教学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技术系校内实训室分为C栋和D栋两处。

C栋实训室即C栋4楼中兴实训室和6楼系部实训室,主要包括网络、通讯两大专业实训场所;D栋实训室即D栋3楼引进实训室和4楼定忠实训室,主要包括软件、多媒体两大专业实训机房。

信息技术系校内实训室的管理实行由系部主要负责与企业协助参与的原则,系部实训管理办公室设在C栋,中兴、讯方、定忠实训管理办公室设在行政楼。

第二章实训室教学管理

第三条实训课任课教师须知:

1、使用实训室必须遵循每学期实践教学计划安排。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或临时使用实训室,应提前一周向实训室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信息技术系实训室更换申请表》或《信息技术系实训室临时使用申请表》,经实训室负责人报系主任批准后方可使用。

2、实训任课教师(外聘教师除外)在学期开始时,前往C栋系部实训管理办公室填写《信息技术系实训室钥匙领用登记表》,领取相应实训室钥匙自行开、关实训室,实训室管理人员不再负责实训室的开、关门工作。

期末将实训室钥匙交回系部实训管理办公室,实训室钥匙不得私自转借他人,否则责任自负。

每次实训课程完成后,实训任课教师需前往C栋系部实训管理办公室填写《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实训项目完成情况记录本》,否则按规定上报教务处按教学事故处理,同时在期末统计实训课时量时不予统计。

3、指导学生围绕实训教学内容进行学习,负责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及时制止学生在课堂上打游戏、聊天或进行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操作,并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

如对违纪行为视而不管,被系部实训管理人员发现的,上报系部追究任课教师责任。

4、组织和指导学生填写课程实训报告并按规定及时上交。

教学过程中发现实训设备故障、损坏、丢失,及时向实训室管理人员报告,并填写《信息技术系实训设备报修、报损、报失单》,如不及时报告,责任自负。

5、教育学生遵守实训室各项管理制度,提醒学生在实训过程中爱惜实训设备,节约实训耗材,保持实训室整洁,安排学生在实训课结束后做好卫生清洁工作,离开实训室时断电、关门、关窗。

如因任课教师未关门窗、断电导致实训设备或其他实训室财产损坏、丢失,由任课教师负责赔偿。

6、对不认真执行以上有关制度的任课教师,实训室管理人员有权力上报系部,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当月考核、年终考核扣分处理。

第四条实训班级和学生须知:

1、应根据教学计划和系部实训管理办公室的安排在指定的实训室进行实训。

2、进入实训室应听从任课教师及系部实训室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争抢座位,不得嬉戏打闹,否则后果自负。

非实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

3、严禁在实训室内玩游戏、上QQ聊天、听音乐、看电影或进行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操作。

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该课程成绩降等,第三次该课程成绩为不及格。

4、注意保持实训室的环境卫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性物品进入实训室,严禁吸烟或将食物和饮料带进实训室,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若有违规不听劝告者,处以进行当天卫生值日的处罚,由任课教师和西部实训室管理人员督查执行,拒不执行者报系部取消其上机或实训资格。

5、不准擅自将携带的U盘、移动硬盘、存储卡等移动存储设备连接实训室计算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没收。

确实因教学需要的,须经任课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批准,方可使用。

6、实训过程中,实训设备发生故障、损坏、丢失时应及时、如实、详细地向任课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报告。

如因未及时上报导致实训室设备损坏、丢失无法查明原因和责任人的,由当时实训班级承担赔偿责任。

7、严禁私自拔换实训室机器配件。

若擅自拆御设备或将实训用品带出实训室,则按《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加处罚。

8、爱护实训室的一切设施,严禁更改计算机设置、给计算机设置密码。

不得有破坏实训设备的行为,不得随意删除文件或散播病毒文件,不得在设备和课桌上乱图乱画。

对于故意损坏实训室设施器材、人为设置使用障碍或故意损坏设备的行为,除照价赔偿外,参照《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给予相应的处分。

9、下课前应按正确操作程序关闭实训设备电源,清理好桌面物品,保证实训室的整洁,将桌椅板凳摆放整齐。

负责卫生值日的同学要将黑板擦干净,并对本班使用后的实训室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和处理,其卫生状况经任课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10、每周五安排使用实训室的班级学生轮流负责实训室的值日工作。

值日工作除完成正常的扫地和拖地外,还要完成以下卫生清洁工作:

(1)将实训室地面除尘,尤其要加强对卫生死角的除尘清洁工作;

(2)用抹布擦净桌面和电脑上的灰尘,清理桌面的纸屑和其他垃圾杂物;

(3)检查并清除实训室地面新出现的污染。

上述各项任务完成,经实训室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第五条实训室管理人员须知:

1、根据实践教学计划和任课教师有关更换、临时使用实训室的申请,提前安排好各有关实训的实训地点。

2、实训前按照要求做好实训设备的准备工作,检查有关设备的完好情况,如发现故障应当及时解决,以保证实训的顺利进行。

3、做好实训室钥匙的发放和回收工作,当学院或系部有参观接待任务时,负责实训室的开关和协助系主任进行实训室解说工作。

4、检查进行实训班级的任课教师、学生是否按时到位开展实训教学工作,对检查结果向系部或教务处上报。

5、与实训任课教师相互合作,保证快速解决实训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6、有责任巡视实训教学过程,及时提醒任课教师注意实训课堂纪律,制止学生在实训课上打游戏、聊天或进行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操作。

7、监督实训室使用班级做好实训室的日常卫生工作,并进行检查;对不认真执行卫生打扫的班级和学生,要提醒相关责任人,若拒不履行值日义务的班级,上报系部处理。

如由于督促检查不力造成卫生环境恶劣,应承担相应责任,并亲自整改到位。

8、定期检查实训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完好程度,做好实训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实训设备的完好率,若需采购维修部件要及时上报系部。

收到任课教师或实训班级学生关于实训设备故障、损坏、丢失的报告,及时处理并给予反馈,确保实训室使用效率。

9、做好实训室设施器材的日常保管工作,建立明细台帐,认真记录,及时清点,若因实训管理人员监管、发现、落实不到位,相应损坏由实训管理人员照价赔偿。

10、负责实训室的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尤其是检查实训室的各种设备、电源、插座等有无安全隐患,严禁在实训室、机房内吸烟、使用明火、私接电源进行其它违规活动。

11、配合学院教务处、实训中心、后勤处国资科定期做好实训室使用管理和设备数量情况的统计报告工作;配合实训中心对实训教学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配合系部教学秘书做好每学期期初的实训安排工作和学期期末的实训课课时统计工作。

12、对不认真执行以上有关制度的实训室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予以当月考核、年终考核扣分处理。

第三章仪器设备、易耗品管理

第六条实训室内仪器设备统一建账,按照要求对各实训室的仪器设备清查核对并办理好入库登记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对仪器设备实行年度核查制,做到帐、物、标签相符。

第七条系部指定专人负责仪器设备明细账及原始单据的管理工作。

实训室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实训室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第八条实训室管理人员要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未经允许一律不得拆卸或改装实训室的仪器设备。

如因工作需要拆卸或改装时,须经系主任审批。

第九条实训室仪器设备一般不得外借,如遇特殊情况,校内借用仪器设备,须经实训室负责人同意,报系主任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

校外借用仪器设备,须经系主任同意,报主管院长审批,并办理借用手续。

第十条如果发生仪器设备故障、损坏、丢失、被盗等事故,要查清责任,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根据规定要求责任人赔偿。

实训室如有长期积压不用或多余的固定资产,应及时上报后勤处国资科处理。

第十一条实训室易耗品管理办法:

1、易耗品是使用后就消耗掉而且不能复原的物资材料,或能够独立使用,但耐用期不足一年的仪器或器械。

易耗品由系部实训管理办公室直接管理。

2、系部实训管理办公室建立易耗品明细台账,并由专人具体负责管理工作,严格履行验收、入库、记账、领用、出库程序。

定期检查易耗品使用情况和账册,确保使用合理、账目清楚。

使用易耗品时,使用者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后,方可使用。

3、易耗品必须根据工作需要购买,避免浪费。

购买易耗品时必须经系主任审批同意,报主管院长审批后才能购买,购买后必须按规定及时入库。

第四章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

第十二条由于实训任课教师、实训班级学生或实训室管理人员玩忽职守、使用错误、保管不当,导致实训室的仪器设备被盗、损坏、遗失、故障等事故,要查清责任,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事故损失在500元以下的由系主任处理,报教务处、实训中心备案;损失在500—1000元的由所在系提出处理意见,协同教务处、实训中心报分管院长处理;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由所在系提出处理意见,协同教务处、实训中心报主管院长处理。

第十三条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者,应负赔偿责任,严重者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1、无视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坏或丢失。

2、未经西部实训室管理人员许可擅自使用或任意拆卸仪器设备,造成损坏或丢失。

3、擅自将设备器材挪作私用或保管不善,造成损坏或丢失。

第十四条赔偿处理办法:

1、器材价值在1000元以下者,按原价赔偿;

2、价值在1000元以上或发生重大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与适当的行政处分,并按原价赔偿;

3、丢失仪器设备零配件时,可以只赔偿零配件费用。

对于能够维修使用的仪器设备,可以只赔偿维修费。

如果维修后质量明显下降,要按照质量降低程度,酌情赔偿;

4、无法维修的仪器设备按原价赔偿。

第十五条根据仪器设备损坏程度、后果及责任人态度,可以减免或加重赔偿:

1、责任人能迅速改正错误,积极处理问题,经本人提出,系主任同意,可酌情减免赔偿的数额。

2、一贯遵守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因偶尔疏忽造成损失,事故发生后能主动报告、积极设法挽救损失者可酌情减免赔偿。

3、一贯不爱护仪器设备、不负责任、态度恶劣、情节严重、影响很坏者,加重处理。

第十六条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事故时,实训室管理人员应查明原因,提出赔偿处理意见,并上报系部审批。

第十七条确定赔偿责任和金额后,由责任人向系部缴款。

对无故拖延、不执行赔偿决定者,可以采用适当的行政措施。

第十八条学生损坏、丢失仪器设备者,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章安全卫生管理

第十九条实训室应建立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实训室管理人员和任课教师具体负责实训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第二十条实训室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状况,以提供给学生良好的实训环境。

第二十一条实训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定期检查用电仪器设备、设施及线路,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任课教师与实训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二条实训室钥匙由实训室管理人员和任课教师共同保管,严格管理,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训室,更不准私自配置或借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严禁在实训室内吸烟、擅自使用电炉、乱拉乱接电线和堆放杂物。

每天实训结束后,必须清理好现场,打扫卫生,关好水源、电源及门窗。

第二十四条定期对实训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消除。

第二十五条实训室发生意外事故时,要沉着冷静,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电源、灭火等),并保护现场,及时向系部、教务处、实训中心、保卫处报告。

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造成火灾、被盗、人身重大损伤等事故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信息技术系实训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信息技术系

二〇一四年六月四日

 

信息技术系实训设备报修(报损、报失)单

报修(报损、报失)人员:

报修(报损、报失)时间: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实训室编号

接报时间

接报人员

处理结束

时间

设备报修原因、损坏、丢失情况

处理结果

报修(报损、报失)人员验收签字

注:

本单一式二份,一份报修人员留存,一份系部实训管理办公室留存。

信息技术系实训设备报修、报损、报失单

报修(报损、报失)人员:

报修(报损、报失)时间: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实训室编号

接报时间

接报人员

处理结束

时间

设备报修原因、损坏、丢失情况

处理结果

报修(报损、报失)人员验收签字

注:

本单一式二份,一份报修人员留存,一份系部实训管理办公室留存。

 

信息技术系实训室更换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月日

申请人

 

所在系(教研室)

原实训室

 

拟更换实训室

实训课程

实训班级

 

更换实训室原因

所在系(教研室)意见

 

系主任意见

 

备注

 

注:

1、凡需将原实训室更换的任课教师,均需填写此表(到信息技术系实训管理办公室领表)。

2、此表一式二份,系部实训管理办公室、授课教师各一份。

3、实训室使用完毕,教师要监督学生将实训室断电并关好门窗,同时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信息技术系实训室临时使用申请表

实训课程名称

实训老师

所属系(教研室)

联系电话

实训班级

所属系部

专业

学生人数

申请使用时间

学年学期第周星期至第周星期

共天

实训室临时使用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

年月日

学生承诺:

1.遵守实训室相关制度,确保人身安全。

2.正确使用实训室设备及仪器,保证实训室设备及仪器安全,严禁操作未经同意使用的仪器设备。

3.保持实训室整洁并作好卫生工作,使用完毕断电、关门、关窗。

我与其他学生已阅知实训室安全责任要求,保证切实履行实训室安全责任。

学生(班长)签名:

年月日

任课教师承诺:

1.借用教师为借用期间实训室安全责任人,必须保证实训室的安全。

切实履行实训室用电用水、防火防盗安全。

对实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保证实训学生人身安全。

2.对实训学生进行必要仪器使用和实训技能指导、实训操作教育,保证实训操作规范及实训仪器设备正常。

3.督促实训学生按时完成实训项目。

实训课程结束后必须前往信息技术系实训管理办公室填写《实验实训项目完成情况记录本》。

我已阅知实训室安全责任要求,保证切实履行实训室安全责任。

任课老师签名:

年月日

实训室安排

分配实训室名称

实训安排时间

所属系(教研室)意见

系主任意见

注:

1、凡需临时使用实训室的任课教师,均需填写此表(到信息技术系实训管理办公室领表)。

2、此表一式二份,系部实训管理办公室、授课教师各一份。

3、实训室使用完毕,教师要监督学生将实训室断电并关好门窗,同时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信息技术系实训室钥匙领用登记表

二〇至二〇学年第学期

序号

实训室号

领用部门

领用数量

领用日期

领用人签字

归还日期

归还人签字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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