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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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应急预案
甘州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有效预防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的稳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甘政办发〔2012〕27号)和省教育厅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按照“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学校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以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宗旨,促进学校供餐工作规范化运行,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饮食安全和人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
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时,敲警钟,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组织管理
1.健全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卫生局、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区委宣传部、监察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农牧局、商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医院、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甘州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指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重大和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各乡镇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乡镇政府分管卫生、教育的乡镇长、卫生院院长为副组长,乡镇中心学校校长为成员的乡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
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年级主任、班主任、后勤人员为组员的校级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
构建同级配合、上下联动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区、乡、校三级组织机构网,及时对可能导致各类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做好防控工作,并按照应急预案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
各级领导小组接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并按事态发展情况及时上报。
2.建立应急指挥体系。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建立相应的指挥体系,分级设立指挥部。
其主要职责是:
(1)部署、组织、协调、指挥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食品安全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并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2)指挥、协调全区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各种抢救工作。
(3)掌握全区食品安全动态,及时向市食品安全部门及市、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不断调整、充实和完善各项工作预案、方案和措施。
(4)根据食品安全事故轻重情况,适时调整响应级别,使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使损失降到最低。
(5)贯彻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6)发布公告、通告、信息,编发简报。
(7)接受投诉、举报,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查处。
(8)统一调配整合执法资源。
(9)负责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信息,上传下达。
(10)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3.明确各部门职责。
(1)区卫生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相关信息收集、监测和报告等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医疗救助和医务人员应急救援技能培训和演练,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中疾病预防控制和公众卫生防护工作。
(2)区教育局负责配合对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学生在校就餐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等工作。
(3)区公安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及时做好事故发生地的治安维护工作和交通疏导等工作,对事故严重或造成人员死亡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办。
(4)区监察局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人员以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5)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加强对新闻媒体、网站发布相关信息的管理,正确引导网上舆情,避免不良信息在网上散布蔓延。
(6)区农牧局负责对农畜产品质量事故进行调查,依法开展因农畜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及动物疫病处理等工作。
(7)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对事故畜禽屠宰、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调查处理工作。
(8)区工商局负责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及时防控有毒有害食品流通等工作。
(9)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生产加工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10)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环节进行技术检验,负责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处理等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做好相关工作。
三、应急准备
1.卫生部门要成立防治食品中毒专家诊疗专业队伍,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病例诊断、病人救治会诊调查和对基层的指导工作。
2.完善120急救中心的各项配置工作。
3.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应急队伍,组织、配合医疗专业队伍的应急处理。
4.各乡镇党委政府、学校、村委会要组织开展各项防控工作。
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监测预警
1.监测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全区食品安全检测情况,区卫生部门综合分析各部门报送情况及食品安全风险检测结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发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2.预警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有关情况应当及时通报区卫生局。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处理
(一)报告程序及要求
各学校要本着为学生和教师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一旦发生学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报告。
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拔打110、120电话报警,进行救治。
同时,立即报告乡镇党委、政府、乡镇中心学校和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查找中毒食品来源。
2.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以上部门。
3.事故报告的内容:
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调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和事故报告单位。
4.事故补报,由于事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伤亡人员数量发生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5.对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事故现场保护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乡镇党委、政府和学校在迅速组织抢救工作的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安全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物件的丢失,需要移动以上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拍照、录相、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学校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由事故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和组织实施,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指挥协调。
2.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对不及时组织救援、救援不力,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要追究事故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党政机关正常秩序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事故现场处置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事件类型,由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确定相关成员负责指挥现场处置工作。
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成员,应立即进入事故现场,及时听取、了解事故现场情况,对事故做出准确判断,制定处置方案,并迅速部署相关工作;当地学校全面负责事故现场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应积极配合,齐心协力,需要设备支持的,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统一联系。
事故现场处置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成立现场指挥机构。
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事件发生所在地人民政府抽调人员组成,在区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具体负责事件抢救、现场保护、伤员抢救和事故后事处理。
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成立以下工作组:
1.事故抢险救援或事件控制组:
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学校、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武装部门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现场处置。
若发生聚众闹事或上访等事件,负责控制局面的扩大,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2.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由卫生部门组成,负责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心理救助等工作。
3.交通管制组:
由公安、交通等部门组成,负责事发地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4.治安警戒组:
由公安等部门组成,负责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5.人员疏散和安置组:
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学校、公安、民政等部门参与,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
6.社会动员组:
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学校、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组成,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7.物资和经费保障组:
由学校、财政、城建、民政等部门组成,负责调集、启用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8.综合信息组:
由政府办与现场指挥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9.生活保障组:
由事发地学校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住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10.新闻报道组:
由宣传部、广电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新闻采集和报道工作。
(二)迅速开展救治和控制工作。
现场指挥机构根据事故情况迅速开展救治和控制工作。
1.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以最快速度组织力量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及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同时,及时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增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联络交通、后勤、善后处理等工作。
3.在开展救援处置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好各级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4.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态的进一步发展的详细情况。
6.确保饮食安全,做好消毒保洁工作。
一是做好学校各场所的消毒保洁工作。
要严格执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卫生室要准备好各类消毒物品。
二是开学前厕所、公共活动场地、进行全面大扫除及消毒工作,不留死角。
开学后做到每日清扫,校园每月消毒一次,办公室、教室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三)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按分类管理和程序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区教育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报,及时下达上级指示。
六、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广大教师要做好食品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七、其他事项
1.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凡规定由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重大事故,按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要按照事故调查的要求,抽调力量,协助进行各项调查取证工作。
2.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要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领导机构,报教育局备案。
3.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有关责任部门和学校如不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追究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继任相应工作的人员自动补上,不再另行下文。
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