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WKZ004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剖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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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KZ004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剖析

文件编号:

CWKZ004

江苏沙明食品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其他内部独立核算部门。

第四条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公司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公司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七条各公司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九条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

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

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

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

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公司是否妥当等。

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十条公司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第十一条严禁XX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十三条公司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公司现金的开支范围。

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十四条公司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公司自身的支出。

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公司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第十五条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公司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公司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四章财务印章和票据的管理

第二十条财务印鉴管理

(一)公司财务印章包括:

财务部门行政章、财务专用章和财务用公司法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印章(简称法人或代表人印章)、财务人员个人印章。

(二)财务印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人员负责保管。

预留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保管人员收到印章后,必须进行登记,填写好《财务印章保管登记表》,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主管会计保管,法定代表人印鉴以及收款专用章由出纳负责保管,发票专用章和其它财务印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主管会计保管。

(三)财务印章必须保存在安全地方,并且经常检查,非保管人员不得使用,非总经理及董事长同意,不得携章外出。

(四)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财务印章外借。

(五)建立《财务印章使用登记薄》,对第一笔特殊事项加盖印章应该进行登记,注明使用对象,使用事项、经手人、金额及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财务印章的使用范围

(一)财务部门行政章用于公司内部行文及财务部门名义形成的各种内部通知、函件、报告、备忘录等文字资料的用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用印。

(二)财务专用章为公司办理会计业务的专用印章,是公司在银行的预留印鉴之一,使用范围为:

1.支票签发的用印;2.公司资金支付及调拨的用印;3.经济业务往来单位的帐户的余额签认用印,公司内部单位帐款转帐单的用印;4.公司开具发票的用印;5.其他与财务会计业务相关的用印;

(三)法人或代表人印章为公司在银行的预留印鉴之一,用于支票的签发以及公司资金支付及调拨,未经批准,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四)财务人员个人印章为财务人员在公司赋予的财务工作权限内使用的印章。

使用范围为会计原始凭证、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税务报表、往来业务转帐单,费用分割单、发票、会计档案等的用印。

(五)财务部门发布公文用印、对外报送的各种财务会计报表用印,税务申报缴纳用印,应按照要求一律使用专用公司印章,财务印章(财务人员个人印章除外)。

(六)严禁在空白纸张上用印。

(七)监印人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妥善安全保管印章,如有遗失,须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在24小时内办理更换印鉴的手续。

(八)财务人员在工作权限内进行日常财务工作时使用财务人员个人印章无需登记用印登记簿。

(九)XX,严禁使用他人个人印章。

(十)凡违反本规定者,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债务纠纷及其他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违法行为的,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票据管理

(一)票据分类:

1.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电汇、承兑汇票)。

2.发票、收据(以“发票”冠名的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资金往来收据)。

3.借、领款单(公司自制单据,使用时在封面注明部门、部门及个人借、领款)。

4.费用报销审批单(公司自制单据)。

5.费用报销汇总表(公司自制单据)。

6.材料出入库单(公司自制单据)。

7.大额资金申请审批单(公司自制单据)。

(二)票据的使用准则:

1.支票

(1)支票购买回来后先由主管会计建立支票登记簿,出纳按照登记簿的内容逐一填写领用时间、支票种类、份数、讫止编号(连续编号)、领用人姓名、经出纳签字确认后领用;

(2)出纳接到已审核后的费用报销审批单或费用支付申请表后,按照费用报销审批单“核定付款类别”的批示启用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

出纳应准确填写好支票内容,经会计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后,再盖齐印鉴章。

(3)出纳要建立支票使用登记薄,按登记薄要求逐一填写时间、支票种类、支票票号、份数、转款事由、收款单位、金额、出纳、经办人签字、备注。

(4)对于支票的使用出纳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审批意见执行,认真履行规定的相关手续,做好相关登记记录。

不得擅自使用支票,尤其是现金支票。

2.发票、收据

(1)发票购回后先由主管会计建立发票登记簿,出纳按照登记薄上的内容逐一填写领用发票的时间、种类、份数、讫止编号(连续编号)、领用人姓名以及会计确认签字。

(2)禁止携带已盖章的空白发票、收据外出。

(3)发票、收据应复印填写,严禁开鸳鸯票,封面注明行政费用类、销售费用类别或在建工程类别,这样便于统计归类。

单本票据用完后,每本封面必须经相关负责人会签完毕后交档案室。

(4)填写发票收据时,一定要准确完整地填写对方单位名称、摘要,经会计确认无误后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及发票签发用章。

(5)对开启的发票应在发票使用登记薄上,按部门逐一登记。

注明开票时是否按合同约定缴纳税费,对已缴纳了税费开启收据的和未缴纳税费的要有书面说明,并取得财务总监审批签字确认。

(6)公司收据的启用与发票的启用应该一致,使用也与发票一样。

启用和核销时在封面注明公司内部、公司外部及冲账的收据。

但在启用核销时到要到公司专人处登记、领用、启用、核销;(7)所有发票由专人保管、专人开具。

3.借(领)款单、费用报销审批单

(1)借(领)款单因工作需要借(领)款的,按借(领)款单内容填写,经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签字后方可到出纳处借(领)款。

出纳、会计根据部门登记借款人往来账目,借款人报销时按财务制度开具冲还借支收据。

(2)费用报销审批单经办人按财务要求粘贴好票据,认真填写部门名称、报销内容、事由、大小写金额、票据张数(大写),按公司审批流程进行审批签字完成后,财务部按财务制度报销。

会计要严格按照报销程序详细审查票据金额、票据张数、相关领导审批意见,然后由出纳支付具体款项。

对于已支付的报销审批单据出纳要加盖“转账付讫”、现金付讫”或“转账”印章。

4.材料出、入库单

(1)保管员凭材料采购计划联签单据实点收,并开具入库单,且有开票员、财务人员、部门主管签字才为有效之凭证。

(2)公司采购的设备、物资、资料等由各部门填制采购申购表,注明申购使用部门、数量、金额控制等,由公司采购部执行。

报销时需提供各部门及使用部门签字的入库单。

(3)出、入库单为公司统一印刷的内部票据,由各分公司保管材料员在公司统一领用,领用时要登记部门名称、使用人姓名、领收时间以及出入库单顺序编号。

用完将存根联交至公司会计处统一核销,待核销完毕才能领用新本。

(4)材料入库要由公司保管员根据供货商提供材料明细送货单进行验货,仔细核对材料名称和规格,清点材料数量、规格及损坏情况,经办人员填写入库单,部门主管审核签字,经检验人员检验合格后,由保管员签字确认后,生成为材料入账凭证,及时做好材料入库登记台帐。

(5)材料出库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库时开具出库单时,时间、部门名称、领用班组、材料品种、数量、规格、经办人等要清楚明确,并及时下账,每月末盘存一次,上报盘点清单给会计。

5.票据申购

(1)需购买票据时,由会计填写票据请购单,并写明票据种类、数量以及何处购买,经主管会计签字后方可购买。

(2)对于支票的购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由出纳进行购买,购买后会计进行核对。

(3)票据统计、核销:

①若支票填写错误,将填错的支票(及支票存根联)加盖“作废”印章后,经主管会计签字确认,由出纳统一保管备查。

②若发票填写有误,应按程序重新申请,对填错的发票收据应在各联加盖“作废”印章后,经主管会计签字确认后,待换购时与存根联一并核销。

③对于需要票据存根换购的发票及收据,应另根据登记薄记录编制清单归档。

④已核销票据要按部门和公司其他财务档案编号后由会计书写移交清单移交至公司档案室,移交清单同时存档保管。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第二十四条货币资金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四)票据的保管情况。

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第二十五条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六章资金支取规定

第二十六条当天收取的现金超过库存限500元以上的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下班后收取的不能及时缴存到银行的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由出纳人员及时书面通知办公室人员,由其向当天值班经理交待。

第二十七条对当天存放的库存现金,出纳人员在下班前应填写:

“日库存现金余额表”,由会计人员审核并签字,财务经理每周进行突击检查一次并在检查表上签字。

财务经理出差三天以上,可授权一名主管会计进行抽查并在抽查表上签字。

第二十八条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4点钟为收款人员与出纳人员款项交接时间,交接完毕后出纳人员应及时将款项整理好并交存银行,如来不及整理应及时将款项打包寄存银行。

周六下午3点钟出纳应将当天收取的款项全部存入储蓄所,待上班后再转存到开户行帐户中。

下班后收款处不得存放现金,收款人员不得办理销售业务以外的现金借支和报销业务。

第二十九条对外对内的结算业务时间由公司根据具体事宜规定,白条一律不予结算。

第三十条对大额现金借支(2000元以上),应提前一天书面通知财务部出纳,否则一律不予借支。

若当天未提取现金,原先的书面通知作废,必须重新再填写一份。

第三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财务制度的财务人员,查处一次相关责任人员每人罚款200元,违反三次者予以开除。

第三十二条对于例外情况,可由总经理和董事长批准,谁批准谁负责。

江苏沙明食品有限公司

201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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