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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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 总则

1.1为统一襄阳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工作方法和验收标准,加强施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襄阳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绿化、园林建筑小品、假山叠石、水池驳岸工程等)的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

1.3本标准的主要指标和要求依据国家和湖北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确定。

1.4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国家现行行业及地方的有关标准、规定及强制性规范。

2 基本规定

2.1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的划分

2.1.1本标准所指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绿化、园路广场、园林筑建、园林构筑、园林小品、假山叠石、水池驳岸、水景、园林供电照明、园林给排水、雕刻雕塑仿塑和标识小品工程等。

2.1.2绿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应符合表2.1.2的规定。

表2.1.2绿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序号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1

绿化栽植基础工程

栽植场地清理(含连通沟),地形构筑和栽植土,栽植土层整理。

2

常规栽植工程

乔木栽植,灌木、藤木、绿篱栽植,花坛、花镜、地被植物栽植、林冠下植草、工程养护。

3

草坪建植工程

观赏型草坪建植,运动型草坪建植。

4

大树移栽工程

大树选备,大树运输,大树栽植,工程养护。

5

水生植物栽植工程

栽植土和栽培基质,栽植容器和栽植层的制备,栽植和工程养护。

6

绿化栽植给、排水工程

给水、喷灌、排水、通水试验。

7

园林供电照明

沟槽开挖、沟槽回填、电缆敷设、灯具基座、灯具安装、通电试验。

8

园林弱电工程

音频、视频安装调试、控制自控。

2.1.3水池喷泉人工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应符合表2.1.3的规定。

表2.1.3水池喷泉人工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序号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1

地基与基础工程

土方,灰土垫层,砂石垫层,混凝土垫层。

2

主体结构工程

钢筋,模板,混凝土浇筑,砌砖,砌石,防水层。

3

装修及附属设施工程

面层装饰,压顶驳岸,池底卵石铺设,假山置石,雕塑小品。

4

给排水及管、泵工程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排(溢)水管道及配件安装,给水设备安装,管道防腐,管沟及井室,喷泉调试及试运行。

5

电气工程

音乐喷泉电脑系统,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及控制柜安装,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设,电缆头制作、导线边接和线路电气试验,装饰灯具安装,水泵控制箱安装,通电试运行,接地装置安装。

2.1.4园路广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应符合表2.1.4的规定。

表2.1.4园路广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序号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1

路基

土方、路床、路肩、边坡、边沟。

2

基层

灰土垫层、碎石砂垫层、石灰土、石灰、粉煤灰混合料、混凝土垫层。

3

整体面层铺装

沥青混凝土面层,黑色碎(砾)石面层,沥青表面处理面层、板块面层,混凝土及艺术地坪面层,水泥砂浆及彩色水泥砂浆面层,豆石、洗水石、水磨石面层。

4

板块面层铺装

石板、瓷质广场砖、预制水磨石板面层,渗水砖地面,嵌草地坪面层,条石、块石、汀步石土层直铺,卵石、小块石雨花石面层。

5

木铺装面层

木铺装面层。

6

道牙石及道路附属设施工程

道牙石、平石安装,雨水井、集水井工程,护坡、挡墙工程。

2.1.5园林灌溉及给排水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应符合表2.1.5的规定。

表2.1.5园林灌溉及给排水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序号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1

土方工程

沟槽开挖、回填

2

给水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管道防腐,绝热,喷灌调试及试运行。

3

排水

排(溢)水管道及配件安装,闭水调试。

4

设备安装

 

2.1.6园林供电照明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可按表2.1.6划分。

表2.1.6园林供电照明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序号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1

电缆敷设

沟槽工程、地埋电缆敷设、沟槽回填、非直埋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线路绝缘测试。

2

变配电室

变压器、箱式变电所安装,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及控制柜安装,裸母线、封闭母线、插接式母线安装,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接地装置安装,避雷引下线和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

3

园林照明安装

设备基础、设备安装、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电线、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灯具基座,普通灯具安装,专用灯具安装、庭院灯具安装、草坪灯安装,插座、开关安装,照明通电试运行。

4

低压电动设备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及控制柜安装,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接线,低压气动力设备检测、试验和空载试运行。

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插座、开关、风扇安装。

5

防雷及接地安装

接地装置安装,避雷引下线和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建筑物等电位联结,接闪器安装。

2.1.7园林假山叠石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应符合表2.1.7的规定。

表2.1.7园林假山叠石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序号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1

土山地形堆筑工程

场地清理,地形回填与构筑,地貌整修和种植土面层整理。

2

地基与基础工程

土方,灰土垫层,砂石垫层,混凝土工程,砌砖、砌石工程,木桩基础。

3

假山叠石工程

假山拉底工程,假山堆筑工程,特置峰石安装,土山石点、散置石块、自然石驳岸工程。

4

塑山石基架工程

钢筋混凝土骨架工程,砌筑工程,钢骨架工程,铺调钢丝网,钢骨架打底。

5

塑山石、塑面工程

泥底造型,塑面及上色修饰工程,玻璃钢、有机树脂,玻璃纤维强化水泥塑山工程。

6

瀑布跌水管泵工程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排(溢)水管道及配件安装,给水设备安装,管道防腐,管沟及井室,跌水调试运行。

7

瀑布跌水电气工程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配电箱(盘)及控制柜安装,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设,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灯具、水泵安装,通电试运行。

2.1.8园林雕塑雕刻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应符合表2.1.8的规定。

2.1.8雕刻、雕塑、塑筑类小品和标志小品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

序号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1

基础工程

土方,灰土垫层,砂石垫层,混凝土工程,砌砖、砌石工程。

2

基座及墙体工程

钢筋,模板,混凝土浇筑,砌砖,砌石,防水层,钢骨架铺设钢丝网,铁质、木质骨架制作。

3

面层装饰及雕刻雕塑工程

面层装饰,石质圆雕,金属铸造圆雕,金属锻造和焊制圆雕,陶瓷圆雕。

玻璃钢圆雕,各类材质的浮雕、线雕、阴雕、影雕、透雕、镂雕,陶瓷雕塑,玻璃钢雕塑。

4

塑筑类小品面层工程

钢骨架打底,泥底造型,塑面施工,面层抹灰及上色修饰。

表2.1.9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名称应符合表2.1.9的规定。

表2.1.9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名称

序号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1

地基与基础工程

土方,砂、砂石、灰土和三合土地基,地下连续墙,防水混凝土结构,水泥砂浆防水层,模板,钢筋,混凝土,砌砖,砌石,钢结构焊接、制作、安装、油漆等。

2

主体工程

模板,钢筋,混凝土,构件安装,砌砖、砌石,钢结构焊接、制作、安装、油漆,竹木结构等。

3

地面与楼面工程

基层,整体面层,板块面层,木质面层等。

4

门窗工程

竹木、金属、塑质门窗的制作安装等。

5

装饰工程

抹灰,油漆,刷(喷)浆(塑),玻璃,饰面,罩面板及钢木骨架,木制品,花饰安装,竹木结构等。

6

屋面工程

屋面找平层,保温(隔热)层,卷材防水层,油膏嵌缝涂料屋面,细石混凝土屋面,平瓦屋面,中、筒瓦屋面,波瓦屋面,栽植屋面,水落管等。

7

水电工程

给水管道安装,给水配件安装,排水管道安装,卫生器具安装,架空线路和杆上电气设备安装,电缆线路,配管及管内穿线,低压电器安装,电器照明器具及配电箱安装,避雷针及接地装置安装等。

8

建筑小品

园林小品钢木结构,竹结构工程、栏杆工程、雕刻、雕塑仿塑和标识小品工程。

2.2质量检查评定等级

2.2.1本标准的项目、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分为“不合格”“合格”与“优良”三个等级。

其评定标准的主要依据为合格率:

同一检查项目中的合格点(处)数

合格率=——————————————————×100%

同一检查项目中的应检查点(处)数

2.2.2分项工程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

1.主控项目必须全部达到本标准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2.一般项目的合格率达到8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处),其最大偏差值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值的1.5倍,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值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和使用功能,仍可评定为合格;

3.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记录应完整。

优良:

1.主控项目必须全部达到本标准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2.一般项目的合格率的平均值应≥85%。

2.2.3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

1.所有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2.园林建筑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项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优良:

在评为合格的基础上,全部分项工程的质量优良,则该分部工程应评为“优良”。

2.2.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

1.所有分部(项)工程均为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基本齐全;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绿化、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应≥80%,假山叠石工程应≥85%。

优良:

1.工程所含分部(项)工程应全部优良;园林建筑及小品,水景驳岸、假山叠石工程所含分部(项)工程质量应全部合格,其中有≥50%为优良;园林建筑及小品、假山叠石工程必须含主体、装饰和水电分部(项)工程为优良;

2.质量控制资料应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绿化、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应≥85%,假山叠石工程应≥90%;

2.2.5当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合格的规定时,必须及时处理,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质量等级。

2.2.5.1返工重做的可重新检查评定;

2.2.5.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可予以检查评定;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观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检查评定。

2.2.6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检查评定。

2.3质量检验评定程序及组织

2.3.1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查评定应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进行,以保证验收顺利进行,同时可以避免施工单位存在侥幸心理,便于施工单位提高工程质量,并且可以避免因不具备验收条件而加大验收人员的工作量,提高验收工作效率。

2.3.2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是园林工程质量的基础,因此,所有检验批和分项批工程均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前,施工单位先填好“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有关监理记录和结论不填),并由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和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分别在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中相关栏目签字,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

2.3.3本条规定了分部(子部分)工程验收的组织者及参加验收的相关单位和人员。

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因此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园林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园林绿化的大树移植工程以及园林工程中的地形堆筑、假山置石、塑山、大型水景等工程质量验收在园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园林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下进行,并要求有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验收。

2.3.4本条规定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首先要依据质量标准、设计图纸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符合要求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和完整的质量资料,申请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2.3.5本条规定单位工程质量验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参加验收,竣工验收应在园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园林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下进行。

在一个单位工程中,对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施工单位已预验,监理工程师已初验通过了子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可组织进行验收。

由几个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当其中的施工单位所负责的子单位工程已按设计完成,并经自行检验,也可按规定的程序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

在整个单位工程进行全部验收时,已验收的子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的附件。

设计单位应结合工程施工概况,按照各个专业对工程施工符合设计意图情况、景观效果情况以及工程整体效果情况提出评估报告,指出优点和问题;监理单位应结合工程施工概况,按照材料、施工过程控制等各个方面对工程施工质量情况提出评估报告。

2.3.6本条规定了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和验收程序。

总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分包单位对其所完成工程负责。

2.3.7本条规定了园林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园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可作为各方认可的咨询单位组织协调。

2.3.8建设单位应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有关规定,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园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否则,不允许投入使用。

2.4园林工程质量验收技术资料管理

2.4.1工程资料与园林工程施工同步填报,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可靠,使用统一表格,实行资料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2.4.2编制依据主要参与国家和地方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

3绿化栽植工程

3.1栽植土工程

3.1.1本节适用于相对标高≤5m的园林绿化地形构筑,栽植土工程的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但不适于相对标高>5m的地形,以及利用垃圾和废弃物构筑地形的园林绿化工程。

(I)主控项目

3.1.2地形构筑用土和栽植上的理化性质必须符合《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DBJ08~231~984)的要求,严禁使用建筑垃圾土、盐碱土、重粘土、砂土及含有其它有害成分的土壤;严禁在栽植土层中有不透水层。

土球或根系下有小土层,小土层的厚度是:

乔木必须≥40cm,灌木必须≥20cm。

检验方法:

检查土壤检测报告及观察检查。

(II)一般项目

3.1.3栽植土外观土色及紧实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

应无高岭土,基本疏松,土块基本易捣碎,不得使用淤泥,脚踩应无下陷。

优良:

土色为自然的黄色至棕褐色,土壤疏松,土块易捣碎。

检查数量:

按面积抽查10%。

500m2为一外,不得少于3外,≤500m2应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或尺寸检查,检查土壤分析报告,对照图纸。

3.1.4栽植土地形平整度、造型和排水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

土地基本平整,回填的栽植土以达到自然沉降的状态,地形的造型和坡度应符合设计并基本恰当,无明显的低洼和积水处,花坛基本无积水;

优良:

在合格的基础上,土地平整,地形的造型和排水坡度恰当,无积水;与草坪接壤的树池、花坛及地被的地势略高于草坪;

检验方法:

观察或尺量检查,对照图纸。

3.1.5栽植土中的石砾,瓦砾等杂物的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

栽植土基本整治,无>3cm粒径的石砾,瓦砾等杂物,其含量<10%,草坪、花坛无石砾、瓦砾等杂物;

优良:

在合格基础上,栽植土整治,基本无石砾。

3.1.6栽植土与道路(挡土墙或缘石、侧石)接壤处及边口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

栽植土与道路(挡土墙或缘石、侧石)接壤处及边口线,栽植土应略底于3~5cm。

优良:

在合格的基础上,栽植土与道路(挡土墙或缘石、侧石)边口线平行。

(III)允许偏差项目

3.1.7栽植土方工程的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尺寸要求

(cm)

允许偏差

(cm)

检验方法

1

有效

土层

厚度

大中乔木胸径

≥15cm

150

~0

挖样洞,观察或尺量检查

<15cm

120

~0

小乔木、大中型灌木

90

~0

小灌木、宿根花卉

60

~0

地被、草坪及一、二年生草花

40

~0

2

地形

相对

标高

全高

<100cm

/

±5

用水准仪测量或尺量检查

100cm~300cm

/

±10

301cm~500cm

/

±20

 

3.2植物材料

3.2.1本节适用于城市绿化常规栽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但不适用于大树移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

(I)主控项目

3.2.2严禁使用带有严重病虫害的植物材料,当发现有害性杂草随绿化植物材料侵入绿地时,应立即清除。

检验方法:

检查“植物检疫证”、观察检查。

3.2.3植物材料种类、品种规格的选务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选苗数量应留有余地。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对照图纸、合同、预算中的植物材料品种、苗木出圃检验合格证。

(II)一般项目

3.2.4植物材料工程的一般项目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检查数量:

乔木、灌木球类按数量抽查10%,每株为一处,不少于5处,但乔木、灌木球类各少于10株时应全数检查;草皮、地被按面积抽查10%,3m2为一处,不少于5处,≤50m2时应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

 

表3.2.4植物材料一般项目表

项次

项目

等级

质 量 要 求

1

放样定位

合格

树木种植位置、放线基本准确,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优良

树木种植位置、放线准确,符合设计要求。

2

种植穴、种植槽

合格

穴径大于土球或裸根根系直径30~40cm,深度大于土球厚度或裸根系高度的20cm~30cm;翻松底土;树穴上下基本垂直。

优良

在合格的基础上,种植穴、种植槽上下垂直。

3

定向及排列

合格

树木主要观赏朝向应基本丰满完整、生长好、姿态美;孤植树木冠幅应基本完整;行道树或行列种植的树木在一条线上,规格基本一致,群植数目的林缘线、林冠线应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4

栽植深度

合格

栽植深度基本符合生长要求,根颈与土壤深降后的地面表面等高或略高,裸根根系必舒展填土分层压实。

优良

栽植深度符合生长要求。

一般乔灌木与原种植线持平,个别速生、易生不定根的树种,或竹类较原土痕栽深5~10cm。

5

土球包装物、培土、浇水

合格

基本清除土球包装物,打碎土块,分层均匀培土,分层捣实,培土高度基本恰当,及时浇足水且排积水。

优良

在合格的基础上,完全清除土球包装物,培土恰当。

6

垂直度、支撑和绕杆

合格

树干或树干重心与地面基本垂直;支撑设施应因树在地而设桩或拉绳,树木绑扎处应加垫物,不磨损树木;树木绕杆或扎绑整齐。

优良

在合格的基础上,树干或树干重心与地面垂直;规则方式种植的支撑设施高度、方向及位置整齐一致;绕杆或绑扎整齐。

7

修剪(剥芽)

合格

无损伤枝、断枝、枯枝、病虫害枝等;规则式种植绿篱、色块、灌木球类的修剪基本整齐,线条清晰流畅。

造型树的造型基本符合设计要求;修剪切口基本平滑。

优良

在合格的基础上,密度符合设计要求,株行距均匀,高低搭配恰当、花冠整齐、生长健壮,无杂草、无枯黄,成活率达98%以上。

3.3草坪、花坛、地被植物工程

3.3.1本节适用于绿化的草坪、花坛、地被植物工程的质量检验与评定,但不适用于足球场、捧垒球场等运动型草坪栽植工程的质量检验与评定。

检验数量:

草坪地被按面积抽查10%,300~500m2为一处,不少于3处,≤100m2应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

对照图纸,观察或尺量检查。

3.3.2草坪、花坛、地被栽植工程一般项目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表3.3.2草坪、花坛、地被栽植工程一般项目表

项次

项目

等级

质量要求

1

土地平整及施肥

合格

种植土表面基本平整,表土块1cm,平整度和排水坡度基本恰当,基本无石砾,瓦砾等杂物;基本清除杂草草根、茎

优良

在合格的基础上,种植土表面平整,耙平整细;排水坡度适当;大面积草坪0.3~0.5%坡度;无杂草草根、茎等杂物,施腐熟基肥。

2

 草坪、草本

地被

播种

合格

覆0.5~1cm细土,压实、浇足水;出苗基本均匀,疏密恰当,草坪混播草种基本合理。

空秃面积不超过2%,每处面积不超过0.2m2

优良

在合格的基础上,混播草种组合合理。

出苗均匀,疏密恰当,无空秃。

铺设草块、草卷

合格

满铺草坪留缝间隙1~1.5cm;间隙和点铺草坪,草块大小基本一致。

间隙基本均匀平整;草块与土壤基本密结;草坪基本平整,草色纯正,生长良好,基本无杂草,覆盖率达95%以上。

优良

在合格的基础上,满铺、间铺、点铺草坪,留缝间隙均匀平整、周边平直、整齐;草块与土壤密结;草坪平整,无枯黄、无杂草,草叶挺拔鲜绿,生长势好,覆盖率达98%以上。

分株种植

合格

疏密基本恰当;规格基本一致,株行距基本均匀,种植深度恰当,根部捣实,基本无杂草,生长正常,覆盖率达95%以上

优良

在合格的基础上,生长茂盛、色泽鲜艳、无杂草、覆盖率达98%以上。

3

花卉

合格

密度基本符合设计要求,株行距基本均匀,高低搭配基本恰当;种植深度为原种植深度,茎叶基本无损伤,根系基本完整,球根花卉种植深度为球茎的1~2倍,块根、块茎覆土3cm,水生花卉种植深度适合水深的要求。

根部捣实,基本无杂草,生长良好,成活率95%以上。

优良

在合格的基础上,密度符合设计要求,株行距均匀,高低搭配恰当、花期整齐、生长整齐、生长健壮,无杂草、无枯黄,成活率达98%以上。

 

3.4运动型草坪工程

3.4.1本节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的足球、棒球和垒球等运动型草坪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草块移植的草坪工程也可参照使用。

检查数量:

按面积抽查10%,500m2为一处,不少于3处。

(I)主控项目

3.4.2草坪的地下排水系统、草床栽植土层(或介质土)、草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排水系统产品必须符合有关标准,栽植土层(或介质土)的理化性质必须符合草坪的生长要求,无石砾、瓦砾、玻璃等杂物。

检验方法:

检查地下排水系统铺设、栽植土层(或介质土)成分、深度等隐蔽项目签证,产品出厂合格证,栽植土层(或介质土)检测报告,观察检查。

5.3.3水泥砂浆及彩色水泥砂浆面层

5.3.3.1本小节适用于在混凝土垫层上采用水泥砂浆、彩色水泥砂浆抹灰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

5.3.3.2水泥砂浆应在混凝土垫层上施工。

5.3.3.3水泥砂浆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小于20mm。

5.3.3.4彩色砂浆掺加的颜料应耐光、耐碱,不溶于水。

5.3.3.5面层与下层的结合应牢固。

检查数量:

宽3m以上(含3m)公园主干道和广场面层的表面平整度检查为纵横每15m检查1处;厚度每500m2检查1处,不少于2处;宽3m以下园路基层表面平整度检查为每10m检查1处;厚度每300m2检查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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