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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志

第二章教育教学与科学研究

第一节教育教学

一、课程设置

2004年8月11日,省教育厅发文要求自2004年秋季开始,省属各高校按照1-2个学生的教学时数(以16—18学时为1个学分),把安全教育作为必修课,列入高校教学计划之中。

二、教学内容及课程体系改革

1984年5月在新修订的《大学英语教学大纲(高等学校理工科本科用)》(简称理工科大纲)审定会上,与会的综合大学、师范院校以及文科院校代表,一直要求参考理工科大纲,将原文、理分科大纲修订成一个适合于上述三类院校使用的文理科通用大纲。

该大纲于1985年秋季完成。

1986年3月国家教育委员会下发“关于批转《大学英语教学大纲》(高等学校文理科本科用)的通知”,同年5月上旬,省教育厅召开了公共英语教学工作会议。

本次会议主要传达国家教委南京公共英语大纲编写会议精神;研究落实贯彻《大纲》的措施;总结我省84年以来贯彻《理工科英语大纲》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贯彻《大学英语教学大纲》,提高大学英语课的教学质量,省教委高教一处于1991年向各高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英语课程建设提高教学水平的意见》,并要求各高校结合本校实际,参照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英语课程建设,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大学英语四、六级的成绩,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共提出了5条具体意见: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贯彻《大纲》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调动教师搞好大学英语教学的积极性;三是增加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四是继续认真探索,强化大学英语的教学管理;五是处理好大学英语教学中的几个关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为使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国家教委高教司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逐步改革与完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促使大学英语教学再上一个新台阶。

为统一各高校的认识,正确引导,大力推动这些改革措施的落实,省教委于1996年3月印发《关于开展大学英语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为适应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高质量的高等人文社会科学人才,国家教委高等教育司制定了《高等人文、社会科学教育面向3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并决定从1995年年底起,用三至五年时间,组织实施这一《计划》,1996年3月省教委向各有关高等学校转发此《计划》。

为进一步开展安徽高等学校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和计算机水平考试工作,省教委自1992年底开始,组织高等学校的有关专家、学者研究并推动高等学校开展计算机基础教育工作。

1993年初,成立了““安徽省教育委员会计算机水平考试专家委员会”,开展调查研究、制定考试细则和考试大纲。

在安徽省,首次建立了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的水平考试制度,并于当年面向高校在校生开考。

为了进一步研究计算机基础教育工作,将考试作为推动教学、促进教学建设的手段,在教学改革、课程设置、教学制度和教学文件建设,以及师资和设备配置、教材建设等方面进行更深入地研究、指导,省教委又在考试委员会的基础上,增补了部分从事计算机教学、科研的专家,成立了“全省高等学校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安徽高等学校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职务

名单

名誉主任

陈贤忠

主任委员

鹿世金

副主任委员

陈国良程慧霞周煦李向荣

秘书长

孙家启

委员

唐策善姚开麒胡启中朱学勤

谢荣传周全寿吴秣陵潘瑜

张国平秦自强解正瑞

安徽省教育委员会计算机水平考试专家委员会名单

职务

名单

名誉主任

陈贤忠

主任委员

鹿世金

副主任委员

程慧霞周煦李向荣

秘书长

周煦

副秘书长

孙家启

委员

唐策善姚开麒胡启中朱学勤

谢荣传周全寿潘瑜秦自强

解正瑞

秘书处成员

李向荣周煦孙家启姚开麒

潘瑜谢荣传秦自强朱学勤

课程是教学工作的基本单元,课程的教学活动构成了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主体。

为提升课程建设,省教委于1999年5月25日印发了《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课程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高【1999】21号)。

1999年12月27日,省教委发文(教高【1999】78号)公布了62门首批省级重点建设课程名单,在该文中同时还明确了重点建设课程的相关事项。

2001年12月28日,省教委发文(教高【2001】18号)公布76门第二批省级重点建设课程

2003年2月,省教育厅教高函【2003】02号转发了教育部高教司组织专家重新制定的《会计学基础课程叫教学大纲》,并要求有关高校在教学中贯彻执行。

2003年5月省教育厅教秘高【2003】36号文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厅【2003】3号)的通知,并就有关事项作了具体通知。

2003年8月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高教司关于2003年度国家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3】118号),并就我省各高校的申报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推荐《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实施,培养适应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需要的新师资,省教育厅向各高校转发了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进行基础教育新课程专题教育的通知》(教师司【2003】25号)

2004年3月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的通知,要求各本科普通高校予以试行。

2004年9月28日,省教育厅公布了本厅评出2004年度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78门。

2005年4月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本科教学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高校,按照评估方案要求,努力做好本校外语专业的教学改革和建设工作。

三、教材建设

为了发展外语教育事业,加强外语教材建设,提高外语教学质量,1986年10月,国家教育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外语教材委员会工作条例》的通知”,本条例规定了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材编审委员会、大学外语教材编审委员会的具体任务、组织、教材编审原则和方法、工作方式和经费等事项。

国家教委(88)教图办字141号文件指定我省作为全国高校教材工作评估试点地区之一。

为了适应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的教材建设工作,1989年4月,省教委转发了国家教委印发的《高等学校教材工作规程(试行)》,规程对教材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方针和任务、领导体制及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和经费及教材评估等方面做了具体的规定。

1988年国家教委(88)教图办字141号文件指定我省作为全国高校教材工作评估试点地区之一,安徽省教育委员会拟定了《安徽省高校教材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安徽省高校教材工作评估办法》,并在1989年7月至1990年1月中旬期间分三个阶段(7月—10月为学校自评阶段、11月份分片开展互查、12月—元月中旬全省评比验收)开展了教材工作评估。

为切实搞好我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审工作,省教委于1992年成立了由蒋立甫(安徽师范大学)等11位专家组成的省评审委员会。

并于同年12月,评选出了安徽省高等学校首届优秀教材一等奖6个,二等奖9个(见附表)。

根据国家教委的相关文件精神,省教委决定自1991年8月开始进行第二届全国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的评选工作。

1994年,省教委组织编写了《中国社会中医建设》、《经济数学》、《教师口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现代市场经济学》等十几本教材,同时还组织修订了《马克思主义原理》、《新编中国革命史》、《教育学》等教材。

1995年,省教委组织高校专家编写并出版了《高校计算机基础》、《经济学》、《教师基本技能训练》、《外语教学参考书》,同时还组织修订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系列教材。

1996年安徽省高等学校第二届优秀教材获奖教材8本,具体获奖数目见附表。

安徽省高等学校第二届优秀教材获奖教材书目

序号

教材名称

编著者姓名

第一编著者所在单位

出版单位

出版年

版次

获奖等级

1

罗马法原论

周(木丹)

安徽大学

商务印书馆

1994

1

1

2

书评学概论

主编徐召勤

安徽大学

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4

1

1

3

英语写作教程

华泉坤张定兴

安徽大学

中国科大出版社

1994

1

2

4

心理学教程

主编李铮

安徽师大

中国科大出版社

1994

1

2

5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主编姚君泽

安徽农大

中国科技出版社

1994

1

2

6

教育学

主编余本站

淮南师专

中国科大出版社

1994

1

2

7

教师口语(表达与训练)

主编刘伯奎

芜湖师专

华东师大出版社

1994

2

8

企业公共关系实务

主编丁德章

安徽大学

安徽人民出版社

1993

1

中青年奖

2004年省教育厅批复同意安徽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会计学基础》(魏朱宝主编)列入我省高校省级规划教材。

2005年3月省教育厅批复同意由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出版,房列曙光、马陵合、刘灿华编著的《中国近现代史》和房列曙主编的《中外文明史纲》列入我省高校省级规划教材。

6月省教育厅批复同意了由安徽大学出版社出版,程慧霞主编的《计算机数学基础》列入我省高校省级规划教材。

8月省教育厅批复同意安徽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电路基础》、《模拟电路》、《数字电路》、《传感器原理及应用》四本教材列入我省高校省级规划教材。

同月,由陈贤忠厅长、虞志方副厅长任主编,由黄山书社出版的《大学生就业指导》教材列入省级规划教材。

11月,省教育厅同意将安庆师范学院汪青松主编的《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教材选题列入我省高校省级规划教材。

12月批复同意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现代数控机床技术及应用》等27种教材列入省级规划教材。

同月还批复同意安徽理工大学由毛平淮主编的《互换性与测量技术基础》及安徽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新活力英语》教材列入我省高校省级规划教材。

2006年1月省教育厅同意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张光胜主编的《材料成形技术基础》和王立涛主编的《机械制造学》教材列入我省高校省级规划教材。

6月,由安徽建筑工业学院罗敏须雪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画法几何》列入我省高校省级规划教材。

8月,有安徽师范大学黄时中主编,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大学物理学》教材修订本列入我省高校省级规划教材。

2007年10月,省教育厅公布了由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出版、安徽财经大学杜建菊主编的《经济效益审计》等300本本科教材为安徽省高等学校“十一五”省级规划教材。

2008年6月,省教育厅公布了安徽省高等学校第二批“十一五”省级规划本科教材名单171本。

2009年8月,省教育厅同意由安徽科技学院蒋德勤主编,现代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当代大学生创业教育》教材列入我省高校“十一五”省级规划教材。

四、人才培养质量评估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要组织教育界、知识界和用人部门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的要求,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高等工程教育评估制度,1985年11月,国家教委下发“关于开展高等工程教育评估研究和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对试点工作作出了具体的部署及时间安排。

国家教育委员会1987年工作会议指出,大学本科教育应该成为本年高等教育工作的重点,为了深入贯彻这个精神,1987年3月我省全省高校校长会议为此作了部署,10月召开的全省高校教学、科研工作会议上,对省教委提出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若干意见》(讨论稿),又进行了讨论、修改。

为了深化高教改革,加强宏观指导和管理,从而形成良好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促进高教事业的发展,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培养出更多更好的合格人才,在高校中必须由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教学质量评估。

根据国家教委的有关文件精神,教育评估包括学校、专业、、课程三个层次的综合评价。

1988年下半年开始,省教委发文明确当前评估的重点在于课程和专业的教学质量评估上,并在《关于开展教学质量评估的意见》中,确定了具体的评估步骤和安排。

具体情况如下:

1、1998年下半年,各校的主要任务——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必要的教学文件和教学档案,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并将自评结果向省教委写出书面报告;建立课程评估组织,确定自评课程,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

2、1989年上半年,省教委要做好的三项工作——组织力量对各校的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文件和教学档案进行检查评比;组织同类高校研究确定互评的课程,制定出统一的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组织有关人员对下列课程研究确定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理工农医师范财经的本科公共英语课程(含部属高校);师范类的数学、中文、英语专科专业中各选一门主干课程、财经类选择两门主干课程)。

3、1989年下半年,省教委将对各校自评课程评估情况进行检查,公布选评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

4、1990年上半年,省教委组织有关专家对省选评课程进行教学质量评估。

1989年,由药理学课程评估协作组拟定的药理学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意见和评估体系得到省教委的同意并下达给各医学院校,要求各医学院校参照该评估体系认真搞好自评工作。

为了有效的搞好省高等医学校“药理学”课程评估工作,开展校际评估,于同年11月成立了安徽省高等医学院校“药理学”课程评估指导组,评估指导组由马传庚等六位同志组成。

并于1990年上半年分别对各校的药理学课程进行评估。

同年,由省高等师范(本科)院校现代汉语课程评估协作组、数学分析课程评估协作组分别拟定的现代汉语课程、数学分析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的实施意见和评估指标体系得到省教委的同意并下达给安徽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学院、淮北煤炭师范学校、阜阳师范学院等四所高校,要求各高校根据具体的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自评工作。

为了有效地搞好省高等师范院校“数学分析”课程评估工作,开展校际评估,省教委于1990年11月成立了安徽省高等师范院校“数学分析”课程评估专家组,评估组由杜广麟等六位同志组成。

并于1990年上半年分别对各高校的现代汉语课程及数学分析课程进行评估。

评估工作主要从教学管理水平、教材、教学质量、教学手段、考核及师资队伍建设等5个方面进行。

1989年,省教委同意省工科院校材料力学课程评估协作组拟定的材料力学课程评估实施方案和评估指标体系,并要求各工科院校参照集体的指标体系在本年年底开展自评工作。

为了有效地搞好省高等工科院校“材料力学”课程评估工作,开展校际评估,经研究决定于同年11月,成立了安徽省高等工科院校“材料力学”课程评估指导组,组长由殷尔禧等八位同志组成。

于1990年上半年由协作组分别对各工科院校的材料力学进行评估。

1995年,按照国家教委的统一部署,在全省工科院校开展了高等数学课程教学质量检测工作。

根据教高司【1997】13号关于教学评估工作的通知,1998年10月教育部专家组对华东冶金学院的本科教学工作进行了合格评价(教高【1999】12号)

2002年7月,省教育厅发文(教秘【2002】352号)转发了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教高司函【2002】152号)

2003年4月,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安排的通知(教高司函【2003】40号),教育厅在各校申报的基础上,统筹协调确定我省普通高校2003-2007年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计划,并上报教育部高教司。

2003年12月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全国592所普通高等学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3]9号)。

2005年4月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办学条件教学工作专项检查情况及有关问题的通报》(教发【2005】5号)的通知,要求各独立学院规范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改善办学条件,切实提高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

2006年6月,省教育厅向教育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请示,商请在2007年上半年对安徽财经大学、安庆师范学院、淮南师范学院三所高校进行评估;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工程科技学院、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安徽建筑工业学院5所高校评估时间安排在2007年下半年;皖南医学院、阜阳师范学院、安徽科技学院3所高校接受评估时间安排在2008年上半年。

同年8月,我省参评高校评估时间安排表最终确定。

9——11月,省教育厅先后对合肥工业大学、安徽理工大学、蚌埠医学院、皖西学院进行了本科教学工作水平预评工作。

2007年4月,安庆师范学院、淮南师范学院分别进行了本科教学工作水平预评工作。

2007年9月,安徽大学、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分别进行了预评估工作。

2007年10月,安徽建筑工业学院进行了本科教学工作水平预评工作。

2007年11月,安徽工程科技学院进行了本科教学工作水平预评工作。

2008年3月,安徽科技学院进行了本科教学工作水平预评工作。

2008年3月,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合格评估体系并开展自我合格评估的通知,并要求各高校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第六节学科建设调整与专业设置

一、学科建设调整

1986年省教委转发了国家教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农科、林科本科专业目录》,该目录适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并于同年,转发了《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农林现设农科、林科、工科本科专业名称整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学校根据要求对相应专业名称进行一次整理。

1995年省教委《关于开展省级重点学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高一【1995】28号)印发后,省属8所本科高校在遴选出88个校级重点学科的基础上,向省教委申报了44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省教委通过省内外同行专家评议,最终批准安徽大学西方哲学等22个学科为首批省级重点学科(教高一【1996】9号)。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省教委于1996年5月31日印发了《安徽省级重点学科管理办法》(教高一【1996】24号)。

2002年,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重点学科评选工作的通知》(教高【2001】13号)后,全省20所普通本科高校共申报了166个学科。

经过最终评议确定批准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等88个学科为第二批省级重点学科和安徽财贸学院国际贸易学等11个学科为省级重点扶持学科(教高【2002】001号)。

2004年10月26日,省教育厅向有关高校发“关于开展安徽省第二批省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扶持学科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秘高【2004】80号),并于同年11月底之前完成了该项检查工作。

2005年2月批准了安徽工业大学会计学等9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转为省级重点学科。

2007年5月,省教育厅发文要求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本科学科专业结构,提高我省高校本科教学质量。

2007年7月,省教育厅开始开展对第二批安徽省级重点学科的验收工作。

同年8月,省教育厅转发公布了教育部公布的安徽大学等学校汉语言文学等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名单。

(教研函【2007】4号)。

2008年9月,省教育厅公布了安徽省第三批省级重点学科名单,共有190个学科。

二、专业设置

1986年4月,省教育厅转发了“国家教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申报增设本科专业的通知》”,根据国家教委1986年工作会议关于当前要适当控制高等教育发展速度,巩固已有成绩的部署,1986年和1987年两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必须有所控制。

为此国家教育委员会于1986年3月下发“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申报增设本科专业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院校应将主要力量放在办好已设专业,提高教学质量,巩固发展已取得的成绩;应努力发挥已设置专业的潜力,大力提高办学效益;根据需要与可能,确需增设的专业,特别是国家或部门、地区急需的缺口短线专业、新兴边缘学科专业,仍按1985年有关通知要求,由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但数量要严格控制。

1987年2月11日安徽省教育委员会要求批准合肥联合大学增设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应用统计、化学工程、机械制造工业及设备等四个专业,均为四年制本科。

根据国家教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申报1988年增设本科专业的通知》精神,综合考虑人才需求,学校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和效益等方面因素,省教委于1987年7月,向国家教委高教二司申报我省1988年增设以下三个本科专业:

一是安徽农学院增设木材加工专业,学制四年;二是安徽农学院增设农业系统工程专业,学制四年;三是皖南医学院增设法医专业,学制五年。

根据国家教委高教一司、高教二司和计划司关于安排1988年招生计划必须按照国家教委公布的本科专业目录统一专业名称招生的指示,省教委于1987年11月向省属各高等学校,各地、市联合大学下发针对这一问题的通知。

通知涉及到本科专业名称的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省属工科、农林、医药、综合大学,要按照国家教委公布的本科专业目录名称安排招生计划、公布招生简章。

二、高等师范院校本科专业,包括理、文科专业,在国家教委正式公布专业目录前1988年招生仍采用原专业名称。

1989年,省教委向各高等学校下发“关于印发国家教委《关于改革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做好今年专业审批工作的通知》的意见”一文,对1989年需要调整、新增本、专科专业等提出了具体的意见。

国家教委分别审定安徽医科大学开设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卫生事业管理4个专业;蚌埠医学院开设临床医学、医学检验2个专业;皖南医学院开设临床医学专业;安徽中医学院开设中医学、针灸学、药学、中药学4个专业。

1988年12月,安徽省教育委员会批复同意安徽大学增设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科0605,本科四年制),皖南医学院增设法医学(医药0601,本科五年制)专业。

为加强对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和审批工作的宏观管理,增强高等学校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能力,加快高等学校专业、学科结构调整的步伐,根据国务院及国家教育委员会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和专业审批、备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普通高等教育实际,安徽省于1989年3月颁布了《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和审批备案的暂行规定》。

该规定第三条规定,专业设置的原则为按需设置专业和讲求办学效益;第十三条规定,专业设置的审批权限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由高等学校、省教委和国家教委分工负责审批:

调整本校原有本科专业,属国家教委专业目录中公布的2的专业,或因合并、拓宽专业改用目录内其他专业名称者,由学校自主负责论证审定;新增本科或专科专业全部招收指导性计划内的学生(如委托培养、自费生等),本科专业属国家教委公布的专业目录范围内的,专科专业符合上述专业名称使用原则的,亦由学校自主负责论证审定;新增属国家教委公布的专业目录内的本科专业,由省教委审批;新增本科属国家教委专业目录内试办专业或目录外专业,或国家教委公布的属全国统筹布点专业,或国家教委专业目录正在修订的专业,或专科类高校开办本科专业,统由国家教委审核批准。

第十四条规定,由学校自主负责论证审定的专业,无论是本科或是专科,是调整或新增,都须报省教委备案同意,本科还须报国家教委备案同意,方可列入招生计划。

1989年12月,安徽省教育委员会同意安徽医科大学正式建立口腔医学专业(本科五年制,国家教委1986年批准筹建),同意安庆师范学院增设历史教育专业(本科四年制)。

根据国家教委教高(90)012号文《关于认真进行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清理工作和上报一九九一年普通高校部分本科专业暂停招生方案的通知》规定,省教委认真清理了省属高校设置的本科专业,截止1990年底,共设有111个本科专业点,其中5个专业未正式论证批准,经此次清理时与有关部门协商研究,同意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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