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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长春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

财务部门的职能

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管理规定。

二、负责公司各类经济、商务合同的审计、执行和监督工作;

三、负责城市通IC卡系统中售卡、充值业务的对账、结算工作;

四、负责各充值网点日常的售卡、充值款项结存管理及账目管理;

五、负责对公司发行的城市通IC卡卡片的采购、制作、配发、发售和库存情况进行监管、审查工作;

六、负责公司定期同城市通IC卡系统内的运营各单位之间IC卡消费的对账、结算业务;

七、负责定期完成应用城市通IC卡系统的各公交企业执行政策优惠应享受的财政补贴数据的统计、核对和上报工作;

八、负责做好面向各公交企业的政府财政补贴金额的核发工作;

九、负责城市通IC卡系统中异常卡片的处置、移资业务的审核和审计工作。

一十、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财务部下设:

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

一、财务负责人职责:

(1)熟悉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及与财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项财务及相关制度;

(2)负责公司资金运作管理、日常财务管理与分析、资本运作、筹资方略、对外合作谈判等。

(3)负责对会计凭证及财务报表、各类业务报表及经济合同类付款业务的审核工作;

(4)负责对人员工资费用、社保费用的审核工作;

(5)负责对公司纳税业务的审核工作;’

(6)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协同相关部门人员定期开展固定资产与卡片的实地盘点工作;

(7)负责向总经理汇报收入、费用的计划报告情况及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8)为公司制定经济目标及投融资计划提供详实基础资料;

(9)负责对财政补贴资金统计表的核定及组织发放财政资金工作;

(10)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学习与研讨会,制定学习内容与学习计划;

二、会计职责: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标准化、规范化地开展会计工作;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使用财务软件进行账务处理;

根据我公司业务需要,设立成本会计和核算会计。

(一)成本会计主要负责:

(1)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有关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保证会计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2)按规定摊提有关成本费用,正确归集和分配成本费用;

(3)负责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

(4)依法计提(计交)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金,计提福利费等与工资相关的税费;

(5)进行结账和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

(6)依规定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人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对会计档案进行统一汇总、装订,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并进行归档;

(8)按规定购买、发放、收回发票。

(二)核算会计主要负责:

(1)负责按照城市通IC卡系统售卡、充值款项收入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2)负责城市通IC卡系统售卡、充值、消费结算等原始凭证及其附件的复核工作;

(3)负责对城市通IC卡系统售卡、充值、消费结算业务的原始凭证进行会计凭证的编制工作;

(4)负责每日对核算员提供的城市通IC卡“预售充资(收入)统计报表”进行复核;

(5)负责每个结算周期的“企业消费对账统计报表”的复核;负责按实际结算金额对清算手续费进行复核;负责开具清算手续费发票;

(6)负责“公交企业财政补贴统计表”的复核、生成和上报工作;

(7)负责每日对异常卡的移资进行核对和确认,并负责异常卡在本部门流转的管理。

三、出纳职责:

(1)负责依据审核后的收付凭证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

结算业务;

(2)负责及时处理各种原始核算单据资料,传递会计凭证;

(3)负责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支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4)负责公司存款账户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并按月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负责库存现金、出纳专用印鉴、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据的保管;

(6)负责每日客户服务中心上交的售卡、充值款的清点和核对,并将其存入公司指定的开户银行账户;

(7)负责每日将前一日银行入账凭据和收款凭单整理并交付核算会计;

(8)负责在每个消费结算周期完结后,将清算手续费向公司指定开户银行账户划转。

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第二部分:

财务机构和人员管理

一、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二、财务人员具体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三、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财务记账采用电子记账方式。

四、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摘要清晰、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由于财务人员的岗位特殊性,对于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须至少提前30天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财务人员离职管理不执行公司管理制度规定。

必须与接交人员完整交接工作资料及其他手续,没有办理完毕移交手续的,不得中断财务工作。

移交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相关实物、电子资料及其他纸质原始资料、未了事项、其他需特殊交代事项等。

移交工作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三部分:

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一)账务处理规定

1、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根据公司《借款和费用报销及审批程序制度》规定的审批流程执行。

2、财务人员必须对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完整、合法负责;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

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应向财务负责人汇报。

3、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以现金2000元为标准)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4、公司员工报销费用时,出纳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账,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5、公司各相关项目负责人应将营业收入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

(二)现金收款规定

1、现金收款时,出纳人员应监督交款人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非我司人员直接交款的,出纳人员自行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

2、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款信息开具现金收据,并及时将收据记账联转交会计记账。

(三)现金付款规定

1、因出差、采购等需事先借支现金的,须由经手人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支款。

财务出纳应严格审查签批手续是否完整真实,对于签批手续不完整《借款单》有权拒绝付款。

借款人应及时清理借款,前款未清的,不得再次借款。

2、需支付现金的差旅费以外的费用报销,由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领款。

财务出纳应严格审查签批手续是否完整、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真实,对于签批手续不完整、信息填写不完整的《费用报销单》有权拒绝付款。

3、需支付现金的差旅费报销,由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出纳处领款。

4、库存现金超过限额的(2000元以上)应及时存放银行,对于大额支付(1000元以上)应避免采用现金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

(四)现金保管规定

1、为了保证现金安全,现金应存放在专用密码保险柜中,出纳人员应随身携带保险柜钥匙,不得随意放置;保险柜密码不得随意泄露。

因主观原因导致的现金短缺,由出纳人员个人承担;因不可抗力导致的现金短缺,视具体情况减轻或免除出纳责任。

2、因出纳人员请假或其他缘由不能到岗的,需提前按规定办理严格的现金交接手续,代理人在代理期间应履行出纳人员同等职责。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

网银、电汇、支票、银行承兑汇票。

2、财务人员应按照每个银行开户帐号设置银行存款明细科目,出纳人员应及时将银行对帐单传递财务人员,核对各银行账户账目是否账实相符。

财务人员应确保各银行存款明细账余额与各银行账户实际余额相符,有未达账项需查明原因,并编制余额调节表。

3、出纳人员应确保取得银行收付业务的每笔结算凭证,缺失结算凭证的应从银行柜台补证或从网上银行打印。

做到每笔记账凭证都有对应的原始凭证附件。

4、每月月初,出纳人员应从银行柜台或在银行开立的回单柜中取得各开户银行加盖有银行印章的月份对账单。

5、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

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三、备付金的管理制度

交通一卡通备付金包括用户备付金和清算备付金。

(一)用户备付金指一卡通用户预先存放在存管机构用于未来发生的预支付资金。

1、我公司需开立用户备付金专用存款户,与自有资金分开管理。

用户备付金只能用于办理用户委托的支付业务、退付业务、向上级清算中心缴存清算备付金的业务和其他按有关规定可以办理的特定业务。

2、接收的用户备付金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全额缴存至用户备用金专用存款户。

3、用户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只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办理用户备付金支出业务,不得办理现金支取,按规定可以以现金方式为用户办理特定业务的,应通过自有资金账户办理。

(二)清算备付金只能用于各直连入网机构之间每日的清分结算业务。

1、我公司需开立清算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

清算备付金和自有资金应分开管理。

2、各级清算中心只能通过清算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接收各入网机构缴存的清算备付金。

3、各级清算中心变更、撤销清算备付金合作银行或清算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应当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入网机构下发变更理由、时间安排、变更后的清算备付金合作银行及承接账户信息的事项。

4、清算备付金专用存款户只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办理清算备付金收取和支出业务,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四、相关票据及印鉴使用规定

(一)收据使用规定

1、公司采用一式三联的收款收据,由财务部作为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进行保管。

2、收据属于内部自制单据,不得外借、代开,不得拆本使用。

3、收据原则上只限公司财务部门使用,其他部门不得领用和自制;因业务需要外出携带收款收据的,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按照规定登记收款收据领用登记明细表并签字确认,非特殊需要原则上不予外出领用;确因需要外出领用的,应根据需要张数加盖财务章,并事先书写完整,空白收据不得加盖财务章,返回公司时应及时整本交回财务。

4、开具收据时,应按序使用,书写规范,内容完整,金额大小写一致,且不得涂改。

因填写错误的需要加盖“作废”章,并完整保留各联次。

(二)支票使用规定

1、支票的领购、保管、使用由出纳人员负责。

2、出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支票,应存放在专用的保险柜中。

为了防范丢失风险,支票必须做到使用时再盖章,不得提前在空白支票上盖章备用。

3、出纳人员应根据支票使用情况登记支票使用登记簿。

4、支票签发错误或因故不需再使用的已签发支票,应与原票头粘贴在一起加盖“作废”章,并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将该号码注明“作废”字样予以注销。

5、现金支票提现和转账支票对外支付业务,须严格根据已审批的单据进行。

6、收取的外单位转账支票应及时送存开户银行进行结算。

(三)财务印章管理规定

我公司财务印章主要包括:

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财务印章应分人妥善保管,规范使用;必须存放在专用保险柜中。

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会计进行保管,法人章由出纳人员进行保管。

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使用时须严格检查各项单据是否合法、齐全、符合要求、准确无误。

五、资金审批流程

资金审批流程为: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或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领款人签字→出纳检查、支付。

第四部分:

发票管理制度

一、发票的领购

1、发票使用完毕后,财务人员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2、发票领购后,开票员应及时将所购发票号码按序登记在《发票领用登记表》上,以便于后期领用登记。

二、发票开具和保管

1、财务人员开具发票应严格遵守国家最新发布的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不允许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销售人员根据业务要求,需提供销售发票的,须填写《开具发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转交财务部门开票员开具即可。

3、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应按序订本保管,作废的发票应完整保存所有联次并注明“作废”字样。

发生发票丢失的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并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介上公开声明作废,同时接受国家税务机关的相关处理。

4、尚未开具使用的发票,应存放于保险柜中,确保发票安全。

第五部分:

应收应付管理制度

一、应收应付账务处理规定

1、应收应付科目采用客户往来、供应商往来辅助核算。

2、为了便于查阅每个客户的交易明细,无论现销还是赊销,均须通过应收账款科目进行过渡核算,收款时再予以冲销。

应付账款账务处理同理应收账款。

3、财务人员记录应收账款凭证时应严格审查单据是否齐全。

4、财务人员应于每期期末整理提供应收应付明细。

对于逾期应收账款或2个月以上的应收账款应划线重点列示,上报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

二、应收账款管理规定

1、公司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即按债务人(或具体项目)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账,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

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账。

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

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或项目经办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收回的账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如发现私自挪用货款不交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公司要严格控制内部员工的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

员工调离时资金管理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未经财务部人员及总经理在《员工离职结算单》上签字,人力资源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5、支付预付账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财务人员审核并注明用途后,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相关合同要复印备份、编码、登记)

6、本公司采用坏账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金,年终调整。

第六部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界定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等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单位价值超过1000元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必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2、公司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盘点制度和折旧计提制度。

3、公司财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并制定固定资产目录,生产管理中心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类固定资产的管理,行政管理中心负责非生产类以外的固定资产管理。

2、固定资产的计价

(1)外购的固定资产,不需安装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发票价格和运输费用价格为固定资产记账价格,对于外购需安装、调试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外购价格加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合理有关的费用为记账价格。

(2)购置机器设备时要搞好市场调查,搞好设备的技术分析和经济性分析。

(3)对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未办理决算的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等,要根据预算书或合同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工程决算后,再调整原估价和已提折旧。

对于现已使用而没有档案资料的固定资产(没有建账)可以采取重置价进行入账。

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我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机械、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车辆折旧年限为5年,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等为3年。

本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5%.(法定)

三、其他

全部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由财务管理部牵头、生产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参与,具体盘点时间由财务管理部根据年终决算的要求决定。

固定资产的购进和处置,均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归公司所有,经办人员应及时报账处理。

第七部分:

费用报销制度

一、差旅费财务管理规定

1、差旅费是指员工因公出差期间产生的住宿费、车船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等各种费用。

2、员工因公出差需事先书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用款计划等。

《出差申请单》审批流程为:

出差员工→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审批→人事留存统计考勤。

事先未办理出差申请手续出差的,不予报销出差费用,不予发放出差补助。

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注明资金用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3、住宿费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经审批后在规定的标准内凭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据实报销,超过标准部分不予报销;出差发生的车船费、交通费经审批后凭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据实报销。

4、随同总经理或部门负责人一同出差的,原则上由总经理或部门负责人负责费用支付(包含就餐费用),由总经理或部门负责人进行报销,出差人员不得再另行报销此部分差旅费。

5、出差人员由客户单位接待的,一律不准再报销住宿费用。

6、出差人员应厉行节约,出差同行人员为两名以上同性员工的,应安排同住一室,由其中一人回公司后报销,其余人员不得再报销住宿费用;两位异性员工出差同行的,按照各自住宿标准进行报销。

7、出差人员报销住宿费的,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住宿类发票,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审查票据。

8、出差住宿标准,参照如下:

单位:

元/间/天

地区

人员

直辖市

特殊地区

省会城市

地级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

280

220

180

部门主管

200

150

120

其他人员

150

120

100

9、出差餐补标准,参照如下:

单位:

元/天

地区

人员

直辖市

特殊地区

省会城市

地级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

120

100

80

部门主管

100

80

60

其他人员

80

60

50

10、出差车船费、交通费采用实报实销原则,乘用交通工具类别应事先书写在《出差申请单》上,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总经理批准。

有审批权限的审批人签署《出差申请单》时应审查出差人书写项目是否齐全,避免先审批后补写情况的发生。

11、出差员工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填制《出差返回确认表》,根据实际情况注明差旅费承担情况、实际出差地点、期限。

《出差返回确认表》审批流程为:

出差员工→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行政留存统计考勤→财务薪资专员予以核算工资。

12、出差人员出差返回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差旅费,结清借款。

逾期未报的,从当月工资扣发借款金额。

财务人员审核《差旅费报销单》时,须根据《出差返回确认表》,并检查原始票据的真实合法有效性。

二、业务招待费财务管理规定

报销业务招待费时,报销人需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招待对象、招待事由、归属部门、费用金额等信息,先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再经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再经总经理批准,经总经理批准后到出纳处报销。

三、车辆费用管理规定

1、车辆油费

车辆加油一律采用“先充油卡,再加油”的方式,原则上不准报销现金加油款,总经理特批除外。

2、车辆保养、维修费

按照规定发生的公司用车辆保养费,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准予报销;因车辆本身特性原因发生的车辆维修费,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准予报销;因违章造成的车辆维修费视责任归属情况进行报销或不予报销。

3、停车费

因公发生的停车费用,经规范流程批准后准予报销。

4、违章赔偿、罚款

车辆违章款原则上不予报销,由车辆驾驶人自行承担,总经理特批除外。

四、其他费用报销规定

其他因公发生的经营费用(如:

租赁费、运费、邮寄费、生活费、水电费等)报销,凭合法有效的票据,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准予报销。

第八部分:

薪资管理制度

一、不同部门、不同岗位执行不同的薪资标准及结构,薪资标准和结构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二、薪资标准和结构的调整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三、财务薪资专员应按照总经理核定的薪资标准、结构以及实际出勤情况,于每月3日之前计算上月薪资。

四、因工作确需加班的,参照如下公式计算加班费:

(月基本工资/月平均工作日)*加班天数。

员工出差期间,超过工作时间的不计加班费。

事假扣款参照如下公式计算扣除:

(月基本工资/月平均工作日)*事假天数。

五、工资表的审批流程为:

薪资专员计算工资(每月3日前)→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发放(每月8日)。

第九部分: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每期月结账后会计人员应及时打印会计凭证,按照会计规范装订成册。

二、每期年结账后会计人员应及时打印各类会计账册,按照会计规范装订成簿。

三、每期的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应规范整理,定期装订。

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其他相关财务资料严格按照会计档案规范进行保管。

五、会计档案的查阅权限限于财务人员、税务检查人员、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其他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需经总经理批准,并在财务人员的监督下在财务室内进行查阅。

本财务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所有,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不完善之处另行补充规定。

 

长春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

2016年X年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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