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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地社区养老模式

医养结合的社区养老模式(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合作、医疗机构增加养老病房及养老机构加强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等多种方式)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1.社会养老服务分类方式:

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细分为“居家/社区养老、居家/社区养老+家庭病床、养老机构以医养机构”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分类方式

2.随着我国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的下降与慢性病患病并发现象的日益普遍,当前“医”“养”分离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已经无法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需求。

3.创新性提出了构建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筹资模式即“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拨支付与个人缴费相结合”

目前北京、安徽、青岛等城市率先推出了医养结合模式,如:

二、三级医院办养老病房、养老机构增设医务室、社会资本等多种模式。

4.医养结合服务内涵包括:

服务对象及内容:

一般养老机构服务所有老年人群,而医养结合机构主要服务于患有慢性疾病、急性疾病的恢复期、智力残疾、肢体残疾以及肿瘤晚期的老年人,为他们提供生活、护理、医疗及康复服务。

简单的理解就是在养老中增加了医疗照护,在医疗中加入了养老服务。

服务提供者:

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老龄化程度高,老年人数量庞大,单方面强调,由某一主体来实现我国老年人的养老,是非常不现实的,老龄问题是整个社会需要面对的问题,需要将政府、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等多方主体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各方的积极性,整合各方资源,各司其职,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方参与的医养结合体系。

服务模式的实现:

政府主导,统筹安排。

将部分医疗机构进行功能转变,转型为老年人医院、康复医院或者护理院。

传统养老机构可以与附近的医疗机构联合,建立双向转诊等合作。

同时政府应近距离规划养老和医疗的位置。

人员及机构准入:

在养老机构中应增加与医疗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而医疗机构转型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由于老年人的生活护理任务较重,应适当增加护理员的岗位。

通过人员的调整,即节约人力资源,又可以使老年人得到更好的照顾。

对于医养结合的机构,应具有基本医疗、康复、基础护理、公共卫生及急救等功能的医疗水平。

服务性质:

目前对于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性质,主要界定为养老机构的一种,需要达到民政部门制定的养老机构准入标准。

但是,随着医养结合服务的深入发展,其医疗机构的相关特点也进一步凸显,是否将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进行相应的医疗机构资格认证,或者发展新的形式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医养结合服务的内容应以基本养老服务为基础,以医疗服务为重点,在做好老年人生活照护服务、精神慰藉服务的基础上,着重提高医疗诊治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临终关怀服务的质量。

作为一种具备医疗的特殊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医疗资质水平,应该达到一定的规模程度,不仅仅是提供药品、注射服务等最为基本的医疗服务,而应该是解决慢性病老人、大病康复老人、绝症晚期老人的医疗需求,真正发挥出医养结合的服务功能。

因此,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医疗水平应该达到一定的级别,应具有健全的科室和全面的诊疗项目。

从软件方面要具备足够数量的有资质的、受过专业训练的医师和护士;从硬件方面要有足够的空间、房屋设施和相当水平的医疗器械。

(1)二、三级医院设立老年养护病房。

(2)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

(3)社会资本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

(4)居家养老。

老年人在家中由家人照顾日常生活,民政部门通过购买服

务的方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政府规定范围内的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

5.医养结合就是集医疗、护理、康复和基础养老设施、生活照料程度、无障碍活动范围为一体的养老模式,它的优势在于突破了一般的医疗和养老分离的状态,最大的特点是为老人老年期各种病症进行临床诊疗,提供及时、便利、精准的医疗服务,将生活照料、身体康复和临终关怀相结合。

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达成合作协议,当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突发疾病、大病时可以第一时间到相近的医院得到专业便捷的救治。

或者养老机构担当医院的病房功能,医院的医师和护士到养老机构对患病老人进行医治,免去老人的奔波之苦。

这种情况实现的前提条件是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位置非常相近.

国家卫计委:

“医养结合”有四种模式

2013年,中国老年人口数量已经达到2.02亿。

专家提出了未来四种医养结合的模式,寄望医养结合成为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个长久之计。

据最新统计,2013年我国老龄人口已突破两个亿,未富先老在中国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

在应对老龄化的过程中,健康是最核心的一个问题。

据悉,我国目前人均预期寿命是75岁,健康的预期寿命是68岁,也就是说,其中有7年时间老年人是与疾病相伴的。

近日,在“2015清华养老产业高端论坛”上,与会者普遍认为,有备而老,我们还有一点时间,并对我国如何进行“有备而老”展开了深入研讨。

老龄化将使我国慢病负担增长40%,养老院床位空置率却达到48%

2014年,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2014)》显示,2013年,中国老年人口数量已经达到2.02亿,其中65岁以上的老人已经达到了10%,半失能、失能、失智老人近4000万,完全失能老人达到100万左右。

有专家预测到2050年,我国每三个人就将有一个老年人。

根据世界银行的预测,到2030年,人口老龄化将使我们国家的慢病负担增长40%。

老年人对健康服务的需求,明显高于普通人群,迫切需要我们为老年人提供综合的、连续的、适宜的医疗服务,老龄长期照护体系的建构刻不容缓。

国家卫计委家庭发展司家庭发展指导处处长蔡菲在发言中说,面对相对庞大的老年医疗服务需求,我们目前能够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不足,不仅老年病医院、护理医院、康复医院数量有限,一些综合医院和专业医疗机构里做老年病科的专业和机构也很有限。

我国目前从事老年人医疗服务的医生、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才几万人,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庞大的健康需求。

蔡菲介绍说,根据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截至今年3月底,我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7.5张,同比增长10%。

但目前我国养老院的床位空置率却达到48%左右,床位空置率严重的养老院主要是没有医疗服务的相关支持。

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的结合,将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有效举措。

居家养老是公认的理想养老模式,但亟须医疗、家政、照护、心理等多种服务的无缝衔接 

为应对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各地政府近几年陆续推出了不同的养老模式。

上海等地推出的“90%家庭养老,7%社区养老,3%依托机构养老”的“9073”模式,除了大家普遍接受的居家养老外,特别加大了社区养老比例,更强调和注重社区化养老。

对此,吉利大学健康产业学院院长乌丹星解释说,“9073”养老规划,按照基本意思和多数老人的自然老化规律,可以简单理解为:

60~70岁基本属于“90”居家部分;70~80岁可能属于“7”社区部分;80~90岁可能属于机构部分。

我国养老机构也基本是按照老人自理、半自理、完全失能、失智的需求做了区域划分。

这些举措都体现了我们对中国国情的正确判断和对老人需求的深刻理解,现在主要问题是要在社区构建一个老龄长期照护体系,这个体系主要对象是慢性病患和残障人口,其中老年人构成其中的绝大多数。

台湾老人福利机构协会名誉理事长陈敏雄也指出,居家养老是全世界公认的比较理想的养老模式,但也需要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医疗服务等各种服务模式的无缝对接以及转介安排。

这就要求社区除了提供基本的家政物业管理服务外,还要将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及养老机构导入小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对老年人进行综合性的寄托照顾。

同时,运用社区医疗服务,以社区为范围,以家庭为单位,提供连续和人性化的医疗服务。

依据社区的条件和需求差异,社区还应与其他养老设施,包括长期照护中心、赡养机构、老人活动中心、老人大学、医院等配套服务相结合。

“医养结合”是应对老龄化的长久之计,未来可能将有四种形式 

蔡菲介绍说,我国未来“医养结合”的目标,是面向社区在全国建成一个覆盖城乡、规模适宜的医疗服务网络,明显提升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能力与水平。

未来的“医养结合”可能会有四种存在形式:

1.鼓励原有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

现有的医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只要有条件就可以开办养老服务。

结合当前公立医院改革,原来的医疗机构可以转变成康复医院或护理医院,为周围社区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养老医疗服务。

比如,上海建工医院新开一家护理院,北京的八里庄服务中心最近申请了一个护理院的资质。

2.原有的养老机构可增设医疗服务资质。

我国目前大多数的养老机构没有医疗资质,去年国家卫计委印发了养老机构医务室、护理站的基本标准,对设置在养老机构内的医务室、护理站,从人员、房屋、设备、制度等方面作出规定。

只要有一个医生、一名护士就可以申请医务室,门槛大大降低。

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还鼓励它开设老年病医院、专科医院、护理医院、康复医院等专业医疗机构。

3.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

这种情况目前比较普遍,很多社区,养老院就建在社区服务中心附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定期上门巡诊,遇到紧急情况社区服务中心也能及时处理,及时转诊。

现在真正实现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一床难求,有很多地方甚至排了几百人,这种模式也是国家特别鼓励的。

4.医养结合进社区、进家庭。

这主要依靠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通过推行家庭医生模式,为社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

 

“医养结合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个长久之计。

”蔡菲强调说,“十三五”是我国两次人口老龄高峰的低谷期,我们一定要抓住这个机遇,进行很好的制度设计和顶层设计,为应对未来的老龄化高峰奠定一个很好的基础。

 

天津北方网讯: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医养结合”成为养老服务新模式。

今年,北辰区着力改善民计民生,把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列入“20项民心工程”,致力于将医疗资源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推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联动发展。

  日前,为爱馨瑞景园老年公寓配套的医疗服务站正式投入使用,公寓内的老人可以随时看病拿药,比以往方便了许多。

前沿新闻记者在医疗服务站看到,每个科室门前都有老人坐在长椅上等候检查,他们神情放松,不时与周边老人闲聊几句。

正在等着测量血压的孙爷爷说:

“我就住在楼上,门口一刷卡就能进入医疗服务站。

以前,由于离医院比较远,总是在身体不舒服的时候,才到医院检查,现在不出公寓大门,就有医疗服务站,特别方便,我每周都会过来量量血压、听听心脏,预防疾病出现。

  老年公寓的医疗服务站每天会定时派医生对老人的健康体征进行监测,对公寓里的老人进行慢性病理疗,初步形成医疗资源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格局。

爱馨瑞景园老年公寓负责人周静介绍说:

“医疗服务站成立后,特别受老人们欢迎,他们看病拿药不用走很长的路,挂号也不用排长队,还有医生对他们的健康体征进行监测,让他们住着很放心,家属们也安心。

  在探索“医养结合”的同时,北辰区还进一步加快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的建设。

日前,瑞景街秋瑞家园社区对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的配套设施进行完善,安装了电视和娱乐设施,更多的社区老年人愿意在日间照料服务中心享受悠闲时光。

该社区居民佟励英说:

“平时子女工作忙,都不在身边,我们在家呆着感觉非常寂寞,社区里有了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后,大家凑在一起,聊聊天、唱唱歌、跳跳舞,每天过得特别充实,整个人都精神多了。

  据了解,今年,北辰区将健全完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联动互补机制,计划在新村街、集贤里街建设2个社区“微型养老院”。

在北仓镇、双街镇建设2个农村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试点,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新模式,完善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建设。

《意见》指出,要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开发包括长期商业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建立健全长期照护项目内涵、服务标准以及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等比较健全的专业照护服务提供体系。

落实好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政策。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制度衔接,对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同等对待,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等。

所谓长期护理就是指“在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内,持续地为患有慢性疾病,譬如早老性痴呆等认知障碍或处于伤残状态下,即功能性损伤的人提供的护理。

长期护理保险就是通过发挥保险的风险共担,资金互济的功能,对被保险人因接受长期护理服务而产生的费用进行分担补偿的一种制度,国际上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国家有两种形式:

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

日本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内容

长期护理保险是对被保险人因为年老、严重或慢性疾病、意外伤残等导致身体上的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丧,住安养院接受长期康复和支持护理,或在家中接受他人护理时支付的各种费用给予补偿的一种健康保险,主要受益群体是老年人。

1995年日本政府首次提出了“关于创设护理保险”的议案,1997年5月和12月《护理保险法》分别在众议院和参议院获得表决通过,2000年4月1日,日本《护理保险法》正式实施。

2005年,日本政府对2000年保险法案进行修订并颁布了《护理保险法修订法案》,2008年和2012年又对护理保险制度进行了两次改革。

日本的长期护理保险是典型的社会强制险模式,由法律强制实施,保险出资责任由国家、企业、个人分担或者由国家、个人分担。

(1)被保险人

日本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规定年龄在40岁及以上的全体国民都必须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并缴纳一定的保险费。

承保对象根据年龄分为两种,一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即为该制度的第一号被保险对象;二为40-64岁之间加入了某一种医疗保险的现役劳动者,即为该制度的第二号被保险对象。

这两类被保险人的主要区别在于保费缴纳方式和收益对象范围。

第一号被保险人被分为5类,交纳与自己收入水平相应的固定金额的保险费,三年调整一次。

年金在18万日元以上的第1号被保险人的保险费直接从其养老金中划

扣,其余第1号被保险人的保费由市町村个别征收。

第2号被保险人必需终身缴费,缴费比例为所得收入的0.9%,与其医疗保险相关联。

在受益对象范围方面,第1号被保险人只要需长期护理,经审定后自动获得护理资格。

对于第2号被保险人,只有当患有初期老年痴呆或者因患有心脑血管等与年龄有关的16种特定疾病而处于护理状态时,才能够获得护理保险提供的护理服务。

40岁以下因身体失能需要长期护理的公民由其它福利计划提供。

                                            图:

日本长期护理保险公共支出(单位:

百万日元/月)

(2)保险人

长期以来,日本的老年保健福利都是在国家和各都道府县的指导下,由市町村具体负责实施执行。

目前作为运营主体的地方政府大约有3300个。

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各自地方的情况设定保险费的等级、额度,征收、营运、管理和利用保险费;二、审定护理申请人的资格、等级,

制定护理计划、落实并且监督服务业务提供。

(3)筹资模式

   日本护理保险制度的筹资模式是现收现付制,为了确保稳定的资金来源,日本长期护理的保险资金由三级政府、个人共同负担。

被保险人缴纳50%的保险费,其中17%来源于第一号被保险人,另外33%来自第二号被保险人。

公费部分,国家、都道府县、市町村按照2:

1:

1的比例分别承担总资金的25%、12.5%、12.5%。

为了平衡各市町村的支付能力,国家拿出其负担资金的1/5作为调整补助金交付给那些低收入老人或高龄老人多的市町村。

此外,为了避免保险对象过度使用护理服务,被保险人在接受护理服务时需承担护理费用的10%,机构入住者的伙食费不含在保险费中。

鉴于低收入群体不能支付保险费用、服务使用费和其他额外支出,为减轻他们的财务负担,低收入群体可以向市町村申请减免服务使用费,也可获得公共救助计划的援助。

(4)给付方式

日本护理保险的给付方式以直接向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为主,现金给付所占比例极少。

护理需要分成两类:

1.需要支援:

不需要日常生活护理,但在家务或日常生活需要支援,每天需要照护的时间为20-30分钟。

2.需要护理:

依需要护理程度分成5级。

护理服务主要分为处于护理状态的介护给付和有可能发生护理状态的预防给付,提供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和机构护理。

为鼓励老年人在自己家里接受护理,居家护理的护理服务内容十分广泛,包括:

访问服务、日间护理、短期设施护理及居家环境改善等。

社区护理是以社区为载体,利用社区内的护理设施、机构为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

如果在家中护理已难以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老年人可以到由都道府县指定的福利机构、保健机构或疗养医疗机构中接受专业机构护理。

日本的长期护理保险现状

  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来,被保险人数增长了31.08%,即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扩大了三分之一,这表明长期护理制度获得了日本公民的认可。

从2000年起,日本第1号被保险人的增长速度比较稳定,增长率都在3.5%以下。

2000年至2009年日本第1号被保险人的增长比例在3.5%~2.5%之间,在2009年后增长比例降低到1%以下。

2000年至2009年,申请各类护理服务的投保人数从218.16万人增加至469万人,增长了一倍多。

其中,申请“需要护理”的人数远远高于“需要支援”的人数,2000年共有29.09万人申请“需要支援”服务和189.07万人申请“需要护理”服务,2009年申请上述两种护理服务的人数分别是123.69万人和345.31万人,这说明老年人口失能状况堪忧。

日本长期护理制度通过2005年的改革构建护理预防体系,实现了由重护理向护理与预防并重的转变。

2006年护理预防体系建立之后,要支援的认证者人数就达到了104万人,到2011年已经达到了140万人,约占到认证者总人数的26.4%,改革之后日本的护理预防服务得到快速发展。

2012年日本对《护理保险法》的修订要点为如何构建老年护理的“地区服务体系”,彻底打破了社会福利主要由政府行政措施提供的惯例,为地区福利民间化、市场化创造了条件,也为竞争型地区福利社会的形成打下了基础。

        在过去的十年中,日本的护理机构数量大幅增加,已能够为需护理人群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2011年提供家庭访问医护服务的机构67922家,比2000年增加了一倍多。

2011年提供针对痴呆老年人的日间护理社区共有11180个,而2000年只有418个。

2011年老年护理保健机构3763家,比2000年增加了1603家。

据厚生劳动省统计资料显示,2011年居家服务被利用次数、设施服务被利用次数和社区紧密型服务被利用次数分别达到了3829万次、1026万次和353万次;2012年被认证需要护理的人数从2005年的411万人增加到了533万人,护理保险给付人数增加到了445万人,其中居家服务利用者328万人、设施服务利用者86万人、社区紧密服务利用者41万人固。

这些数据显示,日本国民已经不再寄托于家庭提供的护理服务,社会化护理服务得到十分普遍的利用。

1

、医保结算是难点。

当前,医疗和养老机构分离很大程度上源于医疗机构可实行医保,而养老机构则不能,致使许多患病老人把医院当成养老院,成了常住户”,老人‘押床’现象频发,加剧了医疗资源的紧张,使真正需要住院的人住不进来。

“医养结合”模式推行后,养老院首要解决的是将养老院附属的医务室纳入医保,由此将出现两方面的问题。

一是现行医保基金账户支付无力大额复护理费用;二是“套保”现象将频发。

有些不需要住院的老年人可能会借“医养结合”长期住院,占用社会医疗资源,损害其他参保人的权益。

所以在管理上如何区分好养老和住院的界限,还需研究。

与此同时,医院主办养老院的形式,将会遇到诸多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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