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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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2017年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同时,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制定工作计划、公布选题指南、选题开题、指导、中期检查、评阅、答辩、成绩评定、质量抽检、优秀论文(设计)推荐评选、工作总结等环节组成。

第三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可以采用学术性论文、方案设计报告、调查报告、案例分析等形式。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本科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教务处负责学校毕业论文工作的统一管理,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教务处职责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对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学校学科、专业的特点,制定、修订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文件;

(二)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全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

(三)组织检查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协助各院解决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组织安排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

(五)组织全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和全校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

(六)汇总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和工作总结,做好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

(七)协助各二级学院积极参加校质量评估中心和相关行业的毕业论文(设计)评估工作;

(八)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方面的教学研究工作,为专业建设及教学改革提供智力支持。

第六条二级学院职责

(一)二级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计划,开展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前期动员;

(二)拟定、审核、汇编本院《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并对选题进行统计分析;

(三)安排、落实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四)组织本院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工作;

(五)做好本院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

(六)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订本院的论文评审标准和论文答辩评分标准;

(七)组织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八)组织本院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组织实施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抽检和评价工作;

(九)负责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分析、汇总、上报、归档保管等工作,做好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

第三章指导教师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负责全程指导学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

各二级学院应选派治学严谨、认真负责、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鼓励聘请实际工作部门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第八条指导教师基本职责

(一)坚持立德树人,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注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

(二)帮助学生做好题目选定或拟定工作;

(三)指导学生收集资料,文献分析,开展调研;

(四)检查督促学生按计划进度开展论文(设计)撰写,对学生已经完成的初稿及时准确提出修改建议,指导学生完善提高论文(设计)水平;

(五)审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进行预审,指导学生参加毕业答辩;

(六)答辩结束后,收齐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成果,交二级学院统一保存。

第九条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指导教师工作的考核,对不履行指导教师职责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教师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暂停或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

第十条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质量,每个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数量原则上不超过8篇.

第四章学生

第十一条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之前,各二级学院要对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含实践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方有资格进入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

第十二条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之前,各二级学院要对参加答辩的学生进行资格审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资格:

1。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达不到学校要求者;

2。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答辩资料不完整者;

3.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严重违犯校规校纪者;

4.毕业论文(设计)经检测不合格者;

5.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期间,累计请假时间超过全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1/3者;

6。

指导教师认为不具有答辩资格,并经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核同意。

第十三条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学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资格,统计不具备资格的学生名单,及时报校教务处备案。

第十四条学生的义务和责任

1.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应持严谨的科学态度,广泛查阅专业文献,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刻苦钻研,勇于创新,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2。

紧密联系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课程实习或实验、毕业实习,独立地按时、按量、按质完成研究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抄袭别人的成果;

3.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因事或因病要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自觉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注意勤俭节约,爱护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5。

在规定时间按照《西安财经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附件一),打印提交经指导教师审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和相关表格;

6。

严肃认真参加答辩,做好充分准备,提前写出书面提纲;答辩时在规定时间内围绕老师提出的问题进行理有据的回答陈述。

第五章选题、开题

第十五条选题

(一)各二级学院应提供一定数量的、适合本科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供学生选择。

也可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提出选题,经专业所在部、系(所)审核同意后,选派指导教师进行指导。

(二)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应紧密结合经济发展、生产实际、科学研究和新技术应用前沿,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三)选题应有一定深度和宽度,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工作量饱满,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

(四)选题原则一人一题,应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的知识和技能.

(五)允许学生组成团队共同开展对重大选题合作研究,二级学院和指导教师应严格审核选题和组成人员,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

指导教师应明确每位学生独立完成的任务,力求全面训练。

第十六条毕业论文题目确定后,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确定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内容、进度等,按规定时间完成开题报告(见附表1),并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

第十七条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应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并经专业负责人和学院审批后报校教务处备案。

第六章指导

第十八条毕业论文开题后,指导教师应严格依照学校要求,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按时高质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学生要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展,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

第十九条二级学院应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中期检查,指导教师和学生要积极配合,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见附表2)。

第七章评阅与检测

第二十条学校实行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审核制度。

学生毕业论文完成后,指导教师根据完成质量写出评审意见(见附表3)。

此外,二级学院还要指派另外一名评阅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审(见附表4),原则上选派学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作风严谨、责任心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评阅教师。

每名评阅教师评阅论文(设计)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篇。

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评阅成绩均及格后方能认定为评阅通过,可进入答辩阶段。

若评阅未通过,学生需根据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评阅意见修改论文后重新提交评阅。

第二十一条论文(设计)答辩前,学校将使用“学术不端行为文献检测系统”对全校本科学位论文(设计)进行抽查和检测,检测通过后方能参加答辩。

论文检测重复率(复写率与引用率之和)R<25%时,视为论文查重检测通过。

第八章答辩

第二十二条答辩的组织和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学校的统一要求,组织本学院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二)各二级学院应成立由院长、分管教学院长、各学部、系(所)主任和部分教师组成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

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并解决答辩过程中出现的学术等问题,对有争议的答辩成绩进行审议。

答辩委员会应根据学生论文(设计)选题的方向,分别组成3-5人的答辩小组,并由答辩小组实施学生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

(三)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必须实行答辩老师与指导教师分离制度.

(四)各二级学院应根据专业和学科特点,以及学生论文(设计)的实际情况,统一其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

(五)答辩小组要根据参加学生答辩情况,评定答辩成绩(见附表5)。

第二十三条答辩应以公开方式进行。

各二级学院应提前一周将组织公开答辩的时间、地点等安排情况报教务处,并在答辩前一天发布答辩公告。

第二十四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学生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演示或展示必要的可视化资料;答辩小组成员审查、提问或质询;学生回答或解释问题等。

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内容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行规定.答辩现场要有记录人员进行实时记录。

第二十五条二级学院对答辩不合格学生可组织二次答辩,但二次答辩时间不得超过学校统一规定的答辩最后限定日期.

第九章成绩评定与优秀毕业论文评选

第二十六条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由“指导教师成绩、评阅教师成绩和答辩小组成绩”三部分构成,分别占50%、20%、30%的,折算后的总分为整数,答辩小组核算综合成绩(见附表6),报答辩委员会审核确认。

二级学院也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调整指导教师成绩、评阅教师成绩和答辩小组成绩占比,但需报校教务处备案。

第二十七条最终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

优秀比例应控制在各专业毕业学生总数的20%以内.

第二十八条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由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统一审核后向学生公布。

在成绩公布以前,任何人不得向学生泄露成绩评定情况。

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有异议的,可直接向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或校教务处反映.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和校教务处应在收到学生反映后一周内做出答复。

第二十九条凡被取消参加毕业论文(设计)资格、答辩资格或最终成绩不及格者,或由于推迟答辩而无法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者,可按照《西安财经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申请延长学习期限,在延长学习期间跟随下一届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第三十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归学校所有。

未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不得将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公开发表.

第三十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有抄袭、伪造数据、请人代写等违规行为,应按照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第十章质量检查、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及工作总结

第三十二条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检查。

二级学院、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应在学生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组织专家对学生论文(设计)的情况进行抽检。

检查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题目难易度及工作量;选题的现实意义和实际价值;学生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研究能力、研究方法和手段应用能力;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指导教师及论文评阅人的评阅是否恰当,及答辩小组对答辩题目的选择是否合乎要求等。

二级学院应按毕业生人数的20—25%进行抽查,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应按专业进行抽查评估,分别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

第三十三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

为鼓励广大教师学生认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二级学院、校教务处组织开展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

应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为优秀者,经2名以上教师及二级学院推荐可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推荐人需填写《西安财经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附表8),二级学院填写《西安财经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根据各专业毕业论文成绩由高到低推荐,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不得超过全部毕业生总数的5%。

第三十四条校教务处聘请校内(外)专家对推荐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审,评出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编印《西安财经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并向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第三十五条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及答辩工作完成后,各二级学院、学部(系、所)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总体工作概况;

(二)改革措施及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四)进一步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十一章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安排

第三十六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安排原则上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

(一)各二级学院应在第7学期末对毕业班学生进行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动员和教育,公布毕业论文(设计)的参考选题,布置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明确具体要求;

(二)第8学期开学第一周至二周完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工作;

(三)第8学期第七周各二级学院进行一次中期检查工作。

校教务处将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情况进行抽查;

(四)第8学期第十一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交指导教师评审,由指导教师写出毕业论文(设计)评审意见,并给出成绩;

(五)第8学期第十二至十四周,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进行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各院答辩委员会审核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六)第8学期结束前,各二级学院进行一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结,推荐评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本年度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分析和总结报告。

教务处将根据各院(系)推荐评选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编出年度《西安财经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

第十二章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将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资料及时归档。

第三十八条资料档案归档要求

(一)档案材料的分类

1.学生个人的归档材料:

(1)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2)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3)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审表;

(4)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教师评审表;

(5)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

(6)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7)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定稿一份;

(8)优秀毕业生论文(设计)推荐表。

2.二级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归档材料包括: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统计与分析(选题性质、难度、分量、综合训练);

(4)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一览表;

(5)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的计划安排、检查结果及其整改与分析材料;

(6)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审标准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标准;

(7)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及过程的相关材料;

(8)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9)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10)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

(1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抽查与质量分析报告;

(1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1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定稿电子版光盘(按专业及学号)。

(二)档案材料的归档要求

1.学生个人归档材料装入“西安财经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专用资料袋,由二级学院负责整理并保管;

2.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归档材料由二级学院负责整理并保管;

3.校教务处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统计与分析(选题性质、难度、分量、综合训练)、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一览表、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西安财经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西安财经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毕业论文(设计)电子光盘版等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料存档。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各二级学院可根据本办法,结合二级学院学科专业特点,以及专业评估(认证)的相关要求,制订二级学院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校教务处审核与备案.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2018届本科毕业生起执行。

原《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西财院教字(2006)2号)》《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补充规定(西财院教字(2006)26号)》《西安财经学院外聘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西财院教字(2007)27号)》《西安财经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西财院教字[2007]20号)》同时废止。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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