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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需求

采购项目需求

说明:

1、供应商应对磋商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保护业主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

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成交人负责。

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被侵权问题而提出异议。

2、供应商应注意下列内容:

1)采购件中带“★”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实质性的商务、技术或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满足或响应,若无法完全满足,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磋商。

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应答技术规格参数,当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有偏离时,须在“偏离”栏内如实注明是“正偏离”或“负偏离”,“正偏离”指磋商设备的技术参数优于磋商采购条件书文件中要求,“负偏离”指磋商设备的技术参数低于采购文件中要求。

响应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功能或其它内容有“正偏离”的,供应商须对“正偏离”的情况单独作出说明。

3、供应商应承诺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资质文件真实,如出现虚假应标情况,供应商除了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来确定赔偿金额。

4.采购内容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1

运行维护服务

服务期限1年

一、运营维护内容说明

1、成交人负责对两套海洋生态浮标系统及相关配套系统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服务。

2、成交人负责对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浮标系统(以下简称:

自动监测站)包括浮标体、锚系、气象仪、太阳能储电设备、远程通讯设备、GPS设备、雷达反射器和航标灯、在线监测仪器(包括水质在线监测仪、在线营养盐监测仪和气象监测仪)、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包括MODEN、数据采集仪)及软件(如浮标系统数据采集传输与应用软件)等进行运营维护管理。

表一:

自动监测站编号、类别及所在海域情况

站位编号

浮标类别

所在海域

FCG02

EMM2500

防城港市西湾海域

FCG03

KDL-3000

防城港市防城江入海口海域

表二:

需维护保养的自动监测系统主要分析仪器及设备一览表

站点

类别

仪器项目

生产厂商

设备型号

浮标站

多参数水质监测仪(水温、电导率、盐度、溶解氧、PH、浊度、叶绿素、蓝绿藻)

美国、YSI

EXO2

在线营养盐分析仪(亚硝酸盐、硝酸盐、活性磷酸盐、氨氮)

意大利、SYSTEA

SysteaNPApro

气象监测仪(温度、湿度、气压、风速、风向、降雨)

芬兰、维萨拉

WXT520

海洋生态浮标

美国、YSI;

EMM2000

中心站数据查询、管理平台软件

中国、云景

WQMS-CV1.0

3、运营维护实施执行相关标准和依据

HJ442-2008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规范

GB17378-2007海洋监测规范

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

HJ731-2014近岸海域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730-2014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

HY/T037-2017海域资料浮标作业规范

HJ/T91-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52-1999水质河流采样技术指导

HJ/T96-2003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97-2003电导率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98-2003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99-2003溶解氧(DO)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SYSTEANPA-PRO操作手册

YSI-6系列海域环境监测系统仪器操作手册

ysiintegratedsystemsandservices(YSI集成系统与服务)资料及规范

二、服务期限:

1年(12个月)。

三、浮标系统仪器设备运营维护要求

1、运营维护频次要求

(1)每天对自动监测站数据进行两次以上实时监控,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判断,及时发现仪器或附属设备的异常状态、及时进行应急处置和开展维护工作。

(2)每月定期维护(维护项目包括:

浮标体、气象仪、太阳能储电设备、远程通讯设备、GPS设备、雷达反射器和航标灯以及所有在线监测仪器)频次:

夏、秋两季每15天维护一次;春、冬两季每20天维护一次。

(3)季度维护(除定期维护内容外,增加锚链系统检查维护、远程通讯设备保养维护、数据采集和传输设备(包括MODEN、数据采集仪)及软件(如浮标系统数据采集传输与应用软件)等进行运营维护管理)频次:

1季度/台/次。

(4)年度维护(除定期维护和季度维护内容外,浮标系统及服务器软件升级、浮标体效能维护保养、锚链系统保养或更换、监测仪器系统保养维护等)频次:

1年/台/次。

2、监测项目的质控频次要求:

每个维护周期。

3、具体运营维护要求内容:

(1)成交人每次维护应检查整个浮标系统的所有设备、仪器的运行和通讯情况,检查各个仪器、设备电缆接口是否正常,保证浮标的安全、供电、监测、通讯状况良好;每次维护应进行多参数水质监测仪主机和所有传感器(温度/电导探头、溶解氧探头、pH探头、浊度探头、叶绿素探头)的除藻、除贝类和清洗;每次维护应进行多参数水质监测仪进行校准,校准参数包括:

水温、电导率、盐度、溶解氧、pH、浊度、叶绿素、亚硝酸盐、硝酸盐、活性磷酸盐和氨氮等;

(2)成交人每次维护应检查浮标系统在线监测仪器的试剂、标样使用情况,按照规定添加、更换试剂。

所有在用试剂保存袋外壁应粘贴标签,标签上标明试剂名称、配制时间、保存时间、试剂浓度等内容。

浮标系统水质自动监测中仪器分析产生的废液应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对监测水体造成污染。

(3)成交人每年应进行一次系统维护性检修,对浮标系统(包括整个标体和锚链系统)进行检查,更换老化配件与管路;每年应对传感器和浮标体更换一次牺牲阳极。

(4)成交人应了解浮标系统所在海域监测数据正常水平情况。

如发现数据严重异常且非仪器故障方面引起,或判断为可能发生污染事件后,成交人应及时将异常情况通知采购人的浮标系统管理人员。

(5)在线仪器校准要求:

①维护周期要求(夏、秋两季每15天维护一次;春、冬两季每20天维护一次),成交人每个维护周期应对浮标监测仪器进行检查、清洗和全参数校准,并应出具有效的校准报告。

②如在线监测数据出现异常值,应分析原因,当怀疑是仪器设备方面的问题时,应采用有证标准物质对仪器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校准。

(6)成交人应根据仪器说明书规定,定期更换仪器易耗件(泵管、进样管等)。

(7)成交人应根据各项目检测方法的要求,进行自动站运行的质量控制和保证:

①每个维护周期维护前和校准后均要对所有水质参数进行精密度和准确度考核。

②定期对浮标监测仪器的监测项目进行人工监测比对,并出具法定效力的比对检测报告(通过计量认证CMA的检测报告)。

③每半年对在线营养盐监测仪的参数进行校准,不符合要求时,负责维修或更换配件,直至合格为止,产生的维修或更换配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8)成交人负责所有易耗品与配件的安装调试工作。

当系统或仪器设备因易耗品或配件损坏(失窃及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除外)或老化等原因导致系统或仪器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时,成交人应在3日内更换易耗品或配件,保证系统或仪器设备及时恢复正常运行。

如预计仪器设备可能停止运行超过48小时的,应与采购人的浮标系统管理人员协商解决办法。

(9)、成交人应按照采购人认可或采购人指定的工作表格做好维护计划、记录、报告,并按规定及时上报采购人,日常运营维护记录的内容应包括试剂配制、试剂更换,系统及仪器维护情况,数据异常、仪器故障情况,质控考核、水样比对情况等。

四、浮标系统自动监测数据要求

★1、以每年365天计算,成交人应保证在线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所有监测因子)天数在310天以上(累积计算),每个月不少于25天。

2、成交人应保证:

水温、pH、电导率、盐度、溶解氧、浊度、叶绿素等7个在线监测项目每天每个项目每半小时1个实际水样监测数据;磷酸盐、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氨氮等4个在线监测项目每天每个项目每4个小时共6个实际水样监测数据;温度、湿度、气压、风速、风向、雨量等6个水文在线监测项目每天每个项目每15分钟共96个实际监测数据;在出现污染事件等情况下,应保证所有在线监测仪器应设置为连续监测工作方式。

3、成交人在进行可能影响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的工作时,应事先通知采购人的浮标系统管理人员。

4、成交人应确保各浮标每月监测数据有效率在85%(磷酸盐、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3项指标为70%)以上,监测数据有效率=(实际接收到的有效监测数据个数/现场设备测量的数据个数)×100%。

有效监测数据的规定见“浮标系统自动监测数据要求,第6项”条款要求。

其中,浮标多参数数据:

水温、pH、电导率、盐度、溶解氧、浊度、叶绿素等7个在线监测项目每天以48个监测数据(每半小时一个数据)进行统计;磷酸盐、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氨氮4个在线监测项目每天以6个监测数据(4小时一个数据)进行统计。

5、如因台风、地震、连续多天阴雨天气(7天以上)等以及不可抗拒的原因(被盗或船撞)造成浮标系统无法运行,该期间的所有缺失数据不纳入数据有效性考核。

6、有效监测数据规定如下:

(1)监测值为负值(浊度与叶绿素数值以-1.0临界值)、低于或高于正常水平范围的30%以上(藻类明显爆发阶段除外)可视为无效数据,予以剔除;

(2)在线监测仪器检验、校零、准确度测试、精密度测试和质控样考核等质量控制期间的数据作无效数据处理,不纳入数据有效性考核,但对该时段数据应作标记,作为监测仪器检查和校准的依据予以保留;

(3)中标方应保证在线监测仪、数据采集传输仪及上位机接收到的数据的一致性;

五、异常情况的处置要求

1、当浮标系统或仪器设备等出现故障时,成交人应在2小时内查明原因,在天气及风浪条件允许下,在48小时内到现场进行修复,在完成修复后24小时内向采购人的浮标系统管理人员提交系统或仪器设备的故障报告单,故障报告单内容应包含故障仪器设备的名称、故障产生的时间、现象、原因及解决方法等(如故障已解决,则应包括故障排除时间、解决办法及处理结果)。

如预计仪器设备可能停止运行超过48小时的,成交人需提供符合法定资质要求的人工监测报告,应与采购人的浮标系统管理人员协商解决办法;已损坏的易耗品或设备等应保存完整,以便交由采购人设备管理员负责验收。

2、如发生异常情况,成交人应在2小时内查明原因并报告采购人,应在8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处理,48小时之内解决问题,并填写《浮标系统异常情况记录及处理表》(成交人自行设计,报采购人审核),及时反馈给采购人。

3、如果发生污染事故等应急突发事件,无论是否节假日,成交人都应安排专人到现场配合海洋环保部门开展工作,保证在污染事件结束前在线监测系统和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在线监测数据准确,传输畅通,同时协助采购人进行手工监测直到污染事件结束。

4、在运营维护服务期间,因为人为的因素或设备质量问题造成设备和相关配件损坏、遗失的,由成交人负责,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法律规定办理,成交人须照价赔偿或免费更换同等性能质量的设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除外,如:

台风、地震、海啸等)。

★5、投放在防城江口且采用浮体平台的的浮标必须加强维护力度和关注度。

在极端气象条件或内陆河道洪水来临之前,成交人必须把浮台拖到安全地点保存,否则由此造成的浮台等设备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六、采购人对运营维护服务考核的要求

1、采购人可根据浮标系统运行情况,监督和参与进行全项目或单项目的准确度、精密度、在线营养盐监测仪与标准曲线考核;或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考核。

成交人应积极配合,指定专人负责。

2、采购人的浮标系统管理人员定期到浮标系统现场或仪器设备维护现场进行运营维护工作检查。

成交人应积极配合,指定专人负责。

成交人应每月以书面形式上报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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