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教育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综合实绩考核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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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教育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综合实绩考核方案

黄梅县教育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

2013年科学发展综合实绩考核方案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新一轮主题实践活动,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各单位领导班子的工作实绩,县教育局党组决定,对各单位领导班子综合实绩进行年度考核。

现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遵循注重导向、目标管理、突出重点、量化考核、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科学严密、简便易行的原则,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制订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被考核单位共分五个系列(53个):

1、乡镇中心学校系列(16个)。

柳林乡中心学校停前镇中心学校五祖镇中心学校

杉木乡中心学校独山镇中心学校下新镇中心学校

苦竹乡中心学校大河镇中心学校黄梅镇中心学校

濯港镇中心学校孔垅镇中心学校蔡山镇中心学校

新开镇中心学校分路镇中心学校小池镇中心学校

刘佐乡中心学校

2、农村初中系列(18个)

柳林乡中学停前镇中学五祖思源学校

杉木乡中学独山镇中学苦竹乡中学

八角亭中学大河镇一中大河镇王枫中学

濯港镇中学孔垅镇一中孔垅镇张河中学

蔡山镇一中蔡山镇二中新开镇中学

分路镇中学小池镇一中小池镇二中

3、县直中等学校系列(5个);

县一中县二中县三中县五中县理工学校

4、县直义教阶段学校系列(9个);

县实验中学县第一小学县实验小学

县第三小学县第四小学县第五小学

县第六小学县聋哑学校县幼儿园

5、民办学校系列(5个)。

晋梅中学国际育才前程中学

育才实验学校兴华中专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

结合局机关各股(室、站、办)职能和工作要求,从常规工作和综合评绩两个方面对各单位及领导班子实行百分制考核(具体考核计分办法附后),各系列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乡镇中心学校

县直公办学校(农村初中)

民办学校

项目

分值

项目

分值

项目

分值

1、教育政务

5%

1、教育政务

5%

1、教育政务

5%

2、队伍建设

5%

2、队伍建设

6%

2、队伍建设

10%

3、廉政廉教审计

6%

3、廉政廉教审计

6%

3、计划生育

5%

4、计划生育

5%

4、计划生育

5%

4、教师管理

5%

5、教师管理

5%

5、教师管理

5%

5、信访维稳工作

4%

6、信访维稳工作

3%

6、信访维稳工作

4%

6、书刊发行

3%

7、书刊发行

3%

7、书刊发行

3%

7、教育工作

12%

8、教育工作

10%

8、教育工作

10%

8、教学工作

10%

9、教学工作

10%

9、教学工作

10%

9、后勤保障

5%

10、计划财务

4%

10、计划财务

4%

10、安全工作

8%

11、教育基建

3%

11、教育基建

3%

11、教育装备

3%

12、学生资助

3%

12、学生资助

3%

12、工会工作

3%

13、后勤保障

5%

13、后勤保障

5%

13、中职招生

5%

14、学校安全

8%

14、学校安全

8%

14、招生考试

4%

15、教育装备

3%

15、教育装备

3%

15、学校年检

3%

16、工会工作

3%

16、工会工作

3%

16、综合评绩

5%

17、中职招生

4%

17、中职招生

5%

合计

18、招生考试

4%

18、招生考试

4%

国际育才高中第13项不考核,考核分数值85%;兴华中专第13、14项不考核,考核分数值81%。

19、督导评估

3%

19、综合评绩

5%

20、民办教育

3%

合计

21、综合评绩

5%

县一小、实小、三小、四小、五小、

六小、幼儿园、特校第17、18项不

考核,考核分值

.初中第18项不

考核,考核分值

.县直中等学

校第17项不考核,考核分值

.

合计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原始分中扣分或加分:

⑴在电视台以各种名义祝贺学校和学生个人考试成绩,每人次扣1分,初中学校在校外张榜或挂横幅宣传考试成绩一条扣1分;高中学校和民办学校未经教育股批准在电视台做广告或在校外挂横幅宣传考试成绩1次(条)扣1分(由教育股核定);⑵基建工程和大型物质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每项(次)扣1分(由计财股核定);⑶乡镇中心学校辖区内有无证办园(校)每所扣1分(由社管办核定);(4)招商引资作出重大贡献的奖10分(由计财股核定)。

2、乡镇中心学校考核分数值100%,其它学校考核分数值不足100%的,按考核结果转换成百分制后为实际得分。

3、个别考核条款不涉及被考核单位时,本条款内容计满分或不计分。

三、考核程序和方式

1、制订考核方案。

由各股(室、站、办)负责制订考核方案,对相关对象进行百分制考核(采用扣分办法计分的以本项工作或本条工作最高分为限)。

2、常规考核。

各股(室、站、办)结合平时工作检查,积累数据,对照考核方案进行评分,原则上不搞单项工作集中检查考核。

各股(室、站、办)在本项工作考核结束时,必须提供所有被考核单位的扣分依据。

3、综合评绩。

局党组、各中心学校、县直单位召开评绩大会,对被考核单位一年来综合实绩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4、考核结果复核。

结合被考核单位科学发展实绩完成情况,通过数据对比、抽样调查、专项审计方式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得分。

5、考核结果反馈。

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单位,使被考核单位进一步明确工作差距,完善工作举措,争取下一年度工作取得好成绩。

四、考核结果运用

年终考核结果是衡量被考核单位工作实绩的主要依据,是评价被考核单位主职政绩的重要参数。

因此必须把年终考核结果同日常管理、表彰先进、干部选拔任用等相结合,确保发挥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

1、实行考核结果与加强日常管理、改进工作相结合。

各股(室、站、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及时反馈给被考核单位,督促被考核单位及时改进工作。

被考核单位要积极听取通报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得力举措,确保达到工作要求,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2、实行考核结果与表彰奖励相结合。

对年度考核总分前10名,且中考、中职招生均进入前10名(超过7个单位时,以年度考核总分前6名)的乡镇中心学校、年度考核总分前12名,且中考、中职招生均进入前12名(超过7个单位时,以年度考核总分前6名)的农村初中、前2名的中等学校、前3名的县直义教阶段学校(中考、中职招生排名在后三位的一票否决)、前2名的民办学校(中考、中职招生排名在后三位的一票否决),由县教育局授予“教育科学发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受“一票否决”限制的单位取消评先资格并对单位主职实行问责制)。

对荣获前3名的乡镇中心学校、前3名的农村初中、其余系列第1名的学校,分别给予2000元奖励;对荣获4—6名的乡镇中心学校和农村初中、其余系列2--3名的学校,分别给予1000元奖励。

单位年度考核总分在本系列排名并列且超出表彰名额时,由党组会确定表彰对象。

对授予“教育科学发展先进单位”的主职,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其他单位主职只能确定为合格等次)。

3、实行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具体办法另订。

4、实行考核结果与干部管理和选拔任用相结合。

对在年度科学发展实绩考核中表现优秀的被考核单位主职,局党组将优先向上级组织部门推荐提拔使用或在系统内部干部调整时重用。

乡镇中心学校主职受到提拔或重用时,重点考核的小学校长在干部调整时予以重视。

对在年度科学发展实绩考核中得分低于80分,且中心学校排名在本系列最后2名、农村初中排名在本系列最后3名、其他系列学校排名在本系列最后1名的单位主职予以诫勉谈话;连续两年得分低于80分的单位主职就地免职,中心学校连续两年排名在本系列最后2名、农村初中连续两年排名在本系列最后2名、其他县直学校系列连续两年排名在本系列最后1名(考核分不低于80分)的单位主职降职使用。

民办学校出现上述考核结果时,由局党组向投资方提出新聘校长建议,投资方自任校长的,减少下一学年招生计划。

五、纪律保证

科学发展实绩考核是一项系统而又严肃的工作。

各被考核单位要如实提供数据和相关工作完成情况。

同时按照考核要求,相应制订好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和下属单位的考核方案,并严格实行考核。

各股(室、站、办)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评判各被考核单位工作实绩。

要切实改进考核方式,整合考核资源。

所有单项考核均由各股(室、站、办)以平时工作情况和有关数据为依据作出考核结论,不得进行单独考核。

确需单独考核和整合考核的,必须报局党组同意,统一安排。

要严肃考核纪律,确保公正公平,不准弄虚作假,不准请客送礼,不准打人情分、关系分,不得借考核之机,增加被考核单位负担。

要实行问责制,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考核结果明显失实的股(室、站、办),将取消其单项考核得分,并追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局党组成员要切实加强对分管股(室、站、办)进行考核工作的领导,使考核结果符合实际,社会认可。

局纪检组要加强监督,对科学发展考核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各股(室、站、办)要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附:

黄梅县教育系统2013年科学发展综合实绩考核各项目计分办法

 

二○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附:

黄梅县教育系统2013年科学发展综合实绩考核各项目计分办法

教育政务工作考核项目、目标及计分办法

一、考核项目

1、教育宣传。

2、教育政务网站。

3、教育信息(年鉴)上报。

二、考核目标

1、完成局下达的年度教育宣传任务。

2、办好教育政务网站。

3、重大信息上报率100%。

三、计分办法

本项工作由办公室按百分制考核。

1、依据《黄梅县教育宣传奖惩考核方案》,完成教育宣传任务计40分,完成90%扣5分,完成80%扣10分,完成70%扣15分,低于70%不得分。

2、在网站建设评比中,获一等计20分,二等计15分,三等10分。

3、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重要信息,特别是学校安全稳定事故信息计15分。

有一例迟报、漏报、瞒报扣10分。

4、每月26日前报本月工作总结、下月工作计划,每年6月26日报半年工作总结、12月26日报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大事记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每年4月底上报学校年鉴(指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计25分;未按时上报一次扣5分。

队伍建设工作考核项目、目标及计分办法

一、考核项目

1、教师资源配置管理情况;2、干部作风情况。

二、考核目标

1、教师资源配置科学、合理;管理加强;

2、干部作风切实转变。

三、计分办法

本项工作由人事股按百分制考核。

1、根据本校师资情况,按班师比定员。

(高中60分,其他学校40分)

①重点高中(中职)按班师比1∶4.5,普通高中按1∶4定编,班师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计满分;班师比每超过规定0.1扣10分;扣完为止;②县直义教学校(含特校、幼儿园)教辅、工勤人员占全校教职工总数不超过12%计满分,每超过1%扣10分,扣完为止;③农村学校班师比初中1∶3.4,中心小学1∶2,其他小学、初小1∶1.6、教学点1∶1.5,辖区内学校班师比上下浮动比例基本一致(以上述班师比为基础,增加或减少的幅度基本一致)计满分,增加或减少幅度不一致的每校扣10分,扣完为止。

(中心学校管理人员以批文为准,财会2人,财务核算点人员按规定定员,超编使用管理人员每人扣30分)。

2、教师专业化。

(20分.此项高中不考核)

初中40岁以下职前专科(含脱产进修)以上学历教师、06年以后招考教师实行专业化比例分别达到80%以上、100%计20分;小学职前中专以上学历体、音、美、英教师实行专业化比例90%以上的计20分;低于比例要求每1%扣5分,扣完为止(中心学校两项各占10分)。

3、强化教职工在岗管理。

(20分)

教职工无故不在岗,每一例扣10分,扣完为止。

4、落实教育干部月学习制度。

(10分)

其中有学习计划计2分,有学习资料计2分,有学习记录计2分,有学习成果计4分。

经抽查有一次未按时组织落实扣2分,扣完为止。

5、全面落实梅教办{2013]1号文件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10分)

高中、初中校长必须坚持内餐内宿,中心学校管面干部每月住校不少于15天;随机抽查,每1人次未按要求住校或值班扣1分,扣完为止。

注:

教职工产假或因病丧失工作能力不能到岗的,一律按规定办理产假或病假手续,未按规定办理产假或病假手续的,视为应到岗人员。

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退二线干部暂不作应到岗人员。

廉政廉教审计工作考核项目、目标及计分办法

一、考核项目

1、党风廉政建设。

2、案件查处。

3、财务审计。

二、考核目标

1、及时协助查办和组织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县纪委、局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举报件;

2、按上级要求加强廉洁自律,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乱收费、师德师风等违纪案件发生。

3、如实提供财务审计账目及资料,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比例。

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经的相关规定,严禁公款送礼,严格控制公款外出活。

4、认真做好民主评议、政务公开、廉政文化进校园等方面工作。

三、计分办法

本项工作由监审股按百分制考核。

1、不按时调查处理并回复交办的信访件,每件扣10分。

本年度出现三次信访举报的扣10分。

2、本年度内查处一例降级以上扣30分,记大过以下扣20分。

3、不按时完成反腐倡廉十个全覆盖工作扣20分。

4、在审计过程中不如实提供账目及资料,每次扣10分。

财务收支违规金额每超过全县平均值的一个百分点扣10分。

5、不按时完成监审股布置的工作,每次扣10分。

计划生育工作考核项目、目标及计分办法

一、考核项目

1、符合政策生育率;

2、当年及历年生育对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

3、出生统计准确率;

4、重点服务对象“三查”服务工作。

二、考核目标

1、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

2、出生统计准确率达96%以上;

3、当年和历年生育对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100%;

4、重点服务对象“三查”到位率达100%。

三、计分办法

本项工作由计生办按百分制考核。

1、春季“三查四术”到位率100%计40分。

2、秋季“三查四术”到位率100%计40分。

3、基层基础工作符合县人口和计生局要求计11分。

4、宣传教育落实计1分。

5、政策内孕妇及时上报率达100%,并落实“四个一”管理计4分。

6、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到位计2分。

7、领导重视计4分。

8、上述1—7项中有不符合要求的该项计0分。

9、当年出现一例违法生育的本项目考核计0分。

教师管理工作考核项目、目标及计分办法

一、考核项目

1、教师师德档案建设及学时登记考核

2、教师培训(含学历教育)

3、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二、考核目标

1、教师师德档案、学时登记档案覆盖率达100%,学时登记合格率达95%以上。

2、教师按要求参加县级以上培训,参训率达100%;校本培训扎实,档案完整,考核符合要求。

3、普通话课堂教学达100%,推普工作有实效;50岁以下教师普通话合格率达98%,县内学校普通话高水平教师每年增加2个百分点。

三、计分办法

本项工作由教师管理股按百分制考核。

1、教师师德档案覆盖率达100%,并符合考核要求的计20分;达90%以上计15分,80%以上计10分,低于80%不得分;不符合考核要求,按同等次减半扣分。

学时登记覆盖率达100%,合格率达90%以上计15分;覆盖率每低10个百分点,合格率每低5个百分点扣5分;覆盖率、合格率低于80%的不得分。

2、教师参加县级以上培训,参训率100%的计20分;一人未参加扣2分,扣完为止。

校本培训(或研修)扎实有成效计20分。

扣分项目为:

培训管理不规范、培训保障未落实、培训绩效不显著、培训档案不健全,直至扣完为止。

培训考核符合“两个一”要求(主讲一节观摩课、写一篇课例反思或作一次汇报讲座、写一篇思想汇报)计10分,未达到要求的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3、普通话课堂教学达100%(见记载或下乡随机抽查)的计10分,达90%以上计8分,达80%以上计5分,低于80%不计分;“推普”工作扎实有效(有方案、有活动安排、有总结)的计5分,较好计4分,一般计3分;50岁以下教师普通话合格率达98%以上加3分;普通话高水平教师每年新增比例达到考核目标的加3分;当年争创市级以上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并通过评估验收的此项计满分。

信访维稳工作考核项目、目标及计分办法

一、考核项目

1、越级上访情况;

2、信访案件按期办结率。

二、考核目标

1、越级上访为零;

2、信访案件按期办结率达100%。

三、计分办法

本项工作由办公室会同相关股室按百分制考核,采用倒扣分计分法。

1、教师队伍稳定,未出现越级上访计100分。

每发生一起进京、省、市、县上访分别扣50分、40分、30分、10分;

2、信访案件按期办结率低于100%高于80%扣5分,50%—80%扣10分,低于50%扣15分,信访案件按期办结率为0的扣50分。

教育书刊发行工作考核项目、目标及计分办法

一、考核项目

1、统一发行渠道;规范发行品种;

2、非免费教辅资料及教材。

二、考核目标

1、无“公告”外教辅资料发行现象、无强行征订、搭车发行;

2、评议“公告”教辅材料自愿征订,学校申请代购;

3、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评议“公告”教辅材料及教材按物价收费文件规定征订。

三、考核办法

本项工作由书刊发行有限公司按百分制考核。

1、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无私自发行、强行征订、搭车发行现象30分,发生一例本项不得分;非免费“公告”教辅自愿预约征订40分,有投诉或举报本项不得分;无“公告”外盗版或高定价低折扣图书进校园30分,发生一例本项不得分;

2、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无私自发行、强行征订、搭车发行现象30分,发生一例本项不得分;教辅资料及教材按物价收费文件规定征订40分,超出上述规定征订本项不得分;选用品种按省“公告”及准入目录30分,超出“公告”或目录选用教辅用书本项不得分。

教育工作考核项目、目标及计分办法

一、考核项目

1、普及程度;

2、办学行为;

3、体、卫、艺工作。

二、考核目标

1、初中年巩固率和三年巩固率分别达97%和93%以上;高中入学率达85%以上;

2、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规范招生和学籍管理;

3、常态开展学校体、卫、艺工作,全面发展学生素质。

三、计分办法

1、普及程度:

初中年巩固率20分,三年巩固率30分,初升高入学率25分,共75分。

均按排名计分,计分办法为:

第一名满分,以后各名次的得分,以第一名的比率为基数与各名次的比率之比乘以第一名的得分(县直学校此项不考核)。

2、办学行为:

农村初中10分,县直义教学校60分(括号内为县直义教学校分),高中60分。

义教学籍管理规范计5(20)分;义教学校无举报老师违规补课计5(20)分;县直公办义教学校按规招生20分,民办义教学校广告经审批计10分;不违规招生计10分;高中“三个平台”应用,按时完成任务计20分,按规开课计30分,广告经审批计10分。

3、体卫艺工作:

农村初中15分,县直义教学校40分,高中40分(括号内为县直学校、高中分值),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综合性运动会计5(15)分。

每年举办一次艺术节计5(10)分,运动会和艺术节只举行单项活动的只得该项的一半分数。

坚持每天开展“大家唱、大家跳”活动5(15)分。

附:

1、中职学校考核招生任务完成情况和在校学生巩固情况,分别按比例乘以50来计分,合计100分。

2、中心学校考核初中年巩固率、三年巩固率(初中三年巩固率为参加中考数与当年录取数之比)、初升高入学率(高中阶段新招数与中考参考数之比),分值为100分,其中初中年巩固率20分,三年巩固率40分,初升高入学率40分,计分办法同于对初中各率考核。

3、幼儿园考核班额是否达标,是否做好按年龄入学、升级。

班额达标60分,按年龄入学、升级各20分。

4、特校考核巩固率,按年初、年末在校生的比乘以100分来考核。

教学工作考核项目、目标及计分办法

一、考核项目

1.领导干部深入教学;

2.有效课堂教学;

3.教研活动;

4.教学质量;

二、考核目标

1.领导干部深入教学。

A、周课时:

校长、副校长分别达5节、7节以上;B、期听课:

乡镇中心学校第一校长20节、乡镇中心学校副校长和所有学校校长、副校长分别达30节以上。

2.构建有效课堂。

3.教研活动积极参加。

4.教学质量优良。

三、计分办法

1.(20分)检查副校长以上干部深入教学情况时:

未带课每人扣5分;任课周课时不足规定节数每人扣2分;期听课不足规定节数每人扣2分。

任课有安排未落实,该项不得分。

2.(40分)以当年教研员视导时随机推门听课为依据,按《黄梅县有效课堂标准》计算课堂达标情况,初中、高中优秀率达到30%,每少一个百分点减1分。

课堂教学巡查时,空堂每节扣5分;不按课表上课每节扣2分;教师无教案上课每节扣2分;教师自行调课每节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3.(40分)

(1)积极开展校本教学研究活动,按时完成教科所组织的各项教学教研任务要求得10分;

(2)积极参加全县优质课比赛,按获一等奖每人次得2分,二等奖得1分累计积分,总分第一名得满分20分,其它按比值得分;(3)积极参加全县组织的论文比赛活动,按获一等奖每人次得1.5分,二等奖每人次得1分,三等奖得0.5分累计积分,总分第一名得满分10,其它按比值得分。

4.总分计分方法:

县直小学(特校、幼儿园)按前三项实际得分计分。

初中:

前三项占60%,教学质量评价占40%(以初中教学质量综合考评名次为依据,第一名得30分,后面按完成比例得分)。

高中:

前三项占50%,教学质量评价占50%。

(以完成县教育局下达的指标为依据,第一名得30分,后面按完成比例得分)。

乡镇中心学校:

中心学校干部深入课堂情况占10%;所辖学校得分情况占90%(其中初中、小学各占50%)。

计划财务工作考核项目、目标及计分办法

一、考核项目

计划财务管理工作

二、考核目标

1、经济运行绩效明显,全面完成教育局下达的经济目标任务,禁止负债运转。

2、按时高质量完成计财股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计分办法

本项工作由计财股按百分制进行考核

1、经济运行绩效明显(60分)。

积极化解债务,全面完成教育局下达的经济目标任务,禁止负债运转。

未完成任务的每个百分点扣10分。

产生新的运转债务不得分。

2、按时高质量完成计财股布置的各项工作(40分)。

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5分。

支出未按要求审批的每次扣5分。

教育基建工作考核项目、目标及计分办法

一、考核项目

中小学校新建、维修加固建设项目。

二、考核目标

1、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管理、决算、建档均按相关程序办理。

2、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三、考核办法

本项工作由校安办按百分制考核。

1、立项、设计20分,未经审批立项扣10分,设计未经审核扣10分。

2、拦标价审计20分,拦标价未经审核一次扣20分。

3、增补项目按要求办理手续20分,未审批或超额度增补一次扣10分。

4、工程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完成决算20分,因甲方原因未决算扣20分,因乙方原因未决算扣10分。

5、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完成档案建设20分,逾期一个月扣10分,逾期两个月扣20分。

6、出现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扣除所有考核项目分数,一票否决。

学生资助工作考核项目、目标及计分办法

一、考核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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