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金三增值税纳税申报操作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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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金三增值税纳税申报操作说明
核心征管系统
增值税纳税申报操作说明
2016年5月
1.1增值税申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1.1.1功能概述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是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依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履行纳税义务,就增值税纳税有关事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报的过程。
1.1.2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
1)依次点击菜单【功能菜单】—【申报】—【申报征收】
—【增值税申报】,点击【增值税申报(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进入统一界面;2)在搜索栏输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可快速查找,系统支持模糊查询。
2、打开页面,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所属时期起止”后按回车,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界面,填写纳税人详细信息。
选择申报所属时期和申报类型。
4、在主表录入数据,系统对数据进行监控,若数据不合逻辑,则无法录入。
系统自动计算本期应补(退)税额。
5、点击左上角“主附表树”,展开附表。
根据企业类型,选择附表录入数据,录入完成,返回主表。
6、在录入附表信息时候,如果纳税人减免项,则填写,录入附表增值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点击【增行】,选择“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或者“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输入减免税收入,完成后,返回主表。
若无减免项,则不填写减免附表。
7、点击“增行”“删行”按钮,录入或删除数。
录入完成返回主表。
8、可手工录入数据,也可以点击页面上方【导入】按钮,把已有的XML数据文件,导入系统。
数据录入完成,在主表点击【保存】。
系统提示申报比对通过。
9、点击【确定】系统提示保存成功,提示是否进行征收开票。
点击【是】跳转到征收开票页面。
1.1.3注意事项
1、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前,必须先做设立税务登记、增值税税种认定。
2、通常情况下,纳税人根据注册的行业填写相关附表,先录入附表,后录入主表,主表汇总附表的信息,主附表统一保存。
1.2增值税申报(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1.2.1功能概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依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就增值税纳税有关事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报的过程。
1.2.2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
1)依次点击菜单【功能菜单】—【申报征收】—【申报】—【增值税申报】,点击【增值税申报(适用于一般纳税人)】进入统一界面;2)在搜索栏输入“增值税申报(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可快速查找,系统支持模糊查询。
2、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所属时期起止”后按回车,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
如果存在多个纳税人信息,按回车弹出纳税人基本信息框。
3、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界面,填写纳税人详细信息,选择申报所属时期。
点击左上角“主附表树”,展开附表。
附表1和附表2为必录。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表)
4、其余附表照实际情况按需填写。
5、在录入附表信息时候,如果纳税人有减免项,则填写,录入附表增值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点击【增行】,选择“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或者“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输入减免税相关栏目数据,。
若无减免项,则不填写减免附表。
数据填写完成后可直接切换到其它附表或者主表。
6、附表一信息录入完成后,附表数据自动带回主表。
7、点击附表树,选择附表二,录入相关信息。
录入完成,附表数据自动带回主表,返回主表页面。
8、由附表数据带回主表,系统自动汇总附表信息到主表。
9、如果纳税人为铁路运输行业,填写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选择企业类型,选择数据,点击“增行”、“删行”按钮,添加或删除数据。
录入完成,数据自动带回主表。
10、如果有税款跨区分配的情况填写汇总纳税企业增值税分配表。
11、部分附表在填写时,系统自动触发比对,系统提示比对成功或者不成功,若不成功则弹出比对不成功结果;
12、点击保存以后,系统提示是否进行征收开票。
点击【是】跳转到征收开票页面,点击【否】按钮,返回主表。
结束本流程。
1.2.3注意事项
1、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前,必须先做单位税务登记、增值税税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2、通常情况下,纳税人根据注册的行业填写相关附表,先录入附表,主表汇总附表的信息,主附表统一保存。
3、对于营改增混营企业在税费种认定要认定两条一条为劳务和货物一条为服务(通过品目和预算科目区分)。
填写相应的申报表附表数据项。
4、如果要填写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则必须在登记户归类管理模块归类为铁路运输企业。
1.3增值税预缴纳税申报
1.3.1功能概述
异地销售不动产、异地出租不动产、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不动产所在地、建筑服务发生地进行增值税预缴申报,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纳税人使用《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在异地办理预缴税款时,应填报注册地纳税人识别号。
1.3.2操作步骤
1、进入方式:
1)【功能菜单】—【申报征收】—【申报】—【增值税申报】—【增值税预缴申报】,点击菜单进入增值税预缴申报界面。
2)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
2、输入纳税人识别号,按回车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
3、填写增值税预缴税费信息。
出租不动产和销售不动产扣除金额为0,不填。
页面上三个预征项目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必须有一行填写数据,否则保存时弹出提示信息。
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不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只能选否,一般纳税人都可以选。
建筑服务中销售额必须大于扣除金额,否则提示错误,不能0申报。
4、点击保存,保存成功,点是进入一般征收开票页面。
1.3.3注意事项
1、增值税预缴申报的前置为:
做增值税的税费种认定,若为一般纳税人要进行一般纳税人认定。
2、税种认定征收品目必须为以下三种:
(1)101017100建筑服务:
101017101工程服务、101017102安装服务、101017103修缮服务;101017104装饰服务;101017190其他建筑服务
(2)101017700销售不动产、101017710建筑物、101017713建筑物
(2)-增量房、101017714建筑物
(2)-二手房、101017720构筑物、101017723构建物
(2)-增量房101017724、构建物
(2)-二手房、
(3)出租不动产:
101016606不动产经营租赁
(2)
3、可以重复申报。
4、计算规则:
“建筑安装”第4栏“预征税额”的计算规则适用“预征税额=(销售额-扣除金额)÷(1+税率或征收率)×预征率”。
“销售不动产”第4栏“预征税额”的计算规则适用“预征税额=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预征率”
“出租不动产”第4栏“预征税额”的计算规则适用“预征税额=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预征率”
当页面中“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选择为“是”时,取税率,当页面中“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选择为“否”时,取征收率。
5、若一种预征项目里税种认定中认定了多条,取离申报时最近的那条数据申报,若时间相同,随机选择。
申报后每种征收项目生成一条申报信息,即为申报时取的那条数据。
6、税种认定中纳税期限必须一致。
7、若是否自行申报中选否,则代理人、代理人地址必填。
8、页面中“项目编号”由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编号,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服务项目或不动产开发项目,不需要填写。
出租不动产业务无需填写。
9、页面中“项目名称”填写建筑服务或者房地产项目的名称。
出租不动产业务不需要填写
10、页面中“项目地址”填写建筑服务项目、房地产项目或出租不动产的具体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