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5872661 上传时间:2023-01-01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4.7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docx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用人单位规章制度.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docx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篇一:

用人单位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招聘制度薪酬制度考勤与休假制度培训制度保密制度奖惩制度离职制度职工申诉与调处制度附则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的规定,制定本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职工。

二、单位全面遵守劳动、社会保险、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的劳动合法权益。

三、单位着力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把关爱职工、调动职工积极性作为生产经营和用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增强单位凝聚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单位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企业关爱职工、与职工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

四、职工应当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构建诚信、和谐、创新的团队理念,让新型的和谐团队理念成为单位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共识和自觉行为规范。

第二章招聘制度

一、招聘原则

(一)本单位向应聘人员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歧视应聘人员。

(二)单位招用职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职工。

二、招聘条件

(一)单位不招用16周岁以下的童工。

应聘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符合相应职位录用条件要求的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和健康等条件。

单位如招用16周岁至18周岁的人员,将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二)劳动者应聘时,必须如实填写人员情况登记表,并如实提供相应的证件、证书等材料。

如劳动者填写虚假内容或者伪造学历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等使单位违背真实意思与其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属于欺诈行为,单位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招聘流程(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一)单位各部门需要增加人员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经董事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招聘(或者由增员部门自行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的情况,采用发布媒体广告或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关联单位等途径,以书面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招聘登记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增员部门)甄选资料,核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确定初试人员名单。

(四)人力资源部门(或增员部门)组织初试,初试可采取笔试、面试、网络测试等方式进行。

初试合格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复试。

(五)复试由人力资源部门、增员部门共同组织,复试采取面试形式,由增员部门指定的专家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进行测试(可根据单位情况增加实际操作、性格测试等内容)。

复试时复核应聘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复试后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组织体检,并提交董事会审定。

(六)经董事会审定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或增员部门)与其联系,确定报到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

四、入职手续(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新招聘人员报到时,应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下列手续:

1.如实填写职工情况登记表;

2.核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复印一份留单位存档;

3.提交一寸照片4张,用于办理职工证等证件;

4.签收本规章制度(或者查阅本规章制度,并签名确认);

5.办理单位规定的其他相关手续。

五、订立劳动合同

(一)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个月内与新招聘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可以在新招聘人员报到前、报到之日或者工作后三个月内,但不得超过三个月。

劳动合同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本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二)单位根据岗位和应聘人员的情况,与其约定试用期(具体由单位定,但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超过一个月的,将在用工之日起三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而非试用期满后再订立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文本由单位和职工各执一份。

单位要组织职工签收劳动合同文本,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四)其他未尽事宜,单位与职工可另行依法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并签名盖章,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补充协议效力等同于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五)单位已招用的职工,原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由其所属部门提出是否续订劳动合同的意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定。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订立无

【篇二: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范本】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目录

第一章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四章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第五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六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七章奖励与惩罚

第八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附则

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青岛百斯特钢构有限公司;员工是指青岛百斯特钢构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3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4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5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一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6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没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8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如信息有变化应及时通知公司。

第9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第10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公司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2条公司一经录用的的合同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劳动保险;非合同制的临时工不予办理劳动保险。

第13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4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5条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16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7条每月26天为满勤,满勤的员工有满勤奖。

第18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公司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19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2)婚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男女双方晚婚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4天。

(3)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符合晚育的(23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第四章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第20条福利待遇

(1)职员入职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后经公司考核合格并同意录用者,须与公司签订二

年劳动合同,公司按规定为其缴纳五项劳动保险。

若因特殊原因有不愿意入劳动保险的员工,公司每月给予适当补贴200元。

(2)职工入职后,对于工作时间满一年的员工,从第二年开始,工资待遇实行工龄补贴,每干

满一年,每月补贴40元。

第二年为每月补贴80元,依次类推。

(3)公司每年免费发放工作服,单衣和棉衣各一套。

对于工作不满半年时间的员工离职时,从

其工资中扣除工作服费用。

(4)公司有免费班车接送,并备有食堂,在公司就餐者:

对于出勤20天以上的员工报销当月全

部餐费,各员工于每月月初到办公室领取100元饭票。

出勤不满20天的员工不予报销餐费。

第21条工资计付

每月付给工人的实得工资=日工资总额+加班费+满勤奖+工龄奖-各项罚款金额。

第22条新员工入厂未干满7天的员工一律不结算工资。

第23条后勤实行月工资制,满勤为26天。

满勤发放全额工资,并发放满勤奖50元/月。

因请假

出勤不满26天时,工资核算时扣除相应请假天数工资。

另对于请假时间包含周日休息日时,结算工资时该休息日为请假时间,不结算工资。

对于放假的工资核算:

对于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的工资按出勤核算,对于非法定节假日的放假,不予核算工资。

车间实行日工资制,按实际出勤天数结算工资。

满勤为26天,满勤奖100元/月。

第24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25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26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30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聘后的员工工资发放日期,均同步于公司员工的工资发放日期。

第27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28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因绩效考核而减发的工资;

(6)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29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

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五章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第30条工伤的认定及处理

(1)工伤的分类:

a、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入职公司后患职业病的。

5)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非自己主要责任而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b、职工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1)因违法犯罪受到伤害的;

2)违章作业受到伤害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醉酒受到伤害的。

5)不服从领导安排而发生的伤害;

6)XX、许可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害;

7)工作期间打架斗殴受到伤害的;

8)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内发生的伤害;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c、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2)对于工伤期间的工资规定:

a)对于必须住院的:

住院期间支付企业规定的工伤基本工资,标准为该员工基本工资的

50%,对于住院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家人护理。

b)对于需休息不能上班的:

持医院证明(必须是市级以上)并经主管领导批准,休息期间

支付该员工基本工资的50%。

超过时间部分,按事假处理。

c)对于可以坚持上班的:

给予半天休息时间,当天工资100%支付,此后不出勤按事假记

工。

(3)对于工伤事故的医疗费用报销问题:

a)对于参加劳动保障部门保险的员工,由劳动部门按规定给予报销。

b)对于参加保险公司保险的员工,根据保险公司的赔偿进行。

c)对于未参加任何保险的员工的工伤,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报销住院发生的或就诊

发生的与工伤有关的费用,对于自己要求的与工伤无关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4)特殊情况下的处置:

1)任何车间、部门、个人故意拖延、隐瞒上报,对受伤害人员造成不利的将承担一切责任。

【篇三:

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参考范本】

萍乡市大众房屋拆迁维修有限公司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第三章工作时间及休假制度

第四章薪酬与考核制度

第五章社会保险制度

第六章培训发展制度

第七章劳动纪律制度

第八章劳动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章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第十章奖惩制度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用人单位和职工行为,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用人单位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

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职工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用人单位负有及时足额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利。

第二章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第5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遵循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

职工聘用基本条件:

年满18周岁(按照未成年保护法规定,适合年满16周岁以上劳动者工作的岗位可放宽至年满16周岁)、?

以上文化、身体健康、无违法不良记录。

各岗位人员具体招聘条件,详见用人单位岗位说明书(注: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自己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各职位说明书,明确各岗位用人基本条件)。

第6条劳动者应聘,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就业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所提供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采取欺骗行为借用或伪造证件。

第7条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概不录用。

第8条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

年,特殊岗位劳动合同期限由企业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9条新招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第10条劳动合同必须全面履行。

用人单位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随时通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知悉商业秘密的职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注:

有关商业秘密内容由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依法另行制订)。

第11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提前?

天书面征求劳动者意见(注:

建议提前30天)。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在通知书中明确告知。

第12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

日内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在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及时办理退工手续,并在?

日内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其它相关资料交还职工。

第13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工作时间及休假制度

第14条用人单位实行8小时工作制。

对特殊岗位的职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15条作息时间规定:

常日班上班时间:

上午--,下午--;

运转班上班时间:

早班——、中班——、夜班——

(注:

具体作息时间可根据胜仗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16条严格遵守国家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加班。

延长工作时间和安排加班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17条非经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不得私自加班。

职工个人确需加班的,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并得到主管批准。

未经批准私自加班的不得作为加班统计。

第18条考勤以科室、班组为单位,考勤周期为每月日至日。

考勤记录包括出勤、病事假、公假、加班加点时间等。

考勤统

计表交职工签字确认。

第19条严格执行国家法定休假日有关规定。

职工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天数,依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执行。

第20条职工休年休假必须提前?

天向所在部门或经理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门经理(注:

具体审批权限由用人单位确定)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21条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24个月医疗期。

医疗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因病或受伤需要治疗请病假的,必须由本人出具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病情证明及病假单(注:

提供病假证明的定点医疗机构由用人单位确定,同时应考虑急诊病人病假如何处理),经主管批准后方能休假。

第22条职工因处理个人或家庭事务可申请无薪事假,用人单位可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批准休无薪事假。

第23条职工申请无薪事假,须提前?

天向?

部门(注:

具体提前期及向哪级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确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职工因处理紧急事务不能履行提前请假手续的,应立即电话告知企业,说明情况及预计到岗时间,获得口头批准后方可休假。

到岗位后应即时补办休假手续。

(注:

何为紧急事务,向用人单位哪级主管电话告知,由用人单位确定)

未经批准擅自休假的作旷工处理。

第24条事假审批权限:

(注:

由用人单位根据管理层级具体设臵,如请假1天由哪级批准,请假2天由哪级批准……)。

第25条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休假需提前书面申请,经?

批准后方可休假(注:

具体审批部门由用人单位确定)。

第四章薪酬与考核制度

第26条基本工资是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工作任务或劳动定额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基本工资不低于本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各岗位基本工资标准另行制定。

第27条等部门和岗位实行计时工资制;车间(班组)实行计件工资制。

各岗位计时工资标准和计件工资计算单价由企业另行制定,并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28条用人单位制订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保证90%以上的职工通过努力能够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达到和超过定额的指标。

劳动定额由用人单位制定,并根据职工技能熟练程度及时调整,定期公布。

第29条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日加班的,按150%标准支付加点工资;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的,在6个月之内安排调休,6个月内不能安排调休的,按2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职工加班的,按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30条加班工资以职工基本工资为计发基数(注:

也可与职工协商按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建议以职工基本工资为基数)。

实行计件工资的,其加班工资100%部分与计件挂钩,另50%-200%部分(加点50%、休息日加班100%、法定节假日加班200%)与工时挂钩。

第31条用人单位每月号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向职工提供本人工资清单,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2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特点可实行月度工资全额结算按月预付制,并经职工签字确认。

预付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结余工资部分在年底12月30日前全额支付(注:

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

职工生活确有困难的,可向用人单位申请借款,用人单位在工资余额结算时予以抵扣。

第33条职工休病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

(注:

病假期间工资也可直接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80%发放,建议以基本工资为妥,具体由企业自主确定)。

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60%-80%发放的,其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34条职工因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损失标准由用人单位定),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规章制度对职工实施经济处罚。

经济处罚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总额不超过职工工资的20%,扣除后余额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35条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用人单位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教育 > 职业技术培训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