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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

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验室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

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内安全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

      四、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五、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六、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

仪器保管室内。

      七、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

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八、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院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十、实验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实验人员岗位职责

一、      实验室主任职责

1、负责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我校“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实施细则”。

领导并组织完成本实验室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验室的综合效益。

2、根据本实验室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及学科发展方向,拟订实验室建设的中长远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年度仪器设备申报计划,负责审批低值易耗材料的购置计划。

3、会同有关人员审定实验教学大纲,确定教学实验项目、科研项目,制定每学期的实验教学及科研工作计划。

4、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贯彻实施上级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组织制定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实验室财产的使用与管理,定期组织仪器设备的检查、校正和维修工作。

抓好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与使用率。

6、领导和安排本室各类人员工作,负责制定岗位责任制度及实验人员的考核工作。

组织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与技术培训。

7、负责实验室精神文明建设,抓好实验人员和学生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搞好教书育人。

8、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和环保工作。

9、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对外技术服务工作。

10、负责完成实验室信息资料等学校有关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11、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实行8小时工作制。

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兼实验室主任,每周应有不少于1/3的时间到实验室现场办公。

12、实验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主任不在时履行主任职责。

二、      实验工人职责

1、在实验室主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的领导下,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仪器设备的型号、性能、原理、结构,进行仪器设备的安装和维修工作,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证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2、在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负责为教学、科研制作和安装实验装置、教具、模型,做好实验仪器、设施及材料准备工作。

3、努力掌握本专业的有关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协助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指导学生操作仪器设备。

4、承担本实验室房屋、水、电及有关设施的维护和校内外加工制造任务。

5、承担实验室主任分配的实验室日常管理、建设等工作。

三、      实验室财产管理员职责

1、在实验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室财产的使用、存放及帐、卡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设备物资的管理制度,负责办理本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领用、发放、借用等手续,负责到设备管理科办理资产验收、调拨、报废等手续,保持帐、卡、物相符,负责执行赔偿制度。

2、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熟悉所保管物品的型号、规格、性能和用途,了解保管物品的技术要求和存放条件,不断提高保管工作质量与水平。

3、每学期对所有物品进行两次检查,对用后还回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整理。

对所管消耗材料的品种、规格要做到标记明显、摆放整洁,数量准确。

4、定期向实验室主任汇报所管物品的消耗、库存情况,及时提出购置和维修计划,提出闲置和待报废设备清单,充分发挥资产作用。

5、负责监督检查财产的使用与存放情况,有权拒绝不遵守操作规程和不具备使用条件者使用仪器设备。

6、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腐等实验室安全工作,防范事故的发生。

四、      技术员(包括实验员)职责

1、在实验室主任及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熟悉有关仪器的性能,了解本实验室有关实验的原理和实验技术,完成教学、科研的辅助工作。

2、正确使用和保养有关的仪器设备,通过试验、预做,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可以参与指导部分学生实验。

3、负责教学、科研、生产工作中的一般性技术管理工作,参与有关技术人员主持的仪器设备维修工作。

4、承担本实验室的部分管理业务。

五、      助理实验师(包括助教、助理工程师)职责

1、在实验室主任、高、中级技术人员指导下担任实验教学的辅导工作和一般的科研测试工作。

2、掌握本实验室基本实验和仪器设备的原理、操作和调试技能,负责部分仪器设备的故障诊断和维修,以及较复杂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

3、在高、中级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设计实验方案和组织安装一般实验装置,对实验结果进行常规分析处理。

4、制定有关实验规程,编写有关实验资料以及常用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使用保养等技术文件。

5、承担实验室一个方面的管理工作。

六、      实验师(包括工程师)职责

1、在实验室主任及高级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负责本实验室一个方面实验技术的指导工作,承担本科生、研究生的实验指导工作和部分科学实验工作。

2、掌握本实验室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编写实验教材、指导书等有关实验技术文件,组织初级技术人员进行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指导学生实验、记录实验教学情况,撰写实验教学情况总结、提出教学实验改革方案。

4、维护检修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设计新的实验方案和新的实验装置,负责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开发和管理,负责编制操作规程。

5、组织管理实验室一个方面的工作,参与拟定有关实验室建设方案。

6、负责对初级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工作。

七、      高级实验师(包括高级工程师)

1、熟悉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的实验技术动态。

2、组织和领导本学科的重大实验工作,写出高水平的技术报告和论文。

3、在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的改进或对引进技术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改造中,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

4、指导和培养初、中级实验技术人员。

 

实验指导教师职责

1、实验课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备课,第一次指导实验课的青年教师,必须写出讲稿、进行试讲、试做。

对于首开实验不论青年教师还是老年教师,都必须试做,合格后,方可指导实验。

2、实验课指导教师与实验指导人员在上课前,应做好课前的仪器设备与实验材料等各项准备工作。

3、实验室对学生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指导教师应认真审查学生的实验方案,须经签字后方可准许学生进行实验;在实验过程中做好指导与问题答疑。

4、上课时指导教师不得离开实验场所,要认真考查学生实验操作能力,检查实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指导。

5、认真批阅学生实验报告,并根据课堂表现和实验报告给出实验成绩,并计入期末总成绩,实验成绩占总成绩的10%~20%。

6、外专业实验课一般不单独考试,但在期末试卷中应包含实验内容。

7、专业实验课《数字测图原理与方法》、《大地测量学》、《地理信息系统》、《摄影测量与遥感》四门课从2002年起,实验课要考试,结合平时操作情况,实验报告等,由任课教师计入期末总成绩,约占总成绩的20%~30%。

 

实验室人员培训制度

 

为更好执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保证实验(习)教学质量,提高科研水平,加强实验室管理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实验室人员的业务素质,现结合院、室规划及我室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实验室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努力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工作中遇到难题问题,虚心向教师请教。

一、      实验室人员业务培训形式

1、根据工作需要,以自学为主,外出进修为辅的原则;

2、在校内随班听课,一学年不超过两门课程;

3、通过参加科研项目,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4、为了某些新开实验项目或新仪器、新技术,在院安排下,可外出进修学习;

5、在校内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计算机、英语等培训班学习。

二、      实验室人员业务培训要求

1、认真听,认真记,认真练;

2、参加考试的课程,成绩要合格;

3、培训课程,要与实验课有关。

 

仪器操作规程

由于仪器结构精细、严密,如果操作不当,就可能使仪器损坏或引起结构变化而降低精度,缩短仪器的使用寿命。

因此,测量人员必须本着对国家、集体财产极端负责的精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对仪器做到:

精心爱护、正确使用。

一、  仪器的搬运

1、仪器必须由测量人员携带,不得碰撞,不得倒放。

2、仪器托运,必须放在装有软垫的防震箱子中,并在箱外标明“不得倒置”的字样,写上“光学或电子仪器,小心轻放,严禁重压”。

必要时应派人护送。

3、仪器由汽车运送时,要防止颠波和震动,一般应放在车的前部软垫上,或由人抱住放在腿上,亦可背在背上,不得放在车箱底柜上。

4、短距离搬站时,仪器要竖着拿,使仪器保持垂直轴的铅垂状态,切不可横扛在肩上,以免碰伤仪器或损坏仪器的轴系。

二、  仪器的开箱,装箱和关箱:

1、仪器打开后,先熟悉各部件的相应位置,取仪器时,一手握支架,一手托基坐或双手握支架,慢慢取出,严禁用手提望远镜或水平轴部位。

2、取出仪器前,先将三脚架安置好,取出后立即放在三脚架上,用中心螺旋固定好。

3、仪器在装箱前,观测人员不得离开仪器。

4、仪器装箱时,应根据仪器类型,固定或松开制动螺旋,各部件按各自位置放妥当后,方可轻轻合上箱盖,并扣紧两旁的搭钩。

5、关箱时要注意检查工具及附件,看是否安放稳当,以免运输过程中窜动,碰坏仪器部件。

6、箱和盖罩,感到有障碍时,应查明原因,排除后再加盖。

严禁硬压、硬扣。

三、  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对于仪器性能不了解时,不得私自摆弄仪器,必须在熟悉仪器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2、要注意防晒、防淋、防潮、防震动。

万一仪器受潮,应放在阴凉通风处,晾干后再装箱。

3、架设仪器时,先将三脚架架稳并大致对中,放上仪器后随即拧紧中心螺旋,在整个测量过程中,测量人员不能离开仪器,以防止发生摔倒仪器的事故。

4、仪器操作时要用力均匀,使用过程中,仪器各螺旋不要旋得过紧,以免滑扣和损坏。

微动螺旋宜用中间部分,作业完毕后应将所有微动螺旋旋至中央位置。

5、制动螺旋未松开前切勿强行旋转照准部和望远镜,以防轴系损坏。

照准部旋转时应先松开制动螺旋,然后再旋转,严禁用手握望远镜旋转。

6、观测时,切勿直接将仪器瞄准太阳,否则会损坏仪器内部元件和对人眼造成严重伤害。

在太阳较低(如早晨、黄昏)时,或太阳直射物镜时,应用手或太阳伞遮挡,在烈日下观测,应给仪器打伞。

7、在使用电子仪器前应先对仪器充电;在确认电池电压处于正常状态时,方可使用。

8、当通过小河、沟渠、围墙等障碍物时,仪器最好装入箱内。

若不装箱,仪器必须由一人传给另一人,不允许单人携带仪器跃过,以免把仪器震坏或发生摔倒事故。

仪器箱、标尺、架腿上不能坐人。

9、目镜上有灰尘时,可用软毛刷轻轻擦拭,禁止用手帕或手指擦拭。

10、仪器上的螺旋若不润滑时,不可强行旋转,必须检查其不润滑原因,及时排除。

11、作业时必须由一人单独操作,因故换人时,必须先检查中心螺旋是否旋上或拧紧,以防操作或搬站时将仪器摔下。

12、不得轻易拆卸仪器的任何一部分,因拆卸次数多会影响其测量精度。

13、三脚架架设不好,直接影响到观测成果,甚至发生摔倒仪器事故。

从基座上取下仪器时,应一手握住支架,一手旋下架腿中心螺旋,严禁光旋中心螺旋而不握住支架。

14、水准尺的分划面,不要用手磨擦,更需防止被硬物擦伤。

在使用金属塔尺和条纹标尺时,应远离电器设备(如高压线、变电所等),不得在有雷电的情况下使用,以避免触电和雷击的危险。

15、使用条纹尺时要戴手套,因为条纹尺表面粘上灰尘或划伤和碰伤会引起无法读数和测量。

16、钢尺要防止扭折、踏踩、生锈,每次用完收尺时,要用棉线或布擦净泥水,生锈的部位当天就要擦去并涂以黄油或轻油,也可以把擦干净的尺子浸入柴油内代替涂油,防锈效果也很好。

 

 

仪器保养制度

1、仪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室内,仪器室要经常开窗通风,室温控制在0度—30度之间,仪器箱内应经常换干燥剂。

2、仪器使用完毕后,要用绒布或干净的毛刷清除仪器表面的灰尘,清洁外露的光学器件时,应用脱脂棉或擦镜布(纸)轻轻擦拭,切不可用手帕或衣服擦拭光学另件表面。

3、仪器被水淋后,要用柔软的干布及时擦干仪器,不要将潮湿的仪器放入箱中,应使仪器和仪器箱在干燥的环境中凉干。

4、当擦洗电池盒及塑料部件时,切勿使用稀释剂和苯等易挥发性化学试剂,可用浸水软布擦洗上述部件。

5、对仪器的电池要按照各自的说明书进行定期充放电。

6、要经常检查仪器各部件、螺丝、螺旋、架腿的紧固螺丝等是否松动,若松动应及时拧紧。

7、在使用和存放精密水准尺和条纹标尺时,严禁划伤和碰伤其表面,条纹标尺还应防止沾上灰尘,因为划伤、碰伤或沾上灰尘会引起条纹标尺无法读数和测量。

因此,应经常用浸水的软布擦洗其表面,不得使用汽油和化学试剂清洗。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管理按《徐州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2、实验室设有兼职财产保管人员,负责全实验室的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工作,做到帐、物、卡清楚、准确。

3、财产保管人员要掌握全实验室的资产帐目,并建立各室分帐,分帐由各分室负责人负责。

保管员定期与分室负责人共同查对。

4、新购设备及时验收入帐、填卡、编号,库内物品分类放置,出、入帐手续清楚。

5、严格执行仪器设备借出制度、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6、凡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对负责分室固定财产的件数、规格、价值应心中有数,分室帐、物相符,并应掌握仪器的完好、使用及维修情况(维修应有记录)。

7、做好仪器设备的防尘、防潮、维护保养等工作。

8、保管好仪器设备的随机资料,以备查阅。

  

卫生管理制度

1、实验室所有房间必须常年保持整洁卫生,仪器设备放置科学、规范、整齐。

2、实验室必须做到墙壁、桌面、仪器、门窗、管道、地面等无积灰、蛛网、烟灰、纸片、垃圾和积水。

3、实验室必须做到所有的线路整齐、美观;电源开关盒必须保持干净,不得在电源开关盒上任意放置物品。

4、实验室内不得存放任何杂物。

5、实验室房间责任到人,必须保持实验室内清洁卫生,清除垃圾,如发现房间卫生不合格,责令责任人立即清扫房间的卫生。

6、实验室要每学期检查两次实验室卫生,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的良好工作环境。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为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仪器设备,应严格遵守有关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

凡属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均应负责赔偿。

二、凡属下列原因导致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均应视为责任事故。

1、不按操作规程操作;

2、不熟悉仪器设备工作原理、性能、操作规程而操作;

3、用仪器设备干私活而损坏、丢失的;

4、未经批准私自拆卸或改装而造成损坏的;

5、指导教师不负责任或学生不听从指导老师而造成损坏的;

6、管理人员不负责任,私自外借而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

7、其它原因造成仪器损坏、丢失的。

三、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检查确认修理后可以恢复到原状,且能投入正常使用的,责任人应承担该仪器设备的修理费。

四、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严重损坏,经检查确认无法修复,难以投入正常使用的仪器设备,丢失后无望追回或虽已追回但损坏严重,修理后也不能正常使用的,责任人应负责赔偿。

赔偿额=仪器设备购置全额-(仪器设备购置全额×8%×仪器设备购置年限)。

其中,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已办完报废手续或损坏丢失前已确认为待报废的,其责任人应负责赔偿该仪器设备的报废后的残值。

五、赔偿意见经批准后,有关责任人应在一个月内办完赔偿手续。

拖欠不办者,要加重赔偿。

学生一次赔偿却有困难者,经批准可以分期执行,但毕业前必须还清。

六、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工作应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力戒随意性,杜绝因人而异、因人而赔的现象发生。

七、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赔偿费一律交学校财务。

 

 

安全检查制度

1、实验室设专职安全员一人,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其他人员担任各分室的安全员,负责各分室的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2、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切断室内电源,检查水源,关好门窗,防火防盗,保证实验室的安全。

3、实验室钥匙不能转借他人、私自配制。

4、在实验室主要位置配备灭火器。

灭火器必须定期检查、更换,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拆卸。

5、严格执行《徐州师范大学实验室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校的保卫制度,做到易燃、易爆品及有毒物品的集中统一保管存放。

6、认真执行保密制度。

7、节、假日由实验室主任和实验室人员一起全面检查实验室的安全。

8、实验室主任定期对实验室的安全、防火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火警电话:

119匪警电话:

110

校保卫处:

(消防)83403119(保卫处)83403110

 

 

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一、仪器设备的维护

1、实验室管理人员对仪器设备应做到精心维护,严格检查,清除事故隐患。

2、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要按规程进行,维护的主要内容是进行清洁、润滑、紧固、通电检查调整,更换磨损零件等。

二、仪器设备的修理

1、仪器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故障,使用人员或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汇报,由实验室主任组织技术人员、使用管理人员一同会诊,确定维修方案及实验意见。

2、5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维修,经实验室主任检查同意后,方可维修。

3、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维修,须经院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维修。

4、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仪器设备维修,实验室提出申请、经院领导审核,设备处实验管理科与设备处负责人批准,方可维修。

5、仪器设备的维修,原则上自行维修,如不能自行维修,需请外单位维修或送出校外维修的,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应征得院领导的同意,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仪器设备应征得设备处实验管理科与设备处负责人同意,方可实施。

6、仪器设备出现的任何故障、维修结果,仪器设备负责人都应如实的做好详细记录。

7、维修结束后,实验室主任应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做好对维修结果的技术鉴定,并认真填写维修档案,做好存档工作,仪器设备卡片上要作好记录。

8、如属人为违章操作,擅自拆修造成的设备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必须写出书面检查,由院提出处理意见,报设备管理科,情节严重者要受到行政处分。

9、仪器设备的维修费用,由院行政经费和实验设备处从徐州师范大学实验仪器设备维修基金中申请拨款补贴。

 

 计算机室管理规定

1.计算机室由专人管理,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进入机房使用计算机。

使用计算机者必须填写运行记录。

2.计算机室的所有物品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挪用或借与他人使用。

3.计算机室管理人员要加强计算机软盘的管理,不得随便删除、拷贝机器内的程序和文件,不准在机房观看任何光碟,不准使用没有经过杀毒的外来磁盘(软盘、U盘、移动硬盘),以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4.计算机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要认真做好各项预防工作。

5.加强计算机室的清洁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清理,任何人不得将饮料和食物带进机房,以确保室内卫生整洁。

学生实验完毕必顺将计算机关闭、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6.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清洁保养,确保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7.在计算机使用过程中出现不正常现象应即停止操作并向领导及有关人员汇报,以便及时做出处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8.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9.凡违返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数字化工程实验室规章制度

 

1.实验课必须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否则,不予开课。

2.非实验用机必须先申请,经院主管或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并指派教师负责方可用机,严禁无教师指导,学生独立用机,学生不得超过3人。

3.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饮水、谈天说地、干私活及其它娱乐活动。

4.保持室内卫生,实验完毕,必须将地面、机器拖干抹净,方可离开。

5.不得随便删除、拷贝机器内的测量数据和图形文件;不得随便拆卸机器。

6.定期对计算机及绘图设备进行清洁保养,确保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7.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常识操作计算机,不得带电插换计算机的各类外围设备。

8.注意厉行节约,各类计算机成果及打印文件和图纸要尽可能的编辑、检查好后再进行打印,严禁无限制的使用打印纸打印稿样,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9.在计算机使用过程中出现不正常的现象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汇报,以便及时做出处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10.计算机及绘图设备使用完毕,应按顺序关闭所有电源并加盖罩布,以减少灰尘对计算机的污染。

以上各条希望大家互相监督,共同遵守,如有违章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给予一定的经济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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