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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应急预案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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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应急预案新.docx

工程应急预案新

1定义

本事故预防及其应急预案采用下列定义。

1.1安全生产。

指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1.2施工安全。

指建筑施工图中线条在特定的空间变为实物的动态过程中,各种潜在的危险,或对人体的有害物质通过及时发现和消除,使操作人员仍然能够自由操作,没有人身伤亡,没有财产损失。

1.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

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特种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1.4安全生产责任制。

指规定各级政府和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职工个人在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的制度。

1.5三级安全教育及持证上岗。

指企业对新工人(包括到工地实习人员)进行的公司、项目部(含部)、班组三个层次的安全教育。

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均应持证上岗。

1.6事故隐患。

指可导致伤害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1.7触电事故。

指电流流过人体时对人体产生的生理和病理伤害的事故。

1.8急性中暑事故。

指在高温环境下,由于热平衡或水盐代谢紊乱等而引起的一种以中枢神经系统或心血管系统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的事故。

1.9急性中毒事故。

指职工在短时间内摄入大量有毒物质,发病急,病情变化快,致使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或死亡的事故。

1.10现场急救。

指应用急救知识和最简单的急救技术进行现场初级救生,最大程度上稳定伤病员的伤、

病情、减少并发症,维持伤病员的最基本的生命特征。

1.11轻伤。

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的伤害。

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1.12轻伤事故。

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1.13重伤。

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1.14重伤事故。

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1.15死亡事故。

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

1.16重大死亡事故。

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9人的事故。

1.17特大死亡事故。

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事故。

1.18建设部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1.18.1一级重大事故

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1.18.2二级重大事故。

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

1.18.3三级重大事故。

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者重伤2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1.18.4四级重大事故。

死亡2人以下,或者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

1.19责任事故。

指由于设计、施工、操作或管理的过失所导致的事故。

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受到刑事处分。

1.20四不放过。

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2基本要求

生产现场组建急救队伍,培训急救人员。

日常应配备急救药箱和担架,药箱内配足

急救药品。

按消防规定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定期更换灭火药物。

2.1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当发生事故时,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安全员,

并应马上组织人力现场抢救受伤害者(包括通知医务人员到现场抢救),根据伤情需要,协助医务人员送伤者到医院。

2.1.1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应保持镇静及冷静,切实负起本身责任,主动控制局面。

要有组织、有指挥和结合实际进行妥善处理。

2.1.2第一时间进行“救死扶伤”,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人员,对必须在现场进行紧急抢救的,应采取应急方法如止血、人工呼吸等进行施救。

否则必须立即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截出租车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及扩大。

2.1.3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及善后工作。

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并划出保护区禁止闲人进入。

2.1.4因抢救受伤(害)人员,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记、拍照、录像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2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2.2.1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及燃烧的物质,积极抢救烧伤者及使用施工现场所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工作。

2.2.2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

在拨打`119时,做到镇静拨号,说清火灾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的性能等。

2.2.3报警后,派专人到约定的路口迎接消防队。

2.2.4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

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用具。

2.2.5在扑救现场,应行动统一,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组织撤退扑救人员,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2.3利用一切可行的通讯工具按规定时间内将事故情况进行层级上报。

2.4要从企业的市场定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立场出发,思考化解突发事件中出现的一系列矛盾。

2.5发生事故层级上报时限。

2.5.1轻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和基层工会组织。

2.5.2重伤事故,一般情况下,事故单位应在24小时内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别报市有关部门。

对涉外有影响的,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

2.5.3重伤3人或死亡1至2人的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别报市有关部门。

2.5.4死亡3人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报上级主管单位、市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公安部门。

2.5.5发生急性中毒、中暑事故,除报上级主管单位(工程部、党群部、办公室)外,应同时报告市卫生行政部门。

2.5.6发生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和火灾事故,除报上级主管单位(工程部、党群部)外,应同时报告市公安部门。

2.5.7发生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事故,应报分公司特种设备应急小分队。

3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安全规定

3.1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新工人,复工换岗的人员未经岗位安全教育,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岗位进行操作。

3.2.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及佩戴超过使用年限(2年半)的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3.3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3.3严禁酒后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3.4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3.5不得攀登脚手架。

3.6特种作业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专业上岗操作证,不得上岗操作。

3.7脚手架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

施工机械设备未经检定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3.8电源开关箱不准一闸、一漏电、一箱多用。

3.9未经指派批准,未经作业安全交底或安全交底不清和无安全防护设施,不得盲目操作。

3.10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11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及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4急救技术及常备药品

发生伤亡事故、火灾爆炸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及中毒、中暑事故时,首先在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应急性急救,以减少伤亡。

现将一般常用的急救知识和常用的急救药物简述如下。

4.1急救技术

4.1.1口对口人工呼吸。

使病人仰卧,松解衣扣和腰带,清除伤者口腔内痰液、呕吐物、血块、泥土等,保持呼吸道通畅。

救护人员一手将伤者下颌托起,使其头尽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伤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气,对住伤者的口用力吹气,然后立即离开伤者口,同时松开捏鼻孔的手。

吹气力量要适中,次数以每分钟16—18次为宜。

4.1.2口对鼻人工呼吸。

伤者因牙关紧闭或外伤等原因,不能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可采用口对鼻人工呼吸法。

方法与口对口人工呼吸法相同,只是把捏鼻改为捏口,对住鼻孔吹气,吹气量要大,时间要长。

4.1.3胸外心脏按压。

由于电击、窒息及其他原因所致心博骤停时,应使用胸外心脏按压法进行急救。

将伤者仰卧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于伤者一侧,面对伤者,将右手掌置于伤者胸骨下段及剑突部偏左,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压向脊柱,随后将手腕放松,每分钟挤压60—80次。

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宜将伤者头放低以利静脉血回流。

若伤者同时拌有呼吸停止,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还应进行人工呼吸。

一般做四次胸外心脏按压,做一次人工呼吸。

注:

此法不适宜用于胸骨骨折、颅脑外伤、胸腹部外伤伴有内脏损伤、内出血、肋骨骨折等。

4.2常备药品

4.2.1外用药

品名

适应症

品名

适应症

发放内服药

紫药水

消毒防腐

创可贴

小创伤出血

万花油

烧烫伤

京万红软膏

烧烫伤

风油精

虫咬、牙

碘酊(2%)

局部消毒

清凉油

关节痛、驱暑醒脑防治虫咬

酒精(70%)

局部消毒

红药水

清毒止血

棉垫、崩带

外伤出血

眼水、眼膏

眼部感染

止血胶带

外伤出血

4.2.2内服药

品名

适应症

品名

适应症

速效感冒胶囊

发烧、感冒

扑尔敏

抗过敏

氟哌酸

腹泻、尿道感染

果导

治便秘

复方甘草片

镇咳、祛痰

安定

失眠

碘喉片

咽炎、扁桃体炎

心痛定

治高血压、冠心病

颠茄片

胃痉挛

阿司匹林

解热、镇痛

多酶片

助消化

云南白药

散瘀、止痛、止血

5触电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触电事故和其他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

当流经人体电流小于10mA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但当流经人体的电流大于10mA时,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长将会产生心室纤维性颤动,仍至人体窒息(“假死”状态),在瞬间或在两三分钟内就会夺去人的生命。

因此,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事故是极易发生的。

所以,施工中必须做好预防工作,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

5.1防止触电伤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施工(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5.1.1项目部应制定独立的用电安全技术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盖有企业的法人公章。

必须按用电进行敷设,竣工后办理验收手续。

5.1.2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技术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5.1.3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5.1.4根据不同的使用环境,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

安全电压必须由双绕组变压器降压获得。

5.1.5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5.1.6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提醒施工人员识别、警惕危险因素。

5.1.7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离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

5.1.8采用适当的保护接地措施,将电气装置中平时不带电,但可能因绝缘损坏而带上危险的对地电压的外露导电部分(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结构)与大地作电气连接,减轻触电的危险。

5.1.9施工现场供电必须采用TN-S或TT的三相五线的保护接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通过保护接零作为防止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时存在TN-S或TT两个供电系统。

注意事项有:

5.1.9.1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而将另一部设备做保护接地。

5.1.9.2采用保护接零的系统,总电房配电柜两侧做重复接地,配电箱(二级)及开关箱(三级)均应做重复接地。

其工作接地装置必须可靠,接地电阻值≤4Ω。

5.1.9.3所有振动设备的重复接地必须有两个接地点。

5.1.9.4保护接零必须有灵敏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配合。

5.1.9.5电动设备和机具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保护,严禁一闸多机,闸刀开关选用合格的熔丝,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熔丝。

按规定选用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5.1.9.6电源线必须通过漏电开关,开关箱漏电开关控制电源线长度≯30m。

5.2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措施

5.2.1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得法,切不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

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急救八字方针。

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

5.2.2脱离电源的基本方法有:

5.2.2.1将出事附近电源开关刀拉掉、或将电源插头拔掉,以切断电源。

5.2.2.3用干燥的绝缘木棒、竹竿、布带等物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者将触电者拨离电源。

5.2.2.4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木柄斧头以及锄头)切断电源线。

5.2.2.5救护人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缠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5.2.2.6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其它办法把电源切断。

5.2.2.7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可进入断线落地点8~10米的范围内,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

进入该范围的救护人员应穿上绝缘靴或临时双脚并拢跳跃地接近触电者。

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米以外立即开始触电急救。

只有在确证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就地急救。

5.2.3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的事项:

5.2.3.1未采取绝缘措施前,救护人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

5.2.3.2严禁救护人直接用手推、拉和触摸触电者;救护人不得采用金属或其它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木棒、布带等)作为救护工具。

5.2.3.3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比较安全。

5.2.3.4当触电者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坠地摔伤或摔死(电击二次伤害)。

5.2.3.5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5.2.4触电者未失去知觉的救护措施:

应让触电者在比较干燥、通风暖和的地方静卧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5.2.5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尚有心跳和呼吸的抢救措施:

应使其舒适地平卧着,解开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围人,保持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同时立即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若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心跳失常,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挤压。

5.2.6对“假死”者的急救措施:

当判定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

方法如下:

5.2.6.1通畅气道。

第一,清除口中异物。

使触电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迅速解开其领扣、围巾、紧身衣和裤带。

如发现触电者口内有食物、假牙、血块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只手指或两只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从口中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入。

第二,采用仰头抬颊法畅通气道。

操作时,救护人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颏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自然随之抬起、气道即可畅通。

为使触电者头部后仰,可于其颈部下方垫适量厚度的物品,但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触电者头下。

5.2.6.2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使病人仰卧,松解衣扣和腰带,清除伤者口腔内痰液、呕吐物、血块、泥土等,保持呼吸道通畅。

救护人员一手将伤者下颌托起,使其头尽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伤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气,对住伤者的口用力吹气,然后立即离开伤者口,同时松开捏鼻孔的手。

吹气力量要适中,次数以每分钟16—18次为宜。

5.2.6.3胸外心脏按压。

将伤者仰卧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于伤者一侧,面对伤者,将右手掌置于伤者胸骨下段及剑突部,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压向脊柱,随后将手腕放松,每公钟挤压60—80次。

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宜将伤者头放低以利静脉血回流。

若伤者同时拌有呼吸停止,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还应进行人工呼吸。

一般做四次胸外心脏按压,做一次人工呼吸。

6中暑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夏季施工气候炎热,施工工人普遍在露天作业,而且沥青摊铺工作的沥青混合料有一百多度的高温,温度持续,时间较长,随时都有发生中暑事故的可能。

因此,加强夏季的防暑降温工作是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

6.1.预防中暑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采取综合的措施,切实预防中暑事故的发生,从技术、保健、组织等多方面去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6.1.1组织措施

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领导,在项目开工前,制订防暑降温计划和落实具体措施。

6.1.1.1要加强对全体职工防暑降温知识教育,增强自防中暑和工伤事故的能力。

注意保持充足的睡眠时间。

6.1.1.2应根据施工地点的气温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利用早晨、傍晚气温较低时工作,延长休息时间等办法,减少阳光辐射热,以防中暑。

还可根据施工工艺合理调整劳动组织,缩短一次性作业时间,增加施工过程中的轮换休息。

6.1.1.3贯彻《劳动法》,控制加班加点;加强工人集体宿舍管理;切实做到劳逸结合,保证工人吃好、睡好、休息好。

6.1.2技术措施

6.1.2.1在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减轻工人劳动强度。

6.1.2.2在工人较集中的露天作业施工现场中设置休息室,室内通风良好,室温不宜超过30℃。

6.1.3卫生保健措施

6.1.3.1在施工前对患有持久性高血压、贫血、肺气肿、肾脏病、心血管系统和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员工,不给予从事高温和高处作业工作。

6.1.3.2在施工过程中,应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料。

供给含盐浓度0.1~0.3%的清凉饮料。

暑期还可供给工人绿豆汤、茶水,但切忌暴饮,每次最好不超过300毫升。

6.1.3.3加强个人防护。

选用浅兰色或灰色的工作服,颜色越浅越阻率越大。

对辐射强度大的工种应供给白色工作服,并根据作业需要配戴好各种防护用具。

露天作业人员应戴白色安全帽或遮阳帽,防止阳光曝晒。

6.2.发生中暑的表现及应急措施

6.2.1中暑症状的表现

6.2.1.1先兆中暑。

其症状为:

在高温环境中劳动一段时间后,出现大量流汗、口渴、身感到无力、注意力不能集中,动作不能协调等症状,一般情况下此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但不会超过37.5度。

6.2.1.2轻症中暑。

其症状为:

除有先兆中暑症状外,还可能出现头晕乏力、面色潮红、胸闷气短、皮肤灼热而干燥,还有可能出现呼吸循环系统衰竭的早期症状,如面色苍白、恶心、呕吐、血压下降、脉搏细弱而快、体温上升38.5度以上。

此时如不及时救护,就会发生热晕厥或热虚脱。

6.2.1.3重症中暑。

一般是因未及时和未适当处理出现的轻症中暑(病人),导致病情继续严重恶化,随着出现昏迷、痉挛或手脚抽搐。

稍作观察会发现,此时中暑病人皮肤往往干燥无汗,体温升至40度以上,若不赶紧急救,很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6.2.1.4发生中暑立刻将患者抬到阴凉处,并随时准备将患者送到医院。

7火灾和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在机械施工过程中,摊铺机加热使用的液化石油气、拌站维修需要使用的乙炔和氧气、厨房使用的液化石油汽、拌站的柴油罐,若这些部位发生火灾或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加强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有效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企业利益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有限措施。

7.1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

7.1.1组织措施

1)义务消防队:

见消防专员义务消防队名单。

2)拌站、项目部要加强对员工、外来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技能的培训,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每年要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消防演练。

3)办公场所、集体宿舍、设备、材料堆放场所要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7.1.2管理措施

1)要按规定设置乙炔和氧气瓶的库房,气瓶储室通风要良好,在库房门口张挂醒目的防火警示标志,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2)乙炔和氧气的使用和存放要符合有关规定。

3)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必须先办理“三级”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做足防火安全措施,方可动火作业,动火时要设专人值班,随时观察动火情况。

4)严禁对盛装过可燃气体的容器进行焊割。

5)焊割(动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劳动、消防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焊工证后,方可上岗,在作业时应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6)集体宿舍的用电要由持证电工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电线上晾挂衣物,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气化炉具,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和烧香拜神,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7)仓库存放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

8)厨房不准同时使用煤气炉、柴炉和油炉。

7.2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

发生火灾和爆炸,首先是迅速扑灭火源和报警,及时疏散有关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

1)火灾发生初期,是扑救的最佳时机,发生火灾部位的人员要及时把握好这一时机,尽快把火扑灭。

2)在扑救火灾的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和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3)在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指挥员工撤离火场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灾区域扩大。

4)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区域进行保护。

5)及时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法疏散、撤离事故区域。

6)发生员工伤亡,要马上进行施救,将伤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打“120”电话求救。

8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预案

项目部在沥青工程施工中使用的沥青摊铺机、路面铣刨机、双钢轮压路机、轮胎压路机和起重机械等机械设备,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的规定属于特种设备。

项目部应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是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企业利益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有效措施。

8.1预防特种设备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

8.1.1组织措施

1)成立特种设备应急小分队;见特种设备应急小分队人员名单。

2)项目部加强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维修业务技能。

3)特种设备要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

4)特种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应立即通知特种设备应急小分队负责人组织维修。

8.1.2管理措施

1)特种设备要经市技术监督局检定合格后使用。

2)项目部在工程施工前和工程施工后要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投入使用的施工设备安全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项目部应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对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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