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5858687 上传时间:2023-01-01 格式:DOCX 页数:26 大小:32.6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x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x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附件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以及地方政府、上级公司安全工作总体部署,特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着力落实安全责任,整治事故隐患,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持续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领导组

组长:

(党支部书记、矿长)

副组长:

(经理)(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

(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风副矿长)(经营副矿长)(财务总监)(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兼工会主席)

组员:

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各科室、队(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监察督查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督查科长兼任,办公室负责做好日常及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组织实施、统计上报、归类分析、督办落实、验收销号等方面工作。

业务科室:

安全监察督查科/安全生产标准化办公室、机电运输科、通防科、生产技术科、综合调度监控信息中心、地测防治水科、环保职业卫生科、综合治理保卫科、行政综合办公室、财经管理运营科、人力资源培训科、供应销售科、后勤服务中心、队组、班组、岗位

三、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1、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级。

2、具体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明确各层级责任制、考核奖惩等内容。

3、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及时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接受监督。

5、指导、督促相关业务科室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定期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知识培训。

7、落实上级部门和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各层级工作职责

1、矿长职责

(1)矿长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

(3)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4)每月负责签发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组织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区(队)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及覆盖生产各系统、各岗位的事故隐患至少开展1次排查;排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

(5)每月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治理会议,对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并组织编制月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提出预防事故隐患的措施。

(6)负责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所需资金。

(7)带班下井过程中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事故隐患,记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2、经理职责

(1)经理分管人力资源培训科。

(2)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放到重要位置。

(3)组织编制公司资金投入规划、计划时优先保障隐患排查治理资金。

3、安全副矿长职责

(1)负责协助矿长制定和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制度编制工作,并严格落实执行。

(2)负责监督检查各系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对全矿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协助矿长开展每月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及覆盖生产各系统、各岗位的事故隐患至少开展1次排查。

协助矿长每月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治理会议,并协助矿长编制月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4)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负责组织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负责上报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提交安全办公会议,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监督检查瓦斯、水害、火灾、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预防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带班下井过程中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事故隐患,记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4、党支部书记职责

(1)党支部书记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监察工作。

(2)负责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规定(决定)。

(3)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支部的重要工作日程,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根据公司党政领导部门对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研究落实措施和责任,督促协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宣传、监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挥在齐抓共管中的堡垒工作。

(4)负责抓好本矿党员和干部的安全思想工作,组织开展好党员身边无不安全行为无事故活动,发挥党员、干部在安全生产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5)组织抓好员工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引导和保证员工正确行使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6)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抓好本矿员工劳动纪律教育和整顿、狠反不安全行为。

(7)支持生产队组行政领导、技术人员正确行使安全生产管理权。

(8)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难点作为思想工作的重点,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坚持做好不安全行为人员和事故责任者的教育引导工作,解决好员工思想上的安全隐患。

5、党支部副书记职责

(1)党支部副书记具体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监察工作。

(2)具体负责在全矿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规定(决定)。

(3)结合本矿实际,研究落实措施和责任,督促协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宣传、监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挥在齐抓共管中的堡垒工作。

(4)具体负责抓好本矿党员和干部的安全思想工作,发挥党员、干部在安全生产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5)组织抓好员工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引导和保证员工正确行使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6)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抓好本矿员工劳动纪律教育和整顿、狠反不安全行为。

(7)支持生产队组行政领导、技术人员正确行使安全生产管理权。

(8)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难点作为思想工作的重点,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坚持做好不安全行为人员和事故责任者的教育引导工作,解决好员工思想上的安全隐患。

6、总工程师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地测防治水、技术等分管范围内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及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制定措施,并落实隐患整改,验收销号。

(2)负责组织制定完善地测防治水、技术方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3)每半月组织相关人员对覆盖分管范围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和事故隐患至少开展1次排查。

(4)负责组织地质防治水、技术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考核工作。

(5)负责对地质防治水系统、技术方面设计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整改办法。

(6)负责研究矿井隐蔽致灾因素和抗灾能力,审查防治水专业等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

(7)带班下井过程中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事故隐患,记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7、生产副矿长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采掘专业系统、综合调度监控信息中心系统、“冬季四防(防火、防寒、防冻、防中毒)”、“雨季四防(防汛、防排水、防雷电、防地质灾害)”等分管范围内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及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制定措施,并落实隐患整改,验收销号。

(2)负责组织制定完善采掘专业系统、综合调度监控信息中心系统、“冬季四防”、“雨季四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3)每半月组织相关人员对覆盖分管范围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和事故隐患至少开展1次排查。

(4)负责组织采掘专业系统、综合调度监控信息中心、“冬季四防”、“雨季四防”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工作。

(5)负责对采掘专业系统、综合调度监控信息中心系统、“冬季四防”、“雨季四防”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整改办法。

(6)带班下井过程中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事故隐患,记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8、机电副矿长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供配电、特种设备和机电、机修、井上下运输专业系统等分管范围内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及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制定措施,并落实隐患整改,验收销号。

(2)负责组织制定完善供配电、特种设备和机电、机修、井上下运输专业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3)每半月组织相关人员对覆盖分管范围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和事故隐患至少开展1次排查。

(4)负责组织供配电、特种设备和机电、机修、井上下运输专业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工作。

(5)负责对供配电、特种设备和机电、机修、井上下运输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整改办法。

(6)负责机电设备、设施日常检修、检查维护工作,及时消除电气设备失爆、失保等事故隐患。

(7)带班下井过程中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事故隐患,记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9、通风副矿长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通风、职业卫生系统等分管范围内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及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制定措施,并落实隐患整改,验收销号。

(2)负责组织制定完善通风、职业卫生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3)每半月组织相关人员对覆盖分管范围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和事故隐患至少开展1次排查。

(4)负责组织通风、职业卫生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工作。

(5)负责对通风、职业卫生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整改办法。

(6)带班下井过程中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事故隐患,记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10、经营副矿长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建筑施工“两堂一舍”、地面安全(消防、食品卫生)、煤炭储装运等方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制定措施,并落实隐患整改,验收销号。

(2)负责组织制定完善建筑施工、“两堂一舍”、地面安全(消防、食品卫生)、煤炭储装运等方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3)每半月组织相关人员对覆盖分管范围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和事故隐患至少开展1次排查。

(4)负责组织建筑施工、“两堂一舍”、地面安全(消防、食品卫生)、煤炭储装运等方面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工作。

11、财务总监职责

(1)财务总监分管财经管理运营科,负责检查核算、监督本公司财务状况,查阅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核对公司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负责矿井重大事故隐患措施资金保障方面的具体工作。

(2)在经营管理中优先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所需资金。

12、各专业副总工程师职责

(1)负责协助分管矿领导实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制、审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措施。

(3)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措施进行补充完善。

(4)带班下井过程中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事故隐患,记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13、安全监察督查科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和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关制度,指导、督促各科室、队(组)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资料,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3)做好矿长组织月度事故隐患治理会议记录、编制月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4)负责对各单位、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级,督促事故隐患治理在整改期限内完成,跟踪落实,并复查验收销号。

(5)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每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

(6)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14、地测防治水科职责

(1)负责牵头组织矿井地测防治水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本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参与制定、审查地测防治水灾害防治技术方案、隐患排查治理方案、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分析,并负责监督落实。

(3)组织本单位日常巡查工作,参与各专业系统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季节性防洪、防火、防冻等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按治理通知单组织复查验收。

(4)组织参加地测防治水系统隐患排查、治理,按时参加矿长每月、分管负责人每半月、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每半月协助总工程师开展一次地测防治水系统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和事故隐患排查,参加事故隐患排查会议,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销号,对重大地测防治水事故隐患提出整改办法。

(5)对照《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参与排查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如实上报。

(6)负责地测防治水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工作。

15、机电运输科职责

(1)负责牵头组织矿井机电、运输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本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参与制定、审查机电、运输专业灾害防治技术方案、隐患排查治理方案、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分析,并负责监督落实。

(3)组织本单位日常巡查工作,参与各专业系统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季节性防洪、防火、防冻等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按治理通知单组织复查验收。

(4)组织参加机电、运输系统隐患排查、治理,按时参加矿长每月、分管负责人每半月、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每半月协助机电副矿长进行一次机电、运输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和事故隐患排查,参加事故隐患排查会议,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销号,对重大机电、运输事故隐患提出整改办法。

(5)对照《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参与排查机电、运输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如实上报。

(6)负责机电、运输专业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工作。

16、通防科职责

(1)负责牵头组织矿井通风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本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参与制定、审查通风专业灾害防治技术方案、隐患排查治理方案、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分析,并负责监督落实。

(3)组织本单位日常巡查工作,参与各专业系统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季节性防洪、防火、防冻等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按治理通知单组织复查验收。

(4)组织参加通风系统隐患排查、治理,按时参加矿长每月、分管负责人每半月、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每半月协助通风副矿长进行一次通风系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和事故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通风系统、防灭火、瓦斯、煤尘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参加事故隐患排查会议,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销号,对重大通风事故隐患提出整改办法。

(5)定期排查总回风及专用回风巷,遇到异常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重大问题及时向矿领导汇报。

(6)对照《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参与排查通风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如实上报。

(7)负责本专业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工作。

17、生产技术科职责

(1)负责牵头组织矿井采掘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本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参与制定、审查采掘专业灾害防治技术方案、隐患排查治理方案、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分析,并负责监督落实。

(3)组织生产技术科日常巡查工作,参与各专业系统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季节性防洪、防火、防冻等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按治理通知单组织复查验收。

(4)组织参加采掘系统隐患排查、治理,按时参加矿长每月、分管负责人每半月、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每半月协助生产副矿长对其分管范围开展一次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和事故隐患排查,参加事故隐患排查会议,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销号,对重大采掘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方案。

(5)对照《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参与排查采煤、掘进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如实上报。

(6)负责本专业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工作。

18、综合调度监控信息中心职责

(1)负责主持每天的安全生产调度会,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汇报。

(2)按时参与矿长每月、分管负责人组织的每半月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加事故隐患排查会议,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销号,对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方案。

(3)组织本部门日常巡查工作,参与各专业系统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季节性防洪、防火、防冻等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按治理通知单组织复查验收。

(4)负责本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工作。

(5)对照《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参与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如实上报。

19、环保职业卫生科职责

(1)参加矿每月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2)开展好职业卫生专业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组织本单位日常巡查工作,参与各专业系统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季节性防洪、防害、防冻等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按治理通知单组织处理。

(3)负责组织各类职业卫生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做好记录。

(4)负责锅炉房、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环保其他工作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参与各层级、专业系统组织的季节性防洪、防害、防冻等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按治理通知单组织处理。

联系郝平

20、综合治理保卫科职责

(1)参加矿每月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2)开展好消防、车辆运输专业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参与各层级、专业系统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季节性防洪、防害、防冻等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按治理通知单组织处理。

(3)负责本矿消防安全检查,配合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法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4)负责对地面各类车辆安全和要害场所、消防安全防范和监督检查工作。

21、行政综合办公室职责

(1)每半月协助经营副矿长对地面设施事故隐患排查,参与各层级、专业系统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季节性防洪、防害、防冻等检查,发现事故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按治理通知单组织处理。

(2)负责以“两堂一舍”办公场所为重点的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22、人力资源培训科职责

(1)负责日常考核、培训、劳动用工、参保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参加每月矿长组织的事故隐患治理会议。

23、供应销售科职责

(1)负责仓库、供应车辆运输、地面抽水、销售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参加每月矿长组织的事故隐患治理会议。

24、后勤服务中心职责

(1)协助行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食堂管理、办公楼保洁、地面设施维护、生活设施维护修理、职工澡堂管理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5、各队组职责

(1)负责组织本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是所有事故隐患实施治理施工的责任主体,现场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各队组负责人是本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对各级部门查出的隐患问题按要求进行处理。

(3)按时参加矿长每月、分管负责人每半月对其分管范围开展一次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和事故隐患排查、职能部门组织的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按要求参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研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事故隐患问题。

(4)每天安排管理、技术人员进行巡查,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5)对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现场有班长以上管理人员专人指挥,并设置警示标识;并有安检员现场监督。

(6)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及时如实上报。

威胁人身安全的必须组织及时撤离。

26、班组职责

(1)班组是作业现场事故隐患排查责任主体,班组长是所属班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组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班前布置必须讲清上班遗留问题,分析预测本班可能出现的隐患,要明确工作中注意的问题。

(3)落实好开工准入检查,对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生产设备及各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现场事故隐患,隐患没有排除班组长不得组织生产。

(4)作业时必须组织开工前、班中、收工的事故隐患排查,发现隐患问题要立即处理并填写台账,处理不了的由班组长向本单位及相关部门汇报。

(5)对限期治理的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现场防范措施,遇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并有序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避免事态扩大。

27、岗位员工职责

(1)作业前要对本岗位环境、设备等情况进行安全确认,发现问题要向班组长汇报并及时处理。

(2)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能现场处理的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汇报班组长由班组长向本单位及相关部门汇报。

(3)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在现场手拉手交接班,有隐患必须及时处理,给下个班次营造出安全的生产条件。

(4)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时,主动撤出危险区域,向班组长、队组值班室汇报,待事故隐患排除后再作业。

附件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事故隐患分级、分类3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9

第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举报奖励制度15

第五章事故隐患信息化管理16

第六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制度17

第七章事故隐患排查资金保障机制19

第八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培训制度20

第九章事故隐患排查日常检查、考核制度21

第十章《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制度2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煤行〔2015〕116号)《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以及地方政府、上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文件要求,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