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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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诉
附件:
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目录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1-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科学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结合《科
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科学事业单位。
三、科学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
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
独核算。
四、科学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
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科学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规定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六、科学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
支出。
七、科学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科学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
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
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
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科学事业单位不得打
乱重编。
(三)科学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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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
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四)实施内部成本费用管理的科学事业单位,应当设置成本
费用类辅助核算会计科目,对单位内部成本费用进行核算。
八、科学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科学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
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二)科学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科学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
完整的财务报表,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
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
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科学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
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
整、报送及时。
(五)科学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
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九、科学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
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
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科学
事业单位,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
十、本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1997年12月16日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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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部印发的《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460号)同
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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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一、资产类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科目编号科目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001
1002
1011
1101
1201
120101
120102
1211
1212
1213
1215
1301
1302
1401
1501
1502
1511
1601
1602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短期投资
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
库存材料
科技产品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累计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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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二、负债类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三、净资产类
30
31
1701
2001
2101
2102
2103
2201
2301
2302
2303
2305
2401
2402
3001
3101
待处置资产损溢
短期借款
应缴税费
应缴国库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事业基金
非流动资产基金
32
310101
310102
310103
310104
3201
320101
320102
320103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专用基金
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职工福利基金
其他专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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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34
35
36
37
38
3301
330101
330102
3302
3401
3402
3403
3404
财政补助结转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
财政补助结余
非财政补助结转
事业结余
经营结余
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四、收入类
39
40
41
4001
4101
4102
财政补助收入
科研收入
非科研收入
42
43
44
45
410201
410202
410203
410204
410205
4201
4301
4401
4501
技术收入
学术活动收入
科普活动收入
试制产品收入
教学活动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五、支出类
46
5001
科研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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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002
500201
500202
500203
500204
500205
5003
5004
5006
5007
5101
5201
5301
5401
非科研支出
技术支出
学术活动支出
科普活动支出
试制产品支出
教学活动支出
支撑业务支出
行政管理支出
后勤保障支出
离退休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经营支出
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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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1001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
二、科学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
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时,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
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
构,按照实际存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借出现金时,按照实际借出的现
金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差人员报销差
旅费时,按照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
金额,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三)因开展业务等其他事项收到现金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
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因购买服务或商品等其他事项支
出现金,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科学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
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
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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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账款核对中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的,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如发现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本科
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借记本
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如发现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
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查
明原因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科学事业单位,收款
部门的收款员应当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凭据等一并交财务部门
核收记账;或者将每天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凭据
及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等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
五、科学事业单位有外币现金的,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各种
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有关外币现金业务的账务
处理参见“银行存款”科目的相关规定。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科学事业单位实际持有的库存
现金。
1002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
存款。
二、科学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
办理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
支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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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银行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库存现金”、“科研收入”、“非科研收入”、“经营收入”等
有关科目。
(二)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科学事业单位发生外币业务的,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当日(或
当期期初,下同)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并
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
期末,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期末的即期汇率折算
为人民币金额,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
调整后的各种外币
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相
关支出。
(一)以外币购买服务或商品等,按照购入当日的即期汇率将
支付的外币或应支付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
记本科目、“应付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
(二)以外币收取相关款项等,按照收取款项或收入确认当日
的即期汇率将收取的外币或应收取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
本科目、“应收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贷记有关科目。
(三)期末,根据各外币账户按期末的即期汇率折算后的人民
币余额与原账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借记或贷记本
科目、“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或借记“科研支
出”、“非科研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
五、科学事业单位应当按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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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币种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
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
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度终了,科学事业单位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
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
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科学事业单位实际存放在银行
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011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科学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
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
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
助收入”科目。
(二)按照规定支用额度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
记本科目。
(四)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授权支付额度退回的,属于以前
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
转”、“财政补助结余”、“库存材料”等有关科目;属于本年度
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科研支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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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支出”、“库存材料”等有关科目。
(五)年度终了,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
关账务处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
本科目。
科学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
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财政应返
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初,科学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
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
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科学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
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
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科学事业单位尚未支用的零余
额账户用款额度。
本科目年末应无余额。
1101短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
年(含1年)的投资,主要是国债投资。
二、科学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财政
部门、主管部门关于对外投资的有关规定。
三、本科目应当按照国债投资的种类等进行明细核算。
四、短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包括购买价
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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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
(三)出售短期投资或到期收回短期国债本息,按照实际收到
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出售或收回短期国债的成本,
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
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持有的短期投资
成本。
1201财政应返还额度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科学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
还的资金额度。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
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应返还额度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
年度终了,科学事业单位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
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
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科学事业单位以财政直接支
付方式发生实际支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直接支
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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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授权支付
年度终了,科学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
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零余额
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科学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
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
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下年初,科学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
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
科学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
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授权支付)。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科学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
资金额度。
1211应收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因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产品、提
供有偿服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
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等进行明细核
算。
三、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因销售产品、提供有偿服务等收到商业汇票,按照商业
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确认的收入金额,贷记“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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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等科目,按照应缴增值税金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
税”科目。
(二)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
(即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贴现息,
借记“经营支出”等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
(三)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照取
得物资的成本,借记有关科目,按照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
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商业汇票到期时,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收回应收票据,按照实际收到的商业汇票票面金额,借记“银
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
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付款证明等,按照商业汇票的票
面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科学事业单位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
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
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背书转让日、贴
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收款日期、收回金额和退票情况等资
料。
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科学事业单位持有的商业汇票
票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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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因开展科研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
销售产品、提供有偿服务等应收取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购货、接受服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
核算。
三、应收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应收账款时,按照应收未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
照确认的收入金额,贷记“经营收入”等科目,按照应缴增值税金
额,贷记“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科目。
(二)收回应收账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
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
款,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
核销的应收账款应在“已核销
应收账款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一)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借记
“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
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三)已核销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金
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科学事业单位尚未收回的应收
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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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预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委托其他单位承担科技开发项目
或课题,组织学术、科普或教学活动等任务,以及科学事业单位开
展科研业务活动购买服务或商品,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给受托单位或
供应商的合同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承担任务单位或供应商单位(或个人)进
行明细核算。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通过明细核算或辅助登记方式,登记预付账
款的资金性质(区分财政补助资金、非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
三、预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预付账款时,按照实际预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
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和“银行存款”
等科目。
(二)承担任务单位按照合同完成任务并交付成果时,按照交
付成果的实际成本,借记有关科目,按照相应合同预付款金额,贷
记本科目,按照补付的款项,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
政补助收入”和“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所购服务或商品的,按照购入服务或商品的成本,借记有
关科目,按照相应合同预付款金额,贷记本科目,按照补付的款项,
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银行存款”
等科目。
收到所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按照确定的资产成本,借记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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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无形资产”科目;同时,按照资产购置支出金额,借记“科
研支出”、“非科研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按照相应合同
预付款金额,贷记本科目,按照补付的款项,贷记“零余额账户用
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和“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因承担任务单位或供应
商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成果或所购服务或商品,且确实
无法收回的预付账款,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
核销的预付
账款应在“已核销预付账款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一)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预付账款金额,借记
“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
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三)已核销预付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金
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科学事业单位实际预付但尚未
结算的合同款项。
1215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除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如职工预借
的差旅费、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和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
付款项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类别以及债务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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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
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二)收回或转销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时,借记“库存现
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科学事业单位内部实行备用金制度的,有关部门使用备
用金以后应当及时到财务部门报销并补足备用金。
财务部门核定并
发放备用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
根据报销
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
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本科目核算。
四、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
收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
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在“已核
销其他应收款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一)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金额,借
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待
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三)已核销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
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科学事业单位尚未收回的其他
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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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库存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在开展科研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
中为耗用而储存的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达不到
固定资产标准的用具、装具、动植物等的实际成本。
科学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以在购进时直接列
作支出,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库存材料的种类、规格、保管地点等进行
明细核算。
科学事业单位应当通过明细核算或辅助登记方式,登记取得库
存材料成本的资金来源(区分财政补助资金、非财政专项资金和其
他资金)。
发生自行加工库存材料业务的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在本科目下
设置“生产成本”明细科目,归集核算自行加工库存材料所发生的
实际成本(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和分配
的间接费用)。
三、库存材料的主要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