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装饰行业犯罪人犯罪原因的思考正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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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庭装饰行业犯罪人犯罪原因的思考正式

  

对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现象的思考与防治

  [摘要]在我国,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通常是指从事家庭装饰行业项目者或家装行业工作者所实施的刑法和有关法律所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

当前家装行业违法犯罪问题,以及产生的大量纠纷,造成的不良后果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

家装行业违法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制约和决定家装行业违法犯罪现象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

本文试结合有关知识对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现象和防治办法进行分析思考。

  [关键词]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现象、思考、分析、防治

在我国,家装行业违法犯罪人,通常是指从事家庭装饰行业项目或工作的,并实施刑法和有关法律所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发展迅速,规模庞大,家居装修行业伴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也愈加壮大,随之而来的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现象,以及产生的纠纷,造成的不良后果也愈演愈烈,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

根据国务院发展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的调研结果,2010年全国装饰工程产值接近2万亿元,其中家居装修所占比例超过公装。

因此家居装修行业的违法犯罪问题也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之一。

  一、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现象的现状和特点

  

(一)从违法犯罪主体来说,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人日益向年轻化方向发展。

由于家居装修行业是一个新兴行业,从95年开始发展至今,家居装修行业企业大部分为民营私企,且企业大部分发展不超过20年,企业主年龄大部分为20-40岁阶段,家居装修行业的从业者,家装设计师,家装施工队,家装业务人员,管理人员90%由70后,80后,90后年轻人组成,一方面家居装修行业伴随房地产行业的爆炸性发展而发展,另一方面防治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对滞后,由于从业者普遍年轻化,受个人主义,性自由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文化影响等,20世纪90年代以来家居装修行业从业者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趋于年轻化,多样化,近年来,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人实施收授贿赂,敲诈,诈骗,伤人,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日益增多,导致社会对家居装修行业的疑虑和不信任感愈来愈强。

  

(二)从违法犯罪手段来说,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人作案的手段呈现多样化,极端残忍化和现代化。

所谓多样化是指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人在作案时,违法犯罪手法较多,实施收授贿赂,敲诈,诈骗,伤人,杀人、强奸、抢劫等多种违法犯罪手段,有的带有黑社会色彩,例如“楼霸”等,极端残忍化是指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人在作案时,走极端,不思后果、冷酷无情,在违法犯罪过程中,对被害人没有怜悯之心,有的残害被害人肢体,有的为消灭证据而灭口。

所谓现代化,是指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人在犯罪中使用的工具和手段越来越先进。

例如在经济上使用各种银行卡,购物消费卡,甚至赠送房屋,赠送装修等方式实施贿赂等违法犯罪,通讯工具上使用电脑,手机、对讲机等实施违法犯罪,其次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人越来越多的采用一些现代化的技术和手段进行犯罪,例如在网上利用个人网络银行收授贿赂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等。

另外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人反侦察能力也在不断增强,违法犯罪之前精心部署,违法犯罪后伪造现场,毁灭、转移证据。

(三)从违法犯罪类型来说,经济违法犯罪,暴力违法犯罪、和性违法犯罪是家庭装饰行业违法犯罪人犯罪的主要形式。

并且经济违法犯罪日益突出,不断向着严重化的方向发展。

如,偷税漏税,索取,收授商业贿赂,出卖公司商业机密,敲诈勒索,诈骗工程款型,诈骗材料款项等。

[3]

(四)从违法犯罪的组织形式来说,可以分为单位违法犯罪和单个违法犯罪。

单位违法犯罪主体有家装行业管理部门,也有家装公司,装饰材料公司,家具家居配饰品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搬运公司等等,经济违法犯罪,暴力违法犯罪、和性违法犯罪是其违法犯罪的主要形式。

单个违法犯罪主体是庭装饰行业的单个从业者,家装设计师,家装施工队,家装业务人员,以及家装行业管理部门单个从业者,装饰材料公司单个从业者,家具家居配饰品公司单个从业者,房地产开发公司单个从业者,物业管理单个从业者,搬运公司单个从业者等等。

当前,有的违法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系统、作案纪律和防侦破措施,已经形成黑社会组织的雏形。

例如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与地皮流氓勾结,形成楼霸现象。

不允许使用电梯,只允许吊装材料,其垄断小区装修的水泥沙子供应和装饰材料搬运工作,天价搬运费甚至高过材料费用,为维系垄断利益不惜殴打恐吓业主,以及其他正规搬运公司,一个楼盘装修结束通常可以牟取数百万以上不正当收益,将会演化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的专业化犯罪集团,对社会危害性具有蝴蝶效应。

  二、关于对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现象的思考

 “每一种事物的的产生发展都是有其根源可循的,每一种社会现象的产生发展也都是有其根源可循的,”且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家庭装饰行业违法犯罪也不例外。

制约和决定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现象的原因众多,关系复杂。

但一切违法犯罪的行为必然是受心理来支配,来产生和实施的,因此对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现象的思考,必需立足于其心理根源去思考和分析。

  

(一)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人,普遍年轻化的生理和心理矛盾

  马克思说过:

“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

”[1]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人行为也是受心理支配的。

 家庭装饰行业违法犯罪人具有显著区别于其他行业违法犯罪人的特点,这是与作为犯罪主体的家庭装饰行业违法犯罪人在特定年龄阶段下所固有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分不开的。

生理机能强壮,使他们的活动量增大,日常工作生活之余仍有大量过剩的精力和体力,过剩的精力常常用之不当,由于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人年龄普遍年轻化这一特点所形成的矛盾也是贯穿全过程的,虽然这些矛盾与其犯罪行为的产生并无必然的联系,但是如果这些矛盾得不到合理的解决,很可能成为家庭装饰行业违法犯罪扩大化的动因。

 

(二)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人,物质欲望和社会能力的矛盾

  法国犯罪学家塔尔德(GabrielTarade)在其专著《模仿规律》(LawsofImitation)中指出:

“模仿的程度,和人与人的距离成正比。

关系密切的人,越彼此模仿,即发生模仿的可能性和模仿的强度越大。

”[2]家庭装饰行业从业者普遍以80-70年代出生年轻人为主,年轻人虚荣心强和辨别是非能力低,在小资主义,夜生活主义,性自由主义,拜金主义,攀比之风以及其他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下,往往将过剩的精力用于索取,收授商业贿赂,出卖公司商业机密,敲诈勒索,诈骗工程款型,诈骗材料款项等,甚至抢劫、强奸等暴力性的犯罪活动中。

 (三)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人,性生理本性和社会道德本性的矛盾

美国“犯罪学之父”萨瑟兰(Sutherlabd)认为:

“犯罪是在交往过程中,通过与他人的相互作用习得的。

对犯罪行为学习的主要部分发生在亲密的群体中。

这种群体的主要成员是犯罪人所熟悉的伙伴、朋友等。

犯罪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两项内容:

一是犯罪的技术;二是犯罪动机、驱动力、合理化和态度等特定方向。

”[3]家居装修行业从业者普遍以80-70年代出生年轻人为主,性机能发育成熟,从而产生强烈的性心理,有接触异性的需求,有了性的欲望和冲动。

然而,由于“高房价”及“拜金主义”的影响,他们又少有或延迟了组建家庭,负担家庭生活的经济能力,以及对法律道德责任的认识极其浅薄,从而产生了生理本性和社会道德本性的矛盾。

其生理成熟年龄普遍提前,生理上的突飞猛进,使他们的性心理、性意识、性冲动,性体验等接踵而至,这给他们带来了种种困惑或疑虑,产生各种复杂心理。

如果,其不能正确处理好这对矛盾,那么就不可能正确对待两性关系,就有可能放纵自己,对自己的行为不加约束控制,从而强化这对矛盾,导致性方面的违法犯罪。

例如,有的年轻女性从业者在金钱、权势的引诱下不惜牺牲色相,进行性贿赂,甚至甘于做小三,二奶,更有甚者,争风吃醋,买凶杀人罪。

有的铤而走险,伙同他人进行色相诈骗,敲诈勒索等。

有的年轻男性从业者在色情文化的刺激下,为了发泄生理冲动,不惜实施嫖娼,强奸、轮奸等性犯罪;或者为了嫖娼而不惜实施抢劫、盗窃、诈骗等财产性犯罪。

美国学者班杜拉(Bandura)认为:

“电影、电视常常生动地描绘暴力的画面,并且剧中的暴力被说成一种可以接受的行为,它甚至反映了一种英雄气概,那些娴于暴力的英雄从未因此而受到法律或社会的制裁。

由此,人们将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暴力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用于处理日常事务或人际关系。

”[4]  

 (四)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人,单独感和强烈群体交往需要的矛盾

家居装修行业从业者普遍以80-70年代出生年轻人为主,大部分为独生子女,且多数离家在外,在他乡打工为主,大部分人面临着从学生的角色到社会工作者的角色转变,因而产生单独感。

产生未婚同居现象,被包养现象。

但是这种单独感并不是他们所希望的,他们渴望被人理解,希望与人交往,希望在生活工作中有一定的地位,希望能在行业中出类拨萃,以维护自尊。

因而人际交往的需要较为强烈,这种在心理上既感到孤独,又渴望交往的矛盾,可能使其陷于苦恼迷茫,甚至违法犯罪的境地。

  三、关于对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现象的分析

(一)家居装修企业难以控管,基础管理尚未到位。

政府部门对家居装修行业的执法监管力度普遍较弱,基础管理尚未到位,主要困难之一是对装修企业难以控管。

家居装修的违法主体鱼龙混杂给管理带来困难。

我国家居装修的行业主体有以下几种:

证照齐全的装修公司;挂靠有资质装修公司的装修队;装修工程中承接分包、转包工程的装修队;无资质、无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无固定办公地点的“三无”个体装修队,这部分占了整个住房装修市场相当大的份额。

(二)违法犯罪现象控管手段弱,违法主体难监管。

目前承建家庭装修的大多数是个体装修队,外来人口较多、其泥工、水电工、木工、漆工的组合经常不固定,承接工程随意性大,具有规模小、流动性大,自由组合人员,多变和隐蔽的特点,加之装潢工期较短,致使执法机关难以查证,难以跟踪,严重影响执法控管。

地下交易难监管。

由于正规装修公司价格高,导致相当多的家庭找“街边装修队”装修,一般采取口头协议、现金交易的结算方式,装修工程一结束装修队就迅速撤离,致使执法机关很难查证其营业收入。

这些装修队长期处于执法部门监管的真空地带,这也是造成家居装修行业、经济违法犯罪日益突出,不断向着严重化的方向发展。

如,敲诈勒索,诈骗工程款型,诈骗材料款项等。

(三)经济违法犯罪中票据使用不规范,根据规定,从事家居装修的纳税人收取的有关费用,应开具统一发票。

但许多装修公司或个体装修队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采取不开具任何票据、开具收据、收据与发票并用、故意混淆正式发票与其它发票的使用范围等方式隐瞒收入,增加了票据管理与税收征管的难度。

业主索要发票的意识不强。

不少业主税收意识不强,没有索要发票意识,大多数业主客观上不需要发票,如果向装修队索要发票还会被无理增加额外费用,而且合同也往往包含了装修价款为不含税价款的条款,这些都为家居装修工程公司偷逃国家税款创造了条件,且不断向着严重化的方向发展。

如,偷税漏税,索取,收授商业贿赂等

四、关于对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现象的防治

(一)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增强从业者人的法律意识。

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对家居装修行业进行执法案例宣传,使广大业主和施工者、从业者明白有关法律事宜。

同时,向广大业主宣传装饰行业法规的重要性,使其明白依法办事是保证装修质量、解决工程纠纷、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

(二)切实落实物业法律宣传与监督委托代管,加强源泉控管。

因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对进入小区的装修公司的施工全程进行监控,可以采取法律宣传与监督方式,由执法机关委托家居装修工程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公司、街道办事处、代为法律宣传与监督,实行源泉控管。

(三)严格发票及相关票据,证件管理,堵塞经济违法犯罪漏洞。

提高装饰行业发票的开具率是防止虚假申报的有效途径之一。

在采取委托代管方式的同时,应坚持“以票控税”,严格发票的管理。

可以考虑专门制作家居装修行业发票样式,由执法机关委托家居装修工程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公司、街道办事处、在办理施工开工许可,需附有发票复印件证明,做到“无票,无证不开工,无票,无证不完工”。

(四)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家居装修违法行为。

针对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人在作案时,违法犯罪手法较多,实施收授贿赂,敲诈,诈骗,伤人,杀人、强奸、抢劫等多种违法犯罪手段,有的带有黑社会色彩,例如“楼霸”等,极端残忍化是指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人在作案时,走极端,不思后果、冷酷无情,在违法犯罪过程中,对被害人没有怜悯之心,有的残害被害人肢体,有的为消灭证据而灭口等现象。

执法机关应在一段时期集中力量,对家居装修行业进行突击专项检查,尤其要对新装修房较为集中的新小区和装修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在日常征管、专项检查以及违法举报案件中,对涉及家居装修行业的违规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规定的处罚标准予以处罚。

严厉打击无证作业的装修队,对行业从业者违法现象采取公开曝光等手段,加大违法案件的警示作用,促进家居装修业走上规范化轨道。

(五)当地政府应牵头加强部门间合作,联合整治。

加强公安派出所与家居装修行业协会、工商、房管、税务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合作,积极探索联合办案新模式,以进一步加大打击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行为,增强对家居装修行业的违法犯罪现象监管力度;加强与街道办和社区的合作交流,可以由街道办和社区对家庭装修进行逐街逐户建档造册,挨家挨户进行清查排查,并发放登记资料,及时通知并督促装修承建方主动申报纳税;加强与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取得民房建设项目的施工验收等情况,建立建房者、购房者、装房者、租房者登记台帐,对家居装修市场进行前置监控;与工商部门协作,建立统一固定的专门家居装修经营市场,对装修人员实行统一登记管理,规范经营管理,逐步将“三无”装修队淘汰出市场。

将家居装修行业纳入统一化管理系统中来,以此减少和防治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另外,家装行业违法犯罪现象中,近年来房地产精装修房屋也出现不少,弄虚作假,欺瞒哄骗,以次充好,谋取私利,坑害业主权益的违法现象,据2009年08月03日新民晚报报道,《精装修房墙内爬出小虫业主索赔无门遇到难题》

  【案例1】

  “入住不到1年就有渗水的情况,虽然开发商去年已经修理过了,但今年情况更为严重,”家住普陀区古浪路祥和星宇花园的王小姐向记者诉苦,最近雷雨阵阵,家里屋顶漏水,墙面发霉,2007年8月买入的全装修房如今渗水严重。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顶层的王小姐家中,当王小姐拉开潮湿不堪的窗帘时,只见整堵墙面像在哭泣似的,颗颗“泪水”不停地从顶部涌出来。

王小姐用手轻轻拨开浅黄色的粉刷墙面,墙面犹如泥浆般被刮去,墙体内渐渐露出无数豌豆般大小的绿色霉斑。

不仅如此,客厅和饭厅之间的墙顶犹如“岩洞奇景”一般,珠粒般大小的水滴挂在墙顶上,摇摇欲坠。

  王小姐说,自己曾多次联系开发商和物业公司。

可开发商检查后称由于屋顶没打扫干净,导致下水管堵塞、大范围积水致渗水。

而物业说,楼顶无管道堵塞,推测是开发商建造屋顶时出现细缝,雨水才会顺流而下。

“现在物业和开发商互相推诿,去年至今问题迟迟没有解决!

”王小姐埋怨道。

  【案例2】

  在松江某小区购买了精装修房的李女士在为房屋质量烦恼。

今年6月开始,李女士购买的精装修房墙面出现开裂,而且墙面内不断有小虫爬出。

李女士多次向开发商投诉,得到的回复却是:

墙面可以修复,小虫问题无法解决。

在与开发商和物业交涉的过程中,物业的一句话提醒了李女士。

李女士回家赶忙翻开购房合同,看到合同上约定:

“该房屋全装修总价人民币为0元”,言下之意就是“对墙内小虫”,他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

“看了简直让人胸闷,”李女士弄不明白,这精装修房的装修费怎么就归零了呢!

  【案例3】

今年4月,陈女士为父亲在松江购买了一套全装修房。

但在短短一个月间,这套房的问题逐渐暴露:

地板凹凸不平,踩上去犹如“跷跷板”;墙面瓷砖纷纷开裂;燃气热水器、煤气管道根本无法使用。

“本想买套全装修房,可以省时省心,可到头来还是什么都要自己来,”陈女士无奈地说。

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建设监管处和上海市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住宅产业分会牵头,上海市2009年全装修房业主满意度调研报告,在入户调查了上海市去年交房的40个全装修项目后最新“出炉”。

该份调研报告显示,上海市全装修房总体满意度指数为75.73,相比前两年有所提高,但全装修房隐蔽工程、售后服务等问题依然是困扰消费者的主要问题。

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现象的减少,需要政府将其纳入统一化管理系统中来,作为服务型行业,只有对内加强家居行业从业者的知法、守法意识,严格监督,查处行业内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外加强家居装修业主的治法、守法意识,鼓励举报无证作业者,杜绝不规范的家居装修行为,以此减少和防治家居装修行业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注释:

  [1]:

《马克思恩格思全集》,第3卷,第515页。

  [2]:

周国平,《犯罪学新论》(M),厦门大学出版社,厦门,2004年出版,第110页。

  [3]:

杨焕宁,《犯罪发生机理研究》(M),法律出版社,北京,2001年出版,第63页。

[4]:

张小虎,《转型期中国社会犯罪探析》(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北京,2002年出版,第1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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