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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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文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评

海南省文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25吨/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评价单位: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合作单位:

海南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院

2009年6月•海口

目录

1总论2

1.1立项背景2

1.2评价内容2

1.3环境评价标准2

1.4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4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4

2.1建设项目周边基本情况4

2.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质量5

3拟建项目基本情况6

3.1项目基本情况6

3.2项目主要工艺介绍6

3.3项目污染源分析6

4环境影响预测8

4.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8

4.2水环境影响分析8

4.3声环境影响分析8

4.4固废影响分析9

5项目环境保护措施9

5.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9

5.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9

5.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0

5.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0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10

6.1环境管理计划10

6.2环境监测计划11

7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1

7.1社会经济效益分析11

7.2环保投资估算11

8公众参与12

8.1公众参与方式12

8.2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12

9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13

1总论

1.1立项背景

文昌市垃圾处理目前收集手段落后,处理率低,仅作简易填埋,晴天垃圾飞扬,雨天污水横流,臭气熏天,蚊蝇孳生,对大气、水体、土壤造成了严重污染。

建设先进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从根本上改变该市生活垃圾处理单一卫生填埋的方式,是文昌市城市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文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在实现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变废为宝。

既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也会产生极大的社会效益。

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文昌市的卫生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有利于改善公众的生活环境,有效控制各类疾病的发生和传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有利于巩固发展文昌市环境建设成果;有利于充分发挥文昌市的景观优势,对提高旅游城市的品位,吸引外来游客方面具有积极作用;有利于扩大就业空间,维护社会安定。

项目建成后,对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形象,改善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促进生态省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评价内容

通过工程污染因素分析,类比国内同类工程排污情况,分析项目污染物排放的达标情况,对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治理设施进行可行性分析。

对项目拟建地进行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

预测与分析项目建设期、运行期对地表水、地下水、空气、声环境、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影响。

进行垃圾焚烧烟气排放中二噁英的环境分析以及拟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的确定。

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选址和建设的可行性。

收集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对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提出建议。

1.3环境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1)项目区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项目区外的居民点执行一级标准;HCl、NH3、H2S、Pb、Hg、As等特殊污染因子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中的标准限制,Cd参照执行前南斯拉夫环境标准;空气中二噁英参照日本环境标准。

(2)依据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

、Ⅲ、

类标准(下园水闸以上河段执行

类标准,下园水闸以下至横山村上游河段执行Ⅲ类标准,文城镇及其以下河段执行IV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4)项目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其它地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

(5)项目拟建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焚烧炉烟气排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其中,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对环境保护的需要,并符合海南省建设生态省的要求,本项目在设计上将颗粒物排放浓度设定为30mg/m3,二噁英的排放浓度降低到0.1ng/m3以下。

(见表1)

表1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序号

污染物名称

单位

GB18485-2001

本工程设定值

1

颗粒物

mg/Nm3

80

30

2

HCl

mg/Nm3

75

75

3

SOX

mg/Nm3

260

260

4

NOX

mg/Nm3

400

400

5

CO

mg/Nm3

150

150

6

Hg及其化合物

mg/Nm3

0.2

0.2

7

Cd及其化合物

mg/Nm3

0.1

0.1

8

Pb

mg/Nm3

1.6

1.6

9

烟气黑度

林格曼级

1

1

10

二噁英类

NgTEQ/Nm3

1.0

0.1

(2)NH3、H2S等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3)本项目废水分为垃圾渗沥液、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污水以及道路冲洗水和初期雨水;由于项目拟建地无纳污水体,且当地尚未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垃圾渗沥液、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综合生化处理达到《循环冷却水水质标准》后作为冷却水回用;道路冲洗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要求后,作为杂用水用于绿化、冲厕、洗车等。

(4)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5)项目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有关规定。

1.4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根据现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有关规定,本次环评的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环境评价范围为以项目污染源为中心,边长为5km的正方形。

评价区域面积为25km2。

由于项目垃圾渗滤液等污(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所以本项目水环境评价做简要分析。

声环境影响评价级为三级,评价范围为厂界外200m以内。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如表2所示:

表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环境保护目标

方位

各场址界离敏感目标的直线距离(m)

人口

环境要素

备注

1

东路农场十九队

E

<300

342人

空气、噪声

拟搬迁

2

青山村(一村、二村)

SE

约1000

44户,175人

隔青山岭

3

白山村

ES

约1350

4

大观村

S

约1350

30户,109人

5

后僚村

S

约1250

13户,54人

6

内园村

S

约1750

约21户,84人

7

后村

SW

约1250

21户,82人

8

宝田村

SW

约1600

11户,29人

9

上山良村

SW

约1500

21户,82人

10

下园水闸饮用水源地

S

距离二级陆域保护区边界1000m以上

水质

饮用水源

11

水田

SW

55亩,距厂址约500m

土壤

基本农田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建设项目周边基本情况

拟建项目位于文昌辖区内,文昌市有17个乡镇,290个村(居)委会,3291个自然村,总人口约55.8万人。

境内有6个国有农、林场。

文城镇有55个村(居)委会,701个村民小组,行政区域面积314.6km2,人口12.4万人。

拟建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文昌市文城镇头苑青山岭西侧,紧邻文昌老垃圾场的西北侧,距文城镇约5km,西侧约1500m为老海文公路。

周围有东路农场十九队、青山村、白山村、大观村、后僚村等村落,项目边界距最近的东路农场十九队(西侧)的直线距离小于300m。

据水文资料,项目周边地表水有文昌河流域,在文昌境内面积213km2,河长49km。

文昌河上游建有竹山良、竹包2个水库。

竹山良水库位于文城北河流域内,目前主要功能为蓄水、排涝、泄洪、灌溉等,目前负责头苑约4000亩农田灌溉供水。

竹包水库是市管的中型水库,位于文城镇西偏南、市中部的文城镇南阳境内,现已确定为文昌市的饮用水源地。

评价区以人工植被为主,间以零星分布的天然植被。

人工植被以果园、加勒比松、隆缘桉、小叶桉和橡胶为主;天然植被以低矮灌丛为主,间以稀疏乔木。

调查区域未发现保护植物种。

拟选场地四周均为低山丘陵,且地表植被发育良好,场地范围现有部分疏林地、灌木丛和少量热带水果(荔枝)。

场址区域内植被主要为小灌木和草本植物,植被利用价值不高。

2.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质量

(1)大气环境现状:

经监测调查,项目评价区环境本底良好,SO2、NO2和PM10的日均浓度和年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一级标准,H2S、NH3、

Hg、Cd、PbHcl、二噁英均符合相关标准。

HCl、Pb、Hg评价标准采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中的标准限值即0.015mg/Nm3、0.0007mg/Nm3、0.0003mg/Nm3,Cd参照执行前南斯拉夫环境标准即0.003mg/m3;空气中二噁英参照日本环境标准即0.6pg/m3。

由表4-8可知,HCl、Pb、Hg及二噁英监测值均符合标准。

(2)地表水环境现状:

评价区内地表水(文昌河)各监测断面的监测因子,1#断面除粪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余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

类标准;2#、3#断面,除2#监测断面中的NH3-N、高锰酸盐指数、TN出现超标现象外,其余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现状:

评价区内所有地下水监测点位中的总大肠菌群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在所有监测点位中除内园村的水质偏酸性,其余监测点位的pH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除总大肠菌群和pH外,其余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4)声环境现状:

评价区域200米范围内无人为噪声源,完全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7-2008)中的1类标准。

(5)土壤现状:

评价区土壤各监测污染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

3拟建项目基本情况

3.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海南省文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25吨/日)

建设单位:

文昌市建设局

建设地点:

文昌市文城镇头苑青山岭西侧地段

处置规模:

日处理垃圾225吨,年处理垃圾7.5万吨

用地规模:

焚烧发电厂区用地67.58亩,飞灰填埋场用地27.78亩,炉渣综合利用场64.90亩,共计160.26亩。

建设内容:

主厂房(包括垃圾卸料区、垃圾贮存区、垃圾焚烧区、烟气净化区、发电系统区等);磅站、油罐区、综合楼等辅助工程;供排水工程、水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总图运输、绿化等公用工程。

总投资:

12665.4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2301.5万元,建设期利息207.9万元,流动资金156万元。

建设期:

1年

3.2项目主要工艺介绍

1、垃圾处理工艺:

项目垃圾处理选择焚烧+卫生填埋的处理模式,即以焚烧处理工艺发电为主,以卫生填埋处理为辅,根据项目“可研”分析,项目近期垃圾量较小,如果全部采用焚烧处理的模式,势必会造成设备的闲置等不利情况,此时必须依靠卫生填埋作为过渡,逐渐实现原生垃圾不直接进填埋场的目标。

同时,焚烧设备在检修期间停产时,有一部分垃圾必须进填埋场消纳。

2、烟气净化系统工艺:

垃圾焚烧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烟尘、酸性气体、重金属、二噁英,氮氧化物等,项目拟采用“半干式反应塔+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烟气净化工艺。

烟气净化系统主要包括:

石灰浆制备系统、喷雾干燥反应塔系统、袋式除尘器系统、活性炭系统及灰渣输送系统,分别去除烟气中的酸性气体、重金属及二噁英、烟尘。

按照目前国内所应用的焚烧技术,在不使用脱氮设施情况下,同样可以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不设脱氮设施。

3.3项目污染源分析

1、大气污染源分析

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来自于焚烧炉所产生的烟气,所含的主要污染物为粉尘、HCl、SO2、NOx、CO、HF、有机污染物、二噁英及重金属等。

项目拟采用“半干式反应塔+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烟气净化工艺,能有效去除烟气中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达到标准要求。

(详见表3)

表3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统计

污染物名称

排放浓度

(mg/Nm3)

标准限值

(mg/Nm3)

排放量

t/a

烟尘

16.5

30

5.28

HCl

38.5

75

12.23

SO2

56.7

260

18.0

NOX

358

400

113.6

CO

80

80

25.44

Hg

0.170

0.2

0.0536

Cd

0.007

0.1

0.0024

Pb

0.386

1.6

0.1224

二噁英(ngTEQ/m3)

0.1

0.1

3.18×10-8

焚烧烟气经喷雾反应器、活性炭吸附和袋式除尘器净化后,经60m烟囱排放,排烟温度<150℃,年排放烟气量31760万Nm3/a。

2、水污染源分析

①项目用水量及来源

项目新鲜水用量19.92万m3/a,主要用于设备冷却水补水和生活用水,水源分别取自地表水(水库)和地下深井水。

设备冷却循环用水量1208m3/a。

②项目废水量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废水产生量84520m3/a,所有废(污)水经综合生化处理全部回用,不外排。

3、固废排放

项目固废主要为炉渣和飞灰,年产炉渣1.5万吨,飞灰0.2万吨。

项目专设炉渣综合利用场和飞灰填埋场处理炉渣和飞灰。

炉渣综合利用,飞灰经固化稳定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后,运送至项目厂区西南部的飞灰处理场填埋处理。

4、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及各类辅助设备如泵、风机等产生的动力机械噪声,各类管道介质的流动和排汽等产生的综合性噪声。

声功率级80~120dB(A)。

(5)恶臭

本项目恶臭主要来源于垃圾卸料大厅、垃圾储料坑、残渣坑、渗沥水储水坑等。

其主要成份是H2S、NH3等。

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包括:

在垃圾焚烧厂主厂房卸料平台的进出口处设置风幕门;在垃圾贮坑上方抽气作为助燃空气,使贮坑区域形成负压,以防恶臭外溢;定期清理在贮坑中的陈垃圾;设置自动卸料门,使垃圾贮坑密闭化等。

4环境影响预测

4.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1、焚烧烟气排放影响分析

经对文昌市2008年地面气象观测数据的统计分析,文昌市主导风向为东北风。

根据污染源分析结果,本次大气环境影响预测项目选择SO2、NO2、HCl、二噁英共4项,选择评价范围内的12个居民点作为关心点,分别进行了焚烧炉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条件下4种污染物在不同风速、不同稳定度下风向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及出现距离,各档风速、各类稳定度条件下各关心点的污染物小时平均浓度值,评价范围内各关心点污染物(HCl、SO2、NO2)的日均浓度和年平均浓度。

预测结果表明:

在正常排放条件下,SO2、NO2、二噁英等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预测值及各环境敏感点的贡献浓度预测值均较小,相应的占标率也较小。

焚烧烟气经治理后排放对于项目拟建地所处区域的各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的贡献值是较小的,均未超标;在非正常排放条件下,SO2、烟尘污染物预测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HCl预测浓度可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相关限值要求。

(2)卫生防护距离

按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13201-91)中的方法计算得到,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16m。

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中“新改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m”,因此,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300m。

4.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全厂污水(渗沥液、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统一进行综合生化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因此,对地表水环境影响极小。

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来自垃圾渗沥液,项目设置一个渗沥液收集池和两个污水泵,同时在厂房外设置一密闭的地下渗沥液储存池,垃圾贮坑和渗沥液收集池底部和四周都采取了水泥防渗措施,既防止了渗沥液的渗出,也避免了地下水的渗入。

因此,本项目建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4.3声环境影响分析

噪声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正常工作情况下,昼、夜间厂界噪声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蒸汽放空时,若不加装消声器,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超标,在加装消声器情况下,东、南、西厂界的夜间均出现超标,而各厂界昼间噪声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可见,不定期的蒸汽放空噪声对厂界外声环境影响明显,企业须在排气管处加装消声器。

4.4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炉渣属一般固体废物,拟在厂区炉渣综合利用场处置,飞灰属危险废物,拟固化稳定并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后在厂区飞灰填埋场处理。

不会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

5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5.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大气污染控制重点是对焚烧炉烟气进行净化,该系统采用喷雾干燥反应塔+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工艺,经处理后尾气排放满足标准要求。

二恶英排放控制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

(1)设置空气预热器,将一、二次风加热至169℃~179℃之间;

(2)本项目垃圾焚烧炉炉温控制在850℃~950℃之间(PCDD/PCDF在800℃以上能完全分解),炉膛出口氧量控制在6~8%,烟气在炉内停留时间约3秒,并合理控制助燃空气的风量、温度和注入位置,也称“三T”控制法;

(3)选用合适的炉膛和炉排结构,使垃圾在焚烧炉得以充分燃烧,而衡量垃圾是否充分燃烧的重要指标之一是烟气中CO的浓度,CO的浓度越低说明燃烧越充分,烟气中CO浓度比较理想的指标是低于60mg/Nm3;

(4)通过分级配风,改善炉内流动结构来减少垃圾焚烧生成的二噁英(dioxins),符合“三T”原则,有利于抑制PCDD/PCDF的生成及生成的PCDD/PCDF的完全分解。

(5)配备半干法烟气净化装置去除焚烧烟气中的二噁英。

(6)缩短烟气在处理和排放过程中处于300~500℃温度段的时间,控制余热锅炉的排烟温度不超过250℃左右;

(7)控制除尘器入口处的烟气温度低于200℃,并在进入袋式除尘器的烟道上设置活性碳等反应剂的喷射装置,进一步吸附二噁英

5.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渗沥液

本项目厂区拟设渗沥液处理系统对渗沥液进行综合生化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循环冷却水水质标准》后作为冷却水回用,不外排;污水处理污泥在厂内焚烧,不外运;废滤膜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2、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垃圾卸料厅地面冲洗水等同渗沥液一起进行综合生化处理、回用,不外排。

3、道路冲洗水、初期雨水收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要求后,作为杂用水用于绿化、冲厕、洗车等用水。

5.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厂区总体设计布置时,将主要噪声源尽可能布置在远离操作办公的地方,以防噪声对工作环境的影响。

(2)在运行管理人员集中的控制室内,门窗处设置吸声装置(如密封门窗等),室内设置吸声吊顶,以减少噪声对运行人员的影响,使其工作环境达到允许的噪声标准。

(3)对设备采取减振、安装消音器、隔声等方式。

(4)余热锅炉的对空排汽最高噪声源强可达120dB以上,若不加防治,对300m以外的农居点噪声贡献值可达65~75dB,为此在余热锅炉的对空排汽口加装消音器,将噪声源强降到65dB以下。

(5)垃圾车辆来回行驶对道路两旁居住人群带来影响,垃圾车辆在正常行驶时,15m外其噪声值均为85~90dB之间,对道路附近声环境有一定影响,因此应控制垃圾车行驶车速,改善路面状况,尽量避免在夜间运输垃圾。

(6)采用低噪声的设备。

(7)厂区加强绿化,以起到降低噪声的作用。

5.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炉渣处理

垃圾焚烧炉排下排出的炉渣通常采用水冷却,然后除去部分水分,通过出渣机经过一振动输送带、再经过金属磁选机分离金属后送入炉渣运输车,随后运至炉渣综合利用场进行处理。

2、飞灰处理

本项目采用水泥固化处理飞灰,飞灰固化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后送至厂区西南侧飞灰填埋处理场处理。

3、职工生活垃圾:

全部进焚烧炉处理。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6.1环境管理计划

文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的环境监测由企业环保科负责,主要负责环境管理、定期采样监测及分析、环境教育等。

配备一定的仪器和设备进行日常监测工作,并对日常监测工作资料进行统计,为环境管理及污染治理提供依据。

6.2环境监测计划

(1)烟气中的污染物,实时在线检测内容按《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检测监管及考核评价标准》要求,主要有:

烟尘浓度、O2、CO、SO2、NOx浓度,并预留足够的接口以便将有关检测数据输送至当地的环保部门;烟气中的污染物,检测数据可以上传至当地环保部门。

厂环保科监测内容:

重金属浓度、二噁英浓度。

利用常规方法,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在厂内定期测试或者对外委托测试。

(2)厂污水处理站出水中的污染物,环保科监测主要内容为:

CODCr、BOD5、SS、NH3-H、TP、PH值、重金属等,其中含量是否满足回用水质要求。

测试频率为每周1次。

(3)飞灰中的污染物,以重金属浓度测试为主;在对烟气中的二噁英浓度测试同时,附加对飞灰中的二噁英浓度进行定期测试。

测试采用对外委托方式。

(4)炉渣测试,以热灼减率测试为主,同时可兼顾其他指标的测试,如密度、含水率、粒度等,由厂内实验室测试。

测试频率根据生产需要确定。

(5)噪音的测试,以厂界周边的噪音水平dB(A)为主要测试对象,厂内购买噪音测试仪表进行测试。

(6)臭气的测试,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确定测试内容。

重要指标包括:

H2S、甲硫醇、氨等。

(7)为了解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情况,在附近村庄(如上山良村)设置一个大气测点,每年冬、夏两季各进行一次大气监测,监测项目为总悬浮物、Pb、Cd、Hg、Hcl等。

7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7.1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文昌市垃圾处理目前收集手段落后,仅作简易填埋,处理率低,对大气、水体、土壤造成了严重污染。

本项目的建设不仅可解决日益突出的城镇生活垃圾问题,还通过有效利用垃圾焚烧发电,“变废为宝”,可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对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同时该项目的建成,使得资源得到了有效的利用,从而减轻环境污染。

所以,此工程的建设具有较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7.2环保投资估算

本工程环保设施投资1498.8万元,主要用于烟气净化系统、渗沥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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