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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什诉戈尔案

布什诉戈尔案

  2000年的美国总统大选上演了一场旷日持久的“世纪司法大战”。

大选的投票结果显示双方孰胜孰败的问题仅在毫厘间,戈尔与布什谁赢得佛罗里达州25张选举人票,谁就坐上总统宝座。

民主党人要求在棕榈滩县几个“自己的地盘”上重新进行人工计票。

与此同时,共和党人州务卿哈里斯宣布了计票的最后期限。

无法按时完成人工计票的民主党将官司从州法院打到州最高法院。

布什阵营则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对佛州最高法院有利于民主党判决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最高法院受理此案,并于12月4日做出九票一致的判决:

搁置州最高法院的判决,将案件发回。

12月8日,佛州最高法院以4∶3票给予戈尔最后的计票机会。

布什阵营再向联邦最高法院提起紧急上诉。

最高法院以5∶4票发出立即停止计票的紧急命令。

12月12日,最高法院以同样的票数作出最后裁决:

“推翻佛州最高法院继续人工计票的决定。

”此后,作为首席大法官的伦奎斯特曾托人捎话给戈尔:

“戈尔先生,委屈你了,但我不能让美国陷入第二次内战。

”当美国人为民主与法制的平衡而大伤脑筋时,最高法院却再次向世人展示了它的绝对权威。

  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上演了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悲喜剧。

围绕着佛罗里达州选票计票,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戏剧性局面。

美国共和民主两党经历了36天的”世纪司法大战”,打得难解难分,天昏地暗。

经过36天的总统难产之后,最后一锤定音的居然是非民选的最高法院!

这场”选战”及随后的司法大战所涉及到的复杂的总统选举程序,把久经”选场”的美国选民弄得眼花缭乱,头昏脑胀,一脑门子浆糊。

  常听人说,美国是一个民主制国家,美国总统是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的。

实际上,这一常识性的表述是不准确的。

美国的政体是共和制,美国总统也不是由全民直选产生的。

根据美国宪法,各州选民在总统大选中选出的只是选举人。

大选后,各州的选举人组成全国的选举团,最后由选举团的投票来决定总统选举的结果。

  那么,号称高度民主的美国为什么不搞全民直选呢?

美国宪法为什么要设立选举团制度?

2000年选举为什么会出现难产?

这一现象的出现与美国的宪政机制有何关系?

美国最高法院在解决这次选举危机中起到了什么作用?

造成了哪些影响?

探讨这些问题,将促使人们深入思考美国选举制度的合理性和民主性问题。

(一)选举制度独一无二总统大选危机两度

虽然美国最高法院权力超过其他国家司法部门的权力,但人们仍然很难想象,它居然也能够在决定由谁当美国总统这样至关重要的问题上起决定性的作用!

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仍需要从头道来。

别看美国什么都很发达,惟独它的宪法及其所规定的美国总统的产生方式却相当”古老”。

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总统4年一届,先由各州议会自行决定选派或委任与该州国会议员人数相等的总统选举人(electors),再由他们组成所谓的选举团(ElectoralCollege)。

在全国统一的投票日,由它最终投票选举总统,赢得选举团半数票的候选人为总统。

随着美国人口的增多,选举权的普及,19世纪下半叶开始,选举人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选举团的人数也不断增加,但选举方式却依然如故。

由于选举人由政党提名确定,哪个党的总统选举人多,也就意味哪个党的总统候选人当选。

1961年起,选举团的人数固定为538人,因此,赢得总统选举至少要获得270张以上的选举人票。

美国各州的总统选举人与其国会议员人数相当。

不论大州小州,在国会参议院均有两个代表。

众议院议员则按人口比例平均分配,大体上每50万人产生一个众议员,如果某州人口不足50万,也可以有一个众议员。

阿拉斯加等州就只有一个众议员。

[2]这样一来,这些人口小州总统选举人平均所代表的选民数就少于人口大州。

而且,美国总统大选采取”赢家通吃”原则,即一个总统候选人只要赢得了某州一半以上的选票,那么,该州的所有选举人票都归他。

因此就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如果一个候选人赢得了很多人口大州的选举人票,而另一个主要是赢得了人口小州的选举人票,后者很可能因足够的选举人票当选为总统,尽管他的总的选民票可能少于前者。

最著名的例子是1888年的总统选举。

尽管民主党候选人克里夫兰(GroverCleveland)当时获得了5,540,050张选民票,共和党候选人哈里森(BenjaminHarrison)只获得了5,444,337张选民票,但后者却以233张选举人票当选总统,前者只获得了168张选举人票。

  由于没有料到美国也会出现政党,美国的制宪先贤在设计宪法时,规定正副总统分开选举,选举人可以投两次票,且无需注明是投总统还是副总统,得选举人票最多的为总统,次之为副总统。

这一做法在1800年的总统选举中暴露出严重的缺陷。

当时,开国老总统华盛顿已经退休。

他的副总统亚当斯和国务卿杰弗逊分别当选为新的正副总统。

他们两位政见不同,分别属于形成中的联邦党和民主共和党。

一届任期的同床异梦后,两人便分道扬镳。

在1800年大选中,杰弗逊和伯尔作为民主共和党候选人参选,亚当斯和平克尼作为联邦党候选人应战。

完全按照党派立场投票的结果是杰弗逊和伯尔各得了73张选举人票,亚当斯和平克尼各得65和64张。

这样一来,只好根据宪法规定,由各州在众议院以州为单位(一票)来投票,选择杰弗逊和伯尔两人中的一位为总统,另一位为副总统。

此时,联邦党人宁可把票投给精于权术、心怀叵测的伯尔,也不愿选择在他们看来属于”危险激进派”的正人君子杰弗逊。

结果,杰弗逊只得了16个州中8票,伯尔得了6票,均未超过半数。

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内,众议院一共进行了35次无记名投票,结果都是如此。

这时已是1801年2月17日,离新总统就职的日子只剩下了两周。

最后,联邦党的领导人、杰弗逊的政敌汉密尔顿表现出把国家利益置于党派利益之上的君子风度。

杰弗逊在给他女儿的信中写到,”汉密尔顿正在用他全部的影响力来保证我而不是伯尔当选”。

的确如此,汉密尔顿对联邦党人讲:

”在这个世界上,如果我必须痛恨谁的话,那就是杰弗逊。

但是,公众的利益必须超越个人的恩怨。

”在他的影响下,原来投伯尔票的两个州改投杰弗逊,从而使他以10票当选为美国第三任总统。

  由于这一教训,美国人赶紧制定并通过了第12条宪法修正案,对总统的选举作了详尽的规定,非常具体,不厌其烦。

其主要修正是在未来的选举团投票时,选举人必须对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分别投票。

  虽然有了新的规定,但仍不能避免总统选举出现僵局。

这次是在美国内战后的重建时期。

内战使共和党以胜利者的姿态控制了全国政治,民主党因为和南方失败的事业紧密相连,一蹶不振。

共和党通过内战胜利所获得的政治垄断地位,也带来了滥用权力的腐败。

重建时期的两届格兰特政府(UlysseGrant,1869-1877)成为美国历史上最不廉洁的政府,这使民主党人有了可乘之机,来个咸鱼翻身,险些夺取了“全国政权”。

在1876年的总统大选中,民主党候选人蒂尔顿(SamuelJ.Tilden)不仅比共和党对手海斯(RutherfordB.Hayes)多获25万张选民票,而且还获得了184张选举人票,离规定的185票仅一步之遥。

而海斯只得到了165张选举人票。

但是命运之神最终却选择了海斯。

  原来,当年的选举舞弊盛行,尤其是在重建不久的南方。

共和、民主两党都玩了手脚,弄虚作假。

结果,南卡罗来纳、佛罗里达、路易斯安那和俄勒冈四州竟然发来两套完全不同的选举结果报告。

本来,根据宪法规定,要由作为参议院议长的副总统在两院全体会议上当众拆封,宣布总统选举结果。

但现在,如果由他来决定,肯定是选择有利于自己党(共和党)的报告;如果由民主党占多数的众议院决定,那么肯定是蒂尔顿当选。

于是,国会只好成立一个由15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参众两院和最高法院各派5人),其中民主共和两党各7人,无党派的大法官1人。

1877年3月2日,离总统宣誓就职仅差两天,委员会以8比7裁定,海斯获得全部四个州的选举人票,以一票之差当选为总统。

 

  这个纠纷解决的背后,实际上是笔不光彩的交易。

南部以不反对海斯当选为条件,换取了后者结束重建、撤出联邦军队的承诺。

海斯就职后,立即下令撤离了负责保护南部黑人选举权的联邦军队。

这标志着”不仅放弃重建,而且放弃了黑人”。

一位著名历史学家评论说:

两党”妥协的真正受害者是南部的黑人,因为它正是以他们为牺牲而达成的,从而使写入第14和第15条宪法修正案的各项保证的实际施行,延迟了三个世代之久。

”亡羊补牢,为弥补宪政上的漏洞,1887年国会制定并通过了《选举人票计算条例》(ElectoralCountAct),规定某州的总统选举人票出现争议时,州立法机关应在选举团正式投票选举总统的前一个星期,按大选前制定的选举规则,解决争议,产生该州的总统选举人名单,以免把矛盾推给联邦国会。

这就是2000年大选计票大战中经常提到该《条例》中的”安全期”条款(safeharborprovision)。

此后,美国大选再没有出现过1876年的情形。

(二)2000年总统大选一波三折惊心动魄

  2000年总统大选的两位主角分别是共和党的小布什(GeorgeW.Bush)和民主党的戈尔(AlGore)。

这两位的都出自政治世家,小布什的爷爷是来自缅因州的国会参议员,老爸作过两届副总统和一届总统(1980-1993)。

戈尔的老爹则是来自田纳西州的国会参议员。

但就个人经历而言,小布什远比戈尔逊色。

戈尔年方28,就当选了国会众议员,后来又当选为参议员,国会经验丰富。

在担任副总统8年期间,他与总统克林顿配合默契,积极参与国内外政策决策,活跃于国际外交舞台。

  在戈尔当上国会议员的年龄,小布什还是公子哥儿一个,对酒的兴趣比政治大的多。

只是娶了温柔贤惠的劳拉为妻后,小布什才”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32岁那年(1978年),他曾经尝试过竞选联邦众议员,但未能成功。

此后,利用老爸的声望,他拉上几个不好驳他面子的投资伙伴,买下家乡得克萨斯一支行将破产的棒球队,三弄两弄,楞使它起死回生,狠赚了一笔。

受家庭影响,1994年小布什决定竞选得克萨斯州州长。

他父母都认为他获胜机会渺茫。

但出乎很多人预料,小布什居然赢了。

而且,在州长的位置,他干得相当不错,连很多民主党的选民都喜欢他。

1998年,他以压倒性多数获得连任,开始成为一名有全国性影响的政治家。

不过,他毕竟是一方诸侯,缺乏联邦和外交工作经验,更无国际影响。

当州长八年,只就近访问过墨西哥,其他哪儿也没有去。

所以,很多政治观察家都不看好小布什。

  美国总统竞选热闹非凡,候选人飞来飞去,到处演讲,八方拜票。

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由于”赢家通吃”的选举方式,选战的重点都放在那些至关重要的人口大州,特别是民主共和两党势均力敌的大州。

传统上,共和党在保守的南部有优势,而民主党在开明的东北部及西部的加利福尼亚占主导。

2000年总统大选,两党的竞选战略家们发现,仅靠传统的势力范围,他们的候选人都不足以保证大选胜利所需的538张选举人票中的半数。

因此,他们把选战的主战场确定在是东北部的宾夕法尼亚、中西部的密执安和佛罗里达,特别是民主党人,认为这是只能赢不能输的“铁三角”。

  

  随着2000年大选接近尾声,这些竞选战略家们深信,这次大选可能是1960年肯尼迪-尼克松竞选以来,最激烈的一次,胜负难料,而佛罗里达可能是胜负的关键。

佛州是全美第4人口大州(仅次于加利福尼亚、纽约和得克萨斯),有25张选举人票,谁失去佛罗里达,谁就可能失去总统位子。

因此,它的每一张选票都成为争夺对象。

  布什在佛罗里达有一个得天独厚的优势,就是他的小弟杰布·布什(JebBush)在佛罗里达当州长,口碑不错,此外,共和党又控制着州议会。

选战靠本党,上阵还靠亲兄弟。

小布什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决心攻占佛罗里达,打破民主党的铁三角。

但戈尔抓住该州南部的拉美裔居民和从东北部移居来的老年选民不放,大肆宣扬民主党的社会福利政策和老年保障主张。

为此,在竞选的最后几天里,布什和戈尔几次进出佛罗里达,甚至在投票前几个小时,戈尔还在佛罗里达发表了最后一场演说。

到选举前,一些民意调查表明,戈尔略为领先小布什。

事后统计发现,两党的激烈选战,使佛罗里达这次大选的投票率从1996年大选的67%增加到70%。

11月7日计票开始,小布什、戈尔互相领先,一路追逐。

双方都拿下自己的“票仓”州和估计获胜州。

民主党拿下了铁三角中的密执安和宾州,如果再拿下佛罗里达,这总统宝座是非戈尔莫属了。

但问题就出在佛罗里达。

大约到了东部时间(佛罗里达)晚9点,根据一家专门对投票后选民进行科学抽样分析的权威机构的数据,各媒体宣布戈尔拿下了佛罗里达。

消息传来,戈尔的支持者欢声一片,准备开庆祝会了。

在老家德州等消息的小布什则不以为然,认为媒体的结论下得太早了。

民主党人的好景不常,10点过几分,媒体宣布数据有误,佛罗里达是未定之州。

随着点票进行,到了半夜一点,其他各州选票结果大致清楚,此时佛罗里达成了双方的生死之州。

笔者和一群美国研究生在南京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熬夜盯住CNN,等待佛罗里达的选举结果。

一个美式足球迷对笔者感慨说:

“这比看超级杯比赛还要扣人心弦。

”  

  到了半夜两点(此时已是美国东部时间8日,星期三),CNN宣称小布什赢了佛罗里达,从而以271张选举人票险胜戈尔。

光复失地,此时笔者身边几位小布什支持者感激涕零,情不自禁了。

而戈尔的支持者则悲从心起。

这一失一复的绞杀战,使很多年轻的政治爱好者大喜大悲。

  戈尔颇为大度,按大选惯例,打电话给小布什,承认自己败北,祝贺对手当选,表示愿在新总统领导下为美国人民服务。

“小布什赢了!

”的头条新闻也在报馆里开印。

世界各国领袖纷纷发来贺电,争先恐后向新总统示好。

戈尔打完电话后,驱车前往田纳西州州议会大厦,准备公开认输。

就在戈尔的车队快要到达目的地时,负责佛罗里达选举事务的州检察长(民主党人)电告戈尔,且慢承认失败,因为戈尔与布什所得选票的差距不到在0.5%,而根据佛罗里达的选举法,这种情况需要重新计票。

绝路逢生,戈尔居然又拣了一条命,活了过来。

  戈尔的竞选经理明确宣布,只要正式数据没有出来,竞选继续!

戈尔又打电话给小布什,宣布收回认输和祝贺。

小布什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因为他正准备向几尽狂热的支持者发表接受胜利的演讲。

但他还是无奈地接受了现实,并努力安抚其支持者。

各国领袖也很尴尬,纷纷又收回祝贺。

各路电视主播熬红了眼不说,还要把说出去话又收回来,承认自己从来没有遇到这么难播的内容。

  现在,全美国,甚至全世界都盯住佛罗里达州。

令人难以置信,共和、民主两党这场耗资30亿美元的选战,拼到最后,会是一千多张选票决定总统花落谁家。

历史学家说,这是美国历史上最精彩的选举;老人们说,他们有生之年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激烈的大选;年轻人说,他们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感受到自己的一张选票会决定国家命运;好莱坞的导演说,要是剧本这么写,没有人相信这会是真的。

无论结果如何,这次选举已经让美国历史上所有的选举黯然无色,即使是失败者,也将成为历史中的传奇人物。

  11月8日下午,佛罗里达总算完成了67个县的计票工作:

在大约6百万张选民票中,布什赢得2,909,135张,戈尔赢得2,907,351张,其他候选人共得139,616张,布什仅比戈尔多得1,784张选民票(相当于佛罗里达选票总数的0.0299%)!

对戈尔及其支持者来说,这一不到二千票的微小差距,充满了诱惑。

他们相信,通过对选票的重新计算,可能会改变选举结果。

但对于布什来说,自然不肯放弃到手胜利果实。

结果,佛罗里达计票还未结束,有关选票的争执即起。

更绝的是,计票纠纷引发十几桩法律诉讼案,官司一直从佛罗里达的地方法院打到联邦最高法院。

(三)选票统计争议乍起司法大战引人注目

  在美国,选举的具体方式和其他民政问题一样,属于州政府管辖。

因此,各州有不同的选举法。

而佛罗里达选举法就有前面提到的0.5%规定。

如果候选人所得的选票差距在0.5%以内,各选区(县)选举委员会必须重新机器计票一次。

另外,候选人有权在选举结束后72小时以内提出人工重新计票(manualrecount)的要求,由县选举委员会决定是否可行。

该选举法还规定,在大选结束后7日内,各县选举委员会须将选举结果上报州务卿办公室,由州务卿将选举结果[包括大选日后10日寄达的”通讯选票”(absenteeballots)]汇总、确认和签署,然后宣布全州的正式选举结果,从而决定本州25张总统选举人票的归属。

  11月10日,佛罗里达各县完成了机器重新计票,布什仍然领先,但与戈尔的差距缩小为难以想象的327票!

这一情形促使戈尔方面要求对棕榈滩县(PalmBeachCounty)等若干属于民主党势力范围的选区进行人工重新计票(美国各地的选票形式各异,投票方式也五花八门,从古老的选票(PaperBallots)到旧式的打孔机(PunchCard),从光学扫描仪(OpticalScan)到最先进电脑表决器(Electronic),不一而足。

其中打孔机是最普遍的一种选举机器,全美大约31%的选民使用这一方式投票。

这次选举争议最大的是佛州棕榈滩等县打孔机所用的“蝶形选票”。

设计这张选票的是该县选举委员会的一位民主党人,为了照顾老年选民,她想把字体印得大一些,结果在一页里就印不下了,只好分列两页,成了"蝴蝶"形。

在正常情况下,投票人在自己要选的候选人名字旁边的孔印处打孔,孔印被击穿,孔芯(chad)脱离选票,随后,将打了孔的选票由计算机处理,选举即算完成。

但很多选民打了两个孔,造成至少一万九千张废票。

如果这里大部分是投戈尔的话,戈尔就是总统了。

尽管有些选民发现自己投坏了票,告上法庭。

法庭当然不会插手干涉,因为这里面没有丝毫违法舞弊行为,投票失误是每个选民自己的责任,民主党人只好自认倒霉。

人工计票主要是决定所谓那些被当作废票的“漏选票”(undervotes,即机器没有识别出是否选择任何候选人的选票)的归属。

漏选票的产生是选票打孔时,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穿孔不透,或纸片残存。

)11月12日,布什不甘示弱,立马向佛罗里达的联邦地区法院提出紧急申请,要求法院下令立即停止人工计票,理由很简单:

(1)只在部分县进行人工重新计票,必然造成州内选票统计中事实上的不平等,违背了联邦宪法第14条修正案中平等法律保护条款;

(2)人工计票可能比机器计票更容易出错,其结果更不可靠;(3)局部的人工重新计票会引发全州性的重新计票,甚至导致全国性的重新计票,从而否定已有的大选结果。

但是,地区法院以人工计票属州法管辖范围、联邦法院不能随意干预为由,拒绝了布什方面的要求。

布什方面决定向在亚特兰大的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16日,该院以同样理由驳回他们的要求。

  与此同时,共和党人也开始主动出击。

州务卿、共和党人哈里斯(KatherineHarris)女士宣布,11月14日(大选日后第7天)是各县上报选举结果的最后期限,逾时概不接受。

哈里斯依法办事,民主党人却难以接受。

因为棕榈滩等县人工计票刚刚开始,不可能在法定的计票期内完成人工计票。

民主党控制的棕榈滩等县等向州法院提出紧急请求,要求给予宽限。

失败后,它们上诉到佛罗里达最高法院,要求阻止哈里斯在法院判决之前签署任何选举结果。

此举终于成功。

这里的党派色彩非常明显,因为州最高法院的7名大法官中有6名是由民主党人州长提名和任命的。

  11月20日,佛罗里达最高法院开庭。

法庭辩论集中在两个问题:

(1)县选举委员会是否可以决定进行人工重新计票?

(2)州务卿是否有权拒绝逾期上报的计票结果?

戈尔的律师认为,人工重新计票旨在保证选票统计的准确性,尊重和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州务卿无权拒绝接受人工计票的结果。

共和党方面回应说,州务卿依法行事,忠于职守。

州最高法院对此没有管辖权。

次日,最高法院以7比0的表决作出两项裁决:

首先,如果机器计票和抽样人工计票的结果出现差异,县选举委员会有权进行人工重新计票;其次,州务卿的确有权拒绝逾期报来的计票结果,但这一权力是不是绝对的,而是有条件的。

因为选举权是州宪法保障的最重要的公民权利,是其他公众自由的基础,必须得到尊重和保障。

”技术性法律规定不能凌驾于选举权的实质内容之上”(Technicalstatutoryrequirementsmustnotbeexaltedoverthesubstanceoftheright)。

为此,它宣布:

棕榈滩等县可以继续进行人工计票,但计票结果必须在5日内(11月26日下午5时前)上报给州务卿,后者必须将这些结果包括在州大选的最后结果中。

对这一决定,当代美国最有影响的法学家兼法官(联邦第七上诉法院)波斯纳批评说,它是引发大选案几乎不可收拾的关键性失策(onecriticalmisstep),因为”它剥夺了州法赋予州国务卿的自由裁量权,从而侵犯了立法部门确立选择总统选举人规则的专有权力”。

  这显然是民主党方面一个重要的胜利,但他们可能高兴得太早了,要在5天内完成几十万张选票的人工统计,谈何容易!

人工计票的第二天,一桶冷水就当头泼向了民主党人。

11月23日,四个进行人工计票县[10]中的一个迈阿密—戴得县选举委员会突然决定:

他们将停止人工重新计票,因为无法在5日内完成该县的人工计票工作。

对此,民主党方面立即向佛罗里达最高法院提出紧急申请,要其下令该县立即恢复人工重新计票。

但这一次,他们未能如愿以偿。

  11月26日下午5时,是人工重新计票的截止时间。

只有一个县完成了人工重新计票。

当晚,哈里斯正式签署了佛罗里达选举的结果:

布什赢得2,912,790票,戈尔赢得2,912,253票,布什以537票领先。

哈里斯拒绝了迈阿密-戴得和棕榈滩两县的人工计票结果(戈尔在两县分别净增选票168张和215张),理由是前者报来的只是部分统计结果,后者则超过了截止时间,尽管仅仅晚了几个小时。

对民主党来说,这几乎是一张死刑裁决书。

但戈尔阵营决不服输,次日,他们向佛罗里达巡回法院提出紧急请求,要求下令哈里斯接受上述两县人工计票的结果,并命令迈阿密-戴得县完成人工计票。

12月3和4日,法院作出了不利于戈尔的决定:

下令两县将有争议的选票运到法院备查,但它没有同意恢复戴得县的人工计票。

(四)最高法院出手大选尘埃落定

  当戈尔方面还在为维持人工计票而苦苦挣扎时,布什阵营却采取孤注一掷的战略,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了上诉,要求审查21日佛州高院决定的合法性。

这对民主党人无疑是釜底抽薪。

24日,最高法院接受这一案件,决定在12月1日开庭。

这样,人们的眼光便从佛罗里达转向了华盛顿的最高法院。

在法庭上,布什方面称,根据美国宪法和1887年《选举人票计算条例》,州议会有权决定各州总统选举人产生的方式,在选票出现纠纷时,应按大选前制定的法律解决。

而现在,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的决定却改变了原定的计票程序和时间表,不仅违反了1887年的《选举人票计算条例》,而且也违反了宪法第14条修正案中的正当程序的原则(即未经正当法律程序,各州不能剥夺公民享有的联邦权利)。

  戈尔的律师反驳说,人工计票是佛罗里达选举法认可的一项正常计票程序,旨在获得一个公正的结果。

由于州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语焉不详,造成理解上差异和运用中的矛盾,为此,州最高法院有权对其进行解释,这种做法既没有损害州法和公民的权利,也不违反正当的法律程序,所以不存在州法院越权的问题,最高法院不应干预。

  

  三天后(12月4日),联邦最高法院以9比0作出判决。

它对布什和戈尔的分歧不置可否,以州最高法院没有说明其决定的法律基础,也没有论及它与联邦相关法律之间的关系为由,“搁置”(vacate)了佛罗里达最高法院的判决,并将“案件发回”(remand),最高法院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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