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5829061 上传时间:2023-01-01 格式:DOCX 页数:26 大小:28.4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docx

《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docx

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

 

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 1 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工业机器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工业

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实施规范管理,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符合《规范条件》的工业机器人

企业实行公告管理,企业按自愿原则进行申请。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工业机器人

本体生产企业和工业机器人集成应用企业。

 

第 2 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申请公告企业材料进行审

核、公示并公告发布符合《规范条件》的工业机器人企业(以下简

称规范企业)名单,负责对规范企业监督检查、变更、整改、撤销

公告等工作。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

下统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央企集团负责本地区(本

 

0

 

集团)申请公告企业的初审、数据汇总及材料报送,对本地区规

范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规范企业应自觉保持符合《规范条件》,按照本办

法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积极配合监督、检查。

 

第 3 章 申请、审核及公告

第七条 申请企业须编报《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公告申请报

告》(见附件 1)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过企业所在地省

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央企集团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公

告。

企业应对其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八条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央企集团负责对本

地区(本集团)的企业申请进行初审。

按照《规范条件》要求对企

业相关情况进行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随企业申请材料一起报

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九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

企业进行评审。

第十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进行公

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告。

 

1

 

第 4 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监督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评和现场检查相结合

的方式,主要是检查规范企业达标项和年度指标符合《规范条件》

的情况。

第十二条规范企业应于每年 4 月底前提交上一年度的自

查自评报告(见附件 2),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央企集

团审核后于 5 月底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央企集团所属企业应

同时抄送所在地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央企集团应适时

对本地区(本集团)的规范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对每个规范企业

的现场检查原则上不应少于每两年一次。

第十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规

范企业自查自评报告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不

定期组织对规范企业保持符合《规范条件》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第十五条 鼓励社会组织、公众和媒体对规范企业出现不符

合《规范条件》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 5 章 变更

 

2

 

第十六条 规范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于变更发生

之日起 30 日内提出变更申请报告(见附件 3)。

(一)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

(二)企业注册地址发生变化的;

(三)中央企业隶属的央企集团发生变化的;

(四)规范企业之间兼并、重组导致公告内容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央企集团对企业

变更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合格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八条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审核合格后进行变更

公告。

第十九条规范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企业应于发生

变化之日起 1 年内提出重新公告申请:

(一)企业生产地址搬迁的;

(二)企业发生分立的;

(三)与非公告的工业机器人企业进行兼并、重组的。

第二十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央企集团对企业

重新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合格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二十一条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企业重新申请报

 

3

 

告评审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告。

第二十二条逾期未提出重新公告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原规范公告。

 

第 6 章 整改

第二十三条规范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整改:

(一)未按时上报年度自查自评报告的;

(二)年度自查或年度检查发现问题的;

(三)经核实自查自评报告存在虚假统计数据的;

(四)其他不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

第二十四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央企集团应督

促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被要求进行整改的规范企业,应

在完成整改后及时将有关情况经相应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

部门或央企集团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二十五条企业在 3 个月内没有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

的,将按照相关程序撤销其规范企业公告。

 

第 7 章 撤销公告

第二十六条规范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实确认后,

 

4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撤销其规范企业公告:

(一)一年以上无机器人销售业绩的;

(二)两年以上无新接机器人订单的;

(三)已停产,并宣布破产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四)被兼并,无独立法人资格的;

(五)填报相关资料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六)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

(七)不能保持符合《规范条件》,并且拒绝整改或在规定期

限内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

(八)发生经相关政府部门认定的重大责任事故并造成严重

社会影响的;

(九)发生其他不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重大事项的。

第二十七条对拟撤销规范企业公告的,工业和信息化部

将书面告知相关企业,听取企业的陈述和申辩。

相关企业在收到

书面告知函之日起 30 日内,可书面提出陈述或申辩。

逾期未提

出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

第二十八条被撤销规范企业公告的,从被撤销之日起 2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规范条件》公告。

 

5

 

第 8 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并根据行

业发展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 2017 年 7 月 日起实施。

 

附件:

1. 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公告申请报告

2. 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年度自查自评报告

3. 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变更申请报告

 

6

 

附件 1

 

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公告

申请报告

 

企业名称:

  (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申报日期:

年月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

 

0

 

填报须知

 

一、填写申请报告应确保所填资料真实准确。

 

二、填报项目(含表格)页面不足时,可另附页面。

 

三、请在申请报告所选项目对应的“□”内打“√”。

 

0

 

企业声明

 

1.本企业自愿申请并遵守《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及

 

相关文件的规定。

 

2.本企业自愿向政府主管部门及其委托机构提供真实、有

 

效的企业信息和资料,并为监督检查及抽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条

 

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盖章):

 

年月日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日期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经济类型

1.国有□    2.集体□    3.私营□    4.外商独资□    5.中外合资□

6.港澳台投资□    7.其他:

企业形式

1.有限责任□    2.股份有限□    3.股份合作制□    4.个人独资□

5.其他:

业务类型

1.机器人本体生产企业□    2.机器人集成应用企业□

生产地址

是否上市公司

上市地点及代码

 

申报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企业占地面积

2

占地面积(m )

自有□ 租赁□

2

建筑面积(m )

自有□ 租赁□

员工总人数

其中技术人员人数

上年度销售数据

(本体生产企业)

工业机器人

年销售额(万元)

工业机器人

年销量(台/套)

上年度销售数据

(集成应用企业)

系统集成

年销售额(万元)

其中工业机器人

年销量(台/套)

一、企业基本情况

 

序号

内容

资金额

(万元)

备注

1

注册资本

 

 

2

固定资产现值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3

流动资金(均值)

 

 

4

资本金及比例

 

 

5

固产资产贷款

 

 

6

流动资金贷款

 

 

7

其他

 

 

8

总资产

 

资产负债率:

9

净资产

 

 

10

上年度销售收入

 

 

11

上年度利润总额

 

 

12

上年度缴税总额

 

 

13

上年度研发投入

 

占当年销售收入比例:

14

累计投入研发资产

 

 

二、企业资产情况

 

项目

内    容

备    注

是否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是否具有独立研发、生产、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纳税情况

提供纳税证明

是否具备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手段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是否具备相应生产、检测和研发设备

填写附表 1

财务状况

审计报告

是否具备相应的研发/生产场所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

名      称

备    注

检测设备情况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核心产品的认证情况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是否建立符合 GB/T    19001-2015 标准的质

量管理体系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设备检验检测相关要求

本体生产企业填写附表 2

集成应用企业填写附表 3

 

三、企业应具备条件情况说明

 

1、企业综合能力说明(至少包括《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第四至十四条的符合

2、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说明(至少包括《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第十五至十九条

3、企业技术研发能力说明(至少包括《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第二十至二十五

条的符合性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

名      称

备    注

核心产品专利权或软件著作权情况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研发投入情况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研发能力及相关资质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领导是否具备相关技术背景及经验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人力资源培训与考

核制度是否完善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技术人员数量及占比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

名      称

备    注

售后服务情况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工业机器人产品保修期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条的符合性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售后服务能力说明(至少包括《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第二十六至二十

序号

名 称

型 号

数量

用 途

主要技术参数

备注

 

 

 

 

 

 

 

 

 

 

 

 

 

 

 

 

 

 

 

 

 

序号

名 称

型 号

数量

用 途

主要技术参数

备注

 

 

 

 

 

 

 

 

 

 

 

 

 

 

 

 

 

 

 

 

 

序号

名 称

型 号

数量

用 途

主要技术参数

备注

 

 

 

 

 

 

 

 

 

 

 

 

 

 

 

 

 

 

 

 

 

(一)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附表 1

 

 

 

分类

达标内容

达标要求

是否达标

备    注

定位和精

度检测等

仪器设备

三坐标检测仪

量程及精度高于产

品设计要求

是□否□

校准周期

不得超过

12 个月

其他定位精度和重复

定位精度测试设备

量程及精度高于产

品设计要求

是□否□

耐压仪

量程及精度覆盖产

品设计指标要求

是□否□

高精度工件尺寸测试

设备

是□否□

减速器测试设备(除

AGV)

是□否□

伺服电机测试设备

(除 AGV)

是□否□

合格标准

及产品标

GB11291.1-2011 工

业环境用机器人 安

全要求 第一部分:

机器人

经国家机器人质量

监督检验中心检验

合格

是□否□

GB 5226.1-2008 机

械安全 机械电气设

备 第 1 部分:

通用

技术条件

是□否□

JB/T 8896-1999 工

业机器人 验收规则

是□否□

JB/T 10825-2008 工

业机器人 产品验收

实施规范

是□否□

GB/T 12642-2013 工

业机器人 性能规范

及其试验方法

是□否□

GB/T 20868-2007 工

业机器人 性能试验

实施规范

是□否□

GB/T 15706-2012 机

械安全 涉及通则 风

险评估与风险减小

是□否□

GB/T 17799.1-1999

是□否□

设备检验检测相关要求(本体生产企业填写)

 

附表 2

分类

达标内容

达标要求

是否达标

备    注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居住、商业和轻工业

环境中的抗扰度试验

GB/T 17799.2-2003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工业环境中的抗扰度

试验

是□否□

GB/T 17799.3-2012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居住、商用和轻工业

环境中的发射

是□否□

GB/T 17799.4-2012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工业环境中的发射

是□否□

企业及设

备情况

可靠性、环境适应性

和耐久性水平

接近国外同类产品

水平,平均无故障

时间不低于 50000

小时

是□否□

分类

达标内容

达标要求

是否达标

备    注

合格标准

及产品标

GB 11291.2-2013 机

器人与机器人装备

工业机器人的安全要

求    第二部分:

机器

人系统与集成

经国家机器人质量

监督检验中心检验

合格

是□否□

GB/T 15706-2012 机

械安全 设计通则 风

险评分与风险减小

是□否□

GB 5226.1-2008 机

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

气设备    第 1 部分:

通用技术条件

是□否□

GB 16655-2008 机械

安全    集成制造系统

基本要求

是□否□

GB/T 20867-2007 工

业机器人    安全实施

规范

是□否□

GB/T16855.1-2008

机械安全    控制系统

有关安全部分    第 1

部分:

设计通则

是□否□

GB 28526-2012 机械

电气安全    安全相关

电气、电子和可编程

电子控制系统的功能

安全

是□否□

设备检验检测相关要求(集成应用企业填写)

 

附表 3

企业名称

申报时间

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四、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

 

附件 2

 

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

年度自查自评报告

 

企业名称:

  (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提交日期:

年月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

 

一、企业概况

请简要概述,并填报完成附表 1“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附表 2“企业

资产情况”。

二、企业各项能力

概述规范企业的综合能力、质量保证能力、技术研发能力、售后服

务能力与申报材料或上一年度变化情况。

 

注:

重点填写企业符合《规范条件》的达标项和年度指标与申报材料或上一年

度变化情况。

规范企业应于每年 4 月底前提交上一年度的自查自评报告,由省级工

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央企集团审核后于 5 月底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央企集团所

属企业应同时抄送所在地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日期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经济类型

1.国有□    2.集体□    3.私营□    4.外商独资□    5.中外合资□

6.港澳台投资□    7.其他:

企业形式

1.有限责任□    2.股份有限□    3.股份合作制□    4.个人独资□

5.其他:

业务类型

1.机器人本体生产企业□    2.机器人集成应用企业□

生产地址

是否上市公司

上市地点及代码

 

申报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企业占地面积

2

占地面积(m )

自有□ 租赁□

2

建筑面积(m )

自有□ 租赁□

员工总人数

其中技术人员人数

上年度销售数据

(本体生产企业)

工业机器人

年销售额(万元)

工业机器人

年销量(台/套)

上年度销售数据

(集成应用企业)

系统集成

年销售额(万元)

其中工业机器人

年销量(台/套)

附表 1             企业基本情况表

 

序号

内容

资金额

(万元)

备注

1

注册资本

 

 

2

固定资产现值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3

流动资金(均值)

 

 

4

资本金及比例

 

 

5

固产资产贷款

 

 

6

流动资金贷款

 

 

7

其他

 

 

8

总资产

 

资产负债率:

9

净资产

 

 

10

上年度销售收入

 

 

11

上年度利润总额

 

 

12

上年度缴税总额

 

 

13

上年度研发投入

 

占当年销售收入比例:

14

累计投入研发资产

 

 

附表 2             企业资产情况

 

企业名称

提交时间

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 3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

 

 

附件 3

 

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

变更申请报告

 

企业名称:

  (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申报日期:

年月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

 

一、企业变更情况

类型

是否变更

变更前的内容

变更后的内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所属地区或集团

规范企业之间的

兼并或重组

 

注:

规范企业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应于变更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提出变更申请

报告。

地方企业通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中央企业通过央企

集团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并抄送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

 

二、证实性材料

企业发生变更时需提供相应的证实性材料,所有证实性材

料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企业名称

提交时间

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 1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认证 > 其它考试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